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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蓝字关注我们编者按4月25日,鲤城法院召开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鲤城法院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白皮书》,并通报5起涉文化遗产典型案例,案例涉及文物犯罪、世遗点相邻关系、文化遗产纠纷等。即日起,鲤城法院微信公众号将陆续发布这5起典型案例,以提升群众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认识度和参与度,并展现鲤城法院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工作成效。鲤城法院涉文化遗产典型案例案例一:从严惩处涉文物犯罪,守护文物安全——陈某甲盗窃文物案案例二:妥善处置涉世遗点相邻关系,引导群众爱遗护遗——泉州大开元寺与刘某相邻关系纠纷案案例三:积极构建联动联调机制,诉前化解设文化遗产纠纷——泉州某文物保护单位与魏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案例四:依法引导历史文化街区市场秩序——吴某某等留人与蔡某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案例五:司法助力修缮历史文化建筑——原告陈某甲与被告陈某乙、泉州古城发展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01陈某甲盗窃案【基本案情】泉州古城中多元文化兼收并蓄的千载西街,既承载着深厚的闽南文化传统,又浓缩着泉州人对家乡的眷恋。位于西街奉圣巷x号的赖氏祖宅,是一栋三层的红砖洋楼,建于1946年,据说当时在西街是除了八角楼以外的第二栋洋楼。上世纪70年代末,赖家全家人随父亲一同旅居香港,古宅长期空置。历经了90年风雨,古宅里里外外仍保存得很完整。之后,古宅由泉州古城办负责予以修缮,古城办采取收储租赁、以修代租等方式实施古城私有房产资源整合,完成包括奉圣巷x号在内等15处房产物业保护性收储和盘活,积极鼓励民间团体和个人修缮、运营文创、民宿等文旅产业等,进行资源活态化利用,传承历史文脉,彰显文化特色,让泉州古城保护“见人见物见生活”。2020年10月11日晚,被告人陈某甲伙同陈某乙(另案处理)伪装成快递员,两人驾驶一辆三轮电动车,潜入鲤城区开元街道奉圣巷x号,窃走天井内的一个八角形莲瓣纹石花盆(经鉴定为一般文物,市场价人民币6000元至8000元)和一个棱花口莲瓣纹炉式缸(经鉴定为一般文物,市场价人民币10000元至12000元),后以人民币6000元的价格销售给他人。古宅主人发现文物被盗后,及时找到侨联寻求帮助,案发后经过鲤城公安分局一个月的缜密调查,两名犯罪嫌疑人在江西和福建德化被抓获,并在泉州永春追回了被盗的文物。2020年12月14日,为有效遏制文物类违法犯罪活动,对犯罪分子形成强大震慑力,鲤城公安分局举行被盗文物返还仪式,古厝主人赖氏兄妹特意从深圳赶来泉州,向鲤城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表示感谢,并送上锦旗和感谢信。鲤城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及一般文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陈某甲有其他多次前科,不思悔改,为了严厉打击文物违法犯罪行为,予以酌情从重处罚。因涉案文物已被追回并发还,可对被告人陈某甲酌情从轻处罚。最终,鲤城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甲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责令被告人陈某甲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6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典型意义】文物是人类历史的见证,是不可再生的珍贵文化资源,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实物见证,也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宝贵资源,对于了解、挖掘、研究、传承古代文化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些不法之徒为了一己之私盗窃、倒卖文物,对历史文化的留存造成破坏。鲤城区作为东亚文化之都,文化悠久灿烂,底蕴古朴深厚,对承载着地方特色的民间文物,更应该加强保护。本案案发地奉圣巷x号是鲤城区典型的历史文化建筑,其中被盗的两个花盆也是历史文化建筑一部分。被告人陈某甲和陈某乙有多次类似的文物盗窃前科,二人在狱中认识,出狱没多久就“臭味相投”接获实施盗窃,在作案前他们曾多次在鲤城区古城一带进行踩点。人民法院依法从严惩处文物犯罪,能够引导广大群众重视对历史文化建筑和民间文物的保护,更好地维护本地特色文化,留住侨胞乡愁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