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源: 看见同与不同,实现和而不同
新法 新政 新展望—— 首届“中国民办教育发展高峰论坛”在杭州成功举办
4月20日,中国教育三十人论坛和海亮集团主办的首届“中国民办教育发展高峰论坛”在杭州举行本次论坛围绕"民促法:新法 新政 新展望"主题展开讨论,开启了一场高规格的思想盛宴!
在本次论坛上,北京21世纪国际学校副校长、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原秘书长 王文源 受邀参会并在下午进行的主题为“民办教育的定位与使命”的分论坛中发表演讲《看见同与不同,实现和而不同----谈当前民办教育的定位》。
王文源
北京21世纪国际学校副校长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原秘书长
以下为演讲实录:
我们这个分论坛的主题是“民办教育的角色定位与使命”,这是一个很大的题目,要讲清楚很困难。结合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中国民办教育界发生的很多事情,各级各类民办教育的政策处于调整之中,一些新的政策和正在讨论的问题也有很多争论,产生了各种观点,我感觉有一种焦虑的情绪在民办教育行业内传播。这时候非常有必要讨论民办教育的定位问题、使命问题,定位是关于民办教育的制度政策的前提与基础问题。
民办教育当前面临的是什么问题
从2018年全国民办教育事业情况表中可以看到,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发展的基本情况,各级各类民办学校的机构数和在校学生数的规模占比有较大差异。总体看,民办教育这样一个规模,在全国教育中的地位与作用不可忽视。今天这样的比例和规模,是经过40年的改革发展、实践积累而形成的。
2018年全国民办教育事业情况
(单位:所、万人、%)
学校数 | 在校学生数 | |||
机构数 | 占全国比例 | 学生数 | 占全国比例 | |
民办幼儿园 | 16.58万 | 62.16 | 2639.78 | 56.69 |
民办普通小学 | 6179 | 3.82 | 884.57 | 8.56 |
民办普通初中 | 5462 | 10.51 | 636.30 | 13.68 |
民办普通高中 | 3216 | 23.41 | 328.27 | 13.82 |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 1993 | 25.39 | 209.70 | 17.28 |
民办普通高校 | 749 (265) | 28.13 | 649.60 | 22.95 |
总 计 | 18.35万 | 35.35 | 5378.21 | 19.51 |
(注:民办高校在校生不含在学硕士研究生1490人)
因此,我们在讨论民办教育政策的时候,一方面要分析不同层级、不同类别发展状态、所占比例,他们目前所处的位置不一样;另一方面应当有历史的眼光和角度来看待民办教育当前的成绩与存在的问题,既要回头看,看到过去,也要抬头看,看见未来。因为后面要特别讲基础教育的问题,所以请大家特别关注几个数字:民办普通小学的学校数占比是3.82%,在校学生数占比是8.56%;普通初中学校数占比10.51%,在校学生数占比13.68%,这几个数字是近年来比较快速增长的结果。
民办这样比例是高还是低,从不同角度出发,每个人有自己的看法。民办教育不同层次和类别比例差异很大。即使在民办中小学,可能在局部地区出现了民办的比例超过50%的过高现象,引起了大家对其所在地政府责任的质疑,或者对基础教育公平公益的担忧。但从总体看,在全国基础教育中,小学和初中民办的比例还是比较小,幼儿园不一样,高等教育不一样,实际上民办中小学教育的份额还是比较小。过去十年,公办学校数和学生数在减少,民办的数量在增长,我们不能简单的因为有这样一个现象就做出“国退民进”的判断,因为公办减少与民办增长的主要原因不同。公办减少是因为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和人口下降大趋势而导致,就算没有民办学校,公办学校数和在校学生数也是减少;民办增长是因为过去民办的数量和比例极小,随着政策开放、选择性和个性化教育需求的增长而增长。
近一段时间基础教育的“国退民进”等论调的出现,对民办中小学招生政策影响很大。近期围绕民办教育的讨论,质疑民办教育过度逐利,有没有这样的情况?这样的现象肯定是有的,但不是所有的民办学校都是这样的状态。我们应该结合实际去思考去观察。有观点认为民办教育破坏了教育的生态,也应当以历史和未来的眼光,结合实践实事求是地分析思考。这几年,有些地区民办教育发展比较快。在各级各类的民办学校中出现了一批优质民办学校,本来这是改革开放几十年教育发展的一份成果,也是民办教育工作者克服了诸多困难、在实践中探索而取得的进步。一些民办学校现在成了优质教育资源,尤其在民办中小学领域,一些优质民办学校成为学生和家长争相选择的目标,甚至一位难求。由于民办学校没有公共财政拨款,需要学生自费上学,同时民办学校依法拥有包括招生自主权在内的办学自主权,有的人便指责这些民办学校享有“招生特权”,破坏了教育的生态。导致国退民进,围绕教育的“欧美化”或者”拉美化”等问题开展讨论。眼下,数十年来民办中小学发展所拥有的一点点招生“特权”正在被质疑、甚至被取消。
“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一视同仁,什么样的一视同仁?”如果所有的一切都一样,分什么公办、民办?“高收入群体逃离公办,民办挤压公办,怎么办?”这样的观点,引起了一些部门或社会的忧虑。“应不应该给民办学校跨区招生的特权”这都是最近讨论很多的话题。“应不应该给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学生之间双向选择权”等等。我认为,作为社会投资举办、学生自费上学的民办学校就应该给双向选择权,学校可以选择学生,学生也应该可以选择学校。在一定的比例范围内,这是民办学校存在的价值,否则,这些民办学校就不可能办出特色,不可能优质。试想,在今天义务教育已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已经基本普及的背景下,面对一所质量平庸又没有特色的民办中小学,学生凭什么放弃免费或低收费的公办学校,而交费甚至较高费用选择你民办学校?政府又有什么理由允许你存在?社会又有什么理由需要你的存在?
2016年11月7日,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法决定公布之后,民办教育走向了非营利性与营利性分类管理制度。2017年以来国家、各地都出台了一系列如何实施分类管理的制度,尤其是到目前为止,31个省市自治区有29个已经出台了省级政府的实施意见。按理说或者说从落实法的角度,各地的意见就应该围绕落实法的分类管理,对现有18万余所民办学校(不包括数十万计的民办培训教育机构)如何选择、如何转设,政府如何管理,社会如何参与等一系列重要事项做出安排。29个省的意见,对这些问题,落实了没有?能不能落实?总体上看任务还很艰巨,还很难真正的落实。。综观各省出台的实施意见和相关政策,普遍存在转设登记政策不清、具体操作办法不明的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于现有民办学校申请登记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出资人获得补偿或奖励的标准不明确,不具有可操作性;二是对于现有民办学校申请登记为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原有学校财产清算、财产权属确认,以及涉及土地房产的税费如何缴纳等问题不清楚;三是对于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的义务教育和非义务教育阶段如何分割、分类登记不清楚;四是营利性民办学校的税收政策不明,各地实际上还没有真正开启营利性民办学校的登记工作。
民办教育面临的是什么问题呢?是法律问题吗?我觉得不是,法刚刚修完;是制度问题吗?不是,不用再讨论了,营利性和非营利已经确定了。是政策问题吗?政策不断的出来,为什么那么多争论?是管理问题吗?是办学实践的问题吗?都有问题,但最根本的问题还是要回到刚才讲的主题,不是简单的政策问题,是民办教育的定位问题;是要不要民办教育的问题,是要什么样的民办教育的问题;是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的关系问题。
如何定位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的关系
从中小学教育角度来分析,定位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的关系,我们要看见中小学领域民办和公办的同与不同,最终要实现民办与民办的和而不同,协调发展,也就是之前讲的共同发展的格局。
总体来看,民办教育和公办学校的共同点四个方面毋庸置疑:一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在这个问题上公办和民办没有差别,民办不能打折扣;二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个不能打折扣;三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不能打折扣,上午张绪培老师在内涵发展问题上讲得特别好,立德树人上公办和民办都是一样;四是坚持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教育基本标准不能打折扣,公办和民办都是一样的,如果我们认同这四点,我们的政策会基于共同点进行调整。看到这些共同点,就会把民办教育放到应有的位置,给予应有的鼓励扶持政策,就会把民办学校真的当成“自己人”。
有没有不同呢?当然有。一是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之间,学校基础设施设备建设的主体和经费来源不同,公办来自公共财政,民办来自社会的投资;二是教师工资及学校日常运行维护的经费来源不同,公办是财政主体保障,民办主要靠学费是极少数的社会捐赠;三是学校教职员工的聘用、管理、待遇、身份和社会保障不同,现在是不同,我们追求公办、民办一样,实际上在可看得见的未来很难相同,这就是事实;四是学校管理运行风险的承担与责任追究主体不同,公办的责任和风险由政府承担,民办由举办者首先承担,当然民办学校的风险超越了举办者能承担以后,最后还是政府承担、社会承担;五是学生家庭支付的费用和享受公共财政福利的额度不一样,民办学校要缴费,要掏钱用脚投票,和公办公共财政保障不一样。在相当一段时间也不一样,如果民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可能会做调整,但是在中小学、未来可预期的时间内,在有些地方,政府对民办的扶持会不断加大,但这个扶持想超过学校的30%,还要走非常长远的路;六是学生与学校之间的关系不同。公办学校和学生之间的关系,学生是被动的,学生是政策性的被选择;而在民办中小学,学生和学校之间是平等的互相选择,最终学生手中有主动权,学生是主动的选择。民办中小学学生与学校之间,如果只是单向选择,无论是学校还是学生的选择权被政策性剥夺,民办学校就会出问题,不符合民办教育中小学存在的价值,也不利于民办中小学长远的发展,更谈不上特色的打造。
所以,从发展现实和基础里看,各级各类民办学校由于规模、比重、水平、质量、作用和影响不一样,决定了定位不同,公办和民办学校之间的关系也不同。
以中小学为例,公办中小学是由公共财政保障,定位于为所有适龄者提供公平均衡机会均等有质量保障的免费或低费的公共教育服务,是中小学教育的主体和主力军。公平均衡是公办中小学发展和改进的基本方向。民办中小学是由非公共财政支撑,定位于为部分有特殊需求的受教育者提供差异化的有质量保障的基本全成本付费的选择性的教育服务,是中小学教育的补充。优质特色、多样化、可选择是民办中小学发展和改进的基本方向。
回顾过去的三十多年教育改革发展,实践中似乎有这么一种现象:公办教育搞不好的时候,民办教育日子也好不了。公办教育发展得越好,民办教育的生存发展空间就越大。民办教育的生长和发育不会也不应该唱衰公办教育,而是促进公办教育的进步。这实际上就是《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里面对于民办教育“两个重要”的定义,即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如果民办教育发展起来了,优质学校多起来了,成为了公办教育的“敌人”,成为了整体教育改革进步的“毒草”,问题就非常严重了。要么是我们的认识或价值判断出现了严重偏差,要么就是我们民办学校的实践出现了严重的问题。
民办中小学和公办中小学是什么样的关系呢?民办教育和公办教育是什么样的关系?我觉得不是优与劣的关系,也不是此消彼长的关系,更不是谁碾压谁的关系,应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上,看见公办民办之间的同与不同,追求和而不同,实现共同发展;尊重有差异的存在,促进协调发展。
我今天的演讲借用“和而不同”一词,即主张公办与民办形成和谐的、有差别的、多样性的统一,承认两种体制学校的相同点与不同点,就必须建立起有差别的具体的管理政策与规制手段,不能公办民办简单的“一刀切”、简单的“一视同仁”,否则,就不会有共同发展、和谐发展,只能是“同而不和”,最后只能是民办的平庸与退出。
如果承认这种“和而不同”,民办学校就应当也可能在课程建设、育人模式、办学体制、运行机制、个性化教育服务等方面开展创新探索,充分激发办学活力,展现特色个性,提升办学质量,形成优质品牌,提供更加丰富多样优质的教育服务。如果是这样,我觉得民办教育、民办中小学还会有更好的发展空间。当然,这条路还需要大家共同努力,期望当今的民办中小学也能够在未来的日子里、在改革发展的路上做得越来越好,而不会走向平庸,更不会消亡。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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