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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 | 惠安法院陈玲玲法官获评2023年度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
陈玲玲,现任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副庭长、一级法官。作为一名在“惠女精神”发源地成长起来的惠女法官,她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关注群众冷暖,以巾帼不让须眉的韧劲践行初心使命,先后被授予“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第十五届福建青年五四奖章”“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新时代福建法院英模”等称号。她扎根基层,甘于奉献2010年4月,陈玲玲进入惠安县人民法院工作,她怀揣法官梦想,靠着一股“年轻人不怕苦,别人能干我也能干”的冲劲,主动选择到条件艰苦的崇武法庭工作,以庭为家、以岗为重,全心投入到立案、调解、审判等业务工作中,成长迅速、业绩突出,得到领导和同事的一致肯定。2013年任命为法官后,她主动选择到离县城最远的净峰法庭工作,一干又是6年。2019年9月任命为副庭长后,她又选择到案件数量最多、矛盾纠纷复杂的城关法庭工作。13年如一日,她从一名书记员到一名法官,把光阴写在基层法庭上,用拼搏接过时代赋予青年法官的“接力棒”,以无怨无悔的不懈奋斗,书写新时代青年法官的忠诚担当。她严谨认真,爱岗敬业在日常审判工作中,陈玲玲始终坚守自己办案信条——“人民群众相信法律、信任法院、信仰法治,所以我办的每一起案件都要对得起法律,都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她不怕麻烦,用专业严谨的态度履职尽责,以较真碰硬的凛然无畏担当,扎实办好每一个案件,严格审查证据,还原案件事实,促使双方当事人服判息诉。独立办案10年以来,累计审结各类案件4870件,年均审结案件480余件,无超审限案件、不合格案件,成为全院公认的“办案标兵”,审判效率、质量效果等关键质效指标常年位居全院第一、全市法院前列,先进事迹多次获《福建法治报》、“福建政法委清朗天空”“福建高院”微信公众号等刊发报道。她心系群众,真情为民基层法庭法官常年面对的多为家长里短、邻里矛盾等“小纠纷”,但在陈玲玲法官看来,件件都是事关群众安居乐业的“大案要案”。在工作中,她坚持善意司法、能动司法,努力做到忠于法理、关注情理,站在当事人的角度看问题,力求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她主动探求基层司法规律,结合基层群众特点,在实践中总结出“五心解纷工作法”,即通过耐心接待倾听、公心讲法释理、诚心亲和调解、细心严谨善断、同理心换位思考,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能理解的思维、可接受的方式讲清法理情理,推进问题解决,化解矛盾纠纷,成为大家心中的“厝边好法官”。陈玲玲主动担任城关法庭青年文明号号长,带领法庭干警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推进“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创建工作,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展现司法担当,助力法庭获评“2021年-2023年”泉州市青年文明号。同时,作为一名“惠女法官”,陈玲玲推动构建“法庭党建+邻里中心”诉源治理机制,创新“惠女法官+惠女调解员”多元解纷机制,成立“陈玲玲法官工作室”,将司法场所延伸到基层群众“家门口”,打造群众欢迎、管用好用的基层解纷平台,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以真心真情换取群众信任支持,架起人民调解的“连心桥”。“陈玲玲法官工作室”建设实施机制获2022年第五届泉州市机关体制机制创新优秀案例一等奖,相关工作做法及成效得到《法治日报》《福建法治报》专题报道。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