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经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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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关于开展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现就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条件标准(一)应在闵行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四)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二、组织实施(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企业请按附件2要求,于11月28日前提交纸质版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及佐证材料至闵行区经济委员会。并于公示期完成网上填报(与纸质材料一致)。(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根据《暂行办法》规定,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须是创新型中小企业。鉴于今年《暂行办法》首次实施,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时,须同时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企业向闵行区经济委员会提交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材料完成自评(参照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要求),同时,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云(http://www.ssme.sh.gov.cn,以下简称“服务云”)或进入闵行区企业服务云官方旗舰店(https://qf.shmh.gov.cn/shop/#/home)进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在线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电子材料。申报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后,在线打印由系统生成的《2022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见附件6),并于11月30日报送至闵行区经济委员会。纸质材料须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2019年申报(复核)通过的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于本次开展复核。企业登录服务云平台,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复核。企业向闵行区经济委员会提交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纸质材料(参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要求,无需提交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材料)。三、申报要求创新型中小企业:11月28日前提交纸质申请书以及佐证材料(一份),整本胶状,于封面、骑缝、真实性处盖企业公章,逾期提交视作放弃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系统将于11月中旬在服务云平台开放,11月3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并提交纸质申请书(一份),左侧两订装订,首页、骑缝、真实性处盖企业公章,逾期提交视作放弃申报。四、联系方式闵行区经济委员会(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联系人:郭芳颖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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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认定2022年度闵行区智能工厂(车间、产线)和征集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上海城市数字转型战略部署,根据最新《推进上海智能制造数字基础新设施建设行动方案》指引,和《闵行区推动智能制造与工业互联网促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21-2023年)》和《闵行区关于推进智能制造与工业互联网促数字化转型的政策意见》政策精神,加快推进区内制造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发展,闵行区拟培育建设一批区级智能工厂(车间、产线),并作为市级智能工厂认定储备库,通过认定的市场主体可享受最高2000万元的专项政策扶持。同时,征集智能制造优秀场景,推进智能制造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的示范应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智能工厂(车间、产线)申报(一)申请条件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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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药渠道汇总

上海市配药渠道汇总volunteers特别注明:如您有急需药物,请将推送链接复制至浏览器、在浏览器中使用Ctrl+F快捷键搜索您需要的药物,提高效率。❖01不知所需药物不清楚药物名称,想知道吃什么药,可以扫下方二维码进【医药建议求助交流群】。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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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超药店、电商平台、保障热线……闵行居家保供渠道一览(4月9日更新)

闵行区经委更新了一批居家保供信息,包括仍在营业的商超、药店和各级物资保障热线,请查收——1.商超2.药店3.电商平台饿了么APP美团APP叮咚买菜本来生活网多多买菜每日优鲜美菜4.热线电话区级服务热线电话962000(区城运中心)各街镇物资保障热线电话街镇生活保障热线电话浦江镇34799000吴泾镇34305569马桥镇34090000颛桥镇64890526梅陇镇52210795莘庄镇64923680七宝镇54860001虹桥镇33367777华漕镇62211002江川路街道33881100古美路街道54800425新虹街道62219160浦锦街道34781000莘庄工业区34626110来源:今日闵行分享、点赞、在看三连传递给更多人
2022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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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开工大礼,最高可补贴2000万元!闵行区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报通知

各相关单位:根据《闵行区关于加快推进先进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要求,2022年第一批闵行区先进制造业专项资金项目(重点技术改造)的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和方式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主要包括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优化产品结构、提高装备水平,促进绿色发展和安全生产、推动制造业信息化和服务化、促进产业深度融合、促进资源共享、推动产业集聚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开展工业强基专项行动、突破产业发展瓶颈等方面的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安排使用。2.项目申报条件(一)申报企业应当是在本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三)企业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四)项目符合《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支持目录》以及本区产业规划、节能、环保、安全等方面的要求,项目方案合理可行,具有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新增设备投资在200万元以上;(五)项目拉动面广、产业链长、能尽快采购设备,并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和有效需求;(六)项目应当已经开工,项目备案、规划、土地、环保等方面的手续完整,并按时做好固定资产投资入统。3.扶持标准根据综合评审结果,按项目核定新增设备投资额的
202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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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2021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申报工作启动

申请条件(一)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在本区进行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两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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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动态】喜讯!闵行两家企业获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证书

4月8日下午,第32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研发中心颁证仪式在市政府举行,上海市代市长龚正为新认定的21家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10家研发中心颁发证书,副市长许昆林致辞。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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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动态】“闵十条”有关减免租金企业、突出贡献企业专项补贴,操作细则来了

根据《闵行区关于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第6条“在疫情防控期间,对我区疫情防控及保供稳价工作做出积极贡献的企业,经认定予以上限150万元的补贴”,特制订以下操作细则。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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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动态】闵行区关于贯彻市政府通告精神进一步严格落实家政服务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密切关注家政人员返沪情况及健康状况,一旦发现异常症状,立即停止服务。落实好每日体温检测和信息报告制度,企业须将每日信息及时汇总并报送至区经委商贸市场科。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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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动态】关于做好闵行区生产企业复工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为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三个全覆盖”“三个一律”的疫情防控要求,更好地指导、支持、帮助企业复工运营,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做好本辖区内企业复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1在2月9日24:00前,各街镇、工业区对需复工的生产企业,按照《关于闵行区生产企业复工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将审核后的材料报送区经委,由经委会同区总工会初审后,报区政府审核。对于本市中央在沪生产企业和市属生产企业的复工申请,由区经委汇总后,统一报市经济信息化委核查批准后予以复工。2在2月9日24:00后,各街镇、工业区要加强服务指导,明确企业防控主体责任,指导企业按照《企业复工指南》(附件1)落实有关防控措施,加强属地监管和服务,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帮助企业正常有序复工。复工企业应向所属街镇、工业区提交企业复工承诺书(附件2)。各街镇、工业区要明确承诺书的接收方式,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督查,不具备复工条件的企业一律暂缓复工。3各街镇、工业区要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复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帮助企业尽早恢复正常运营,若发生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置并报告。各类企业在复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向“12345”市民服务热线或上海闵行政务APP“区长直通车”栏目反馈。4各街镇、工业区于2月7日前完成向辖区内生产企业发放复工指南和复工承诺书的工作。附件:1.企业复工指南2.企业复工承诺书闵行区经济委员会2020年2月5日附件1:企业复工指南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关键期,复工后的企业是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人,为共同打赢这场防控阻击战,请全区复工企业认真做好节后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1.建立防控机制各企业设立法人代表负责制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复工方案,编制企业防控排摸表和返岗人员名册。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危化企业每日进行安全风险研判和承诺公告。2.加强人员管理(1)认真排查员工来源,督促所有来沪员工登录“来沪人员健康动态观察系统”(通过健康云APP或“上海健康云”微信服务号)进行个人信息申报。对来自或途经湖北等重点地区的来沪、返沪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自抵沪之日起,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的要求,企业主动向所在街镇、园区报告并接受管理,无异常情况的,到期后正常上班。(2)从其他地区来沪、返沪的人员,自抵沪之日起,做好体温检测,如实填写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如有异常及时向所在街镇、园区报告。(3)做好本单位员工每日健康状况主动申报和体温检测工作,配合对重点人群进行管理,坚持每日向所在街镇、园区报告情况。若发现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人员立即上报,企业负责使用非公共交通工具送至辖区发热门诊就诊(见“闵行区发热门诊地址”)。(4)在本市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不得安排员工到疫情高发地出差。不得到疫情高发地开展招聘活动和招录疫情高发地人员。3.企业封闭管理企业作业现场、生活区应与外界围挡隔离,不能围挡隔离的应设警戒。对所有外来人员均实行严格准入管理,企业内部工作人员无特殊情况禁止对外流动。4.生产车间及办公场通风消毒(1)保持车间、工作场所和办公楼的自然或机械通风,确保相应场所的空气流通,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生产车间与办公楼宜关闭回风系统,保持全新风运行。使用分体空调消毒方法见“消毒和废弃口罩处理方式”。(2)定时在办公室、车间、职工宿舍、食堂等重点场所及门把手、电梯按钮等重点部位做好消毒清洁,并放置消毒洗手液、肥皂及酒精棉球或消毒湿巾。5.员工宿舍管理企业员工宿舍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天开窗通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同时每天对宿舍消毒1次,消毒方法见“消毒和废弃口罩处理方式”。6.会议管理建议参加会议人员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开会人员间隔1米以上。减少集中开会,控制会议时间,保持开窗通风。会议结束后场地、家具须进行消毒。公用茶具用品建议煮沸消毒。7.就餐管理不提倡集中用餐,避免人员密集。餐厅每日消毒1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煮沸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建议营养配餐,清淡适口。8.配送材料人员与车辆管理对配送材料、物资等外来人员,车辆进场后,车上人员不得出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若车辆来自重点区域(湖北省或途经湖北省),必须对车辆进行消毒后方可准许入厂区。9.防护与后勤物资保障做好企业员工保障工作,确保防疫防护物资到位,生活保障物资充裕。由专人外出采购,外出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出入时间、路线做好登记备案。10.其他企业在复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向“12345”市民服务热线或上海闵行政务APP“区长直通车”栏目反馈。闵行区发热门诊地址1.闵行区中心医院:莘松路170号2.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鹤庆路801号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南院:江月路2000号4.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万源路399号5.闵行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剑川路155号6.华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乐路2号7.七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富强街94号8.浦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江文路681号消毒和废弃口罩处理方式1.物体表面与电梯消毒:对经常接触或触摸的物体表面,如门把手、窗把手、台面、桌椅、扶手、水龙头、电梯按钮等每天消毒2次,不易触及的物体表面可每天消毒1次。采用擦拭消毒法。使用1%过氧化氢湿巾及消毒液或250-500mg/L(500mg/片消毒片1片+1至2升水配制)含氯(溴)消毒液。2.办公室地面及走道消毒:地面每天消毒1次,当地面或墙面受到血液、体液、排泄物、呕吐物或分泌物污染时,清除污染物后,及时消毒。采用拖拭、擦拭或常量喷雾器喷洒消毒。消毒液使用500mg/L(500mg/片消毒片1片+1升水配制)含氯(溴)消毒液。3.洗手水池、便器消毒:每天消毒2次。使用消毒湿巾或使用浸有消毒剂的抹布擦拭消毒,或使用常量喷雾器喷洒消毒。消毒液1%过氧化氢湿巾或500mg/L至1000mg/L(500mg/片消毒片2片+1至2升水配制)含氯(溴)消毒液。4.饮水机消毒:每天消毒1次。水嘴消毒可用75%酒精伸进水嘴中进行擦拭消毒。5.空调消毒:办公室使用分体空调应对过滤网和过滤器进行消毒,每2周清洗消毒1次,使用250mg/L至500mg/L(500mg/片消毒片1片+1至2升水配制)含氯(溴)消毒液。6.废弃口罩处理:废弃口罩采样专用垃圾袋收集,并使用1000mg/L(500mg/片消毒片2片+1升水配制)含氯(溴)消毒液喷洒,扎紧袋口作为有毒废弃物处理。附件2:企业复工承诺书为打好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阻击战,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本企业承诺:复工后严格制定并落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复工方案,加强企业人员管控、防疫防控、宣传教育等日常管理工作,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自愿接受各级政府和社会监督。企业(盖章)2020年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