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校校长学术不端辞职,三谈学术自尊
名校校长学术不端,引发学术自尊思考
美国斯坦福大学校长马克·泰西耶-拉维涅(Marc Tessier-Lavigne)19日宣布辞去校长职务。斯坦福大学董事会去年12月成立特别委员会启动对泰西耶-拉维涅学术不当行为指控的调查。经过全面核查,特别委员会19日发布详细报告。报告称,调查人员着重审核了12篇泰西耶-拉维涅参与署名的论文,在其作为主要作者的5篇论文中,发现有确凿证据表明,他负责的实验室里一些成员不当操纵科研数据或实验操作有问题,导致论文存在重大缺陷,而泰西耶-拉维涅未能采取必要措施纠正相关错误。
斯坦福大学校长宣布辞职,此前被调查
作者:李志民(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副会长兼人才发展专业委员会理事长,中国科技评估与成果管理研究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原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主任)
“学术不端”问题是社会失范在科研领域中的体现,并不是我国的“专利”,发达国家同样存在学术不端。发达国家发生的学术不端直接影响周围同行的利益,同行会群起而攻之,监督效果明显;而在中国,学术不端往往是为了捞取国家信誉资源,申请项目,套取经费,骗取荣誉等,并不直接影响同行利益,因此同行监督强度小很多。
在同行监督失效的状况下,法律就应该发挥作用。如果处罚严,人人不敢,如果规则清晰,人人不能。但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我国对处理科研不端行为还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导致处罚的力度明显不够,致使很多科研不端行为责任者不必承担很高的违规成本。因此,当前需要完善相关的法规体系、界定科研不端行为的范围、明确处理不端行为的组织和调查处理及举报的程序等。法律的严惩才能唤起学者自律的自觉。
对于“学术不端”的治理,到底是靠他律还是自律,向来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学术不端的根源是国家资源配置和学术评价导向的扭曲造成,在全社会浮躁风气和戾气抬头的情况下,解决学术不端最有效的手段就是靠法律,即需要用他律的最强手段来刹住最高智商的不端行为。通过他律手段,让学术逐步回归自律。
自律才有自尊。因此,重构科学的自尊,当成为学术界的当务之急。科学家之所以从事科研活动,其原动力究竟是什么?科研人员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除了获得工资收入、获得物质回报,还应该注入哪些精神层面的追求?
自律才有自由。基于学术自律和科学自尊,提倡学术自由,不仅要求社会对学术自由权利的尊重,更要求科研人员自身在价值选择上遵照科学所需要的起码的诚信品格,使学术活动逐渐接近科学所要求的那种求实与创新,怀疑和宽容的精神规范。
“自律、自尊、自由”的学术氛围也不可能是一天能塑造和回归的。自律、自尊和自由中的每一条都不是容易的事情。虽然仅凭个人之力不能一下子就改变大环境,但做到洁身自好就一定会慢慢影响小气候,大家都能做到了,大气候就会好转。
学术界出现的很多问题都不是某一天忽然产生的,都是伴随着社会大环境逐渐形成的。学术不端是社会失范在学术界的表现,解决这些问题也不能急躁和功利。学术界要培养自尊、克服自卑、避免自大,弘扬科学精神,逐步回归学术的理性。学术共同体内要严谨自律,自律才能学术自主,自律才有学术自由,自律才有学术自尊。
首先,学术界应当克服学术自卑的心态。改革开放初期,我们的科研经费有限、仪器设备不够先进、外语水平差、国际交流少、研究水平低等造成了我们处处不如人的自卑心态。时至今日,我们的科研经费充裕、仪器设备先进、外语水平提高、国际交往增多、研究水平上升,完全具备与国际学术同行平等交流的条件。
追求论文用英文在国际期刊或者SCI收录期刊发表,有科技评价导向的问题,主要是自卑心态在作怪,是学术不自信的表现。俄罗斯科学家过去是,现在还是以俄文发表科技论文为主。发表论文是为了学术交流和传播知识,没必要强调SCI收录的重要性。研究机构和大学要尽早取消对发表SCI论文论文的奖励,发表在国外不一定就比发表在国内水平高。如果以发表的载体和地方论水平,是否还要区分省内省外、校内校外的高低呢?
其次,学术界应当避免学术自大。随着国家实力增长,科研投入加大,我国科研水平与国际的差距逐步缩小。我们发表的论文多但引用率低,科研成果多但对经济贡献少。国内一些学科领域被少数学术大牛所左右,科研视野和学术水平与国际水平有明显的距离,却动不动以“世界领先”“填补空白”评价本学科的学术成果。前些年我应邀去美国参加某学科最高奖颁奖仪式,从国际顶尖科学家关心的研究方向、理解问题的实质等,深深地感觉到我们根本没有学术自大的资格。
学术界应当大力提倡学术自尊。学术自尊是指在学术规范面前的人人平等,平等的讨论,平等的评价,平等地接受不同学术观点等。倡导学术界的自主、自由精神,激发学者科研积极性,促进学术发展。大学用学术资源与政府官员进行权力和资源交换,是一种践踏学术尊严的行为。前些年,学校降低标准给官员送文凭、给官员送教授头衔、给明星送学位等等,这种学术腐败现象眼下受到遏制,但并没根除,仍然值得警惕。学术界要自觉维护学术自尊,遏制学术不端等学术腐败行为
学术共同体(academic community)这一概念是1942英国科学家和哲学家朴兰伊(M.Polanyi)提出的,是从科学共同体(scientific community)引申而来。朴兰伊把全社会从事科学研究的科学家作为一个具有共同信念、共同价值、共同规范的社会群体,以区别于一般的利益共同体与社会组织,这样的一个群体就称之为学术共同体。
可以看出,学术共同体是指具有相同或相近的价值取向、文化生活、内在精神和具有特殊专业技能的人,为了共同的价值理念或兴趣目标,并且遵循一定的行为规范而构成的一个群体。
学术共同体成员以学术研究为职业,把不同专业的研究人员联系在一起。学术共同体内部不同部门、不同专业的学术研究人员在社会中构成特定的团体,即各式各样的子学术共同体。学术共同体是学术规范的制定者和执行者,是学术活动的主体。当学术活动不涉及法律时,学术共同体担负着创造和评价学术成果的功能。
学术不端的屡屡发生说明仅仅靠科研人员的“自律”还不够,学术共同体要制定科研活动的行为准则、规范、指导原则以及对违反学术规范者的学术处罚规则,监督科研人员的行为操守。学术共同体要引导科研人员加强自律,科研机构要制定公正合理的职称晋升办法,采用独立第三方科技评价规程,科研管理部门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制度约束,使科研环境更加风清气正。
治理学术不端当然要靠对学术规范的教育和宣传普及。但如果只讲科研诚信的大道理,不认真地去处理已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甚至为了单位声誉而采取纵容和放任的态度,使学术不端者未受到应有的处罚,将会导致国际学术界对中国学者的信任危机,也会让国人对这个自诩为精英的团体更瞧不起。
学术共同体内的同行监督也很重要。发达国家发生的学术不端直接影响周围同行的利益,同行会群起而攻之,监督效果明显;而发生在我们国家的学术不端往往是为了套取国家资源,申请项目,套取经费,骗取荣誉等,不直接影响同行利益,同行监督强度小很多。
法院是难以判定学术造假、学术不端的,这属于学术共同体内部解决的事。无论从捍卫学术尊严,维护学术秩序,还是从保护研究人员个体出发,我们都应该充分发挥学术共同体的学术治理主体作用。学术共同体不积极参与学术评价与治理,就会有更多的学派争斗、行政干预和司法处理等。
要加强学术共同体的自治和自律,保障科学探索的自由和独立,遵守科学研究规范和伦理,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保护科学家创新的热情,激发科学家创新的动力,宽容科学家探索过程中的挫折与失败。
秉持真诚协作、诚实守信的道德准则。尊重他人的工作和发现的优先权,尊重他人理性怀疑的权利。准确无误地记录和报告研究的过程,诚实地向科学界开放自己的科学数据和研究结果,自觉杜绝并坚决抵制学术不端行为,维护科学的声誉。
担当科学家的社会责任。遵守人类社会和生态的基本伦理准则,遵守科研过程中的科技伦理规范,尊重人的价值和尊严;避免对科学知识的不恰当运用,承担起对科学技术后果进行评估的责任,努力为公众全面、正确地理解科学做出贡献。
学术道德规范教育也非常重要,学术道德建设是要在科学工作者的内心确定一个自我防范机制,制度建设则是为了营造一个公平的学术环境,让诚实的人感到安心,让作奸犯科者揪心。只有道德建设和制度建设并重,才能做到标本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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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文综合自子民好好说(有删减)
责编:Yola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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