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一学校概况广州美术学院前身是中南美术专科学校,是根据国家建设布局,于1953年组建于湖北武汉的专门美术院校,时由中南文艺学院、华南人民文学艺术学院、广西艺专等院校相关系科和人员合并而成。1958年中南美术专科学校由武汉南迁广州,更名为广州美术学院。1981年获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权,1987年开始招收外国及港澳台地区学生,2005年获准为国家首批艺术硕士(MFA)培养试点单位,202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批准,获批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美术学和设计学获批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二招生专业及课程介绍招生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以建设美好生活为导向,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环境设计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熟悉相关政策法规、规划和建造等知识,同时具备较强的设计与工程实务以及施工技术等实践能力,以及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策划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等,能够胜任城乡设计领域设计、工程管理和研究工作,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高水平应用型人才。主要课程:建筑与室内发展史、设计管理与策划、光环境设计、工程管理实务、小型建筑设计、酒店空间设计、餐饮空间设计、商业空间设计、视觉识别设计、可持续发展设计、专题设计与实践、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培养单位:广州美术学院城市学院办学地点(培养地点):广州美术学院昌岗校区(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257号)三招生计划17人,最终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为准。四招生对象及要求(一)招生对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从广东省应征入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的人员;2.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人员。(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非应届毕业在校生(含保留学籍的学生);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4.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五招考办法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免文化课考试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2〕14号)要求,完成报名并通过审核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免予参加文化课考试,但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考查,即专业加试科目《专业设计》,成绩需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分数线,方有资格被我校录取。在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考生,免予参与文化课考试及综合考查,即免专业加试。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本科专业应与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大体对应。根据我校招生专业课程教学要求,学生需具备一定的专业基础,请考生慎重报考。六专业加试报考办法(一)加试时间、科目及地点(点击查看大图)(二)专业加试要求《专业设计》考试大纲,详见附件《广州美术学院2022年普通专升本专业加试考试大纲》(三)加试报名已于前期在我校报名系统完成报名缴费的退役士兵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已报专业”栏目查看确认是否报名缴费成功,未报名缴费的退役士兵考生按以下办法报名:(1)报名时间:2022年2月25日15:00至3月3日12:00(2)报名系统:http://ksbm.gzarts.edu.cn(3)流程:注册并登录报名系统→填写个人信息→选择考点(广东省普通专升本)→选择专业→提交报考→缴费→完成报名→上传资料→打印准考证。注意:1、填写个人信息时,如遇到无对应内容填写,请用“0”或“无”代替。2、考生须将以下资料如实、清晰、完整地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①身份证(若身份证遗失,须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证号码的证明原件);②《广东省2022年普通专升本报名登记表》(在“艺术类报考证”一栏上传)3、报名考试费:40元/生(考生成功报名及缴费,若个人原因放弃报名,报考费不予退回)4、打印准考证:完成报名缴费的考生,于2022年3月1日至3月3日,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5、考生须凭专业加试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专业加试。七录取(一)除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考生外,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考查(即专业加试),成绩需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分数线。(二)我校在已投档的考生中按专业加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三)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考生免试入读。八学费、住宿费标准(一)学费:每生每学年15000元;(二)住宿费:普通学生公寓每生每学年1200-1500元。如有调整,我校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最新批准文件执行。九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我校在新生入学时要对新生专科学历等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学籍注册后三个月内,我校对学生人员身份、前置学历条件、身心健康情况等入学资格情况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二)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由我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