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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中国开放数林指数发布

2023年11月1日,复旦大学数字与移动治理实验室联合国家信息中心数字中国研究院在“全球智慧城市大会·长沙”发布了“2023中国开放数林指数”和《中国地方公共数据开放利用报告——省域》、《中国地方公共数据开放利用报告——城市》。开放数据,蔚然成林,“中国开放数林指数”是我国首个专注于评估公共数据开放利用水平的专业指数,由复旦大学数字与移动治理实验室制作出品。自2017年首次发布以来,定期对我国地方公共数据开放利用水平进行综合评价,精心测量各地“开放数木”,助推我国公共数据的流通与价值释放。(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获取报告全文)数林愿景开放数据,蔚然成林,“开放数林”意喻我国公共数据开放利用的生态体系,我们期待:开放数林是繁盛多姿的,各种“数木”都能竞相并生、枝杈相连、根系相通;开放数林是生生不息的,无时无刻不在成长变化,充满生机和活力;开放数林更是包容温暖的,既能让林子里的各种“生物”共享数林的美好,又能遮阳挡雨,不让他们被数据“灼伤”或“淋湿”。最终,一棵棵地方开放“数木”能够成长为一片繁盛多样、持续生长、包容宜人的中国“开放数林”。数林概貌截至2023年8月,我国已有226个省级和城市的地方政府上线了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其中省级平台22个(不含直辖市和港澳台),城市平台204个(含直辖市、副省级与地级行政区)。目前,我国81.84%的省级(不含直辖市和港澳台)和60.53%的城市(包括直辖市、副省级与地级行政区)已上线了公共数据开放平台。与2022年下半年相比,新增18个地方平台,其中包含1个省级平台和17个城市平台,平台总数增长约9%。全国地级及以上公共数据开放平台数量持续增长,从2017年报告首次发布时的20个到2023下半年的226个。历年地级及以上平台数量增长情况截至2023年8月,全国各省域政府数据开放平台的整体上线情况如下图所示。省域包括省(自治区)本级和省内下辖地市,图中颜色越深,代表该省域公共数据开放平台的整体上线程度越高。目前,福建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江苏省、江西省、山东省、四川省与浙江省共9个省域的省(自治区)本级和下辖所有城市都已上线了数据开放平台(图中显示为全境深绿色的省域)。从整体上看,东南沿海和中部地区的数据开放平台已经基本相连成片。各省域平台整体上线情况地理空间分布自中国开放数林指数2017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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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中国开放数林指数|指标体系发布

2022中国开放数林指标体系发布8月31日,复旦大学联合国家信息中心数字中国研究院发布了2022中国地方政府数据开放报告指标体系。开放数据,蔚然成林,“中国开放数林指数”是我国首个专注于评估政府数据开放水平的专业指数,由复旦大学数字与移动治理实验室制作出品,自2017年首次发布以来,定期对我国地方政府数据开放水平进行综合评价。从2022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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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公共数据开放报告》首次发布 | 复旦DMG

交通运输领域生成和储存的公共数据内容丰富,应用面广,开放交通运输领域的公共数据对推进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21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要求“优先推进企业登记监管、卫生健康、交通运输、气象等高价值数据集向社会开放”。交通运输部最新发布的《“数字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研究制定交通运输公共数据开放和有效流动的制度规范,推动条件成熟的公共数据资源依法依规开放和政企共同开发利用”。在此背景下,2022年1月12日,复旦大学数字与移动治理实验室发布了《2021交通运输公共数据开放报告》和“交运数林指数”。这是“中国开放数林指数”系列报告发布的首个行业领域类报告和指数,对交通运输领域公共数据开放的现状和水平进行了评测。(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获取报告全文)👇👇全国交运数林概貌目前,国家交通运输部官网数据开放栏目和交通运输部综合交通出行大数据开放云平台都已开放了交通运输领域的数据集。其中,无条件开放的数据集47个,数据容量近6千万,数据内容主要涉及国内部分省市的交通线路站点、客运站班次、线路、货运车辆、运输与维修经营业务等。同时,出行云平台还开放了124个有条件开放的数据集,内容主要涉及国内部分省市的运输车、出租车、公交车的定位数据,轨道、公交、出租车的线路、站点站台与票价数据,公路高速路路线与收费数据,百度地图路况数据以及高校实验室提供的交通类科研数据。在地方层面,截至2021年4月,共有11个省级(含省和自治区,不含直辖市)和83个城市平台(含直辖市、副省级和地级行政区)开放了交通运输领域数据。与其他条线部门相比,交通运输部门(含轨道交通、公交公司)开放的数据集总数为8985个,仅次于民政、统计、农业农村和教育等部门。各条线部门开放的有效数据集总数与其他条线部门相比,交通运输部门开放的数据容量达到2.78亿,在各部门居于首位,其次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等部门。各条线部门开放的数据容量(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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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中国开放数林指数发布 | 省域标杆

2021中国开放数林指数发布省域标杆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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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磊:数字治理的效度、温度和尺度

来源:《治理研究》2021年第2期摘要近年来,数字治理在许多国家迅速推进,实践者和学术界对于数字技术赋能治理的前景充满了期待。然而现有研究表明,只靠技术的单兵突进和刚性嵌入,而缺少理念的更新、制度的变革、组织的转型、法治的规范和伦理的关切,数字治理既未能充分借助技术的能量,实现对治理的有效优化,还可能带来预期之外的副作用,影响人的体验和感受,抑制人的自主性和参与度,损害人的权益和尊严。因此,对数字治理的目标期望和推进方式应进行反思和调整。首先,技术赋能不等于技术万能,对数字技术赋能治理的期待应切合实际。其次,推进数字治理不能只靠技术的单维度赋能,还需要理念、制度、组织、法律、伦理等多个维度的协同支撑与规范制约。不能只考虑技术上“能不能”的问题,而不考虑管理上“可不可行”、公众感受上“好不好”、法治上“可不可以”的问题。数字治理应以人的感受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把握好效度、温度和尺度,这三个“度”将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在数字时代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引言近三十年来,数字技术迅猛发展,由此生成的数据也在数量、颗粒度、实时性和多样性等方面迅速提升,为人类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带来了巨大改变。数字治理也得到了许多国家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进,实践者和学术界对于通过利用数字技术提升政府效率效能、优化公共政策制定、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扩大公众参与、推进制度转型等方面的前景充满了期待,刻画了各种美好的“未来图景”。那么,几十年来,数字治理究竟有没有带来人们所期望的效果?给社会公众带来的实际感受如何?是否带来了体验更好的服务和更人性化的管理?又带来了哪些“副作用”和风险?数字和治理之间究竟是怎样的关系?本文通过文献梳理对数字治理的效度、温度和尺度进行了回顾和探讨,以期通过对“热问题”进行的“冷思考”,为数字治理实践者的进一步探索提供建议,并为学术界的未来研究提供参考。一、数字治理的效度:数字化是否带来了获得感?每当一种新技术出现的时候,社会各界都对其充满了期待,公共治理领域也不例外,人们期待着新兴的数字技术能够提高政府的治理能力,解决许多过去未能解决的治理问题。几十年来,人们曾经对数字技术赋能治理有过哪些期望?这些期望是否实现了?数字技术必然能提高治理能力和提升治理效果吗?本文首先对数字治理的效度进行了梳理和探讨。(一)对数字治理有过哪些期望虽然不同国家在不同时期曾出现过电子政府、电子政务、电子治理、数字政府、数字治理等不同名称和定义,这些概念都反映了各国对于利用信息和数字技术赋能政府、优化治理的期望,只是采用的技术手段不断迭代,制定的治理目标也有所差异。1.国际上对数字治理的期望在国际上,早期对于数字技术赋能政府的期待主要集中于对内提升政府自身的管理效能,对外提升政府透明度和公共服务水平,在这一时期出现的相关概念主要有电子政府、数字政府、电子行政和电子政务等。之后,一个比“数字政府”更为全面的升级版目标——“数字治理”开始出现。“数字治理”这一概念包含了数字政府的既有目标,但不再满足于技术与公共管理的简单结合,而是以更开阔的视角来审视社会和政府在不断变化的技术环境中的相互作用关系。数字治理的目标不仅包括提升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还着眼于如何通过信息技术推进行政改革,扩大公众参与,并重塑国家和公民、社会、及私营部门之间的关系。与之相近相关的概念有电子治理,电子参与和电子民主等。总体上,数字政府的目标更侧重于将数字技术赋能于政府自身,而数字治理的目标则是将技术赋能于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等多元主体,并最终重塑三者之间的关系,具体包括提升政府效率效能、优化公共政策制定、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扩大公众参与、推进制度转型等方面。具体而言,国际上有代表性的关于数字治理的概念和目标有:20世纪90年代初,美国政府最早提出将对于信息技术的创新应用与“政府再造”相结合,让公众能通过“在线而不是排队”的方式来和政府实现交互,“电子政府”这一新概念随即诞生;之后,根据《联合国电子政务调查报告》的定义,电子政府的目标是通过将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到政府运作中,重塑其内外部关系,从而使政府变得更有效、合法、透明和负责;经济合作发展组织对于电子政府的期待是通过使用信息通讯技术来提升政策效果、服务水平、对公民的回应能力,提高政府效能,促进跨部门合作,推进以用户为中心的服务导向,改善与私营企业的关系;世界银行则在改进政府服务、优化政企互动、提高政府管理效率等目标之外,还强调了通过信息获取向公民赋权,并转变公民、企业和各类政府机构之间的关系。2.我国对数字治理的期望在国际趋势影响和本土治理需求的共同作用下,我国政府和学界近二十年来提出了政府信息化、政府上网、电子政务、智慧政务、政府数字化转型等概念和目标,近年来,“数字政府”和“数字治理”这两个概念越来越多地开始被政府和学界所接受和使用。数字政府是人类技术进步在公共管理领域的作用结果,表现为政府结构、理念、战略、工具接受数字化改造,并且政府基于新技术向外输出新资源、新服务。通过数字化思维、数字化理念、数字化战略、数字化资源、数字化工具和数字化规则使政府形态和社会治理模式发生转变。数字政府是政府借助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通过连接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重组政府组织架构,再造行政流程,优化服务供给,促进经济社会运行全面数据化而建立的新型政府形态。在技术层面是政府基于数字技术以更有效率的方式分配信息,在组织层面是政府基于数字基础设施的赋能、协同与重构。通过大数据等技术为地方政府改革提供难得的机遇,对政府与社会多元主体关系的重建、政府职能的规范、政务流程的优化和动态资源的配置等方面带来影响。数字治理的目标则强调政府与公民、政府与企业、政府与政府之间的互动以及政府内部运作,涉及到政府、市民社会和以企业为代表的经济社会三个主体。数字治理是将现代数字化技术与治理理论融合的一种新型治理模式,意味着政府权力由机构中心向以企业或者市民为中心的转变,增强了政府、市民与企业之间的互动,体现了服务型政府以及善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主要指政府、公民及其他主体依托信息技术的运用而进行的参与、互动与合作,是融合信息技术与多元主体参与的一种开放多元的社会治理体系;不仅仅是行政系统的自我优化,而且是涉及行政体制、政治体制的全面革新,不是单纯强调行政效率,而是同时追求政治价值的实现。通过技术赋能和技术赋权双重机制,以同时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社会协同能力,不仅促使数字技术嵌入政府科层制以推进治理结构再造、业务流程重塑和服务方式变革,还构建着新型政府-社会关系、政府-市场关系。还有学者发现,数字政府和数字治理相关概念的内容范畴具有重合部分,近年来还呈现出界限渐趋模糊,趋同日益明显的态势。(二)对数字治理的期望都实现了吗?以上这些数字技术赋能政府和优化治理的期望,更多是目标或假设,那么在实然层面,对数字治理的这些期望真正实现了吗?实施效果如何?国内外学界的研究表明:有些期望实现了,有些并没有实现;有些只是形式上而不是实质上实现了;有些不仅没有实现,甚至违背了初衷走向了反面。1.对国外数字治理效度的研究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互联网和信息通信技术正在改变政府组织及其治理的方式。政府信息技术占据了许多公共管理的中心位置——改革现代官僚组织、促使机构扁平化、提高决策能力、推进政策变革。公共组织的结构和运作方式、公共服务的提供方式、政策的制定、实施和评估方式以及公民参与民主进程的方式等方面的根本变化,通常都是通过技术的引进来实现的。对美国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电子治理的评估表明,电子治理在提升公共服务和改善政府运作方面的进步最为明显,在制定信息法规和政策方面也已取得不少进展,但在通过信息技术深化民主和推进行政和体制改革这两个方面,进展较小,即使有一些重大的改进,也都没有上升为真正的改革。对于人们期待的通过信息技术带来根本性的行政改革和体制转型的假设,许多实证研究发现信息技术本身并不能驱动改革,相反,技术却能在传统的权力架构下推动渐进式改革。还有研究发现,基于互联网的政策网络实际上加强了现存的权力影响模式,而不是鼓励了新的声音,大数据技术未能如预期的那样推动公共政策制定的变革。2.对我国数字治理效度的研究在我国,为适应并促进技术在政府治理中的应用,政府在组织结构和职能设置方面已经有了大量创新,并且随着数字治理的发展,还在不断调整和演化。在决策上,数据价值充分体现,科学决策水平提升;在服务上,“互联网+”推动变革,智慧政府便民利民;在监管上,“互联网+”深化改革,公共安全保障有力;在办公上,在线协同重塑政府,组织效能大幅提升;在监督上,社会监督广开言路,内部监督了如指掌。大数据技术在多方面提升了官僚制运作的效率,体现在政府组织关系与组织运作,以及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大数据的优势和效度提升了政府服务社会的效率和质量,增强了政府绩效。“互联网+政务服务”可通过降低行政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在线审批平台可以通过提高行政审批的规范程度来提高企业家的投资意愿,数字技术具备约束行政权力、强化纵向治理等重塑政府组织架构的潜力。民众通过线上参与表达的诉求事实上能够影响政府的政策重点,有利于提升公共治理的质量。根据《2020联合国电子政务调查报告》,我国电子政务发展指数从2018年的0.6811提高到2020年的0.7948,排名提升至全球第45位,比2018年排名第65位有大幅提升。其中,在线服务指数得分最高,达到0.9059,位于“非常高”的第一梯队。然而,研究表明仍有许多对于数字治理的期望并未完全地、实质性地实现。在通过数字技术提升政府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有学者指出数字治理的“效”不仅包括“效率”,更应包括“效果”。近年来我国政府虽然在电子政务方面的人力物力投入不断加大,但对公共治理的“效果”带来的实质性改善十分有限,产生了内卷化问题,体现为“看不准”“做不到”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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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政府数据开放一体化报告》在上海静安发布

10月22日,复旦大学数字与移动治理实验室在2020上海静安国际大数据论坛上发布了《2020长三角政府数据开放一体化报告》。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可下载报告PDF全文“中国开放数林指数”是我国首个专注于评估政府数据开放水平的专业指数,由复旦大学数字与移动治理实验室制作出品。“开放数林”意喻我国政府数据开放利用的生态体系。自2017年5月首次发布以来,开放数林指数每隔半年对我国地方政府数据开放水平进行综合评价,精心测量各地“开放数木”的繁茂程度和果实价值,助推我国政府数据开放生态体系的培育与发展。《2020长三角政府数据开放一体化报告》是“中国开放数林指数”系列报告发布的首个区域性报告。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和全方位开放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在长三角地区深入推进政府数据开放一体化,有利于打造数字长三角,促进数据要素的跨域流动和融合利用,推动长三角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的一体化高质量发展。长三角政府数据开放概貌长三角开放数林概貌长三角地区是我国地方政府数据开放实践的重要发源地。2012年上半年,上海市推出了我国第一个地方政府数据开放平台;2014年,无锡市上线了长三角第一个、全国第二个地级政府数据开放平台;2015年10月,浙江省上线了全国第一个省域政府数据开放平台。2018年以来,长三角地区政府数据开放平台的数量出现快速增长,截至2020年9月,已上线了32个省级、副省级与地级数据开放平台。其中,省级平台3个,分别是上海、浙江和江苏;地级平台29个,主要分布在浙江省的绝大部分地区、江苏省的大部分地区和安徽省的东南部地区。在长三角地区,“开放数据、蔚然成林”的愿景已基本实现。长三角各地平台的上线时间和空间分布(省级)长三角各地平台的上线时间和空间分布(直辖市、副省级与地级城市)长三角各地数据开放水平《报告》首先对长三角各个地方的数据开放水平进行了评估,并公布了省级和地级(含副省级)指数与排名。在省级层面,上海在准备度与平台层上相对领先,浙江在数据层与利用层上表现优异。长三角省级地方指数与排名在地级(含副省级)层面,宁波综合表现最优,其次是绍兴、温州、台州和衢州等地。长三角地级(含副省级)地方指数与排名(前二十)长三角数据开放一体化水平长三角的政府数据开放区域一体化水平如何?郑老石用3分钟视频为您进行解读,请戳下方👇郑老石解读长三角开放数据一体化《报告》还从多个维度,对长三角区域内数据开放一体化的水平进行了分析:在法规政策的协同度上,目前仅在上海和丽水制定的管理办法中有涉及到长三角公共数据管理和共享的内容。对于推进长三角各地在政府数据开放工作上的协同合作,目前还缺少相应的法规政策的支撑。在开放平台的连接性上,长三角区域内已上线的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在功能设置上都达到了较高水平,相互之间差异较小,已具备了在平台间推进跨区域协同的基础条件。但目前,平台之间的跨省互联和协同合作尚未实现。在数据集主题的重合度上,浙江平台开放的数据集覆盖到十四个基本主题,上海平台覆盖了除农业农村、社保就业、财税金融之外的基本主题,其他两省尚未开放基本主题下的数据集。在数据集内容的匹配度上,各地开放名称和内容相近的数据集有助于数据利用者进行跨地区的数据融合利用,形成长三角区域数据协同。在全国各地平台上开放的14类常见数据集中,目前在长三角地区,仅有上海平台开放了所有14类常见数据集,浙江平台开放了其中12类数据集。江苏和安徽则尚未开放这些常见数据集。报告还比较了各地开放的名称相同或相似的常见数据集的字段内容。以“行政许可类”数据为例,上海与浙江两地平台开放的“行政许可类”数据集中的大多数字段能够匹配,但个别字段没有同时出现在两地开放的数据集中。报告又进一步对各地平台上开放的关键数据集的重合度进行了比较,同样发现各地之间差异较大,同一个关键数据集,在有的地方开放了,在有的地方没有开放。即使在不同地区都已开放的关键数据集中,所开放的字段内容也各有不同。在元数据标准的一致性上,浙江和上海两地平台提供的元数据标准基本一致,但江苏和安徽未提供开放数据数据集的基本元数据信息。在数据利用的跨域性上,目前长三角地区还未举办过真正跨省际的开放数据创新利用活动,也缺少跨省域的数据利用成果,对跨域开放数据进行深度融合利用。总结与建议在准备度方面,建议长三角地区的各个地方联手推出有利于促进数据开放区域一体化的政策文件,并探索制定统一的长三角数据开放标准规范。建议地方党政领导加大对推进长三角数据开放一体化的重视和支持力度,建立跨地区的统筹协调沟通机制。在平台层方面,建议长三角地区的各个地方平台之间实现相互连接,并加强深层次的互联互通。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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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国地方政府数据开放报告》发布

2020中国开放数林指数7月22日,复旦大学联合国家信息中心数字中国研究院发布了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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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地方开放了真正“能用”和“好用”的疫情数据?这些数据能用来做什么?

这些数据集以EXCEL、CSV、XML、JSON等可机读格式提供。其中,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情况”将省内各地级市每天发布的数据都整合在了同一个数据集中(如下图),便于直接进行分析利用。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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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个直辖市发布的疫情数据最全、最细、最标准?我们做了一个比较分析

因为这是一道留给大家的思考题,你可以用以上这些分析维度或你认为更重要的标准,去访问一下你所在地方的卫健委官网,然后把你所发现的亮点和问题写在留言里,获得点赞最多的答案将得到实验室寄出的神秘奖品。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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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疫情,政府数据开放能做些什么?

作为一个老百姓,我想知道我所在的城市今天有多少确诊和疑似病例?病人是多大年龄?他们去了哪个医院?那些疑似病例后来确诊了吗?如果确诊不是新型肺炎,他们得的又是什么病?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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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中国地方政府数据开放报告发布 | 复旦DMG出品

5月26日在2018贵阳数博会上,复旦大学联合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信息中心数字中国研究院发布了《2018中国地方政府数据开放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暨开放数林指数。《报告》由复旦大学数字与移动治理实验室出品。《中国地方政府数据开放报告》定期发布“开放数林指数”,持续追踪我国地方政府数据开放生态体系的形成与发展,精心测量“数木”们的树形、高度、粗细、材质与价值。2018中国地方政府数据开放报告开放数据,蔚然成林报告摘要背景和趋势数据是智能时代的重要基石和养料,数据作为一种新的基础设施,将和物理基础设施同等重要。在物理世界,政府在大型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中发挥了主导作用,在智能时代,政府在构筑公共数据基础设施上的责任仍然义不容辞。数据是国家的战略性资源,一个国家有大量基础性、关键性的数据掌握在政府手中。这些数据是社会的公共资源,在保障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将政府数据最大限度地开放出来,让社会进行充分融合和利用,合力构筑数据基础设施,有利于释放数据能量,激发创新活力,创造公共价值。
2018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