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大全】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之六:附报事项
【税法大全】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全集(20220309版)
四、附报事项
企业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 税申报表(A 类)》(A200000)“附报事项”下的明细行次 申报附报事项。企业享受附报事项政策时,应按照《企业所 得税附报事项表》(表 6)选择申报相应的事项及金额。本 栏目金额不参与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1.“扶贫捐赠支出全额扣除”: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 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 公告》(2019 年第 49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 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1 年第 18 号)等税收政策规定,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 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企业 可申报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扣除金额。
2.“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政策适用类型”:根据《财58 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 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2020 年第 45 号)等税收政策规定,符合原有软件、集成 电路产业税收优惠政策条件且在 2019 年(含)之前已经进 入优惠期的企业或项目,2020 年(含)起可按原有政策规定 继续享受至期满为止,如同时符合新出台软件、集成电路产 业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可选择适用新出台的优惠政策。企 业可根据享受优惠情况选择适用原政策或新政策进行申报。
3.“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时间”:高新技术企业根据 申报所属期归属年度拥有的有效期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情 况,申报证书的发证时间。如企业同时拥有两个高新技术企 业证书,则申报最新证书的发证时间。高新技术企业无论是 否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均应申报本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