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重庆刑辩季 | “网络犯罪主题论坛”成功举行
5月18日下午2时,由中联重庆办公室刑事辩护中心联合上海、成都、大连办公室刑辩部门举办的“网络犯罪主题论坛”在线上直播间开启,三个小时的精彩分享吸引了线上线下两百余位观众参与。
中联重庆办公室线下会场
直播论坛由重庆办公室合伙人刘超主持,重庆办公室高级顾问高攀、成都办公室高级合伙人王国荣、上海办公室高级合伙人丁俊涛、大连办公室合伙人于海宁作为分享嘉宾,上海办公室高级合伙人陈海洲、大连办公室合伙人焉捷、成都办公室管理合伙人姚志刚、重庆办公室合伙人周婉洁作为点评嘉宾,对网络犯罪相关问题进行深度剖析,同时围绕当前司法环境下如何开展好网络犯罪的辩护工作进行了深入讨论。
论坛直播画面
相知无远近,万里尚为邻。本次线上论坛是“中联重庆刑辩季”精心策划的诚意分享,也是重庆办公室首次联合其他办公室举行线上论坛,利用网络打破地域限制,高效、便捷地实现了四地办公室友好、和谐且干货满满的合作与交流。
在此,特将本次“网络犯罪主题论坛”的精彩观点进行辑录,以飨各位。
论坛精彩观点
{分享嘉宾}
2017年“两高”司法解释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了分类保护,也规定了不同的定罪量刑标准。但在具体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中,敏感信息的认定仍是个难点。2021年《个人信息保护法》对“敏感个人信息”采取了本质特征概括+部分类型列举的方式进行界定,与2017年司法解释相比,既有明显区别,也有共性,对于我们在刑事案件中重新认识、准确界定敏感信息具有新的启发。除了应当坚持逐一认定、严格标准等既有共识以外,还应该在个案中注重实质判断。具体而言,可以从宏观层面、立法精神、主观目的、场景应用、可识别程度等五个方面综合判断信息属性
司法实践中,对帮信罪的适用存在诸多的疑难和争议,特别是案件的定性问题上,争议不断,各地的认识并不统一。另外,面对国家打击电信网络犯罪的高压态势,如断卡行动的开展,各地对于在帮信罪中如何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也存在很大的分歧。本次分享,从帮信罪与共同犯罪的关系,帮信罪“明知“的理解与认定,帮信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区分等方面展开,启发大家共同探究和分析帮信罪在刑事辩护中的难点、争点
{点评嘉宾}
对两位律师的分享内容、思路予以赞同,同时对于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如何认识、处理公民个人信息提出专业建议,还对帮信罪与上游犯罪以及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的区分,结合自己的专业实践进行了分享
网络犯罪案件近年来爆发式增长,也产生了一些值得探讨的司法疑难问题。刑辩律师应该从专业上进行充分的打磨,为解决这类犯罪辩护疑难问题做好充分准备
{分享嘉宾}
当前,国家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从严打击,对于律师来说往往意味着更大的辩护空间。同时重点针对以下几个方面作出专业分享:一是犯罪主体方面的辩护思路;二是犯罪金额方面的辩护思路;三是善于利用“追赃挽损”情节为“从犯”争取辩护利益最大化;四是善用运用刑事司法政策
网络犯罪案件相较于普通刑事案件,技术含量相对较高,对证据的审查判断需要辩护人具备较高的专业能力。具体而言,应当重点关注以下方面:收集、提取主体的审查、方法审查、取证工具审查、远程勘验的审查、见证人审查、笔录审查、过程说明审查、同步录音录像与笔录和清单是否一致审查以及原始存储介质的扣押、封存审查。同时,于律师还结合自身实务经验将需要审查的证据内容进行了清单化、系统化的分享
{点评嘉宾}
提出在电信网络诈骗类案件的辩护中,应该准确把握退赃的时间节点;对于共同犯罪中参与犯罪的起算时间认定,不能简单以嫌疑人加入涉嫌犯罪的公司时起算,而应该根据主客观相一致原则来综合认定。对于电子证据的审查判断,要注重对提取、扣押、封存等过程证据的严格审查,可以借鉴毒品案件的证据审查思维
关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不同的办案机关、不同的办案人员可能对罪名有不同的认定,因此在侦查、检察院阶段,可以运用好专业知识,争取说服办案人员向更轻的罪名方向去侦查或者认定。同时,此类案件要用好认罪认罚,在罪名和量刑幅度方面去为当事人争取最佳效果。对于电子证据的审查判断,刑辩律师需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规范,才能有效开展对证据的审查判断。同时,对海量数据的网络犯罪案件,建议团队化办案,借助有技术专业背景的人员进行数据审查,实现与司法鉴定的有效衔接,更有助于实现最佳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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