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星类”抗结核药物超说明书用药,最新共识这样建议!
超说明书用法也称未注册用法,其内容包括超适应证、超剂量、超疗程、超适应人群及改变说明书中规定的用药途径与用药间隔时间等。
对于抗结核药物超说明书用药,中华医学会结核病学分会组织全国相关领域专家撰写了《抗结核药物超说明书用法专家共识》。
以下为该专家共识中关于左氧氟沙星、莫西沙星以及加替沙星的超说明书用法。
左氧氟沙星
左氧氟沙星通过抑制MTB脱氧核糖核酸旋转酶A亚单位,阻止DNA的复制和转录而杀菌,对MTB有较强的抗菌活性,为杀菌剂。WHO在2016年将左氧氟沙星归为耐多药结核病(MDR-TB)治疗的核心药物,并作为MDR-TB短程治疗方案中的基本药物。
1.敏感结核病:
对于初治和复治敏感结核病,在一线抗结核药物不能组成有效治疗方案时,可考虑使用左氧氟沙星。
2.异烟肼耐药结核病:
WHO异烟肼耐药结核病治疗指南推荐,左氧氟沙星可用于治疗异烟肼耐药但左氧氟沙星敏感的结核病。
3.利福平耐药结核病(RR-TB):
包括利福平单耐药结核病(RMR-TB)和利福平多耐药结核病(RPR-TB),WHO耐药结核病治疗指南推荐,高剂量左氧氟沙星(750~1 000 mg/d)用于治疗RR-TB,是治疗耐药结核病的核心药物,在氟喹诺酮类药物中应首选左氧氟沙星。
4.MDR-TB:
WHO耐药结核病治疗指南推荐,高剂量左氧氟沙星(750~1 000 mg/d)用于治疗MDR-TB,是治疗MDR-TB的核心药物,在氟喹诺酮类药物中应首选左氧氟沙星。
5.耐药、重症及难治性结核性脑膜炎(TBM):
左氧氟沙星治疗RR-TBM和MDR-TBM的推荐同上。对于重症及难治性TBM,左氧氟沙星可提高TBM的疗效。
1.成人敏感结核病:
初治肺结核:左氧氟沙星用量为500~750 mg/d,疗程一般为6个月。
复治肺结核:左氧氟沙星用量为500~750 mg/d,疗程一般为8个月。
肺外结核病可以适当延长疗程。
2.异烟肼耐药结核病:
左氧氟沙星用量为500~750 mg/d,疗程为6个月。
3.成人RR-TB、MDR-TB:
体重>30 kg患者,10~15 mg•kg-1•d-1或750~1 000 mg/d,1次/d;体重为30~45 kg的患者,750 mg/d,1次/d;
体重>45 kg的患者,1 000 mg/d,1次/d。
对于合并肾功能衰竭或透析患者应根据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肌酐清除率<30 ml/min,剂量为750 ~1 000 mg/次,每周3次,不可每日服用。用药途径为口服或静脉滴注,疗程为9~24个月。
4.儿童和青少年敏感结核病、RR-TB和MDR-TB:
> 5岁儿童及青少年建议左氧氟沙星剂量为10~15 mg•kg-1•d-1,1次/d,口服;
≤5岁儿童建议左氧氟沙星剂量为15~20 mg•kg-1•d-1,2次/d(早晚各1次),口服。
初治和复治敏感肺结核疗程分别为6和8个月,肺外结核病疗程适当延长。
RR-TB和MDR-TB疗程为9~24个月。
5.耐药、重症及难治性TBM:
RR-TBM、MDR-TBM参照以上推荐。左氧氟沙星治疗重症及难治性TBM的推荐剂量为:成人、12岁及以上儿童为20 mg•kg-1•d-1,1次/d,口服或静脉滴注,疗程为3~6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WHO推荐左氧氟沙星可用于儿童耐药结核病的治疗,但<5岁或体重<10 kg的儿童须慎用。妊娠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有精神病史者、癫痫病史者慎用。左氧氟沙星在肝功能损伤时无需减量,肾功能损伤时需减量使用。
莫西沙星
莫西沙星通过抑制MTB脱氧核糖核酸旋转酶A亚单位,阻止DNA的复制和转录而杀菌,对MTB具有较强的抗菌活性,为杀菌剂。WHO在2016年将莫西沙星归为MDR-TB治疗的核心药物,并作为MDR-TB短程治疗方案中的基本药物。
1.敏感结核病:
对于初治和复治敏感结核病,在一线抗结核药物不能组成有效治疗方案时,可考虑使用莫西沙星(建议优先选用左氧氟沙星)。
2.RR-TB:
包括利福平单耐药结核病(RMR-TB)和利福平多耐药结核病(RPR-TB),WHO及我国耐药结核病治疗指南推荐莫西沙星用于治疗RR-TB,是治疗耐药结核病的核心药物。
3.MDR-TB:
WHO及我国耐药结核病治疗指南推荐莫西沙星用于治疗MDR-TB,是治疗MDR-TB的核心药物。
4.广泛耐药结核病(XDR-TB):
WHO耐药结核病治疗指南推荐莫西沙星可用于治疗XDR-TB。
5.耐药、重症及难治性TBM:
莫西沙星治疗RR-TBM、MDR-TBM和XDR-TBM的推荐同上。对于重症及难治性TBM,莫西沙星尤其是高剂量莫西沙星(800 mg/d)可提高TBM的疗效。
1.成人敏感结核病:
初治肺结核:莫西沙星用量为400 mg/d,疗程一般为6个月。
复治肺结核:莫西沙星用量为400 mg/d,疗程一般为8个月。肺外结核病可以适当延长疗程。
2.成人RR-TB、MDR-TB及XDR-TB
400~800 mg/d,1次/d,口服或静脉滴注,疗程为9~24个月。
3.儿童及青少年敏感结核病、RR-TB、MDR-TB及XDR-TB:
(1)儿童及青少年建议的莫西沙星剂量为7.5~10 mg•kg-1•d-1,1次/d,口服。
(2)体重10~17 kg的患者,建议的莫西沙星剂量为0.1 g,1次/d,口服。
(3)体重18~30 kg的患者,建议的莫西沙星剂量为0.2 g,1次/d,口服。
(4)初治和复治敏感肺结核疗程分别为6和8个月,肺外结核病疗程适当延长。RR-TB、MDR-TB和XDR-TB的疗程为9~24个月。
4.耐药、重症及难治性TBM:
RR-TBM、MDR-TBM、XDR-TBM参照以上推荐。莫西沙星治疗重症及难治性TBM的推荐剂量为:成人建议莫西沙星400~800 mg/d,1次/d,口服或静脉滴注,疗程为3~6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莫西沙星可引起Q-Tc间期延长,因此,与贝达喹啉、德拉马尼、氯法齐明和克拉霉素延长Q-Tc间期的药物联用时,应密切监测心电图的变化。尽管WHO推荐莫西沙星可用于儿童耐药结核病的治疗,但<5岁或体重<10 kg的儿童须慎用。妊娠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有精神病史者、癫痫病史者慎用。
加替沙星
加替沙星通过抑制MTB脱氧核糖核酸旋转酶A亚单位,阻止DNA的复制和转录而杀菌,对MTB具有较强的抗菌活性,为杀菌剂。WHO在2016年将加替沙星归为MDR-TB治疗的核心药物。研究结果显示,含加替沙星治疗MDR-TB的短程化疗方案(9~12个月)取得了良好的疗效,并被WHO推荐在全球范围内推广应用。
1.敏感结核病:
对于初治和复治敏感结核病,在一线抗结核药物不能组成有效治疗方案时,可考虑使用加替沙星(建议优先选用左氧氟沙星)。
2.RR-TB:
包括RMR-TB和RPR-TB,WHO耐药结核病治疗指南推荐加替沙星用于治疗RR-TB,是治疗耐药结核病的核心药物。
3.MDR-TB:
WHO耐药结核病治疗指南推荐加替沙星用于治疗MDR-TB,是治疗MDR-TB的核心药物。
1.成人敏感结核病:
初治肺结核:加替沙星用量为400 mg/d,疗程一般为6个月。
复治肺结核:加替沙星用量为400 mg/d,疗程一般为8个月。
肺外结核病可以适当延长疗程。
2.成人RR-TB和MDR-TB:
加替沙星剂量为400~800 mg/d,1次/d,口服或静脉滴注,疗程为9~24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加替沙星可引起血糖波动,治疗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糖。妊娠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有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者慎用。肾功能不全者应根据肌酐清除率调整用量。
以上内容摘自:中华医学会结核病学分会, 抗结核药物超说明书用法专家共识编写组. 抗结核药物超说明书用法专家共识 [J]. 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2018,41( 6 ): 447-460.
【声明:本文经《中华医学杂志》社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医脉通使用,仅限于非商业应用】
共识原文请见“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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