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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不搞虚头巴脑的东西,我们上来就要理清思路,防止被带偏了。做好攻略,才能闯关成功,才不会被邪恶的大Boss半路K死。在分析之前,必须确定几个概念,否则会因为一些似是而非、无法证实的内容耽误了后续分析,岂不是又陷入了网上各种民间科学、杠精抬杠或升级到互相骂娘的低级层面?好,先客观固定一些内容,我们一边固定一边分析。一、多个品牌与吴亦凡正式解约,进行切割,这是客观事实。这一点内容无需讨论,不存在争议的空间。二、都美竹各种爆料,是都美竹方面的主张,但不直接等于事实。都美竹通过网络曝光的内容,目前无法证实或证伪(但是人世间大多观点大多数不都是如此吗,所以科学家才要进行试验)。所以如果根据法律原则的游戏规则来判断,如果吴亦凡方不提供反驳的证据,证据有优势的一方(都美竹)主张成立,不能提供证据的一方(吴亦凡)承担不利后果。也就是说别人锤你,你要反锤,你不反锤,就要认为先锤的人是对的,不然事情根本不会有一个结果。当然,上面是法律的原则,法律程序必然有结果,而生活中很多事情就是没有结果的。当然从证明方向来说,都美竹证明一个事情存在,比吴亦凡要证明一个事情不存在,相对来说更简单很多。三、吴亦凡方面的反击回应,这是吴亦凡方面的主张,但不等于事实。吴亦凡方面在证据方面,目前没有提供任何实质性内容,包括他本人所说的证人,也没人出来作证。谁也不可能随身24小时携带“艺人防陷害录音录像设备”,而男女关系又是私密行为,经纪人不可能在旁边翘二郎抽烟看着吧?所以这一点无论上升的什么层面,哪怕是司法证据层面,证明事情不存在的一方,都是被动的。从经典案例来看,无论是麦克泰森、科比布莱恩特在两性关系上都吃了大亏,都吃了证明事情不存在是很难的一件事的亏。即使他们拥有比吴亦凡厉害无数倍的真正专业团队。四、所谓报警,可以理解为警察知道这件事了,并不等于正式的刑事法律程序。没有公安部门(刑事侦查)盖章的刑事立案告知书,都是扯淡。双方目前都没有展示,暂时都可以理解为虚张声势,给自己壮胆。关于《立案告知书》到底长什么样?大家上网一搜就知道了。五、吴亦凡的律师团队操作,算是公关团队的延续。大家常说的告黑,属于民事名誉权侵权诉讼。民事名誉权侵权受理不等于正式立案(如果使用过互联网法院起诉的朋友都知道,电子化网上填个表,律所和公关团队合作又是长期的,委托手续也是长期的,立个案几分钟的事情),况且,立案并不直接等于胜诉,这期间也存在漫长的过程和双方权利证明。艺人打名誉权案件也是输过的,输了,就等于法院官方认定该明星为“渣男”“X王”等,名誉权起诉艺人方面也是非常担心败诉的,并没有表面上的那么正义和自信满满,通常基本就是捏捏软柿子罢了。所以目前的各种律师声明也好,无法直接达到对都美竹的强制惩罚目的,可以暂时理解为我非常正式的吓唬吓唬你,但是实际上还是要去找别的大哥,也就是有强制性执法权的部门机关。六、都美竹公开退还已收取费用非常聪明,第一绑定了公共舆论,保障了自己的部分人身安全;第二,直接破解了对方下的法律套路,避开了自己被对方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机会(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和量刑是人民币50万元,有期徒刑十年以上)。吴亦凡方面的所谓和解协议,其实跟吴秀波一样,就是给对方下的法律套路。如果都美竹签了,私下和解了,她面临的就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法律风险,超级超级巨大的法律风险。50w+(数额特别巨大)这个金额,也是非常巧妙了。七、都美竹2021年7月18日的微博内容,无法在事实上把吴亦凡锤死,但是在目前的监管大环境下,商业上给予了吴亦凡巨大重创。(没办法说锤死,因为在这个神奇的大背景下,什么死灰都能复燃,貌似这两天薛之谦还发新歌了)八、通过上面内容大家是否发现,在证据上(需要证实或证伪)、法律上(需要时间、程序审理和实质审理)、舆论上(营销号和铁粉洗地),吴亦凡并没有被完全锤死。这就给了公关团队继续操作的空间。目前包括否认存在阅后即焚的微信号等内容,全部否认都美竹的证据。反正工作室也不是用正式的法律主体名称,就算后面错了被打脸了也没事。九、由于证据和法律上都是需要长期才能验证结果的,吴亦凡公关团队必将在这两方面大作文章。就像健身教练许诺你先交钱,一年后就可以练成彭于晏一样,时间太长,过程太长,过程太复杂,一年之后大家都忘了,连你自己也忘了。就算练成了,是因为教练牛逼;练不成,是你自己不行,反正解释权都在他们。所以在2021年7月19日第二天的回应上,吴亦凡团队选择的是在这些讲不清,无法短期证明,或者根本上无法证明的问题上大作文章,自信满满,言之凿凿。十、公关的黄金核心包括几个判断,也是就事实判断,价值判断,损失判断。通过上面的信息也看到了,除非都美竹爆出P站级别、冠希老师级别的料,否则在事实层面无法锤死对方,吴的公关团队就可以在事实判断角度做文章。对,你连我本质是不是人都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何谈下一步我们到底是讨论人权还是兽权的问题。如果都美竹真的拼了,爆出大多数正常人都无法否认的证据(类似于陈老师当年的内容),就算用P图、AR、AI、甚至八竿子打不着但是听上去很厉害的区块链各种技术也无法否认了,吴的团队就会转移下一个阵地在价值判断上做文章。对,你证明了我是人类不是禽兽,但是人也有权利不是?人也有七情六欲不是?原始欲望是人类繁衍促进文明的核心动力等等,偷换概念、打感情牌或者其他歪理邪说就开始了。如果没有一定的逻辑或理性思维能力,普通人很容易就会中招。不过经过这么多年的吃瓜经验,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这些所谓的公关套路,大家就算说不上来具体原理,其实也基本吃透了。无他,但瓜食熟尔。最后,任何罗生门的事件,终究都是罗生门,我们没有一个人能开天眼或者以上帝视角了解事实真相。我们能做的,就是从现有事实尽量去分析。真的见过太多在法庭上都敢撒谎和无理取闹的人,请你们摸摸自己的良心,哦对不起,你们压根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