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彩实录 | 请求权思维理论探讨与案例分析
学术讨论会
请求权思维理论探讨
与案例分析
2021年10月26日12点20分,西北政法大学《西部法苑》编辑部学术讨论会于诚意楼403教室举行。本次讨论的主题为“请求权思维理论探究与案例分析”,2020级编务在西北政法大学讲师、吉林大学法学博士孙政伟老师的带领下,从具体案例出发,探索请求权方法。
思维火花
在正式开始案例分析之前,孙政伟老师先就同学们如何学习请求权方法提出了一些建议。
首先,孙政伟老师向同学们介绍了学者吴香香的《请求权基础——方法、体系与实例》一书。老师强调请求权基础思维训练在法学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提醒同学们要学会从请求权基础出发进行涵摄。此外,孙政伟老师还推荐了学者吴香香的《民法典请求权基础检索手册》。该书主要从请求权基础的规范类别对法规条文进行分类,内容清晰明了,方便同学们随身携带与查阅。
其次,孙政伟老师向同学们推荐了其他有利于培养请求权思维的资料。第一,老师向大家介绍了刊物《燕大法学教室》,该刊物专门为大陆法学生提供知识补给,可以在微信公众号“燕大元照法学教室”中免费订阅;第二,老师还向大家补充了其他一系列请求权基础检索手册,如学者朱晓喆的《元照民商法律手册》、学者石冠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配套司法解释对应及新旧对照》上下卷及其简明版;第三,老师介绍了有关法典评注的文献,如期刊《法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民法典评注》。
精彩掠影
正式开始案例分析后,首先,四个小组的代表同学分别就小品“钱去哪儿了?”进行了请求权基础分析的报告。其中第四组的同学还运用思维导图(见本节上图)进行了分析。
其次,小组汇报完毕后,孙政伟老师提醒同学们要注意区分法律关系思维和请求权思维,这两种思维的根本区别在于检视路径不同,法律关系思维以案件事实发展的时间线索引导检视思路,事实认定先于规范找寻,请求权思维是规范找寻先于事实认定,以请求权为基础对照现实;孙政伟老师对金钱“占有即所有”的观念进行解释,强调金钱“占有即所有”必须要以金钱的混合为前提,并推荐大家阅读学者朱晓喆的相关论文《存款货币的权利归属与返还请求权——反思民法上货币“占有即所有”法则的司法运用》。
最后,老师就本案例中的农民工对张总的请求权绘制了思维导图(见本节上图),从满足请求权基础的各个条件,进行了详细分析。尤其在剖析请求权是否消灭时,老师强调分析代理权一定要同时注意表见代理和追认两种不同的情形,对于表见代理可以从《民法典》第172条出发判断其是否成立,对于追认要学会识别案例是否符合条件。
至此,本次学术讨论会告一段落,但却给2020级编务们的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迹。法律规则浩瀚无垠,如何梳理是个难题,如何拆分构成要件是个难题,如何综合运用更是一个难题。请求权思维的训练正如孙政伟老师所言,它恰如学习降龙十八掌的过程,需要勤加刻苦,但最后的功力如何还得看自身的不断提升的“内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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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杰禧
责编:李欣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