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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会

10月31日晚上,文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会,学习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同时传达了中央、最高检、省委和省检察院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贯彻和部署要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锋主持会议并讲话,院领导及中层干部参加会议。会议认为党的二十大报告吹响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号角,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党的二十大报告,立意高远、思想深邃、内容丰富,科学谋划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大政方针,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战略性、前瞻性、指导性,全院干警要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狠下功夫。专题学习会现场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陈永海,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郑国进,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赵智勇,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郑双双作中心发言。第一检察部主任赵琦、第三检察部主任朱丰慧、珊溪检察室副主任杨俊作交流发言。最后,陈锋检察长就如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出四点意见:01要以更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作为文成检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自觉坚持和捍卫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进一步细化学习计划,结合中心组学习、专题辅导、“三会一课”等方式,认真组织全体干警原原本本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期间重要讲话以及修改后的党章,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并用以指导检察实践。02要以更大工作力度,自觉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进一步扛起检察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的职责担当,为奋勇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增添检察新动能。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惩恶性人身伤害案件,着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延伸办案触角,切实化解案件矛盾争议,深化诉源治理;推进司法守护温州“大水缸”行动,守护绿水青山;强化侨益检察保护,提升为侨服务水平;借助未成年人普法宣讲团、涉老检察乡村行等活动载体,深化侨乡“一老一小”检察守护,持续推进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工作走深走实,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文成高质量跨越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山区样板。03要以更新监督理念,持续输出更优检察产品要深刻把握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法治建设的专章论述,以及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扛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更重责任,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实施《意见》。更新监督理念,深刻把握检察工作的需求变化,以“三查融合”贯通“四大检察”,实现精准监督、刚性监督、融合监督。积极践行“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数字检察之路,坚持线索谋划、专班推进,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做好检察全域数字化送达应用推广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完善羁押场所智能终端、在线邮寄送达方式。以“我管”促“都管”,为党委政府提供“检察方案”“检察智慧”,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04要以更强责任担当,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指示要求结合起来,持续推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治检,持续抓好检察队伍建设,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文检铁军。要深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办案“三个规定”,加强检察官办案廉政风险防控,持之以恒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升检察司法公信力。要充分发挥精品案例培育、中青年干警轮岗、检校协作共建等制度作用,加速推进检察干警素能提升。好文字:潘温博编辑:赵晨露审核:刘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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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您投票!请为文成检察“检察数字化送达”项目助力!

2022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案例今天开始投票啦!请为我们的“检察数字化送达”项目投票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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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进党校授课:凝聚法律监督共识 更好维护公平正义

为广泛凝聚法律监督共识,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质效,为文成当好“两个先行”开路先锋提供有力保障。7月15日下午,文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锋赴文成县委党校,以“深化法律监督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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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说法】非法电鱼,他主动增殖放流修复生态!

“谢谢检察官、谢谢大家给我这次机会,以前我不知道电几条小鱼会触犯法律,也对禁渔期缺乏了解,以后我一定遵纪守法......”对于自己的违法行为,周某某懊悔不已。5月30日,文成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结合“宣传教育+生态修复”的模式,让涉案人员周某某认识到自己行为所产生的危害,又使得破坏的生态环境得到修复补偿。案情回顾:今年4月下旬的一天晚上,周某某在文成县玉壶镇玉泉溪流域使用电瓶、变压器、电竿、捕捞网等工具非法电鱼,捕得光唇鱼、鲫鱼、溪鱼等鱼类共计0.69千克,后被文成县公安机关巡逻人员当场查获,经文成县农业农村局认定,周某某使用的电鱼方式属于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捕捞方法,捕捞时间正值玉泉溪禁渔期,捕捞位置属于禁渔区。在文成县公安局以周某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向文成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考虑到周某某非法捕捞的渔获数量较少,犯罪情节轻微,系初犯,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决定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决定。不起诉不代表不处罚。在对周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办案检察官向周某某详细讲明国家法律规定以及国家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政策,而周某某也表示自己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才在禁渔期、禁渔区内捕鱼,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愿认罪认罚,并自愿出资购买鱼苗增殖放流,修复被破坏的河流生态。“惩罚犯罪并不是唯一目的,让受损的生态恢复往日的生机,才是我们的初衷”,办案检察官如是说道。(视频为周某某自愿购买鱼苗增殖放流)检察官提醒:正值世界环境日之际,检察官提醒大家:根据法律规定,在内陆水域,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禁用方法或者禁用工具捕捞的,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定罪处罚。文成县飞云江珊溪水库大坝至新联大桥水域、泗溪、玉泉溪均为禁渔区,市民朋友们应合理游钓,切勿触犯刑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文成相关水域禁渔制度3月1日起,文成这些水域实施禁渔制度!(点击跳转链接)文字|
2022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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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电信日| 看紧“钱袋子”,老年人也要小心落入“电子陷阱”!

世界电信日背景介绍5月17日是世界电信和信息社会日,今年的主题围绕老年人和数字技术展开。当数字化撞上老龄化时,老年人在生活中不仅会遭遇因“数字鸿沟”带来的“数字困难”,也有可能陷入“数字陷阱”。特别是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形势严峻,已成为发案最多、上升最快、涉及面最广、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犯罪类型。文成县山区留守老人多,部分老人学历不高,防范诈骗意识薄弱,容易成为电信诈骗的被害人。案例科普2017年至2020年9月份期间,犯罪嫌疑人胡某某在河北省保定市伙同他人冒充北京市疾病预防中心、河北保定疾控中心等单位工作人员,给不特定的人员拨打电话,以让对方缴纳相关费用后可以领取补贴等形式,骗取包括文成县唐某某在内的15名老年人共计人民币46.44万元。据被害老人唐某某陈述,嫌疑人以其有低保没有缴税,缴税后可将低保账户内的钱拿出来,并通过线上电话游说,线下邮递虚假文件等手段,陆续从其处骗得8.14万元。后文成县人民检察院以胡某某涉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法院判决胡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检察官有话说根据最高检统计,2021年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近13万人,同比上升超8倍,位居各类刑事犯罪的第3位,仅次于危险驾驶罪和盗窃罪,已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上的第一大罪名。在谨防老年人被诈骗的同时,也要警惕老年人成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主体。为避免老年人因不懂法、被利诱而出售电话卡、银行卡,从而沦为犯罪“工具人”,成为诈骗犯罪“帮助犯”。文成县人民检察院结合文成县山区留守老人多、部分老人听不懂普通话等情况,开展以拉家常式的“土味”普法行动,让老人能听懂、能入脑、能走心,借此提高老年人法治意识。下面就让我们听听检察官是怎么进行“土味”普法的吧!(△点击查看往期普法视频)文字|潘温博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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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老年人靠银行卡轻松赚钱?文成检察官“土味”普法开讲啦!

“阿公,办卡吗,包接送。”“阿公,办卡吗,送小礼品。”“阿公,办卡吗,送现金红包。”面对犯罪份子层层加码的诱惑,不少老年人就“中计”了。那么,为犯罪份子办卡会有什么后果呢,让检察官用专属“土味”方言说给你听!文成县人民检察院结合人口老龄化大背景,以及本县山区留守老人多等情况,积极探索涉老检察系列工作。通过对山区老人线下面对面普法活动中发现,老年人们听不懂普通话的情况,使得普法效果不理想。针对该问题,文成检察结合文成山区特色,开展以拉家常式的“土味”普法,让老人能听懂、能入脑、能走心,借此提高老年人法治意识,致力为老年人提供更为精准、优质的检察服务。//视频来源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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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成“工地”,文成检察提起单独民事公益诉讼【检察公益诉讼破解老大难,为民办实事】

近日,由文成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的“文成县佳桂沙石加工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民事公益诉讼一案,经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采纳检察机关诉讼请求判处被告文成县佳桂沙石加工场承担本案生态修复费用88472元、鉴定费用15000元,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声明,公开赔礼道歉。▲庭审现场案情回顾经查,涉案的佳桂沙石加工场位于飞云江桂溪支流边,文成县双桂乡桂西村水塘湾伯温酒厂后山一处山地,2016年,为了扩张加工地点,廖某某在没有取得合法的沙石加工资格的前提下,非法占用村集体土地,并用挖机、推土机开挖、平整,建造石料加工的厂房,搭建了一条加工沙石的生产流水线,在现场堆放了大量的成品沙石和碎石。生产流水线设备运行及大型推土机、挖机的运作,产生严重的噪音、粉尘和污水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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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行动 “法”相随——文成县检察院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国家宪法日12月4日,是我国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在这样一个重要的日子里,文成县检察院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宣传活动,推动宪法深入人心,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宪法宣传周,我们向国旗宣誓国旗飘飘,旭日东升。12月3日早上,文成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年轻干部廉政宣誓活动,并向所有新入职的年轻干部发放“廉洁卡”,签订廉政承诺书,以郑重的仪式感引导年轻干部牢记廉洁自律要求,坚守纪律底线。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庄重的誓言,是面对国旗和宪法许下的郑重承诺。誓言回声激荡耳畔、震撼心灵。干警们纷纷表示,作为检察干警参加宣誓,使命感和责任感油然而生。池丽芳
2021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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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首个“袭警罪”以身试法者出现了!检察官:提起公诉!【检察官说法⑪】

文成一男子开车上路遇到民警依法拦停检查不但不配合调查反而加速行驶、闯卡逃离车辆行驶中剐蹭到辅警廖某某造成险情日前,经文成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文成县人民法院对该案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判决被告人吴某某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据悉,这是自今年3月1日袭警罪正式入刑以来,文成县判决的首例袭警案。案情回顾遇盘查强行驶离,剐蹭执勤辅警2021年7月21日下午13时许,被告人吴某某驾驶小型轿车途经本县南田镇某村路段时,被文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依法拦停检查。在民警执法期间,被告人吴某惧怕民警发现其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不服从民警多次让其熄火停车接受检查的要求,突然驾驶车辆加速行驶,无视站在车辆前方及车辆副驾驶位方向的辅警,强行闯卡逃离现场。车辆行驶中剐蹭到辅警廖某某,所幸辅警廖某某、黄某某及时避让,故未造成严重损害后果。案发后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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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缴纳生态损害补偿金,在文成5A景区倾倒熔铝废渣,必须严惩!【检察为民办实事】

日前,浙江省文成县检察院依法对张某亮等四人为谋求非法利益倾倒23余吨危险废物,涉嫌污染环境罪案件提起公诉。经文成县法院一审,四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至10个月不等刑罚并适用缓刑,同时处3000元至5000元不等罚金。审判之前,四名被告人共退出违法所得23.6万元,缴纳生态损害修复赔偿金10.56万元。现场图片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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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母亲河 守护飞云江”我们在行动

如今通过“数字珊溪·智慧监管”锁定违法犯罪线索,具体违法人员等信息一清二楚,能够更加快速、高效、精准监督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行为。总第421期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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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祖国丨70年一觉中国梦,检察之内有“江湖”

小时候我还叫“文成县人民检察署”,除了我还有许多兄弟姐妹在全国各地诞生。那时我们还如此稚嫩,有些迷茫,有些担心,在黑暗中摸索前进。而从出生开始,我便一直“借宿”在县公安局大楼内直到1999年。
2019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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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父子两代检察情

在文成县检察院,有一对特殊的父子。1998年,杨瑞平调入检察院。12年之后,儿子杨俊也考入检察院,如今成为一名员额检察官。大家眼中的“老杨叔”和公诉部“骨干”杨俊,父子两代人接力为检察事业奉献青春。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