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关于“文”与“人”的思考

启真新论 2024-03-21


目前,诗歌、小说、戏剧、散文是四种文学基本形式的观念已深入人心。通常我们会说,文学是想象性、虚构性的,是讲究语言艺术的书写文本。这一文学观念来自西方,是对中国传统“文学”概念的纯化,本身就是文明互鉴的产物。 


“文”字的初形是文身之人。人有了自我确认的意识,将自己看成客体,才真正成为了人。


在中国古代,“文”的含义非常广泛。章太炎说,“文章” 就是礼乐。刘勰说,“文”包含的范围非常之广,有形文、声文、情文。司马光说,“然则古之所谓文者,乃诗书礼乐之文,升降进退之容,弦歌雅颂之声,非今所谓文也,今之所谓文者,古之辞也”。可见,中国古代的“文”颇具多样性和差异性。


不过,这种多样性和差异性必须被组织化、秩序化、规范化。这个组织化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理性,被古人称为“道”或“理”。圣人达“道”,又以“文”使其垂现出来,使后学能够通过“文”来抵达。经由“文”,他人的经验在自我的经验中被重新打开,过去的经验在当下的经验中得以再现。于是,人类的共同性能够通过 “ 文”被激发出来。



而要传“道”,就需要有一定内在的东西,这就是修辞立诚。
胡瑗《周易口叉》解释“修辞立诚”时说,“辞谓文教也,诚谓至诚也,言外以修文教,内以敦其诚实”。即向外是修文教,有文化之后还要教化,向内就是敦诚和实,这就是居业。居业就是事业,文人的事业就是要通过诗与文传播教化。我们可以实现同声相应、同气相求,真情流露并付诸言行。这样可以感动他人、教化他人,最终实现道德教化的功能。
因此,“文”并非简单的文学,“风花雪月”也并非文学的全部。文学一定要发挥其社会功能,这也是今天人文学者的使命。正如姜亮夫先生曾赠字原杭州大学中文系“修辞立诚,天下文明”,称“’文明‘一词最有深意,盈于天下,足以为吾族文化最高原理,故书之以壮风华”——“文”的意义不仅在于我们能写,更在于我们能把“道”传扬下去,能够教化大众,从而实现一种文化的责任。


   作者介绍   



冯国栋:浙江大学古籍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文学院院长。


本文根据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与浙江省逻辑学会共同策划推出的“文明交流互鉴与中国话语建构”跨学科论坛上的专家发言整理而成,原文载于《中国社会科学网》2023年8月16日第A08版,转载请注明来源。

投稿邮箱:qztheory@163.com

图片来源:新华社 季春鹏 杨文斌

今日编辑:刘蕴晗

责任编辑:奚婉 毛清萍


往期推文:
文明互学互鉴中的翻译及其使命
互联时代人文学术话语的生成与传播
用短视频讲好中国故事
总书记首次提到这个词
全球发展倡议何以走深走实
竺可桢与陈训慈的师生情谊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