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读史 | 西汉贾谊的“奸钱论”与格雷欣法则
编者按
《IMI财经观察》每周末带您聆听名家解读中外金融的发展兴替和制度演变,在史海钩沉之中领略大金融的魅力!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何平在《中国钱币》杂志“中国传统货币金融文献导读”专栏上先后发表《从传统经典看货币》系列文章,选择重要的传统中国经典货币金融文献,既从历史情景出发,以求“理解之同情”,也与今天的货币与金融理论思考相对接,力戒简单比附,坚持“古今东西立体比较”,以传统中国的货币与金融思想资源,为重建货币与金融理论提供参考。
本文为系列第三篇,原载于《中国钱币》2019年第3期,是作者对贾谊《铸钱》篇的解读。
以下为文章全文:
一、“众建诸侯而少其力”:英年早逝、致力西汉政权巩固的核心政治思想家
贾谊(公元前200年-前168年),享年仅32岁,西汉时期洛阳人。18岁时,“以能诵诗书属文称于郡中”,河南守吴公将他招致门下,并向朝廷举荐,被汉文帝召为博士。当时,贾谊年仅22岁,为朝中年纪最小的官员,每一次诏令朝议时应对入流,文帝十分赏识他,破格予以提拔,一年便位至太中大夫。各种法令的修正变更,以及分封列侯就国,都是贾谊提出对策建议。文帝有意让他进入公卿重臣之列,但是遭到当时的权臣周勃、灌婴等人的诋毁,被疏远外放,24岁时贬为长沙王太傅。28岁时,又改派为粱淮王太傅。四年之后,梁怀王意外坠马身亡,贾谊因此意外并不得志,次年即抑郁离世。
英年早逝的贾谊,以西汉初期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和文学家的英名永传,在西汉帝国巩固的过程中,是一个继陆贾而起的重要人物。要真正理解贾谊的政治思想以及货币思想的合理性,就必须对他所处的时代及时代提出的要求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贾谊出生的两年前(公元前202年),西汉代秦而立。同样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决定了“汉承秦制”,西汉仍是一个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封建政权。然而秦二世而亡,仅存在15年的惨痛教训,迫使西汉统治集团面对秦朝的前车之鉴,不得不调整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的上层建筑的某些环节。在经济政策上,推行休养生息的三大经济政策,重农、节俭和轻徭薄赋。而与民休息政策的思想基础,是汉初政治思想家陆贾(生卒年不可考)首倡的黄老之学。在政治思想上,陆贾是对巩固汉帝国作出最重要贡献的第一人。他在汉高祖未定天下之前,已经追随汉高祖,以“口辩”出名,深受汉高祖的信任,是常居左右的谋臣之一。汉文帝时还曾第二次出使南越,生处西汉政权奠基和巩固最早最关键的历史时刻。作为高祖身边的谋臣,他最早正确地总结了秦帝国的历史经验,明确提出了汉帝国怎样才能避免秦朝灭亡覆辙的政治议题。汉高祖出身农民,对知识分子素持偏见,甚至随意摘下他们的帽子撒尿,行为粗鲁,陆贾利用他与高祖年龄相当且近身谋士的特殊地位,以“居马上得之,宁可以马上治之乎”的设问,请求汉高祖思考,“向使秦已并天下,行仁义,法先圣,陛下安得而有之?”要是秦始皇统一后不犯错误,汉高祖是否有“居马上得天下”的机会?汉高祖恍然醒悟,要求陆贾著书申述秦所以失天下、汉何以兴以及古时成败之国的道理。他著书12篇,作为统治集团的政治手册,他们为它取名《新语》。陆贾是西汉最先认识并明确指出治天下之道和得天下完全不同的人。“得天下”和“治天下”(巩固政权)是两个不同性质的事物,必须遵循不同的规律,实施不同的政策和工作方法。在这个认识前提下,他在西汉首倡“无为而治”的政治思想。在论及秦始皇之前的统治者时,陆贾主要指出了穷兵黩武和奢靡无度两个方面,这是他对“古成败之国”历史经验的总结。针对秦帝国“举措暴政”和“用刑太极”,他从积极的方面首倡黄老无为之术,力推轻徭薄赋的休养生息政策。然而,贾谊论政的时候,汉代已经历了近30年的发展,西汉初年暴露出的汉政权自身的问题,促使政治思维不得不与时转向。贾谊不以黄老之言来来说明自己的政策主张,而他实际提出的政策和汉初以黄老之学所提倡的休养生息政策是一致的。甚至由于他对各种具体政策的论述更加具体透彻和富有针对性,使得他对西汉基本政策的形成与陆贾比起来,具有大得多的影响。关于西汉初年政治形势的转换,班固进行了精辟的分析。鉴于秦始皇高度集权,废除此前的分封体制,同姓势力寡少,铸成“孤立之败”,汉高祖便“剖裂疆土”,大势分封刘姓子孙,政治体制从秦始皇的高度中央集权转化为酌量的贵族分权。与此相应,货币政策上便集中官铸转换为自由放铸。在按“正反合”规则塑造王朝治理格局处于定型阶段的关键时期第3代皇帝时代,贾谊因时而起,一反黄老之说,竭力主张“欲天下之治安,莫若众建诸侯而少其力”。他敏锐地看到了分封诸王的存在所隐藏着的分裂与内乱危险,这是威胁汉帝国统一和巩固的严重隐患。他的主张,成为此后西汉政权解决封国尾大不掉的指导方针。文帝因有所顾忌没有重用贾谊本人,但采纳了他的建议,用以处理部分封国事务。汉武帝时,以“推恩令”将贾谊“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政治主张全面付诸实践。其主张反映在留存下来的《新书》中,对封建中国的政治体制和运作产生了深远影响。与此相应,在货币政策上,力主铸币权的集中和统一。二、反对“放铸”的“禁铜布”论:以货币手段直接干预国家经济活动的主张
在政治思想上,贾谊主张从诸侯分权转向中央集权。在经济上,从“富安天下”的思想出发,认为各种“末民”一不事生产,二生活侈靡,主张“重本抑末”,发展农业,广事积贮。在货币问题上,反对“放铸”政策,主张“收铜勿令布”,利用铸币权的集中和垄断,从经济上辅助汉帝国中央集权的专制统治。
1. 荚钱的世界与贾谊的痛楚从个人生活经历而言,贾谊是在货币秩序紊乱、劣币“荚钱”充斥的世界里成长起来的。按照钱剑夫先生的说法,汉初币制始终在“荚钱”范围里兜圈子。秦始皇建立的“半两钱”全国统一的货币制度,以中央垄断发行权为特征。但是,在秦朝短暂的15年统治时间里,便已经受到破坏,出现了减重半两钱。西汉面对的是“半两钱”制度败坏后的“荚钱”世界。所谓“荚钱”,就是减重的“半两钱”。《本草纲目》卷35《木部》称,“(榆)未生叶时,枝条间先生榆荚,形状似钱而小,色白成串,俗呼榆钱,后方生叶。”故所谓“荚钱”,实际上就是既轻且薄的铜钱,而其文仍为“半两”,实际重量3铢,周卫荣的实测数据是平均实重2.21克 。而完好的半两钱是12铢,重7.81克。三、格雷欣法则的中国原初版本与今人的误读
在货币理论建设上,贾谊不仅提出了汉武帝之后中国铜铸币制度的基本原则,而且,还对今天以“格雷欣法则”为名的重要货币流通现象进行了世界最早版本的经典刻画。
1. 贾谊“奸钱论”与格雷欣法则的真意贾谊在《铸钱》一文中称,“夫农事不为而采铜日蕃,释其耒耨,冶镕炉炭,奸钱日繁,正钱日亡,善人怵而为奸邪,愿民陷而之刑戮。黥罪繁积,吏民且日斗矣。……令禁铸钱,钱必还重,四钱之粟,必还二钱耳。重则盗铸钱如云而起,则弃市之罪又不足以禁矣。奸不胜而法禁数溃,铜使之然也。”“奸钱日繁,正钱日亡”,在多种货币并存,没有正常规制保证良币合规供给和流通的情况下,出现了“奸钱”排斥“正钱”的现象,人们竞相铸造“奸钱”并及时使用,良币则被收藏在市面上消失了。这是中国话语“格雷欣法则”的经典表达。而“劣币驱逐良币”的法则,经济学家张五常却认为是没有事实支持的。他在讨论人民币和黑市上还价高一筹的外汇券在1980年代的同时存在时称,“让我首先指出格氏是忘了一件事。在优、劣两种货币的制度下,买物者当然要用劣货币,但卖物者肯不肯收劣货币,格氏是没有考虑的。……讯息费用或交易费用的存在,隔绝了外来游客使用劣币的门径,推翻了著名的格氏定律!”他情绪激昂地称,“假若格雷欣的谬论是少数经得起考验的经济定律,那么经济学真的不堪一学了。”进而提示人们,“从学问那方面看,任何理论只可以被‘考虑’,而不可以被奉若神明的。”内地学者周其仁也有误读这一定理的不当议论。台湾清华大学经济学荣休教授赖建诚先生,对“格雷欣法则”进行了追本溯源的潜心研究,有《王室与巨贾》专著面世,便于我们就这一法则的“名实”进行透彻审视。格雷欣从来没有提出过这个见解,是英国经济学家亨利·邓宁·克劳福德(Henry Dunning Macleod, 1821-1902)在他的《政治经济学要义》(Elements of Political Economy, 1858),误以为是格雷欣观察到的现象。今天我们熟知的“Bad money drives out good”,则是英国著名新古典学派经济学家杰文斯(Stanley Jevons)在《货币与交换机制》(Money and the Mechanism of Exchange, 1875)提出的名言。关于格雷欣法则的运作,有两个基本的条件。第一,在实体货币下,政府强制规定良币和劣币具有相同的购买力。这就自然会出现货币使用上的逆淘汰效果,人们将良币收藏起来,争相使用劣币,流通中充斥劣币。第二,在对铸币的品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劣币的流通就成为可能,中世纪欧洲银钱兑换业者就有“让钱流汗”妙招,在兑换手续费和汇率差价之外,从刮削铸币获利。蒙代尔教授的临界点概念,以更加完备的理论说明支持了这个法则发挥作用的条件。劣币驱逐良币现象是历史的,而不是逻辑的,尽管它只是特定条件下的事实,但绝不是一个逻辑推论。理论研究在于提炼总结既存的客观事实和人类经验,而非强词臆断,张五常、周其仁都犯了同样的错误。2. 货币的非国家化:汉代中国未曾有过的经历近年来学界又将文帝的“放铸”看成是一个“格雷欣法则”的反例。台湾东华大学历史系陈彦良教授的研究表明,文帝放铸之后,出现却是与人们的常识相反的“良币驱逐劣币”现象。他借由出土钱币的实测数据资料,证明文帝四铢是西汉200余年品质最好的铸币,再则证明文帝放铸时期的四铢又比景、武时期禁铸时期的四铢品质优良。“西汉文帝的放铸政策与称钱法律的搭配这样的制度模式,以及其他在汉初和景(晚期)、武二帝治下的行钱与禁铸的模式,发现两种模式正好各自符合格雷欣法则的某种条件。”由此得出文帝“放铸”导致了“良币驱逐劣币”的积极效果,而汉初和景、武二帝的“禁铸”,反而引发“格雷欣法则”起作用的货币流通现象。他凭借称钱衡考古发现的佐证对文帝四铢钱制度进行了十分深刻的解读,遗憾的是,由于对格雷欣法则的误读,再一次让人对文帝的铸币改革如坠雾里。要明白其中的失误,其要害在于以下两点。第一,“放铸”不等于随意铸造,尽管可以由民间自由铸造,倘若有标准化的合规措施,铸币反而趋向合规统一。这便是金本位制度下自由铸币的情形,它追求的是铸币责任的分散和管理权的集中。“禁铸”不等于没有劣币的流通,由于管理松弛政策不能落地,私铸泛滥,在社区范围的自律市场,仍然会出现格雷欣法则起作用的条件。第二,格雷欣法则的核心内容,是品质不同的货币作为流通手段在市场上可以实现相同的交换价值,购买到同等价值的物品。在这种情形下,劣币只便于充当流通手段,人们均不愿让它在手中停留。良币便作为贮藏手段,为人们收藏,退出流通。在政府强制良币和劣币同价值流通之外,格雷欣法则要起作用,在于市场上的流通货币,缺乏制度和规制来确保其合乎规格和完好。“称钱衡”的存在,作为维持完好货币流通的制度,正好是消除了“格雷欣法则”起作用的条件。它丰富了我们对于文帝放铸四铢“半两钱”的认识,“放铸”不等于“放任”,可能它较之汉初名义上“禁铸”的实际效果更好。正是30余年文帝四铢钱系统的相对稳定,与其他制度匹配促成了“文景之制”。不能得出这是政府放松管理的结果,相反,是政府强化管制和政策执行力增强所致。我们没有理由认为在汉武帝时期文治武功逊色于文帝,而武帝采纳的是“禁铸”和高度集权的上林三官五铢钱制度。分析似乎还要考虑王朝周期的阶段因素和其他社会经济条件。我们更不能用今天的市场原理去描绘当时的经济运行。如果望文生义地将文帝的“放铸”理解为哈耶克货币非国家化主张在历史上的成功例子,那是不顾历史事实将哈耶克假想的法制和市场秩序高度发达的近代社会去替代以自给自足和封建专制结合体的汉朝情景。而“称钱衡”的存在,作为王朝中央落实统一政令的手段,完全否定了哈耶克无政府主义的社区自律货币设计。所以,真实的历史情况是,“货币的非国家化,汉代中国未曾有过的经历”。至于利用钱币的重量和成色来考察货币制度的好坏,则是对货币制度内涵缺乏基本的认识。第一,一个铜钱作为一个基准货币单位的货币制度,从历史纵向来看,如果重量和成色越优就是越好的货币制度的话,那么秦“半两”钱制最佳。但历史的自然选择是,五铢钱体制存在约700年,通宝钱(重量为2.4铢)体制存在近1300年。这里涉及基准货币单位的设定问题。简单地从技术上根据铜钱成分进行历史纵向比较来判定货币制度的优劣,将会走向歧途。第二,一个国家货币标准化和统一的程度,反映了货币制度完善的标尺。中国自古以来的超大规模性的“帝制国家”,多元货币的互补并存是常态,如何在这样的背景下让中央统一货币渗透进经济生活,历来是主政者的重要目标。所以,古代中国货币流通的历史就是中央政府标准铸币和民间私铸盗铸拉锯博弈的历史,而官方标准铸币驱逐私铸盗铸的过程,就是“良币驱逐劣币”的过程,这是各封建王朝处于盛世那些历史阶段的主流现象。“称钱衡”而不是“放任”铸币代表了文帝时代在这方面的努力。作者简介
何平,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金融学博士导师,中国人民大学财税研究所高级研究员,2003-2017年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等职。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北京优秀教学名师。研究方向为货币金融理论与货币金融-财政史。
出版专著:《清代赋税政策研究》、译著《别无他法:作为终极风险管理者的政府》、《货币制度的世界史》等,刊发多篇经济、金融及经济史领域的文章。
《从传统文献看货币与金融》题解
要深入对特定制度与文化特质的认识,必须建立一个坐标参照系。现代货币与金融理论的西方渊源,直接影响着中国现实的金融活动和政策决策,似乎中国只能取法于西方。然而,取法的结果却凸显出鲜明的中国印记,无论在吸纳的程度上或是效果上。中国的现实把握和前景预见,不仅要参照外国经验和总结,中国固有的传统积累和惯行也不得不予以必要的关照。
本系列文章选择重要的传统中国经典货币金融文献,既从历史情景出发,以求“理解之同情”,也与今天的理论思考相对接。力戒简单比附,坚持“古今东西立体比较”,以传统中国的货币与金融思想资源,为重建货币与金融理论提供参考。
编辑 李锦璇
来源 《中国钱币》
责编 金天、蒋旭
监制 魏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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