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走之后,中国再没出这样的才女
1954年摄于香港,34岁的张爱玲
她的书迷取谐音把今年称呼为“爱玲年”。
35岁赴美定居,晚年逐渐和外界断绝来往。
撰文 倪蒹葭、闫坤沐
俞飞鸿在《第一炉香》中饰演姑妈
《第一炉香》预告片段
电视剧版《半生缘》剧照
许鞍华版《半生缘》中的顾曼璐和顾曼桢
《滚滚红尘》中饰演女作家沈韶华的林青霞
1984年许鞍华版《倾城之恋》
李立群版祝鸿才
摄于1962年
张爱玲晚年独居于洛杉矶一处公寓
1950年代,我在台湾念大学的时候,课外常常去找夏济安先生请教,听他谈到张爱玲。
他说近代中国三大小说家应该是鲁迅、张爱玲、张恨水。这使我非常惊奇,没有想到他把张爱玲和张恨水看得那么高。
不久,夏先生在他主编的《文学杂志》月刊上登了他弟弟夏志清教授的推介文章,我的好奇心更重了。那时候在台湾买不到张爱玲的书;我应该还是从夏先生那边借到香港天风出版社重印的《传奇》增订本,书名改成《张爱玲短篇小说集》;封面用了她最喜欢的蓝色。
看了以后真是开了眼界,居然有人用这样超卓的笔法描写这样的人物、这样的故事。也完全同意夏氏昆仲对她的推崇。到现在,我始终觉得《传奇》的艺术价值可以媲美詹姆斯•乔伊斯的《都柏林人》。
1966年,我念过博士的印第安那大学比较文学系举办东西文学关系研讨会,系主任问我推荐一位资深中国学者参加。我写信约夏志清先生,结果他已经做了别的安排,不能分身,最后经他辗转介绍,请到了张爱玲。
研讨会开始前几分钟,其他人都到齐了,还不见张爱玲踪影。福伦兹先生(系主任)急了,问我怎么回事,我当然更急,进进出出地逡巡着。最后张爱玲姗姗而至,事实上并未迟到。
我第一次看到她的印象是她很高很瘦,走起路来不快不慢,很从容,有点像男人。
那天张爱玲主要是现身说法,根据自己的实际经验谈香港的电影业情况。她的英语带英国口音,幽默起来若无其事又妙语连珠,大家听得入神,有一次还哄堂大笑。
研讨会之后,我又和同系刘铭传去学校附设的旅馆,求见张爱玲。印象里老觉得她恃才傲物,但开了门知道我们的来意以后,她很客气地邀我们进房间坐了一会。这次匆匆拜会,成为我和她三十年半师半友的交谊的开端。
张爱玲手臂受伤时给庄信正写的信,字迹和平时的圆融舒爽不同
我是很相信缘分的。我在书里提到英文“serendipity”这个词。意思是运气好,出门走在路上常常捡到恰巧自己需要的东西。我同张先生的交谊就是这样的机遇。
不妨引《流言》一篇文章的话:“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真是万幸!
我们三十年的交往中,无论是见面或通信,她都很客气,像她那一代有教养的人,彬彬有礼。
她看出我对她因敬仰而紧张,仿佛特别温和,只怕我不舒服。
我跟她一起吃过几次饭,第一次是1966年在波士顿,印象很深刻;后来在陈世骧先生家,可能有两三次。有一次在伯克利我跟一个朋友看表演,也请她一起去,居然她答应了。
摄于1966年
1969年夏天,我搬到洛杉矶。但是很怀念伯克利,路也不远,所以常常回那边去。碰到她方便,就会约我在别人下班以后去她办公室坐坐,她通常下午上班。
有一次要我晚上去她公寓。我知道这是殊荣,很紧张。谈话时我很当心,随时注意她会不会表示要结束,没有想到一直待到天快亮了。
我一方面战战兢兢,一方面倒怕冷场而说了些不着边际的话。她很随和地听着,答应着。最可惜的是那时候不记日记,第二天也没有立即记下她谈话的详细内容。
印象最深的是,她拿出一个铜币要送给我,说是王莽时候的“布”。我受宠若惊,但是没有接受。那铜币有一边薄薄的,光光滑滑的,确是像一千多年被收藏者摸弄过的。
年轻时,在旗袍外面加件浴衣
《对照记》中张爱玲的母亲在欧洲
1974年,因为工作变动,我们全家要搬家去印第安纳,我写信向张爱玲辞行。那天晚上从八时谈到清晨三点多,这是我同她第二次彻夜长谈,也是最后一次见面。
她之前在电话里嘱咐我,带上我们的家庭相簿。张爱玲极有兴味地听我们一页一页解说相簿照片。然后没想到的是,她也拿出了自己的老相簿,给我们看她祖父母、父母和她自己的照片。
1961年,在三藩市家里,能剧面具下
她初到美国时,《秧歌》英文版刚刚出版,很受欢迎。她可以趁热打铁,在英文创作方面进一步求发展。
但是后来回头写她熟悉的故事和人物,美国人就不那么欣赏了;美国不但读者大众,连书评家也有偏见,而且追随时髦。
在美国教育界要找工作一般要有个博士学位。她的名气起初专靠The Rice-Sprout Song(《秧歌》英文版),不久就很少人知道了。专为作家所设的文艺营没有继续奖助她,各大学的写作班老师和驻校作家只找当红的。
她在加州大学被解雇,我当时不知道,后来才发现,她那时候银行里只有几万块钱存款,此外没有任何固定收入。
她一生几乎靠卖文为生,从来没有宽裕过。她对自己的财务安全念念不忘,竟至于每年不惜花很多时间亲自填报所得税。
《海上花》剧照
张爱玲可以说全是为了写作而活着。她的小说不一定一写出就发表,所以多产期、低产期往往不很容易划分。在加州大学的时候显然因为工作而影响了创作。她去世后接连有好几部中英文长篇小说出版,都是生前不断修改或者重写过的。
《海上花》她从1967年开始英译,锲而不舍,到1980年9月27日来信说,终于“大致译完”,“至少要自己打一遍,但是因为失眠症,昼夜颠倒扳不过来,晚上打字怕邻居嫌吵,进行慢得急人。”同样可以说“十年辛苦不寻常”了。
夏先生常说她的英文有点“怪”,意思可能是有点“硬”。张爱玲高中开始才认真学习英文,难免如此。她的英文是从书本里学的,带书卷气。
夏先生有他的道理,James K.Lyon在《善隐世的张爱玲与不知情的美国客》里夸赞她的英文,我也同意这个美国人的意见,觉得她的英文非常好。
张爱玲在签赠庄信正的《红楼梦魇》初版里做的增补校正
她一生离不开看书。我几乎每天逛书店,看到合适的书就会寄给她。寄书的取舍标准首先是她可能用到的如《红楼梦》研究,其次是她的家世,她的文章里多次谈到祖父母,对他们可以说是不但恋念,而且崇拜。再就是她可能有兴趣浏览的书,往往选雅俗共赏的小说、传记,或报道文学。
她信中主动提到想看一本讲英国勋爵杀妻疑案的小说,但忘了名字,我向朋友打听了书名是叫《白色恶作剧》,但发现坊间很难买到,又特地向张北海(作家)借来寄给她。
张爱玲画作:《茉莉香片》中的冯碧落和言子夜
从1955年10月来美,她因写作和工作而时常迁移。离开上海以后,她仿佛就没有归属感了。到处为家。1983年11月5日,她最后一次从好莱坞公寓给我写信,因为虫患要被迫搬走。
1984年1月22日,她来信说,“从圣诞节起,差不多一天换个汽车旅馆,一路扔衣服鞋袜箱子,搜购最便宜的补上……”
此信我1月28日收到,觉得事不宜迟,与夏志清先生通电话后决定托我在洛杉矶的知交林式同就近照顾她;当晚打电话给他,他是学建筑的,不知道张爱玲是谁,但立即满口答应。
张爱玲去世后,林式同作为遗嘱执行人写给宋淇夫妇的信
她是个天才。不但小说,散文中也常常道人所未道。例如《流言》中谈画、谈音乐的文字都充满独到的见解,使人一边看一边赞叹不迭,我看她谈塞尚时便是这样。
她对于张恨水和当时上海被贬称为“鸳鸯蝴蝶派”的小说如《海上花列传》和《歇浦潮》等的欣赏,就是她的天才的一种显现。
现在美国这边知道张爱玲的人更少了,但是还是有会看书的人欣赏她。
“纽约书评丛刊”(New York Review Books)附设的出版社,先后出过她三本小说的英文版。第三本《小团圆》(The Little Reunions)是去年出的;《纽约时报》还登过书评。
一个作家首先当然要看她的作品。她是中国文学史上最好的短篇小说家。
她的作品,尤其是《传奇》和《流言》,都是第一流的,绝对可以传下去。
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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