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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高家堡历史文化名镇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神木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高家堡历史文化名镇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近日,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在《公益诉讼检察情况》第73期(“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案例”专刊)发布了11件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督促保护高家堡历史文化名镇行政公益诉讼案成功入选。神木市高家堡古镇始建于明代(公元1439年),是明长城著名营堡,北通河套、南接河东,历史上曾是兵防要塞、商贸重镇,被批准公布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核定为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是陕北“四大名堡”之一,有着深厚的文化积淀和悠久的革命文化传统。古镇东西长431米,南北长311米,现存城墙和三街十六巷,内有瓮城、楼宇、庙庵、红色故居等,《平凡的世界》等影视剧曾在此取景。2022年9月,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文物保护专项活动中发现,高家堡保护范围内有建筑存在不同程度损毁,包括墙体倒塌,屋檐、屋脊、台阶损毁,其中4户民居使用现代铝材维修老旧房屋屋顶,西大街有一处建筑立面被大型现代化商业牌匾遮挡。对此,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相关行政部门负责人,评议古镇历史风貌的损毁问题,并向各相关行政部门宣告送达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相关行政部门在收到检察建议后,责令拆除上述遮挡的商业牌匾,并对43处破损民居、建筑实施修缮。以此案为契机,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在辖区多处历史名城、古镇设立公益诉讼示范基地,牵头与当地政府签订文物安全工作责任书,住建、文旅部门也分别制定保护方案,形成市、镇两级政府,文旅局和文保员的四级网格化管理格局,积极推动构建“文旅行政+检察”协作保护新格局。同时,针对历史古镇、文物安全保障薄弱问题,该院加强与相关监管单位沟通协商,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行政机关履行文物监管保护职责,为古文化遗产的永续传承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下一步,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持续推动相关行政机关协同履职,加大保护力度提升保护质效,守护好、传承好、展示好中华文明优秀成果。撰稿:李
10月24日 下午 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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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精神 谈体会 促发展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十三)

编者按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回答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一步指明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前进方向。神木市人民检察院迅速响应号召,第一时间组织检察干警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下面,让我们一起听听这些检察干警的学习感悟吧!刑事执行检察部
10月17日 下午 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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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精神 谈体会 促发展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十二)

编者按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回答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一步指明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前进方向。神木市人民检察院迅速响应号召,第一时间组织检察干警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下面,让我们一起听听这些检察干警的学习感悟吧!
10月16日 下午 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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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精神 谈体会 促发展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十一)

编者按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回答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一步指明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前进方向。神木市人民检察院迅速响应号召,第一时间组织检察干警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下面,让我们一起听听这些检察干警的学习感悟吧!
10月15日 下午 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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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精神 谈体会 促发展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十)

编者按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回答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一步指明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前进方向。神木市人民检察院迅速响应号召,第一时间组织检察干警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下面,让我们一起听听这些检察干警的学习感悟吧!
10月14日 下午 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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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重阳

今天是农历九月初九我们迎来重阳佳节古人把“九”定为阳数九月九日两九相重故曰“重阳”登高是重阳的传统习俗天高气爽,外出“踏秋”和家人朋友一起登高赏景令人心旷神怡与春季踏青相对此时节已近深秋天气渐凉,青绿即将褪去所以此时登高又被称作“辞青”农历九月俗称“菊月”魏晋时期重阳赏菊赋诗已成时尚到陶渊明写下“采菊东篱下”之后更标志着赏菊已蔚然成风秋夜赏菊、对饮望月远在他乡的游子向着皎洁的月光寄托对家人的思念之情
10月11日 上午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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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告白中国红】请与神木检察携手共庆盛世华诞!

2024七十五载,岁月峥嵘。七十五载,风雨兼程。神木市人民检察院愿以检察之力守护公平正义奏响时代乐章!祝福伟大祖国繁荣昌盛山河壮丽
10月1日 上午 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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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监狱检察室“国庆节”节前安全检查

为加强“国庆节”期间榆林监狱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按照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安排,9月30日上午,神木市人民检察院驻监检察室干警到榆林监狱进行节前安全检查工作。检察室干警深入“三大现场”,突出检查重点,在监区分控中心对干警值班室、禁闭室、医务室、普通监室、各监控区域、食堂等地进行逐一细致检查:检查监室内门窗、床铺等基础设施是否安全牢固,监控设施、报警装置等设备是否能够正常运转,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齐备;二是对在押人员的随身物品、储物箱、铺板等可能藏匿违禁物品的地方进行抽检,排查安全隐患;三是深入检查在押人员食堂的环境卫生、食品留样、食堂工作人员健康等情况,认真排除安全隐患、排查安全漏洞,确保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到位、不走过场、不留死角。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驻监检察室干警向榆林监狱相关负责人进行通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全面保障监管场所假期安全稳定,通过节前安全检查,进一步规范了监管场所秩序,提高了监管人员的责任感,进一步消除了在押人员的安全隐患,为在押人员提供更健康的生活环境,确保了“国庆”期间榆林监狱的安全稳定。撰稿:艾展鹏编辑:任翻瑞
9月30日 下午 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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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干部综合素能提升培训班在西北政法大学圆满举办

丹枫迎秋,叠翠流金。9月9日至14日,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在西北政法大学举办为期6天的干部综合素能提升培训班,“四大检察”业务骨干、司法行政人员等50名干警同堂参训,一体提升“四大检察”综合履职素能、业务综合深度融合水平。此次培训邀请李康宁、冯耀辉等知名法学教授、检察业务专家授课,课程内容涵盖习近平法治思想、刑事案件证据审查认定、调研文章写作等多个方面,还围绕案例编研、行刑反向衔接等工作制定特色课程。授课老师细致严谨、专业权威,教学方法理论结合案例,突出实务导向。参训干警认真听讲、积极互动,课后向老师请教检察业务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参训干警还前往“全国首批百个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西安事变纪念馆,在现场教学中重温红色记忆、弘扬革命精神、凝聚坚定信念。参训学员代表在结业仪式中纷纷表示,在感受西北政法大学深厚法学底蕴和独特学术氛围的同时,切实提升了一体履职、融合履职、能动履职的意识和水平,在以后的工作中,将把培训中学到的刑事疑难案件处理中的刑法思维、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思路等内容切实应用到具体实际中,更加深刻理解把握“三个善于”,做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神木实践。撰稿:王雪芹编辑:折巧芳
9月14日 下午 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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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少年之力 传法治薪火——神木检察聚力开展“千名检察官千场报告会”工作

2024年,神木市人民检察院“沐芽”未检团队积极部署开展“千名检察官千场报告会”主题活动,发挥党委支持、专业团队、机制创新三个优势,深挖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服务和辐射功能,以“小小法治宣传员”工作模式,精心打造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检察普法产品,持续推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纵深发展,聚力推动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紧密结合。一、依托一个平台,打造三支法治教育团队为确保法治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法治教育水平,神木市人民检察院依托神木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成立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专家团”“宣讲团”,为未成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教育服务。为进一步扩大普法宣传队伍,激发未成年人学法热情,神木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招募“小小法治宣传员”,持证上岗,辐射效应明显,宣传成效显著。同时,神木检察院会同教体局共同摸排部分行为失范的未成年人,聘任其为“小小法治宣传员”,以督促其以身作则,加强自我管理,并适时回访、持续跟进,促使其从被动受教向主动参与转变,切实增强未成年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截至目前,已有6期192名“小小法治宣传员”分散于各个学校、社区,成为神木市未成年人法治宣传生力军之一,小小法治宣传员们以身作则,播撒法治阳光,以点带面地影响身边人,带动更多的孩子加入“知法、守法、普法”的队伍。二、部门协同发力,提升法治宣传员综合素能为进一步引导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普法”,让青少年从被动接受法治教育转变为主动学习法律知识,从自己遵法、守法到督促他人守法、敬法,神木检察主动对接团市委、教体局、青少年服务中心,将法治教育基地纳入神木市中小学校法治教育课外实践基地。同时,未检检察官协同青少年服务中心专业老师,将“小小法治宣传员”分为低年级和高年级两个组,根据高年级组、低年级组不同接受能力,确定差异化培训主题、内容及方式,组织开展礼仪、口才、法治、观摩以及演练五类特色课堂,重点开展法治课堂和基地讲解,检察官用案例与动漫相结合的方式,将法理与情理相融合,让“小小法治宣传员”们对法律知识及法治宣传的意义有了更加深刻地了解。经过岗前培训,“小小法治宣传员”均持证上岗,努力诠释法治宣传“小喇叭”称号,辐射效应明显,宣传成效显著,将法治理念的种子播撒到学习和生活的每一个角落。三、创新工作模式,全方位开展法治教育工作为深化检校合作,助力学校创建“红领巾法学院”,神木检察把“小小法治宣传员”送法进校园作为学校开展法治宣讲、模拟法庭等法治教育活动的主要抓手。一是依托学校法治主题班会。“小小法治宣传员”担任主持人,将生硬晦涩的法言法语讲成生动有趣的童言童语,实现了“我要学法懂法”到“我要守法普法”的升级,激发了师生学法热情。同时,为增强课堂效果,协助“小小法治宣传员”们精准普法,未检干警结合不同主题,深入浅出以案释法。二是创新法治教育方式。为提高未成年人法治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神木检察院围绕校园欺凌、网络沉溺、预防性侵、电信诈骗等法治教育主题制定法治教育“菜单”,确定差异化普法主题、内容及方式,通过“小小法治宣传员”现场讲解、校园法治广播站播报、法治情景剧表演、“我是检察官”等多种活动,增强了法治教育吸引力、感染力和渗透力。三是利用青少年服务中心周末学生集中课外培训的便利条件,“小小法治宣传员”配合检察官,利用周末、节假日的碎片时间,开展法治教育基地打卡活动,引导学生、家长有序在各个展厅参观、互动。同时,引入“互联网+”,将“小小法治宣传员”精彩讲解视频,分发至学校、班级,适时利用报告厅、班会向学生播放,让青少年坐在教室里就能接受法治教育,打通法治教育“最后一公里”。几年来,神木市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因特色鲜明、成效显著,被中国关工委、中央政法委、共青团中央等单位表彰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下一步,神木检察院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丰富教育载体,深化基地运用,大手牵小手,充分发挥“小小法治宣传员”的宣传、带头作用,持续推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走深走实。撰稿:张政凯
9月13日 下午 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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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人民检察院“月满华灯 弈趣盎然”中秋活动

秋风送爽,丹桂飘香,又是一年中秋将至。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营造和谐节日氛围,增进干警团结凝聚,正值中秋佳节到来之际,神木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工会举办以“月满华灯
9月11日 下午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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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积极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

“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高质效办理一批涉民生领域检察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检护民生·高质量发展中国行”——新媒体走基层看检察活动采访团对神木市人民检察院“检护民生”工作进行专题采访、报道。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实施方案。神木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业务工作专题会议,成立检察长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将“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按照最高检、省院、市院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神木市人民检察院“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由民事检察部牵头,联合协调院内各部室切实做好“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聚焦重点区域,多渠道宣传普法。神木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深入重点区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食品药品安全、反电信网络诈骗等与群众日常生活和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醒和引导广大群众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学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聚焦突出问题,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一是依法查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二是深入推进司法救助工作
8月29日 下午 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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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人民检察院传达学习全市检察长研讨班精神

8月22日下午,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传达学习最高检8月19日党组会精神,专题传达研究落实全市检察长研讨班要求,还对各县区检察院研讨材料中的亮点进行提炼学习,根据神木检察实际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延伟主持,全体班子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会。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奋力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要把学习大检察官研讨班、全省检察长研讨班、全市检察长研讨班精神覆盖到全院每一名检察人员,各党支部、各部室要组织集中学习,确保学深悟透、入脑入心,全面准确、求真务实阐释研讨班提出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要举措,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充分的理论高度,推动各级研讨班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到神木检察具体工作中。会议指出,要提高改革创新意识,更高水平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完善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做好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更好地促进社会大局稳定。深入落实“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深化检察“双进”服务全市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结合神木实际办理一批彰显技术价值、具有引领意义的高质效典型案件,真正让企业获益,让群众得实惠。聚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依法惩治恶意欠薪犯罪,协同整治医保领域欺诈骗保、养老诈骗,推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深化与专门学校的沟通协作,为专门学校规范化建设提供检察意见。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做好“量”与“质”的平衡,进一步健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会议指出,要强化法律监督,真抓实干谱写神木检察工作新篇章。刑事检察要落实好“三个善于”,完善落实与法院诉前联席会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类案办理中的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政策把握等问题,全力提升刑事案件办案质量。民事检察要常态化推进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强化对执行活动的全面监控,进一步完善民事检察监督的格局。行政检察要突出行政诉讼监督重心,加强对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的监督,积极探索行刑反向衔接。公益诉讼检察要牢牢把握公益保护这个根本,紧紧扭住可诉性这个关键,结合神木实际,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荒漠化综合防治、长城保护、红色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中彰显检察担当。会议指出,要锚定自身建设,持之以恒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完善检察权运行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和宣传,在直接接触人民群众、直观感受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履职过程中,更加专心、专注办好案件,把基层民情民意通过宣传稿件、理论文章、情况反映等多种形式向上反馈,共同推进管理现代化。持续强化队伍建设,加大检校合作培训力度,培养会办案、会写文章、会讲课的“三会”人才,以检察队伍现代化助推检察工作现代化。撰稿:李慧慧编辑:折巧芳
8月24日 上午 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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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理论强业务 着力提升处突应急能力 ——神木市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近期工作侧记

近日,神木市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组织开展了系列学习活动并对防汛处突应急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全体法警参会。会上深入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宣讲团报告会等内容。会议要求,要将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并不定期开展《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的学习,做到常学常新,温故知新。针对我市近日接连的暴雨预警信息,会议强调,要加强单位办公区域安全隐患和汛情排查,保证单位办公区域和人员安全。下一步,神木市检察院法警大队将继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积极关注突发事件和应急情况,保障单位办公区域和人员安全,纵深做好工作任务的实际应用,将学习与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司法警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检察事业的发展贡献司法警察的力量。撰稿:张
8月15日 下午 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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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检察机关举办全市庭审观摩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提出的“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办案理念,推动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建设,提高全市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水平,近日,榆林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干警开展为期两天的“庭审观摩+庭后评议”活动。经过筛选,确定神木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田某圣涉嫌诈骗不认罪认罚案件和米脂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梁某亮涉嫌合同诈骗认罪认罚案件为观摩案件。这两起案件均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控辩双方围绕诈骗类犯罪常见的焦点和难点问题——是否成立非法占有故意,以及相关量刑情节展开了激烈而精彩的对抗,取得了预期的示范观摩效果,也达到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组织庭审观摩8月8日田某圣涉嫌诈骗案在神木市人民法院审判庭开庭审理,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白欢、检察官袁惠出庭支持公诉。神木市人大代表焦勇、政协委员焦芳、人民监督员王媛慧受邀参加旁听庭审活动。8月9日梁某亮涉嫌诈骗案在米脂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冯静出庭支持公诉。榆林市人大代表袁海东,米脂县人大代表郭娟、马林盛,米脂县政协委员姬小东、杜小伟、刘保刚,人民监督员李东、常建飞受邀参加旁听庭审活动。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马朝阳,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业务干警,12个基层检察院分管刑事检察工作副检察长、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业务骨干等60余名同志分别在神木市人民法院、米脂县人民法院庭审现场旁听。组织庭后评议庭后旁听人员、合议庭人员、公诉人分别在神木市人民检察院、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参加庭审评议活动,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马朝阳出席并主持会议。会上,两名出庭检察官结合自己庭前“三纲一书”的准备以及庭审过程发表了感悟,表示此次观摩活动个人出庭支持公诉能力得到了锻炼提高,将根据与会人员提出的问题,找准自己的不足,进一步提升出庭公诉水平。与会人员围绕公诉人仪容仪表、行为规范、文书质量、庭审讯问、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方面进行了评议,并就如何提升庭审实质化效果提出对策和建议。与会检察人员评议认为,两起案件的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整体着装规范、声音洪亮、语言清晰、讯问针对性强、举证详略得当、质证逻辑清晰,公诉意见书对庭审中证据的总结提炼到位、对案件的定性分析准确、量刑建议适当,法庭教育富有感染力,但是在文书制作、法庭讯问等方面也存在不够规范的地方,希望在以后办理案件和出庭公诉中加以改进。最后就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认定、区别以及观摩案件的争议焦点热烈进行了讨论。市人大代表袁海东旁听了米脂县梁某亮涉嫌诈骗案庭审后表示,庭审从讯问被告人、举证质证,再到法庭辩论开展法治教育,最后宣判,维护了法律尊严,体现了社会公平正义,检察官认真走访了每位被害人,给予法律救助,又体现了法律的温暖。为了让更多人体会到法律的公正与威严,建议通过线上线下的形式开展庭审观摩,让更多人有学习的机会。米脂县政协委员姬小瑞表示,从此次庭审观摩活动中感受到了米脂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专业水平之高。人民监督员李东表示,通过旁听感受到了法庭的严肃,法律所带来的公平公正。活动总结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马朝阳指出,此次庭审观摩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庭审规范,内容、程序把控到位,出庭公诉人认真细致,秉承“小案不小办”理念,展现了公诉人的风采,同时体现了法律的威严与温度。马朝阳强调,观摩庭审能全面掌握检察官分析证据、运用证据的能力,是岗位练兵的好举措,要常态化举办。马朝阳表示,观摩庭既是实践教学庭,也是法治教育庭,为全市刑检干警搭建了交流学习平台,让青年干警对公诉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更真切地感受到提升公诉业务能力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对于练好扎实“基本功”,提升检察院干警的“看家本领”,在以后的庭审活动中提高公诉能力和庭审规范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将积极探索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拟定三年岗位练兵计划,自2024年至2026年间,通过组织法律文书评比、庭审观摩、公诉人业务竞赛、业务培训、跟班办案、案件评查等,全面提高干警办理案件水平和创新发展能力,着力培养一批刑检业务骨干和领军人才。来源:榆林市人民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部
8月13日 下午 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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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人民检察院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7月29日,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宣讲团报告会等内容,结合政法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轮训班授课内容开展研讨。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科学谋划了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是指导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信心决心,回应法治需求,加强法律监督,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会议要求,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结合起来,深入学习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要精心组织学习培训,认真组织宣传宣讲,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做好下半年检察工作结合起来,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扎实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聚焦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劳动者权益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司法救助等重点领域,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自觉将检察履职置于全市工作大局,推动神木检察工作争先出彩。撰稿:李慧慧编辑:任翻瑞
8月6日 下午 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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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魂映检徽 致敬橄榄绿——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庆“八一”慰问退役军人活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爱国拥军光荣传统,切实提升退役军人的荣誉感和使命感。2024年8月1日,时值“八一”建军节,神木市人民检察院联合神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到神木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开展庆“八一”慰问退役军人活动。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白欢与神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郭世军一行前往神木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对退役军人工作者致以节日的问候,对他们为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城市安全有序运行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崇高敬意,并送上慰问品。活动过程中,退役军人结合自身的从军经历、工作实际,抒发忠于党和人民的真挚感情,表示将坚守初心使命,继续发扬军人本色,时刻保持冲锋向前的姿态,为推动神木市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在今后工作中,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弘扬拥政爱军、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以“检心”护“军心”,通过更加紧密的合作方式,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用更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好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以“检察蓝”守护“橄榄绿”,共同为平安美好神木建设添砖加瓦。撰稿:杜
8月3日 上午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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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检察知多少”—民事生效裁判监督

一、什么是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第219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二、当事人向检察机关申请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情形1.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2.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3.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但是这里要切记,申请民事生效裁判监督也是有法定期限的,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驳回再审申请裁定或者再审判决、裁定发生效力之日起两年内提出。三、申请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应当提交的资料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应当提交监督申请书、身份证明、相关法律文书及证据材料。提交证据材料的,应当附证据清单。申请监督材料不齐全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申请人限期补齐,并一次性明确告知应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逾期未补齐的,视为撤回监督申请。四、监督申请书的书写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有效联系方式,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有效联系方式;2.其他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称、住所、负责人、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3.申请监督请求;4.申请监督的具体法定情形及事实、理由。申请人应当按照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监督申请书副本。五、检察机关对民事生效裁判实施的监督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第五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审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区分情况作出下列决定:(一)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二)提请抗诉或者提请其他监督;(三)提出抗诉;(四)提出检察建议;(五)终结审查;(六)不支持监督申请;(七)复查维持。六、不予受理生效裁判监督申请的情形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不予受理:(一)当事人未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二)当事人申请再审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的,但不可归责于其自身原因的除外;(三)人民法院在法定期限内正在对民事再审申请进行审查的;(四)人民法院已经裁定再审且尚未审结的;(五)判决、调解解除婚姻关系的,但对财产分割部分不服的除外;(六)人民检察院已经审查终结作出决定的;(七)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是人民法院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或者再审检察建议再审后作出的;(八)申请监督超过本规则第5.19规定的期限的;(九)其他不应受理的情形。如果你想申请监督或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请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或到神木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进行咨询。供稿:毛娜编辑:任翻瑞
8月2日 下午 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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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期“沐芽”小小法治宣传员基地站岗精彩集锦

为进一步引导青少年“学法、守法、普法”,提升法治素养,让青少年从被动接受法治教育转变为主动学习法律知识,从自己遵纪守法到督促他人守法、敬法,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近日,神木市人民检察院联合神木市青少年宫、神木市青少年服务中心开展了第六期小小法治宣传员培训活动。2024年7月22日的法治教育基地参观打卡活动中,该期小小法治宣传员们站岗讲解、尽责履职。下面,让我们共同来看看他们的精彩集锦吧!第六期35名小小法治宣传员各司其职、共同协作,接待了34批408名参观者。他们运用培训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努力诠释法治宣传“小喇叭”这一称号,同时也激励其他同学积极参与到法律宣传的队伍中来,将法治理念的种子播撒到学习和生活的每一个角落。争做小小法治宣传员,为普法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成为青少年参观者的梦想。“怎么样可以成为一名小小法治宣传员?”“我可以预报名吗?”法治教育基地的检察干警一一解答了孩子们的提问。近年来,神木市人民检察院“沐芽”工作室共计培训了192名小小法治宣传员,推动形成了人人争当法治宣传员的浓厚氛围。下一步,“沐芽”工作室将充分发挥小小法治宣传员的宣传、带头作用,持续推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走深走实。撰稿:神木市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编辑:任翻瑞
7月24日 下午 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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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共享 互动提升——神木市人民检察院与乌审旗人民检察院开展工作交流座谈会

7月9日下午,乌审旗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纪世军与第二检察部主任白娜仁图雅到我院交流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工作,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高爱华,第二检察部主任王萃及第二检察部干警参加了座谈交流。会上,我院同志介绍了单位的整体情况及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近三年来的业务运行情况,分享了三个业务条线办案情况、相关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和培树典型案例方面的经验做法。随后,与乌审旗检察院就如何开展公益诉讼跨区域环境保护、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刑反向衔接等工作进行经验交流。交流结束后,乌审旗人民检察院向我院移送了一条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并向我院详细介绍案件线索情况,双方就案件线索展开沟通交流。两院座谈人员纷纷表示,通过这一形式的交流互动,加强了两院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信息资源共享,开拓了办案思路及视野。双方检察院表示在今后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交流协作,促进学习共赢,我院也将以此为契机,坚持能动履职、互学互促,不断提升检察监督质效,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神木新实践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撰稿:池
7月13日 上午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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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 严卡“烟卡”

近期,小学校园中出现一种新风潮——玩“烟卡”。所谓“烟卡”是从烟盒上剪下带有烟标的部分,通过折叠制作成长方形的卡片,以空掌心击拍地面,“烟卡”被掌风击中翻面就算赢。学生还会根据香烟档次将卡分等级,谁拥有的卡多且贵,就有炫耀的资本。图片来源于网络拍“烟卡”虽然是游戏,但危害却不小。一方面容易让学生形成“炫富”“攀比”等不良习惯,学生为了收集更多更贵“烟卡”相互攀比,从而形成“阶层”圈子,这一现象值得警惕和深思;另一方面游戏中接触到烟草制品,会令学生对吸烟产生兴趣,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也会对中小学生价值观的塑造带来负面影响。此外,“烟卡”的大量需求促使商家回收、印刷“烟卡”依托文具店、玩具店等场所售卖,也涉嫌侵犯烟草生产企业的商标权。针对上述问题,神木市人民检察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一是深入城区和各镇多所小学,通过调查、走访校园周边商店,并向学生家长、老师询问等多种方式摸清校园“烟卡”风靡状况;二是通过检察建议推动市场监督管理局、教体局等相关部门,对各小学校园周边“烟卡”开展联合排查整治,联合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60余人次,检查校园周边经营主体115户,现场没收烟卡800余张;三是利用法治宣讲进校园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倡导广大师生认识到“烟卡”的危害,强化源头治理。下一步,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检护民生”专项活动为契机,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法监督,深化履职,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撰稿:李
7月12日 上午 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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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检察 与民同行】检察官带您了解行政检察

一、什么是行政检察?行政检察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当前四大检察“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之一。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既监督法院公正司法,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之一。二、行政检察的具体职能1、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实行法律监督。2、对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实行法律监督。3、对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4、对行政非诉执行实行法律监督。5、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6、行刑反向衔接。7、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三、申请监督需要准备的材料当事人对符合申请监督条件的案件,可以备齐下列材料向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提出监督申请:1.
7月9日 下午 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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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检察:进一步构建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

审核:白欢往期推荐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上半年工作纪实【检护民生】筑牢燃气安全防线,全力守护民生安全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召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暨半年工作推进会
7月8日 下午 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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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上半年工作纪实

2024年上半年,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根据全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要点安排,除完成送达各类法律文书、执行传唤等日常履职外,其余几项新履职更是异彩纷呈。按照榆林市院工作要点要求,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呈报的一队一品牌为:司法警察+普法宣传专项法治进校园。法警大队两名干警配合未检办干警来到神木市第八中学进行“预防校园欺凌
7月5日 上午 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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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召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暨半年工作推进会

7月2日,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召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暨半年工作推进会,党组书记、检察长延伟主持会议并提出工作要求,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条线负责人及内勤参加会议。会议再次传达学习省检察院调研组来榆调研要求、陕北片区检察工作座谈会精神及市检察院专题会议部署,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围绕案件质效作分析汇报。会议强调,“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政治要求、职责使命,也是职业本分,重在“高质效”,难在“每一个”,履职办案是基本载体,也是价值实现的基础,最终目标统一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会议要求,一要聚焦“高质效”,切实找准起诉质量不高、轻罪办理效率及治理成效不显著、刑事诉讼活动监督质量不高等问题背后的原因,提升抓数据意识,强化内部工作衔接。二要做实“高质效”,坚定整改落实提升。加力实行类案专办,建立精细化办案团队,集中力量研析证据架构及类案治理经验;加快轻罪治理进程,建立快速化办案团队,有效提高诉讼效率,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切实将工作落细落实。三要有“坐不住”的责任感、“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脚踏实地抓数据,一级一级抓提升,确保高质效办案的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承办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撰稿:李慧慧编辑:任翻瑞
7月3日 下午 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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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伟走访慰问老党员

7月1日,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延伟到迎宾街道办事处走访慰问老党员,为他们送去节日的祝福和党组织的关怀,迎宾街道办事处有关负责同志一同走访慰问。在老党员王志雄家中,延伟与王志雄亲切交谈,详细询问他的身体状况和生活需要,送去了慰问金,切实把党组织的关心关爱传递到了老党员的心坎上。在慰问困难老党员肖玉英时,延伟详细了解她的家庭收入和生活状况,向她对党的基层工作做出的贡献表示敬意,并送去了慰问金,希望她保重身体,一如既往关心神木的经济社会发展。延伟叮嘱迎宾街道办事处干部要持续关注老党员生活,用心用情做好服务,切实把党的关怀落到实处,让他们深切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为幸福神木建设汇聚强大合力!撰稿:高文伟编辑:任翻瑞
7月2日 下午 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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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人民检察院 佳县人民检察院喜迎“七一”联欢会精彩瞬间回顾

2024年6月27日,神木市人民检察院、佳县人民检察院在神木市曼乔红枣科技园联合举办“同心向党迎盛会
7月1日 下午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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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神木市人民检察院获评神木市2023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

6月27日,神木市召开2023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总结表彰大会,神木市人民检察院获评2023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喜2023年,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在神木市委和榆林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和“三个年”活动,以“三有”争创为抓手,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目标,坚持综合履职、能动履职、一体履职,努力为检察铸魂、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发展强基,各项检察工作在落实中强化、在创新中发展。先后荣获“全国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全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榆林市级文明单位”“全市政法系统执法办案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1案例入选最高检、国家文物局发布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1案例入选陕西省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典型案例,12309检察服务工作创新机制获得榆林市人民检察院优秀改革案例三等奖,“菜单式”法治教育获评全市检察机关“三有”争创十大品牌项目;一批干警获得“全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平安榆林建设先进个人”“全市政法系统执法办案先进个人”等称号。2024年,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推进党纪学习教育,扎实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真抓实干、担当作为,为神木奋力谱写建设黄河“几”字弯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示范市的崭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撰稿:折巧芳编辑:折巧芳
6月29日 下午 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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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持续深化检察双进工作 打造群众身边的检察院”新时代检察服务宣传周活动

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检察“双进”工作,全面提升检察服务水平,神木市人民检察院于6月24日至28日在全市开展“持续深化检察双进工作
6月28日 下午 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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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向党迎盛会 结对共建启新程 ——神木市院、佳县院联合开展喜迎“七一”系列活动

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3周年,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展示广大党员干部团结、奉献、奋进的时代风貌,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深入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不断探索检企共建新路径,近日,神木市人民检察院、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了“同心向党迎盛会
6月28日 下午 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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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无“毒”青春 无悔前行 ——神木市人民检察院6.26国际禁毒日专题讲座

今年6月26日是第37个国际禁毒日,为进一步深化社会禁毒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积极营造全民禁毒的社会氛围,6月25日下午,神木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委政法委、市禁毒办、市公安局、大柳塔镇人民政府、神东煤炭集团共同举办一场以学生、煤矿职工、镇街社工、村组干部、医生、民辅警为对象的专题讲座活动。活动现场通过悬挂横幅、摆放禁毒宣传展板、制作签名条幅、关注微信公众号、展播禁毒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向群众普及禁毒知识。这些宣传材料图文并茂,直观展示了毒品的种类、特征及其对人体健康和社会安定的严重危害。活动中,陕西省人民警察培训学校三级调研员杜远辉以《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为题,介绍了毒品基本常识和毒品犯罪相关法律条文,重点讲解了新型毒品的危害及预防方式。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干警薛金金以《青春不“毒”行,法律护成长》为题,为学生们讲解了什么是麻精药品、麻精药品滥用的危害性,让大家学会识别并掌握麻精药品危害性,了解成瘾机制和后果,严格遵医嘱用药,拒绝药物滥用;同时通过解读涉麻精药品案例教育引导学生、员工及家属应提高警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拒绝毒品,拒绝不良诱惑。下一步,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依法能动履职,深化与多单位协作配合,在严厉打击涉毒犯罪的同时,进一步开展禁毒宣传活动,为营造全民关注、参与、支持禁毒的浓厚社会氛围贡献检察力量,以实际行动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满意度。撰稿:杜
6月27日 上午 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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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政法系统主题演讲比赛中荣获二等奖!

——神木市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开展“安薪行动”聚焦土地闲置问题,公开听证促整改【检护民生】有爱无碍,呵护成长
6月26日 下午 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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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有爱无碍,呵护成长 ——神木检察联合职能部门共促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

母婴设施建设是维护妇女权益、保障婴儿哺育权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母婴设施建设专项监督实施方案》,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推动公共场所母婴设施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近日,神木市人民检察院联合神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妇幼保健院、妇联共同开展了母婴设施建设监督专项行动。检察干警会同各职能单位共同走访了神木市水景公园、成业广场、沙渠市场、医院等公共场所,实地查看了母婴设施配置数量、配套设施、配备服务情况,与场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交流。走访中发现各场所已基本配备了母婴设施,但仍存在配备不齐全、配置不规范等问题,如母婴室导向标志不明确、无流动热水、面积未达10平方米、未设置隐私帘、未实际投入使用等。向左滑动查看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切实保障哺乳期女性和婴幼儿的现实需求,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就如何规范母婴设施建设、管理,提高公共场所母婴服务水平等问题,与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磋商座谈,明晰责任分工,强化监督管理,加强日常维护,进一步凝聚共识、压实责任,推动问题整改,寻找最佳解决方案。母婴室建设是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的关键一步,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母婴室的合理设置承载了妇女权益保障,需要社会各界携手共同呵护。下一步,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聚焦妇女权益保护工作,继续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聚力推进母婴设施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以检察温度守护人民幸福。撰稿:李莹
6月20日 下午 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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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民生福祉 为民护“薪” ——神木市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开展“安薪行动”

劳动者欠薪问题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大局稳定,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欠薪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合法权益,神木市人民检察院联合神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近日在神木市新市医院项目基地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的“安薪行动”活动宣传。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发放资料、解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提供现场法律咨询等形式为农民工开展普法宣传,详细讲解了农民工关心的工资报酬支付、劳动争议处理、维权救济途径等热点问题,引导农民工在今后遇到劳资纠纷等问题时,正确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此次活动,增强了农民工知法懂法和依法维权的意识。接下来,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秉持依法能动履职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当好广大农民工朋友的“护薪人”。撰稿:任欢欢编辑:任翻瑞
6月19日 下午 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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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助力保障粮食安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最高检“九号检察建议”落实落细。近日,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召开最高检“九号检察建议”落实推进会。会上,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温于娇宣读了最高检第九号检察建议书,检察建议从粮食购销领域监管制度建设、地方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作用、基层国有粮食企业内部治理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神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会进一步完善粮食安全相关工作制度、强化粮食购销领域监管责任落实,提升监管工作质效,积极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及时移送涉及粮食安全违法犯罪线索,切实提高粮食购销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效,积极促进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标本兼治,筑牢粮食安全屏障。下一步,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将依托最高检“九号检察建议”,依法严厉打击粮食购销领域腐败犯罪,守护好国家和人民的“粮袋子”。撰稿:任欢欢编辑:任翻瑞
6月18日 下午 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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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一案例入选!陕西省检察机关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护好古建筑、保护好文物就是保存历史,就是保存了城市的历史和文脉。”积极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是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中国特色文物司法保护体系的具体举措。6月8日文物和自然遗产日当天,省检察院发布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督促保护高家堡历史文化名镇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供稿:李
6月13日 下午 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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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吃了减肥药恶心、失眠?朋友圈的减肥糖果莫乱吃!

“不运动不节食,包你月瘦十斤”“强势减脂,让宝妈变辣妈!”你的朋友圈里是否有这样的“小广告”呢?购买这些“减肥神药”真的有用吗?今天,检察官带大家揭开一款减肥糖果的神秘面纱吧!案件回顾近日,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受理一起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案件。2022年4月开始,马某通过微信大量购买一款名为CC.LADY的减肥糖果,并通过朋友圈售卖、向熟人推销等方式,短短一年8个月销售金额达22万余元,非法获利近9万元。马某在明知该减肥糖果有毒、有害,且多名顾客反映服用CC.LADY减肥糖果后出现口干、强烈饱腹感、恶心、心跳加速、失眠、脾气暴躁等副作用的情况下,仍然继续售卖。经检测,CC.LADY减肥糖果内含有西布曲明72535mg/kg。西布曲明是一种中枢神经抑制剂,曾用于辅助治疗肥胖症,其具有引起人体血压升高、心率加快,从而导致心脑血管疾病等副作用,严重时可致人死亡,因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10年10月发布通知,停止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在中国生产、销售和使用。但由于西布曲明价格低廉,且确有一定的抑食减肥功效,因此许多三无产品的生产商家在明知道它是违禁物质的情况下,仍将其加入减肥产品中牟取暴利。图片来源于网络检察官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审慎购买减肥药品,一旦服用后出现不良反应,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去医院就诊。大家要正确看待减肥问题,管住嘴、迈开腿,科学合理的饮食和锻炼才是保持身体健康的重要手段,千万不要盲目追求瘦身效果,更不要轻信非法减肥产品的夸大宣传,不购买和使用来源不明的减肥产品。Tips:如在该类产品中发现非法添加药物成分,尤其是含“西布曲明”等危害人体健康安全的违禁药品,请立即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法条链接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撰稿:袁
6月12日 下午 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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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省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共筑文物保护防线

2024年1月24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针对文物保护与监管向陕西省文物局发出2024年第1号检察建议书。为进一步落实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筑起文物保护防线。近日,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局、文旅局召开落实省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座谈会。座谈会上,神木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温于娇现场宣读了省检察院第1号检察建议书,检察建议从文物安全监管力量与文物犯罪形势、文物流通领域管理职责、文物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置相关机制、文物保护与安全监管齐抓共抓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神木市文旅局文物科科长刘妮表示会抓好整改,持续推进落实文物保护与安全责任、健全完善文物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强化文物执法督查与安全事故预防处置工作,积极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及时移送涉文物违法犯罪线索,用实际行动保护文物安全。下一步,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继续依法能动履职,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保护文物安全方面的积极作用,为推进文物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撰稿:任欢欢编辑:折巧芳
6月11日 下午 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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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人民检察院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指引

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指引一、什么是民事支持起诉?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经有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等依法履职后合法权益仍未能得到维护,具有起诉维权意愿,但因诉讼能力较弱提起诉讼确有困难或惧于各种原因不敢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二、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一)请求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待遇等;(二)因年老、疾病、缺乏劳动能力等不能独立生活或生活困难,请求给付扶养费、赡养费的;(三)残疾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四)因遭受人身损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五)确有支持起诉必要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有前款规定情形,同时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支持公益诉讼条件的,依照其他规定办理。四、申请支持起诉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6月8日 下午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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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参与 共护美丽神木——神木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

6月5日,在“世界环境日”当天,神木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前往锦界、店塔等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在宣传现场,干警们手拿宣传手册耐心向广大群众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干警们还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宣传展板、免费发放环保物品袋等形式,使居民群众进一步了解环保知识,增强环保意识。此次活动吸引了大量群众前来咨询,共发放环保宣传折页、《世界环境日宣传手册》等宣传材料1000余份,现场咨询群众500余人次,帮助群众释疑解惑,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增强了广大群众对环保节能减排工作的知晓度和支持度。今年的6月5日是第53个“世界环境日”,主题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希望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唤起全市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与发展之间关系的清醒认识,呼吁公众行动起来,减少污染,积极践行生态环境保护,养成低碳生活的好习惯,共建天蓝、水清、地绿的美丽新神木。END撰稿:李
6月6日 下午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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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与少年的一场“特殊”之约——神木市人民检察院举办“检教同行,共护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

为增进社会各界对专门教育以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了解、认同和支持,2024年6月4日,神木市人民检察院携手市教体局走进神木市第十六中学举办“检教同行,共护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政局、司法局、公安局、法院、妇联、团市委、关工委等单位共同参与。一、参观体验
6月5日 上午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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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人民检察院联合纪委监委、公安局召开反洗钱工作座谈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大惩治洗钱违法犯罪工作力度,强化与各单位的协作配合,深挖洗钱犯罪线索,近日,神木市人民检察院联合神木市纪委监委、神木市公安局召开了关于“反洗钱”工作座谈落实推进会。座谈会上,神木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温于娇首先向与会人员传达了反洗钱工作重点以及任务要求,通过案例的讲解,详细解读了洗钱罪的犯罪构成以及常见上游犯罪的案件类型,同时向与会人员传达学习了《关于在办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加强反洗钱协作配合的意见》文件精神。神木市人民检察院总支书记、副检察长白欢进一步强调了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并提出要依法打击各类洗钱犯罪活动,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不断推进反洗钱工作走深走实。神木市公安局高雄副局长、神木市纪委监委李军利主任分别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在查办上游犯罪过程中,会密切关注洗钱违法犯罪线索,落实“一案双查机制”,畅通线索移送通道,持续强化推进反洗钱工作。下一步,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严惩洗钱犯罪行为,与各单位保持常态化协作配合,共同维护我市金融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撰稿:任欢欢编辑:任翻瑞
6月4日 下午 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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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奖啦~ 庆“六一”青少年法治知识竞赛获奖名单公布!

筑牢保护防线关爱儿童成长庆“六一”青少年法治知识竞赛获奖名单公布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增强法治观念,养成自觉遵守法律的行为习惯,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近日,中共神木市委办公室(市关心下一代工作服务中心)、神木市检察院、共青团神木市委联合开展了以“筑牢保护防线
6月2日 下午 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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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话:守护少年的你

——神木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喜报,第二名!探索“司法救助+”多元化模式
6月1日 上午 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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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烟·为成长护航

在第37个世界无烟日到来之际,神木市人民检察院联合麟悦社区开展以“保护青少年免受烟草危害”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吸烟会严重损害青少年呼吸系统和心血管系统,并且会加速其成年后慢性病的发生。烟草中的尼古丁可以使人成瘾,一旦成瘾很难戒断,而且暴露于尼古丁还可能影响青少年的大脑发育。同时,二手烟暴露也会严重危害身体健康,有充分证据表明,二手烟暴露可以导致儿童发生支气管哮喘、肺功能下降、中耳炎等疾病。接触二手烟没有安全水平,即使是短暂接触也会造成伤害。作为社会的未来和希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为此,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干警在活动现场积极为家长讲解吸烟及二手烟的危害性、戒烟的好处以及如何科学戒烟。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倡议:家长要做好榜样,做到自己不吸烟、来客不敬烟、走亲访友不送烟、劝导亲友早戒烟,为广大青少年营造一个无烟的绿色空间和家庭氛围。教育引导青少年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拒吸第一支烟,远离“拍烟卡”游戏。同时,积极关注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帮助他们正确应对压力和不良情绪,避免因心理问题而走向吸烟之路。少年强则国强。让我们携手并肩,为青少年撑起一片无烟的蓝天,让他们能够在无烟、清洁、健康的环境中茁壮成长,迎接美好的未来!撰稿:暴利平编辑:任翻瑞
6月1日 上午 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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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巡回检察组到神木市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工作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和省、市院部署要求,全面深化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切实提升神木市看守所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及监管执法规范化水平,5月28日,榆林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巡回检察组组长杨海水一行对神木市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工作。神木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郭鹏,神木市公安局副局长叶坤,神木市看守所所长冯耀斌陪同检查,神木市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孙荣国进行现场监督。巡回检察组一行先后实地查看了在押人员伙房、监控室、医务室、会见室、提审室等场所,调阅了部分在押人员档案,查看了医疗档案、出入所登记册、会议记录等,调看了监控录像、联网监管信息,并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与两个监室的在押人员进行谈话;查看了神木市人民检察院派驻检察室工作台账。巡回检察期间,巡回检察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了反馈,同时提出:驻所检察室和看守所要认真梳理现场反馈的监管执法问题,分析原因,切实以问题为导向,研究有效整改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共同推进监管执法规范化,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维护法律权威和法治统一,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监督效果。神木市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将以此次巡回检察为契机,以更深刻的认识、更开阔的思路、更有力的措施,进一步提升派驻检察履职的针对性、精确性、成效性,促进神木市看守所工作规范化开展,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撰稿:孟海成编辑:任翻瑞
5月31日 上午 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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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保护防线 关爱儿童成长 | 庆“六一”青少年法治知识竞赛等你来战!

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增强法治观念,养成自觉遵守法律的行为习惯,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中共神木市委办公室(市关心下一代工作服务中心)、神木市检察院、共青团神木市委联合开展以“筑牢保护防线
5月30日 下午 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