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校外培训机构党的工作全面覆盖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乱象全面遏制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面纳管预收费资金全面监管校外培训违规广告全面清理监管执法体系全面建成全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清朗环境基本形成……近日浙江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印发《浙江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清朗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为进一步深化校外培训治理,不断巩固“双减”成果,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持续营造清朗校外培训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浙江省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以及《浙江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浙江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浙江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等要求,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改革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效果引领,组织开展校外培训清朗环境系列专项行动,以全面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党的建设、防范治理学科类隐形变异违规培训、持续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为、不断强化预收费资金监管、大力整治校外培训违规广告、逐步提升校外培训监管执法力度为抓手,积极营造校外培训清朗环境新生态,进一步减轻学生过重校外培训负担,减轻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二、目标任务(一)总体目标到2025年,初步建立浙江省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体系。校外培训机构党的工作全面覆盖,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乱象全面遏制,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面纳管,预收费资金全面监管,校外培训违规广告全面清理,监管执法体系全面建成,全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清朗环境基本形成。培育一批校外培训清朗环境试点,遴选一批校外培训清朗环境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建设一批校外培训清朗环境实验县(市、区),为打造中国式现代化教育示范省和共同富裕教育先行省贡献力量。(二)年度任务2023年,启动实施校外培训清朗环境专项行动,开展首批校外培训清朗环境试点,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党的建设工作,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基本纳管,遴选校外培训清朗环境专项行动典型案例20个以上。2024年,深化校外培训清朗环境专项行动,扩大校外培训清朗环境试点范围,实现校外培训机构党的建设工作基本覆盖,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乱象基本遏制,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面纳管,校外培训违规广告全面清理,遴选校外培训清朗环境专项行动典型案例40个以上,建设校外培训清朗环境实验县(市、区)10个以上。2025年,巩固校外培训清朗环境专项行动成果,校外培训清朗环境试点成效明显,实现校外培训机构党的建设工作全面覆盖,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乱象全面遏制,校外培训预收费资金全面监管,校外培训监管执法体系全面建成,建设校外培训清朗环境实验县(市、区)30个以上。三、工作举措(一)开展“清朗·红色引领”专项行动实现培训机构党的工作全面覆盖切实发挥党组织对培训机构的引领作用,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校外培训机构党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1.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党建工作责任制。各地要强化党建属地管理责任,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校外培训机构党建工作方案,把校外培训机构党建工作作为抓基层党建和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的重要内容,定期研究部署,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对不重视不支持校外培训党建工作的,要及时教育引导、督促整改;对出现严重问题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2.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工作。加强党对培训机构的领导,加大培训机构党组织组建力度,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健全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机制,确保正确的办学方向。培训机构党组织要突出诚信守法,引导培训机构端正培训思想,严格内部管理,规范招生、收费等行为,防止培训造假及以不正当手段谋取非法利益,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和社会效益。3.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归口指导机制。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校外培训机构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把党建工作情况作为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年审、评估考核、管理监督的必备条件和必查内容。校外培训机构所在乡镇(街道)党组织对属地校外培训机构实行兜底管理。专栏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