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确定10个左右学科,冲“双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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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动山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7个方面对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科技强省、人才强省提供坚强支撑,作出安排部署。
《措施》把“加强学科尖兵梯队培育”放在首位,提出实施一流学科建设“811”项目,即支持数学、海洋科学等8个现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以下简称“双一流”)建设学科,创建世界一流学科;2022年年底前,确定10个左右优势学科冲击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确定10个左右潜力学科打造冲击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的后备梯队。提出完善学科梯队建设体系,构建重点突出、相互支撑、协调发展、梯次分明的“雁阵式”学科专业发展体系。
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必须依靠一流人才。关于人才工作,《措施》主要从强化人才高地建设、夯实人才培养平台、提升教育教学能力三个方面作出部署。《措施》提出,推动高校赋予人才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经费支配权、资源调度权,建立以信任和绩效为基础的人才使用机制;每年择优支持300名左右35岁以下学者为骨干的青年创新团队,到2025年新增入站博士后人员3000名以上;重点支持4所高校申报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支持7所高校申报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支持50个以上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博士学位授权点;发展100个左右新工科专业、10个以上新医科专业、10个以上新农科专业、80个左右新文科专业等。另外,对实施教学质量提升行动、深化科教产融合协同育人、提升大学生创新创造能力等明确了具体目标。
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创新平台建设。《措施》提出,优化整合山东省高校科技力量,分类建设40个以上高校实验室、150个以上高校重点实验室,形成特色鲜明、创新力强的高校实验室体系;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遴选建设100个以上高校协同创新中心,汇聚融合黄河流域9省(区)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产业园区创新要素,打造创新动力源。
《措施》还对推进高等学校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高经费保障能力作出部署,提出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标准,选好配强高校领导班子特别是党委书记和校长,探索实行校长聘任制;选择3—5所省属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探索深化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试点,赋予高校更大科研决定权、资源调度权、人才使用权,实行干部分类管理;2023年在济南、青岛分别确定1所高校,开展省属本科高校经费投入体制改革试点,实施省市合建、财政共担的经费投入体制等。《措施》明确,加大高校经费投入力度,“十四五”期间,省级财政教育投入年均增长10%左右。
图片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深入推动山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全文如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锚定“走在前、开新局”,深入实施科教改革攻坚行动,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科技强省、人才强省提供坚强支撑,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强学科尖兵梯队培育
1. 实施一流学科建设“811”项目。支持数学、海洋科学等8个现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以下简称“双一流”)建设学科,创建世界一流学科。2022年年底前,确定10个左右优势学科,冲击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确定10个左右潜力学科,打造冲击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的后备梯队。对“811”项目建设学科单列省级人才工程配额,在重大科技项目和社科规划项目立项、省级各类科研平台建设和国家级科研平台推荐中予以优先支持,“十四五”期间,“811”项目建设学科实现省级及以上科研平台全覆盖。强化协同创新,支持“811”项目建设学科汇聚融合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和优质科研资源,开展高层次人才培养和科研联合攻关。
2. 完善学科梯队建设体系。围绕服务我省重大发展战略和产业发展需求,2022年年底前,组织全省高校突出学科专业特色,“一校一案”确定学科建设梯队,每校打造1—3个龙头学科、2—5个骨干学科和若干培育学科,加强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建设,构建重点突出、相互支撑、协调发展、梯次分明的“雁阵式”学科专业发展体系。
二、强化人才高地建设
3. 实施领军人才引育行动。支持高水平大学通过“一事一议”“一人一策”方式吸引集聚顶尖人才。探索实行泰山人才工程自主遴选认定制,支持重点建设高校面向全球,精准快速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推动高校赋予人才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经费支配权、资源调度权,建立以信任和绩效为基础的人才使用机制。支持高校和企业联合引进、共同使用人才,共享科研平台和产出成果,按有关规定在编制方面予以保障。到2025年,全省高校具有国内较高学术影响力的领军人才数量力争实现倍增,达到1200人。
4. 助力青年人才成长。每年择优支持300名左右35岁以下学者为骨干的青年创新团队,培养一批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青年科研创新群体。指导高校落实博士后投入政策,扩大博士后招收数量,到2025年新增入站博士后人员3000名以上。拓宽青年教师国际视野,优化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优先支持急需学科领域骨干教师到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访学进修,培养具有国际影响的学科领军后备人才。在现有政策基础上,进一步优化高校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审批工作流程,支持高校教学科研人员开展国际交流合作。
三、夯实人才培养平台
5. 实施学位授权精准培育项目。进一步优化高校学位点布局,重点支持4所高校申报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支持7所高校申报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支持50个以上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博士学位授权点。“十四五”期间,力争新增3所博士学位授予高校、6所硕士学位授予高校、40个博士学位授权点,扩大急需紧缺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规模。
6. 支持新兴专业建设。服务我省“十大创新”“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行动计划,加强新兴专业建设。围绕海洋工程、集成电路、智能制造、网络安全等领域发展100个左右新工科专业,围绕医学材料、公共卫生、医学生物信息、智能医学等领域发展10个以上新医科专业,围绕育种技术、智慧农业、农业大数据、生态修复等领域发展10个以上新农科专业,围绕金融科技、旅游经济、涉外法学、知识产权等领域发展80个左右新文科专业。加快升级传统专业,优化高校专业结构,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到2025年,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专业比例达到80%以上。
7. 实施智慧教育建设项目。对接国家教育现代化、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2022年年底前,制定高校智慧教育发展标准。到2025年,遴选30所左右智慧教育示范校,全面建设智慧校园,实现教学泛在化、科研数据化、管理精细化、服务智能化,引领全省高校信息化创新发展。完善高校网络安全考核评价机制,筑牢安全防线。
四、提升教育教学能力
8. 实施教学质量提升行动。加强教师教学能力建设,每2年认定200名省级教学名师和200个省级基层教学组织,每年开展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和教学创新大赛,推动高校建立教师资格证+教学能力培训合格证“双证”上讲台制度。强化课程育人功能,每年认定200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根据工作需要配齐配强专职心理辅导教师。提高教材建设质量,每2年认定200种山东省高等学校一流教材。
9. 深化科教产融合协同育人。建设100个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等多主体共建共管共享的省级现代产业学院,争创10个左右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按规定落实校企合作相关税费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与高校共建专业和研究平台,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实施培养过程,共享创新成果。在国家确定的年度招生总规模内,每年安排至少50名博士生、1000名硕士生专项计划,支持高校与高水平科研院所、“十强产业”骨干企业联合开展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
10. 提升大学生创新创造能力。打造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10个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30个教学改革实验基地。实施卓越工程师培育专项行动,利用5年时间,试点培养300名左右工程类博士和1500名左右工程类硕士,建设50个卓越工程师教育实践基地。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每年遴选4000个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重点支持。
五、建设高水平高校科技创新平台
11. 完善高校实验室平台建设体系。优化整合我省高校科技力量,分类建设40个以上高校实验室、150个以上高校重点实验室,形成特色鲜明、创新力强的高校实验室体系,力争产出更多高水平原创性科研成果。
12. 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遴选建设100个以上高校协同创新中心,汇聚融合黄河流域9省(区)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产业园区创新要素,打造创新动力源。“十四五”期间,重点建设50个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争创5个左右教育部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加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专职队伍建设,定期开展专业知识培训,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推动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产业园区深度合作,拓宽科技成果转化渠道。
六、推进高等学校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13. 增强高校内部治理能力。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标准,选好配强高校领导班子特别是党委书记和校长,探索实行校长聘任制。选择3—5所省属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探索深化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试点,赋予高校更大科研决定权、资源调度权、人才使用权,实行干部分类管理。完善省级党政领导同志联系高校机制,切实推动高校高质量发展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14. 完善高校考核评价体系。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2022年年底前,建立大学、学科、专业建设质量监测体系;2023年启动实施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推动高校办出特色和水平。压实高校主体责任,推动深化内部评价改革,健全学校内部质量保障制度,激发内生动力。到2025年,高校考核评价体系更加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更加完善。
七、提高经费保障能力
15. 改革高校经费投入体制。深入推进高校与驻地市融合发展。2023年在济南、青岛分别确定1所高校,开展省属本科高校经费投入体制改革试点,实施省市合建、财政共担的经费投入体制。2024年逐步推开,力争相关市至少合建1所高校。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企业与高校共建院系、专业。省市合建高校的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听取驻地市意见。
16. 加大高校经费投入力度。“十四五”期间,省级财政教育投入年均增长10%左右。在持续推进高水平大学和高等学校高水平学科建设基础上,加大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投入力度,支持一流学科建设“811”项目;加大地方政府债券投入力度,支持高校改善办学条件。鼓励各市深化校地共建。落实多渠道筹资收入财政配比政策,推动高校吸引更多社会资金参与学校建设,鼓励企业与高校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合作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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