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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读史 | 明清之际陆世仪的货币论与信用货币的缺失(二)

何平 IMI财经观察 2022-04-30

编者按


《IMI财经观察》每周末带您聆听名家解读中外金融的发展兴替和制度演变,在史海钩沉之中领略大金融的魅力!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何平在《中国钱币》杂志“中国传统货币金融文献导读”专栏上先后发表《从传统经典看货币》系列文章,选择重要的传统中国经典货币金融文献,既从历史情景出发,以求“理解之同情”,也与今天的货币与金融理论思考相对接,力戒简单比附,坚持“古今东西立体比较”,以传统中国的货币与金融思想资源,为重建货币与金融理论提供参考。

本文为系列第十八篇,原载于《中国钱币》2020年第6期。

以下为本期连载的内容

二、 “纸做的货币”的不同形式和性质

陆世仪仅仅是从货币的外观形态论述了货币形态演变的递进过程和形式的更替。实际上,就商品货币(“粟与械器”、家畜、可可等)、黄金、铜钱和纸币来说,从其货币的载体出发,区分为本身有价值的货币和本身没有价值的货币即货币符号。就“三币”而言,金、钱的流通,依赖于它们本身的价值,而纸币是作为货币代用品来流通,其公信力来自于随时能够兑换到它所代表的货币本身,这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货币形态。

在北宋交子产生以前,中国的铜铸币使用已经历漫长的过程,那么纸币产生和流通的条件是什么?同样是“纸做的货币”,其性质是否存在差别?我们首先来看陆世仪关于古代中国纸币的产生和演变的论述。他在论述了一种货币形态因自身缺陷推陈出新,予以弥补之后,接着指出:“自古三币,皆用金若铜,未有用楮者。唐宪宗时,令商贾至京师委钱诸路进奏院,及诸军诸使富家,以轻装趋四方,合券乃取之,号曰‘飞钱’。此楮法所由起也。然此特以楮券钱,而非即以楮为钱。宋张咏镇蜀,患蜀人铁钱重,不便贸易,设质剂之法,谓之曰‘交子’。高宗时,又有会子,始以楮为钱。然犹用官钱为本。至金元之钞,则直取料于民,不复用官钱为本,所费之值,不过三五钱,而欲售人千钱之物。民虽愚,岂为所欺哉?且钞易昏烂,不久仍废,则楮币之无用可知矣。”在陆世仪的眼里,最初的纸币是“汇票”一样的东西,产生于唐代的“飞钱”。它是用来兑付铜钱的,本身并不是铜钱那样的货币,即所谓“特以楮券钱,而非即以楮为钱”。北宋四川的交子,也只是铁钱兑换券性质的代用品。只是到了南宋高宗时期,才开始以纸币“会子”为钱,和铜钱并行等同使用。这在货币的性质上是一个根本的跳跃。但当时的会子还是“犹用官钱为本”,以官方铜钱作为准备和基准。到了“金元之钞”,则完全没有本钱作为准备,成了我们所称的纯粹“国家纸币”,最后成为无用的废纸,随着王朝的灭亡而被抛弃。那么最早的纸币四川交子初始何以产生,又是在什么条件下得到流通的呢?南宋著名思想家吕祖谦(1137-1181)在论述货币源流时,就北宋四川纸币交子的产生和流通机制进行了生动的描述。他称:“若是权一时之宜,如寇瑊之在蜀创置交子,此一时举偏救弊之政,亦非钱布经久可行之制,交子行之于蜀则可,于他利害大段不同,何故?蜀用铁钱,其大者,以二十五斤为一千。其中者,以十三斤为一千,行旅赍持不便,故当时之券会生于铁钱不便。缘轻重之推移,不可以挟持。交子之法,出于民之所自为,托之于官,所以可行。铁钱不便,交子即便。今则铜钱稍轻,行旅非不可挟持,欲行楮币,铜钱却便,楮券不便。昔者之便,今日之不便。议者欲以楮币公行,参之于蜀之法,自可以相依而行,要非经久之制。今日之所以为楮券,又欲为铁钱,其原在于钱少……”在吕祖谦看来,北宋四川交子的产生,在于低值货币铁钱的难以携持。民间的自律创制,转为官方管理得以通行,其关键在于民间提出的需求。在铜钱行使的条件下,铜钱的价值优于铁钱,纸币的优势就不会凸显出来,反而是“欲行楮币,铜钱却便,楮券不便”。人们认为可以参照四川交子的做法来使用纸币,可以与铜钱相依而行。纸币的使用不仅仅在于解决铁钱重量的问题,关键在于弥补铜钱的短缺。这种容易在数量上弥补铜钱短缺的纸币,也可能在弥补了流通中所需要的金属货币量之后,脱离对铜钱的依托,随意发行,破坏价值稳定的基本原则,存在贬值风险,并改变其货币兑换券的性质。吕祖谦认为,四川交子的发明以及南宋会子的流通,是“权一时之宜”,绝不是“经久之制”。关于纸币性质的变化,宋末元初的饶州(今属江西)乐平人马端临(1254—1323),在其著作《文献通考》中进行了切中肯綮的论述。他称:“中兴以来,始转而为楮币。夫钱重而直少,则多置监以铸之可也。楮轻而直多,则就行都印造足矣。今既有行在会子,又有川引、淮引、湖会,各自印造,而其末也,收换不行,称提无策,何哉?盖置会子之初意,本非即以会为钱,盖以茶、盐钞引之属视之,而暂以权钱耳。然钞引则所直者重(承平时,解盐场四贯八百售一钞,请盐二百斤),而会子则止于一贯下至三百、二百。钞引只令商人凭以取茶盐香料货,故必须分路(如颗盐钞只可行于陕西,末盐钞只可行于江淮之类),会子则公私买卖支给,无往而不用。且自一贯造至二百,则是明以之代见钱矣。又况以尺楮而代数斤之铜,赍轻用重,千里之远,数万之缗,一夫之力,克日可到,则何必川自川、淮自淮、湖自湖。而使后来或废或用,号令反复,民听疑惑乎。……亦是立法之初讲之不详故也。”马端临清晰地分析了南宋会子性质的转变。第一,最初会子并非当成铜钱来看待,而是以茶引、盐钞之类来看待,暂时用以支付铜钱的凭据。第二,钞引面额巨大,而会子小到一贯以下的三百、二百。第三,钞引是服务于特定群体的特定经济活动(“商人凭以取茶盐香料货”),且有特定的地域限制(必须分路)。而会子公私支用,没有地域和数量的限制,面额小到三百、二百,已经完全是代行货币职能了。在这些认识的基础上,他明确指出,既然会子有“以尺楮而代数斤之铜,赍轻用重,千里之远,数万之缗,一夫之力,克日可到”,就不应当有南宋的地域性纸币淮交、湖会、川引的存在。各种地域性纸币的随意增加发行,导致贬值。在经历了“大明宝钞”这种纯粹国家纸币的流通和废弃的痛苦经历之后,面对“白银时代”的货币问题提出“非废银不可”的明末清初著名思想家黄宗羲(1610-1695),在其《明夷待访录》中,对纸币的起源和性质,进行了透彻的分析。他称:“按钞起于唐之飞钱,犹今民间之会票也。至宋而始官制行之。然宋之所以得行者,每造一届,备本钱三十六万缗,而又佐之以盐酒等项。盖民间欲得钞,则以钱入库;欲得钱,则以钞入库;欲得盐酒,则以钞入诸务。故钞之在手,与见钱无异。其必限之以界者,一则官之本钱,当使与所造之钞相准,非界则增造无艺;一则每界造钞若干,下界收钞若干,诈伪易辨,非界则收造无数。宋之称提钞法如此。即元之所以得行者,随路设立官库,贸易金银,平准钞法。有明宝钞库,不过倒收旧钞,凡称提之法俱置不讲,何怪乎其终不行也?毅宗言利之臣,不详其行坏之始末,徒见尺楮张纸居然可当金银,但讲造之之法,不讲行之之法。官无本钱,民何以信?故其时言可行者,犹见弹而求炙也。……且诚废金银,则谷帛钱缗,不便行远,而囊括尺寸之钞,随地可以变易,在仕宦商贾又不得不行。”黄宗羲明确指出,纸币的顺畅流通在于铜钱和钞票的随时转换,以及纸币与特种商品盐酒的有效交换。纸币的价值,是以与铜钱的可兑换性和特种担保品盐酒的获得为保证。分界发行,旨在控制纸币与本钱铜钱的相对数量,“官之本钱,当使与所造之钞相准”,不然就会肆意发行纸币。同时,分界发行还可以通过新旧纸币的换易消除伪造纸币的弊端。是否讲求“称提之法”,是纸币是否顺畅流通和成败的关键。他将纸币的起源,视为与唐代的“飞钱”一样,与他生活时代的“会票”相同,也是将纸币看成货币代用品。以上我们例举了中国经典文献对纸币的典型分析,无论是宋代还是宋元之际,抑或明清之际的思想家,都将纸币的有效运行看成它是否有效履行了货币代用品的职能。也就是说,纸币与本钱的可兑换性,决定其生命力。纸币是从金属货币的流通手段职能中产生出来的。原来,铸币的金属存在和铸币职能的分离,推动了纸币的诞生。正如马克思指出,“在货币流通中就隐藏着一种可能性:可以用其他材料做的记号或用象征来代替金属货币执行铸币职能”,“在金属货币记号上,这种纯粹的象征性质还在一定程度上隐藏着。但在纸币上,这种性质就暴露无疑了”。然而,纸币流通仍然反映着货币流通量规律。马克思说,“纸币流通的特殊规律只能从纸币是金的代表这种关系中产生。这一规律简单地说就是:纸币的发行限于它象征地代表的金(或银)的实际流通的数量。……如果纸币超过了自己的限度,即超过了能够流通的同名的金币量,那末,即使不谈有信用扫地的危险,它在商品世界毕竟只是代表由商品世界的内在规律所决定的那个金量,即它所能代表的那个金量”。本身无价值的纸币之所以能够执行货币的流通手段职能,是由于“在货币不断转手的过程中,单有货币的象征存在就够了。……货币作为商品价格的转瞬即逝的客观反映,只是当作它自己的符号来执行职能,因此也能够由符号来代替”。

自最早发明纸币的宋代起,历经金、元,以迄陆世仪生活的明清时期,历代专制集权政府总是利用纸币这个特性进行超额发行,引致纸币贬值最终废弃,成为王朝衰朽更替的重要指标。陆世仪提出借鉴民间“会票”的精神来发行“银券”,解决大额交易的货币问题。我们下面来看它是否具有信用货币的性质。

三、陆世仪的“银券”论与信用货币的机制

陆世仪在讨论白银、铜钱和纸币的组合使用时,着重从纸币服务于大额和远距离交易的优点,讨论了以信用票据形式实现纸币稳定流通的条件。他称:

“必欲行楮币之法,须如唐飞钱之制,然后可。今人家多有移重资至京师者,以道路不便,委钱于京师富商之家,取票至京师取值,谓之‘会票’,此即飞钱之遗意。宜于各处布政司或大府去处,设立银券司。朝廷发本造号券,令客商往来者,纳银取券,合券取银。出入之间,量取路费微息,则客商无道路之虞。朝廷有岁收之息,似亦甚便。”我们知道,这种“会票”,相当于今天的汇票,是异地取钱的凭证。“银券”的发行,也就是回复到信用票据流通的状态。大明宝钞给明朝人以痛苦的记忆,在陆世仪论述纸币流通的条件和合理性时,我们不妨来看看西方人的思考。相当于中国的康熙到乾隆时期,美国的开国元勋之一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1706-1790),在英国殖民者控制金银通货,北美殖民地即后来的美国货币短缺的情况下,极力主张发行纸币,他认为,“一定比例量的货币是一个国家自由而普遍地进行贸易所必须的。多于这个数量,对贸易没有益处;而少于这个数量,如果非常少,则对贸易极其不利。”他从发行纸币以满足货币需求,从而促进贸易和制造业发展出发,来讨论纸币发行的必要性。关于纸币的优点,他称,“至于纸作货币而流通,那是非常有利的。当它迅速地从一个人转到另一个人手里,就赢得了时间,因此,可以认为给社会增加了人手。因为用来辨成色和称分量的那些人,将从事别的事业。纸币的发行者或印刷者懂得要有一个与其所发行的纸币或纸币的价值相符合的等价物;任何金属或硬币也不能超过它的价值。”在政府对纸币的影响方面,他认为,“政府要限制或固定纸币的信用程度是不可能的,它当然会起伏波动。……任何表面的暂时的弊病,自然会引起相应的对策。”他讨论的纸币发行机制,尽管都是用“纸做的货币”,已经是在信用货币的环境中运行了。他以当时欧洲的几个大城市汉堡、阿姆斯特丹、伦敦和威尼斯所使用的信用票据为例,来设计纸币的发行。“他们把他们的货币存放在银行,可以拿到一个等值的票据,他们凭此票据能够有把握的于任何时候再向银行提取货币,这就赋予票据以信用。……银行家总是要储备货币,以应付超过正常提款的需求,而且他们还能够凭可靠的抵押品将大量的款项借给政府或其他人士,以取得适当的利润,作为他们管理和辛劳的薪酬。所以,货币可以再流通于人民中间,否则,就会呆滞在他们手中。这样,国家的流动现金可以说是过去的两倍了。由于一切大量的支付用票据来完成,货币在低级贸易中变得更加充足,这对于贸易国是极其有利的,那就不必过多储备黄金和白银了。”根据这些经验,他设想用土地来担保发行票据。“正如以货币做抵押发行的票据是货币一样,以土地做抵押发行的票据,实际就是土地的货币化(CoinedLand)。”那么纸币的价值如何得以稳定呢?“如果那些轻率的人继续发放大量的过多的货币,使它变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充足,超过了贸易的需要,以致使人们想象,它的价值会变得比他们抵押的土地还小,自然他们就要立刻开始再把货币偿还贷款处,赎回他们的土地。而且要继续这样做下去,直到贸易中剩下的数量不超过绝对的必要量。”这里的纸币已经不是货币代用品了,而是以土地为担保的信用货币。而且,这与存钱入银行而取得的票据也不相同。富兰克林描述了欧洲银行的经验,票据的使用实现了铸币的节约,实际上起到了创造信用货币的作用。由于这个原因,国家的流动现金变成了过去的两倍。揆诸富兰克林关于纸币发行的论述,陆世仪提倡的“银券”仍然属于货币兑换券,而不是信用货币。西方信用货币的产生发展,基于两个动力。一是为增进国家贸易和扩大生产发行信用货币,而不是服务于人们的日常生活开支,二是工商企业之间的商业信用推生出的银行信贷。这便是信用货币发展的两个路径。第一个路径,前述富兰克林之外,尚有英国的两个代表性人物。与陆世仪相近时代的英国唯物主义哲学家、经济学家约翰·洛克(1632-1704),1688年资产阶级“光荣革命”后,担任过英国贸易和殖民事务大臣,1691年出版有关货币问题的《论降低利息和提高货币价值的后果》,是1694年成立的英格兰银行的发起人和大股东之一。洛克是金属货币论者,他认为票据、债券和其他借据,都不能替代货币,“一张汇票只能指示在外国应付的或借来的款项要付给谁。如果我们追溯原因,我们就会发现已经有的欠款,是由于从这里曾运去商品或货币;如果是借来的,那么不管这笔债务怎样屡次三番地从一个债权人转到另一个债权人之手,最后也必得用这里运出的货币或货物来偿付,否则这里的商人只有宣布破产。”“因为法律不能使票据得到人类一致同意给予货币的那种内在价值”,所以,“在任何国家内,一切可以想象得出的增加货币的方法只有两个:不是从我们自己的矿里挖掘,就是从我们的邻国那里去赚取。”较陆世仪稍晚的英国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和信用创造论的创立者约翰·罗(1671-1729),1705年在爱丁堡出版小册子《论货币和贸易—兼向国家供应货币的建议》。1716年在法国摄政王奥尔良·菲利普公爵的支持下,在法国设立“通用银行”,两年以后改组为“皇家银行”,滥发纸币形式的银行券。1717年又创立“西方公司”,在北美密西西比广大区域实施殖民计划。1719-1720年出任法国财政大臣,1720年,“罗氏信用货币”由于公司股票投机和银行券挤兑而破产。约翰·罗从“土地的价值比白银或任何其他商品都可靠”出发,提出了自己的信用创造论,并设计了自己的纸币制度。他认为,“如果有两个条件相同的国家,其中一个能使货币的供给等于需求,另一个货币的供给少于求,则前者就一定比后者强大。”据此,他提出了以土地为担保发行纸币“土地币”的方案。这种“土地币”也已经超越了货币代用品的范畴,尽管因滥发招致失败,但走的是利用土地信用增加货币供给的路子。洛克和约翰·罗都将自己的货币金融思想应用于所参与的金融活动实践,成为欧洲各国近代转型在货币制度建设上的重要思想源泉。第二个路径,信用货币最初产生于货币的支付手段职能,商业信用催生出信用货币。货币的支付手段职能产生于商品交易中的赊购赊销。在马克思看来,“随着商品流通的发展,使商品的让渡同商品价格的实现在时间上分离开来的关系也发展起来。……一个商品所有者出售他现有的商品,而另一个商品所有者却只是作为货币的代表或作为未来货币的代表来购买这种商品。卖者成为债权人,买者成为债务人。由于商品的形态变化或商品的价值形式的发展在这里起了变化,货币也就取得了另一种职能。货币成了支付手段。”在商业信用的基础上,“信用货币是直接从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职能中产生的,而由出售商品的债券本身又因债权转移而流通。另一方面,随着信用事业的扩大,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职能也在扩大。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取得了它特有的各种存在形式,并以这些形式占据了大规模交易的领域,而金银铸币则主要被挤到小额贸易的领域之内。”在这一过程中,商业信用的金融载体诸如商业期票(本票)、商业汇票得到迅速发展。1580年银行产生以来,这种商业票据的贴现引致的银行贷款,形成信用货币的重要形式。英国银行学派的创始人图克,针对1844年英国首相皮尔提出的《银行特许状法》强制执行银行券的“100%的准备金计划”,指出没有理由单独管理银行券,因为存款会引起同样的问题。图克竭力主张以信用保证来增发银行券以满足流通的需要,反对通货学派严格限制银行纸币发行的主张。他在充分说明用于转让和分配资本的那部分流通媒介和用于日常收支即用于零售业的流通媒介之间的重要区别基础上,反对将银行的发钞职能与普通业务职能完全分离开来时依据通货原理而提出的那些论点。实际上,由于“银行支票和汇票同银行券一起在执行各自所适用的货币职能”,即使对银行券实行百分之百的准备保证,像通货学派那样将银行券设定为货币凭证,对于银行券和存款货币并存流通货币格局下的货币稳定也难以发挥实质作用。图克的主张是充分利用信用货币的供给,来为经济发展服务。关于信用货币,米塞斯认为,“这是对任何个人或法人都有债权的那种货币。但是,这些债权不能既是见票即付的,又是绝对安全的。”可见,信用货币已经超越了银行券以可兑现来保证其价值的范畴。现在我们回过来看中国的情形。在将纸币的性质和功能视如“飞钱”汇票的那些场合(比如四川交子),纸币实际上是一种货币的兑换券,倘若飞钱单作为领取铜钱的凭证而不流通起来,它没有增加流通中的货币供给。这只是马克思所说的充当流通手段职能的纸币,而非信用货币。明清时期民间的“会票”,作为商业交易的手段,是仅仅作为个别商人之间货币或商品买卖的工具,还是在普遍的商业活动流转起来,需要翔实的历史研究来证实。我们仅仅知道的是,1840年前的明清时代没有以商业信用为基础、银行机构所提供的贷款形成的信用货币。明清晋商等商人群体的票据汇划活动在多大程度上进行了信用货币的实验,也需要深入的历史研究结合上述西方经验和认识予以判明。这里我们只能指出,陆世仪主张发行的“银券”(银汇票),“纳银取券,合券取银”,只是解决大额远距离交易的不便,不能解决流通中白银不足的问题。更有甚者,它是由行政官府来实施。这既不同于前述西方人士提出的以银行活动来发行纸币,也无富兰克林发行纸币以支持贸易与制造业的指向。支撑生产发展的信用货币及其制度机制的缺失,构成明清中国与西方分流在货币制度上的差距。


作者简介

何平,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金融学博士导师,中国人民大学财税研究所高级研究员,2003-2017年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等职。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北京优秀教学名师。研究方向为货币金融理论与货币金融-财政史。

出版专著:《清代赋税政策研究》、译著《别无他法:作为终极风险管理者的政府》、《货币制度的世界史》等,刊发多篇经济、金融及经济史领域的文章。


《从传统文献看货币与金融》题解

要深入对特定制度与文化特质的认识,必须建立一个坐标参照系。现代货币与金融理论的西方渊源,直接影响着中国现实的金融活动和政策决策,似乎中国只能取法于西方。然而,取法的结果却凸显出鲜明的中国印记,无论在吸纳的程度上或是效果上。中国的现实把握和前景预见,不仅要参照外国经验和总结,中国固有的传统积累和惯行也不得不予以必要的关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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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编辑  查王皓天

来源 《中国钱币》

责编  李锦璇、蒋旭

监制  魏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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