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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消息!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公安局先后发布公告,事关在杭高校毕业生的落户、生活补贴政策调整!关于调整杭州市大学毕业生落户政策的公告经市委研究同意,现将杭州市大学毕业生落户政策调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自2021年10月15日(含)起,落户政策调整为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者(本科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硕士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在杭州市区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可以落户杭州市区;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学历者,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具体申请指南另行公布。特此公告。杭州市公安局2021年10月9日调整前,杭州大学生落户政策为——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者(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者(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学历者,可享受直接落户政策,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后也可享受该政策。相较调整前执行的落户政策,本次《公告》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一、取消大专生人才引进落户;二、硕士研究生以前“先落户,后就业”,现在需先有工作并缴纳社保,只有博士可以“先落户,后就业”。关于杭州市大学毕业生生活补贴政策调整公告经市委研究同意,现将杭州市应届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政策调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调整生活补贴发放方式。自2021年10月15日(含)起,凡申请应届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的将分两次发放,每次发放补贴总额的50%。符合申领基本要求,且在杭连续参保(不含补缴)6个月发放第一笔补贴、连续参保(不含补缴)12个月发放第二笔补贴。具体申请指南另行公布。二、调整博士研究生生活补贴标准。毕业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含)之后的博士研究生,生活补贴标准由5万元调整为10万元。三、2021年10月14日(含)之前申请生活补贴的仍按现行政策执行。请各申请人、申请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相应准备工作,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特此公告。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10月9日目前,落户杭州的全部方式有八种,分别是学历落户、职称落户、技能落户、投靠落户、积分落户、高层次人才落户、入学落户和购房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