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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道许:做好科技“加减乘除法” 赋能金融高质量发展

周道许 IMI财经观察 2022-05-03

高质量发展是“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必须实现高质量发展以支撑经济和社会的高质量发展,而这离不开科技的赋能。近日,IMI学术委员、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战略咨询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金融科技研究院金融安全研究中心主任周道许刊文指出,科技能够赋能金融高质量发展是因为技术有能力、市场有需求、监管跟得上;要做好科技“加减乘除法”,赋能金融高质量发展。


以下为文章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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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科技能够赋能金融高质量发展

科技能够赋能金融高质量发展是因为技术有能力、市场有需求、监管跟得上。

首先,从技术能力看,技术赋能金融发展是个逐步演进的过程,我们经历了算盘到计算机、存折变成卡、柜台变ATM机、手工记账变区块链分布式账本等科技工具赋能金融服务的过程,可以看出早些年因技术发展还不成熟,技术赋能金融发展条件不充分,技术赋能的功能不强、效果不明显。只有计算机技术、互联网技术、移动通讯技术等现代科学技术快速发展,特别是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和物联网技术的发展之后,科技赋能金融高质量发展才进入爆发增长阶段。而在这所有的技术中,大数据技术最为亮眼。因为,随着技术的不断创新,各类传感设备已经遍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我们的一举一动都可以记录,源源不断地产生着自动的、感知式的大数据。大数据让我们观察世界比以前更加精准,更加清楚。尤其是云计算技术的出现,使海量的大数据产生价值。如果没有云计算技术,大数据的价值是有限的。云计算技术出现后,能够挖掘数据,能够基于海量数据找到内在规律,大数据就产生了越来越大的价值。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区块链和物联网技术相继出现,产生了更高形式的人工智能,可以为人类生产和生活提供更加多元化、个性化、场景化、一站式的智慧金融服务。

其次,从市场需求看,金融对科技的需求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也是不断升级的,也就是说,金融对科技的需求要求越来越高。金融对科技需求的演化按技术水平可分为三个阶段:一是金融对科技需求的1.0阶段,也就是金融业务电子化阶段。这个阶段以金融机构为主,资金短缺是主要矛盾。因此,管好金融机构的资金是对科技的硬需求。其表现出的核心特征就是“以账户为中心”的金融技术服务体系。这一阶段的金融科技实际上是以银行为中心,银行通过账户绑定所有人。二是金融对科技需求的2.0阶段,也就是金融渠道网络化阶段。这个阶段以客户为主,资金相对过剩和金融产品过剩是主要矛盾。因此,寻找优质客户是对科技的硬需求。其表现出的核心业务模式是“以客户为中心”的金融技术服务体系。金融机构为了获得更多更好的优质客户,金融技术服务体系的中心开始由“账户”转向“客户”。三是金融对科技需求的3.0阶段,也就是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阶段。这个阶段以挖掘新的金融需求为主,资金相对过剩和金融需求不足是主要矛盾。因此,寻找更多的客户,激发金融需求是对科技的硬需求。其表现出的核心业务模式是“以场景为中心”的金融技术服务体系。主要目的是留住存量优质客户,激发消费潜能,同时,通过全方位触达客户,竞争增量客户,挖掘长尾客户。这一阶段,金融与科技相互交织,金融服务与生产生活场景深度融合,金融机构将金融服务嵌入衣食住行、医疗教育、电子商务等民生领域,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兴技术,在金融场景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成为推动“以客户为中心”向“以场景为中心”转变的新引擎。

第三,从监管水平看,技术有能力,市场有需求,并不是科技赋能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充分条件,而是必要条件。必须要求监管跟得上,三者缺一不可。技术越发展,监管越要加强。技术本身是中性的,但是技术由谁来使用、如何使用,却不是中性的。用的好,会促进金融发展和进步;用的不好,会带来隐患、风险甚至灾难。技术用的好就是“天使”,用的不好就是“魔鬼”。监管部门的作用很重要。监管部门就好比一个骑手,如果驾驭的好,金融科技就会为我们“随心所欲”地使用。如果驾驭得不好,就可能会被“掀翻在地”。只有监管水平适应科技赋能要求,金融高质量发展才能真正落在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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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如何赋能金融高质量发展

做好科技“加减乘除法”,赋能金融高质量发展。

(一)科技做“加法”,赋能金融高质量发展

1、在普惠金融方面做“加法”,让更多的人群获得金融服务。科技赋能金融,使原来得不到金融服务的人得到了金融服务,提升了个人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受传统金融网点较少和金融基础设施(如ATM、POS终端等)薄弱所限,长尾客户无法享受到充分的金融服务。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特别是5G技术和智能手机等移动终端的普及,金融科技将金融服务延伸到偏远地区、乡村等金融基础设施薄弱地域,为客户提供随时、随地、随身的支付和信贷等金融服务,为欠发达地区金融基础设施薄弱问题提供解决方案。

2、在提高服务质量方面做“加法”,帮助金融机构获得客户和留住客户。一是基于用户的标签、画像人群,包含地理位置组合进行精准投放。第二种模式叫做人群扩散,基于样本客户,分析共性,并抽取特征,然后在更大的用户范围内,挖掘更多的目标客户人群,再进行投放。第三种模式是基于用户标签的精准推荐,也就是所谓的千人千面产品推荐。

3、在拓宽服务领域方面做“加法”,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发展覆盖面和渗透率。推进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同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深度融合,建立起基于数据分析、深度学习的科学决策机制,进一步推动社会治理向智能化、现代化方向发展。例如,通过科技赋能金融机构,能有效助力社会应急管理。以此次新冠疫情为例,在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国内金融机构推出线上服务以满足疫情期间的非接触金融需求。多家银行提供网银、掌银等线上渠道、自助渠道7×24小时运行,及时处理客户日常金融需求;多家证券公司推出,在疫情防控期间线上交易服务和业务办理指南,使得投资者减少去证券营业部等公众场所。众多保险公司开通绿色服务通道,实现全流程线上作业,在线投保、线上理赔,增强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服务能力。

(二)科技做“减法”,赋能金融高质量发展

1、在碳排放方面做“减法”,实践金融绿色发展。科技赋能金融,能够减少碳排放。例如,以纸币为例,移动支付、手机银行、数字人民币等业务的发展,能够显著的减少实物现金使用,以及在纸币印刷、发行、运输、保管、存储、回笼的各个环节中都有效节约资源、减少碳排放,助推金融绿色发展。

2、在降低成本方面做“减法”,提高金融发展效益。金融科技降低了金融机构的运行成本,提高了资源使用效率。以银行业为例,一方面,金融科技能有效推动银行业提质增效、降低人力成本。随着5G技术和移动互联网的进一步发展,银行传统物理网点、人工柜台、自动取款机甚至智能超级柜员机等都将逐步被移动银行和开放银行所取代,以有效的帮助银行降低物理网点运维成本和人力成本。另一方面,大数据技术能够帮助银行去库存。随着银行大数据技术的不断提升,可以很容易监测分析银行各个产品的使用情况和投入产出情况,从而及时识别和清退无效产品。同时,大数据挖掘技术还可以帮助银行更好地预测更符合市场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从而提高产品研发的针对性和精准度,从生产阶段就防止产品库存积压,从而节约资金资源的无效占用。

3、在缩小科技鸿沟的差距和防止技术垄断方面做“减法”,使金融科技更好地服务社会公平发展。

最近,中央提出共同富裕。科技赋能金融,在实现共同富裕方面大有可为、责无旁贷。可以从三个途径着手:一是引导金融服务向弱势群体倾斜。着力解决有些欠发达地区缺少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少部分老年人不会使用现代金融科技设备的问题,因人而异打造适老化、关怀式移动金融产品,运用智能移动设备延伸金融服务触角,不断提升服务深度、广度和温度,使金融科技成果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二是引导金融资源向欠发达地区倾斜。全面实施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不断缩小城乡差距。三是通过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引导金融资源向中小企业倾斜。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占用了过多的金融资源,使中小企业在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要加强反垄断执法,打破技术垄断,切实防止资本无序扩张,让更多的资源流向中小企业,缩小行业和企业收入差距,提高劳动者报酬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

(三)科技做“乘法”,赋能金融高质量发展

1、在精准服务方面做“乘法”,提升服务效率。金融科技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施精准营销,为个人、企业和政府设计出更加个性化、高效化的金融服务方案,比传统的金融服务做得更加精准、更加有效,更好地促进了金融高质量发展。例如,金融科技能够引导信贷资源合理配置,放大金融资源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一方面,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能帮助银行更精确地进行风险和资本计量,提高银行经济资本的使用效率,消除资金内部空转,帮助银行业降低自身杠杆比例。另一方面,金融科技能够帮助银行有效挖掘真实融资需求的企业,配置数量适当、结构合理的融资金额,使企业的边际资本产出率达到最高,引导银行将有限的信贷资源最优化合理配置。

2、在驱动国内消费方面做“乘法”,服务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科技赋能金融,有利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模式的转换,有利于形成从投资驱动转向消费驱动的经济增长模式。金融科技是助推个人消费升级加速的重要驱动力。我国消费升级的重要体现就是个人生活场景线上化。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通过改变传统个人金融服务的信息采集来源、风险定价模型、投资决策过程、信用评级体系等,能够更好地满足线上个人金融市场的需求,进一步促进消费升级,金融科技成为助推人民美好生活的驱动力。

3、在优化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方面做“乘法”,形成科技赋能金融发展的网络效应和规模效应。加快补短板,建立自主创新的制度机制优势。加快推进科研体制改革,构建综合性的技术和数据服务系统,建立成果应用和转化体系,整合金融对科技的需求。坚持市场化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完善市场机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引导科技和互联网企业、金融机构不断创新体制和机制,形成科技赋能金融的强大动力。

(四)科技做“除法”,赋能金融高质量发展

1、在防范金融业务风险方面做“除法”,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科技并没有改变金融的本质,金融的本质还是风险控制。科技赋能金融之后,风险控制的手段与传统的依赖抵押物、担保和第三方信用评级等的风险控制模式相比有了很大变化。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手段,解决传统投融资业务里面缺信息、缺信用的问题。缺信息表现在小微金融消费者,资金需求量小且过于分散,各种信息很难记录下来。缺信用表现在小微金融消费者,真实信用难以充分和有效表达,往往缺少规范的财务报表,没有足够的信用基础数据积累。引入金融科技手段后,金融机构积累了海量交易和行为数据,有助于解决信息和信用两缺问题。通过大数据分析对客户画像,精准识别客户。通过人工智能建立智能风控体系,识别金融业务的风险。通过云计算、区块链和机器深度学习,准确识别恶意用户与恶意行为,帮助金融机构提升风险识别能力,降低金融机构的风险和损失。

2、在防范技术风险方面做“除法”,以算法监管算法,防止技术被滥用,促进科技向善。

金融科技监管要用好技术的“利”,除去技术的“弊”。技术存在很多风险。一是技术自身不成熟风险。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在技术上并非是完美的,在空间上也不是绝对安全的。大量金融科技国产化率并不是很高,更存在技术不完全自主可控的风险,核心技术受制于人是我们最大的隐患。二是网络欺诈和黑客攻击风险。科技赋能金融之后,无论是金融机构还是大型科技平台公司承载的数据规模急剧攀升、数据价值愈加凸显,逐渐成为攻击者发动网络攻击、进行数据窃取的重点攻击目标。

为了防范技术风险,必须提升金融监管科技化水平,以算法监管算法。一是坚持监管的穿透性、适应性和一致性原则。“穿透性”就是要把资金来源、中间环节与最终投向连接起来,综合全环节信息判断业务性质,执行相应的监管规定。“适应性”就是在金融创新和防范风险之间进行平衡,既不能因为监管过严而遏制创新,也不能过度创新而造成不安全隐患。“一致性”就是要将所有的金融活动纳入监管,并确保实质相同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遵守相同的监管规则,形成公平竞争的环境。二是要不断优化监管体系建设。完善金融科技安全协同联动机制,建立起工信部、网信办、公安部等部门跟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协同联动机制,加强金融科技风险监测、响应与处置的协同性和时效性;针对金融科技前沿安全问题和基础安全瓶颈,开展联合攻关研究,为金融科技安全提供技术支撑。

3、在防范数据治理风险方面做“除法”,切实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一是数据安全与金融安全息息相关。全球海量数据在网路空间中不断移动和流转,跨境数据中不可避免地涵盖了个人敏感信息、企业运营数据和国家重要信息数据,并且随着数据规模不断的庞大、数据种类不断的丰富,数据安全风险也在日益加剧。尤其在大国博弈持续加剧的今天,数据作为国家重要的生产要素和战略资源,其日益频繁的跨境流动带来了数据治理的风险和潜在的国家安全隐患。二是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安全风险防范与科技金融发展并重。既追求数据安全,又要关注科技金融发展;既注重保护个人隐私,又要适度保持数据流动,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治理体系,提高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在数据获取阶段、数据使用阶段、数据处理阶段、数据保护阶段、数据跨境传输阶段、数据技术等方面确保数据安全和技术自主可控,切实维护国家金融安全。

编辑  杜欣泽

责编  李锦璇、蒋旭

监制  朱霜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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