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临床合理用药专家共识》发布!
2020年3月12日,世界卫生组织宣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简称新冠肺炎)疫情已在全球范围内“大流行”。在当前严峻的全球疫情形势下,紧密的国际合作有利于快速有效地控制全球疫情,中国经验值得国际社会借鉴。
为总结合理用药在在COVID-19 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组织有关临床和药学专家编写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临床合理用药专家共识》。关于抗新冠病毒药物的应用与药学监护要点,共识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新型冠状病毒是一种全新的病毒,抑制病毒复制是控制病毒肺炎发展的关键环节,目前只有少数几种抗病毒药物在治疗新冠肺炎方面得到初步的临床验证。可试用抗病毒药物氯喹、羟氯喹、法匹拉韦、干扰素、利巴韦林、洛匹那韦/利托那韦、阿比多尔、瑞德西韦。
☑不良反应:
①窦房结抑制、心律失常、严重发生阿-斯综合征;
②神经肌肉痛、烦躁、药物性精神病;
③粒细胞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
④视力和听力损伤;
⑤瘙痒、皮疹、紫癜、皮炎等。
☑ 物相互作用:
①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毒性增加;
②与肝素、青霉胺合用增加出血风险;
③与洋地黄类药物合用可引起心脏传导阻滞;
④与链霉素联用可增加本药对神经肌肉接头的直接抑制作用。
☑ 慎用/禁用:对本品过敏者,妊娠期,蚕豆病患者,对4-氨基喹啉类过敏者禁用;心律失常(如传导阻滞),肝肾功能不全、心脏病、重型多型红斑、血卟啉病、牛皮癣患者慎用。
☑ 使用特殊要求:与食物同服,口服后的生物利用度增加。
☑不良反应:
①血尿酸升高;
②腹泻;
③中性粒细胞减少;
④肝功能异常;
⑤有致畸作用。
☑ 物相互作用:
①与瑞格列奈合用会升高瑞格列奈血药浓度,可能增加副作用;
②与吡嗪酰胺合用可使血液中尿酸水平升高。
☑ 慎用/禁用:痛风及高尿酸血症患者慎用;老年人给药时应同时密切观察病人的状况;不能用于疑似怀孕或已经怀孕的妇女;用于哺乳期妇女时,应终止哺乳。
☑ 使用特殊要求:暂无特殊服用要求。
☑不良反应:雾化吸入在儿童中使用不良反应较少,偶见中性粒细胞下降、低度发热,发热为一过性,一般无需对症处理。同时,由于雾化给药对鼻、咽存在刺激, 可能出现恶心、呕吐、口腔炎等情况。
☑ 物相互作用:
①与茶碱类合用可导致茶碱中毒,联合使用建议监测茶碱血药浓度;
② 与抗癫痫药、红霉素、米诺环素等对肝功能有影响的药物合用有潜在的肝脏中毒风险;
③不可与糜蛋白酶、乙酰半胱氨酸及异丙托溴铵合用。
☑ 慎用/禁用:未控制的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严重心脏疾病、失代偿性肝病、肾功能不全患者、骨髓功能不正常者;癫痫及中枢神经系统功能损伤者慎用。
☑ 使用特殊要求:
①应严格按照雾化吸入的管理规范要求和专家共识进行正确操作;
②不建议采用超声雾化。
☑不良反应:
①具有生殖毒性与致癌性;
②常见不良反应为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即消失。主要毒性是溶血性贫血。大剂量可致心脏损害,对有呼吸道疾患者可致呼吸困难、胸痛等。
☑ 物相互作用:
① 严禁与拉夫米定、去羟肌苷联用,可导致线粒体中毒;
②与齐多夫定、司他夫定、扎西他滨等核酸逆转录酶抑制剂联用可使后者药物疗效降低,并引起乳酸酸中毒;
③与各类干扰素联用会导致贫血发生率增加。
☑ 慎用/禁用:孕妇或有怀孕意向的男女,自身免疫性肝炎,有严重或不稳定性心脏病患者,胰腺炎患者禁用;严重贫血患者慎用。
☑ 使用特殊要求:口服药物时与饮食习惯保持一致。
☑不良反应:
①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腹泻、恶心、无力或疲劳、头痛、呕吐、腹痛、出疹、失眠和疼痛;
②转氨酶活性增高、甘油三酯和总胆固醇水平增高、高血糖症;
③ 有致命性胰腺炎和增加血友病患者出血的风险。
☑ 物相互作用:
①与利福平、圣约翰草、卡马西平、苯巴比妥合用会降低本品血药浓度而影响抗病毒效果;
②与华法林联用时需监测INR;
③可能降低降糖药的治疗效果,合用时应注意监测血糖变化。
☑ 慎用/禁用: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禁用;妊娠或哺乳期妇女,心、肝功能不全者,甘油三酯显著升高或有胰腺炎病史患者,高血糖或糖尿病患者,血友病患者慎用。
☑ 使用特殊要求:
①口服液必须与食物同服;
②口服液辅料中含有乙醇和丙二醇,避免合用可能引起双硫仑样反应的药物。
☑不良反应:恶心、腹泻、头晕和血清转氨酶升高,可致心动过缓。
☑ 物相互作用:
①阿比多尔与含铝制剂同时服用,影响其吸收;
②与丙磺舒同时应用,本品半衰期延长至10 h;
③与茶碱合用,血中的茶碱浓度可能增加,需要注意监测或调整剂量。
☑ 慎用/禁用: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窦房结病变或功能不全的患者慎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使用特殊要求:建议餐后服用以减轻胃肠道不良反应;应避免与铝制剂同时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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