证监会重磅宣布:扩容!
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19日晚间发布联合公告,进一步深化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扩大股票互联互通标的范围。
什么是沪港通?
“沪港通”是“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的简称,包括“沪股通”和“沪港通下的港股通”(简称“港股通”)两部分。
其中,“沪股通”是指投资者委托香港经纪商,经由联交所在上海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上交所进行申报,买卖“沪港通”规定范围内的上交所上市股票。
“沪港通下的港股通”,则是指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通过上交所在香港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联交所进行申报,买卖“沪港通”规定范围内的联交所上市股票。
沪港通标的原范围:
此次,股票互联互通拟双向扩大标的范围,具体调整如下:
沪深股通的标的范围调整为:市值50亿人民币及以上且符合一定流动性标准等条件的上证A股指数/深证综合指数成份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H股公司的A股。
港股通的标的范围调整为:在现行港股通股票标的基础上,纳入恒生综合指数内符合有关条件的在港主要上市外国公司股票,即属于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市值50亿元港币及以上的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成份股的在港主要上市外国公司,根据现行规定纳入港股通;将沪港通下港股通标的范围扩大至与深港通下港股通一致,即沪港通下港股通纳入市值50亿元港币及以上的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成份股。
多措并举拓宽跨境投融资渠道
沪深港通的机制持续在优化中。此前,就曾扩大过交易标的范围,先后将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尚未盈利生物科技公司、科创板股票和ETF纳入标的范围。并且,今年8月,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优化了交易日历安排,将不可交易天数减少一半。截至今年9月底,沪深股通资金合计净流入1.68万亿元。
今年11月,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还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第十三次两地执法合作工作会议。会议回顾了近年来两地跨境执法合作取得的重要成果,通报了今年以来两地执法工作重点,并表示将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两会跨境执法合作关系,同时双方感谢多年来对彼此关切案件所提供的积极协助。中国证监会表示,下一步两会执法部门将进一步强化两地跨境执法协作力度,严厉打击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维护两地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资本市场在持续拓宽跨境投融资渠道,除了完善沪深港通交易机制以外,近几年,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举措渐次落地。包括“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行业开放度持续提升,目前,摩根大通、高盛、野村、UBS等12家外资控股或全资证券基金期货公司相继获批,渣打银行等3家外资银行在华子行获得基金托管资格。桥水、贝莱德等外资私募证券基金相继设立38家全资子公司,证监会支持具备一定实力、运作规范、管理水平较高的我国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走出去”,拓展了跨境业务范围,增强了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不断拓宽境外上市融资渠道,优化沪伦通机制,境外拓展到瑞士、德国等欧洲市场,境内拓展至深交所。国际化产品体系不断丰富,产品开放迈出坚实步伐。中日、深港、沪港ETF互通相继开通,已推出11只中日ETF互通产品、6只内地与香港ETF互通产品,即将推出中国与新加坡之间的ETF互通产品。
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在第五届虹桥国际经济论坛表示,要以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吸引更多境内外中长期资金,欢迎优质境外资本市场机构来华投资展业,坚持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对外开放,支持香港推出人民币股票交易柜台,支持和协同港方在香港推出国债期货,实现两地优势互补、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