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典|弗格森:论道德科学的性质与起源
文 / 亚当·弗格森
译 / 康子兴
物理科学(physical science)被认为是一个心灵史问题,它源自人们对具体细节的观察,受抽象与归纳引导,走向一种关于事物之体系或真实状态的综合观点。最终,通过运用所谓的认知能力(cognitive powers),人获得了他所能获得的一切。
对道德科学的思虑(the consideration of moral science)也同样是一个人类历史问题。在这里,我们为它留有一席之地。在讨论完意志以及被称为积极权能的其他功能后,我们就要来陈述对道德科学的考虑了。
《道德与政治科学原理》英文版书影
这一科学分支与人性有关,也注重区分善福与恶祸。我们已经提到人性中具体的卓越与缺陷。在讨论这一方面的内容时,我们就对这一科学分支做了说明。
其他诸项区分也引起了人们的兴趣与好奇心。但是,幸福与悲惨的相反境遇就奠基于善福与恶祸的区分。每当人们享受快乐或忍受痛苦时,每当人们荣誉加身或颜面尽失时;每当人们获得满足,拥有内心之和平,或忍受着良心之悔恨、自我谴责和耻辱时;他都会受到告诫,不可忽视善恶之分的重要性。
人们被安放在其场景中。在此场景中,人们相互地是彼此最重要的对象。人们观察着彼此。对他们的观察而言,善福与恶祸诸特性都同等地显而易见。每个人都拥有对自我的意识。在其意识中,善福与恶祸诸特性也同样明显。人们在这一方面展现出多样性。在相应的比例上,其多样性支配了与人心相伴而生的情绪与激情。它们的效果出现在嘉许或谴责、尊敬或轻视、敬与爱、义愤、憎恶及轻蔑诸情感中。因为它们彼此相反的特性,生活交往中(in the commerce of life)的各方成为了这些情感的原因或对象。
在有些情形里,人们在那么大程度上受到满足或斥责之情的影响,这些情形就支配了他们的注意力,使之超越自然中的任何其他考虑。就此而言,在其他一切主题中,对风俗的刻画(pictures of manners)最能引起人类心灵的兴趣。所以,历史的主要魅力就根源于此。关于历史,史学家细致刻画了人的行为与品格。诗歌的主要魅力也根源于此。在诗歌中,诗人描绘了虚构的或真实的图画。甚至,道德论述的主要魅力也植根于此。当人们阐发其道德论述时,通过某种正当的推荐,他就向敬重或轻鄙之感受清晰展示了警告(admonition)、命令(injunction)、规诫(precept)之对象。
利用这些对风俗的描绘,伟大的批评家教导学生如何吸引普罗大众的耳朵。
我劝告已经知道写什么的作家到生活中到风俗习惯中去寻找模型,
从那里汲取活生生的语言吧。
时常,一出戏因为有许多光辉的思想,人物刻画又非常恰当,
纵使它没有什么魅力,没有力量,没有技巧,
但是比起内容贫乏、(在语言上)徒然响亮而毫无意义的诗作,
更能使观众喜爱,更能使他们流连忘返。
——贺拉斯,《诗艺》(HOR. DE ARTE POETICA, v. 317)
古罗马诗人贺拉斯
Elizabethan Theatre.Wood engraving, English, 1876.
我们绝无可能找到这样一个民族,它如此愚蠢,以至于观察不到第一条简单的运动法则、引力法则及弹性法则。我们也绝无可能找到这样一个民族,它在技艺上如此拙劣,以至于不能将这些法则施用于人类生活的日常目的。所以,在最确定的关于敬重或轻蔑、赞许与谴责之表达中,没有一个民族不能认识并运用是非之分。在科学的一个分支里,有一条物理学法则是科学的源头。科学的另一分支则奠基于一条道德法则。他们如何能对这条物理学法则(physical law)做出最早最有限的观察,如何能理解这一道德法则,并由此观察与理解出发,继续前进,前往一个更加恢弘广大、光辉夺目、包罗万象的体系(物理学或道德的)呢?我们可能有机会以人类之追求与成就为题,对此广大、光明、综合的物理或道德学体系展开论述,将之陈述为人类成长进步本性之历史的一个构成部分。与此同时,我们也要努力收集与道德研究有关的理性的首要准则,正如我们努力收集与物理学法则研究有关或与诸事实的普遍安排有关的那些法则。
这些不同种类的科学拥有一种普遍境况,即它们是关于自然法及其应用的知识;而且,它们也都认同这一普遍境况。但是,人们对诸自然法的理解不同,也以不同的方式来运用它们。在物的秩序中,有些事物具有统一性或共同点。物理学上的自然法就是这些事物的普遍状态(a general state),它也被托付给了知觉与洞察力(powers of perception and sagacity)。道德的自然法也同样具有普遍性,尽管它不是对事实的表达,而是对善福的表达。并且,道德自然法被托付给评价与选择的权能。
关于道德法则诸对象,无论其真实境况为何,道德法则都没有说明人们做了或避免做了什么,而是规定人们应当去做或避免做什么。
物理法则用于构建理论或解释现象,它也是力的基础。道德法则用于决定具有意愿的行为人(voluntary agents)的选择。行为人运用他们的力量服务于某种目的,或应当用其力量来实现某种目的。道德法则也用于展现这一目的。
夏尔丹《科学的属性》,1731年
现藏于巴黎雅克马尔-安德烈博物馆
在物理科学中,我们的目标是研究并理解事物的真实状态,任何纯粹的假说或假设都不被自然法承认。在道德科学中,我们的目标是要裁定,何种选择(a choice of what)才是最优选择。所以,在任何问题上,我们都在努力使之获得比现实状态更好的状态;没有什么单纯的事实可以被引证,用来阻止我们这一努力。
所以,在诸多事实或真相之间,道德评价的目标是独立于事实的善福(what is good),是与人有关,却又独立于人的真实境况的首要的或根本的道德法则。所以,道德评价必然是一种关于人性所能实现的至善(the greatest good)的表达。在阐述道德评价时,我们要将其视为教化与研究的首要目标。如果在我们如此阐释的内容之外,另有一个更大的善福,那么,我们既已奠定的科学基础就有缺陷,我们也在教化与研究上错付了努力。
用理论(即便是心灵理论)替代道德科学就是一个错误,也是一种滥用。的确,在区分物理与道德科学时,许多人依据的是与之有关的对象,而非它们致力于实现的目标。他们因此招致了这一滥用。他们假设,物理科学是关于物质问题的知识;道德科学则是一种心灵知识,或关于理智问题的知识。相应地,他们也将与心灵主题有关的理论沉思归入道德哲学讨论。按照他们的理解,道德赞许与谴责只是有待解释的现象;而且,他们的道德科学也实际上止步于这一解释。他们假设,人们将思虑付诸私人利益、公共效用,或万物的理性(the reason of things),道德赞许现象只不过是这一思虑以多种形式呈现出来的表象。或者,他们假设,道德赞许现象源于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同情(the sympathy of one man with another)。
David Hume
Adam Smith
但是,如果我们可以把道德情感如此这般地解释为与其自身有别的任何事物,无论它是利益、效用、理性,或是同情;那么,这就只配被称为理论(this could amount no more than theory)。这一做法将心灵的第一行动拆解为第二行动。而且,在任何意义上,我们对这第二行动并无更好认识。我们也很难说,通过这样做,知识进益将会产生何等效果。在敬与爱、愤怒与轻蔑的日常表达中,善恶之辩就此显现。与之相比,如果我们以上述方式运用理论,那么,在大部分情况下,善恶之辩将会变得更加晦暗。
无论我们用什么来替代道德评价之目标,它都会因此成为偏爱与教化的对象。如果我们用效用或利益(utility or profit)取代道德善福之标准,那么,随之而来的结果必然是:有德(virtuous)与有利(interested)成为了同义词。或者,人们按照某一原则,一心要改善他们自身的本性。如果我们用某种性质卑贱的事物来替代德性,一如我们用骄傲替代心灵之高尚,那么,很明显,我们就不会如此这般误导人们的努力,以至于扼杀这一原则。如果人们承认,同情是道德评价之原则;那么,很明显,我们就是承认了如下事物,把它当成善福之标准:它本身就会偶尔犯错,带来恶祸;或者,它在特定情境下正当且适宜,可一旦超越这情境,它就不应该受到尊重了。这些限制预先假定了一种先验的道德评价标准。借助这一标准,同情自身的是非曲直亦可得到裁定。
各色人等都具有理性,会产生同情与反感。在每一个心灵行动,及全部生命行为的每一种情况下,他们都会引起善与恶。在评价他们的理性、同情与反感,以及他们引起的善与恶时,道德哲学之目标就是要确证并运用那一标准。
威廉·马斯特兰德《主教在教堂门口为乞丐祈福》
Wilhelm Marstrand,The Cardinal at the Church Door Blessing Beggars
对一个能够获得幸福或可能遭遇不幸的存在而言,既然这两种截然相反的处境要依据自然法来分配,人们就不可能对这些自然法视而不见。相应地,无论执行得好还是坏,对于人的理智本性而言,对自然法的研究与应用都可被认为是一种具有实质意义的活动。而且,对自然法的研究与应用也是人类心灵史(the history of the human mind)的一个分支,即我们所谓的道德哲学。█
本文选自《道德与政治科学原理》第一卷第二章第十四节,亚当·弗格森著,康子兴译。
推送封面图为Belisarius Begging for Alms,由法国画家Jacques-Louis David于1781年绘制。
编辑 丨邹子晗
校对 丨陈 立
审核 丨杨勇、陈烨广
“弗格森的道德哲学与社会理论”专题(一)|弗格森:《道德与政治科学原理》导论
“弗格森的道德哲学与社会理论”专题(二)|邓肯·福布斯:《论文明社会史》导论
专题 | 合辑:社会理论中的鲁滨逊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