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北大法宝法律法规编辑组
【来源】文中部分数据、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党内法规研究报告》
2020年7月1日,是中国共产党的99周岁生日。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发布,明确指出要“加强党内法规理论研究,适时成立全国党内法规研究会,支持有条件的党校、行政学院、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设立党内法规研究基地或研究中心”。党内法规研究日益成为法学、党建、政治学等学科领域的研究热点。本文对截至2020年6月底全国成立的54家党内法规研究机构从主办单位、所属地域、成立年份三个方面进行盘点,以期为学界研究工作提供一些参考。因时间仓促,如有疏漏,请各位读者批评指正。
党内法规研究机构的主办单位主要有法学会、高校院所、党校(行政学院)、党委四类。 全国54家党内法规研究机构中,主办单位为法学会的有11家 ,其中2017年9月成立的中国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是首家中央机构成立的党内法规研究机构。主办单位为高校院所的有38家,其中高校成立的有36家,高校法学院成立的有2家,分别为清华大学法学院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和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办单位为党校(行政学院)的有7家。主办单位为党委的有15家,均为与其他类型单位共建的党内法规研究机构,反映出实务部门对党内法规研究工作的关注。
全国共有2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成立党内法规研究机构。其中广东省有广东省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会、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华南师范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等8家,数量最多;北京市有清华大学法学院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中国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等7家;陕西省有西北政法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陕西省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会、西安交通大学立法与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等6家;河南省有郑州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许昌市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河南省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会等5家;山东省有山东大学党内法治研究中心、山东省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会、山东农业大学党内法规与廉政建设研究中心等4家;上海市、湖南省、重庆市各3家;福建省、湖北省、四川省各2家;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浙江省、安徽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贵州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1家。
2011年12月成立的清华大学法学院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是国内首家党内法规研究机构;2013年西安交通大学立法与社会治理研究中心成立,2015年更名为西安交通大学立法与党内法规研究中心;2015年6月,西北政法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成立;2016年,山东大学、武汉大学、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分别于7月、9月、12月相继成立党内法规研究机构;2017年成立16家;2018年成立19家;2019年成立12家;2020年截至6月底,成立1家。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发布。两个重要的时间节点在党内法规研究机构成立年份的统计情况中得以体现。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提出,“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高效的党内法规制度实施体系、有力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保障体系,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党内法规的建设离不开学术界和实务界的共同探索,为加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特别是党内法规制度的建设,党内法规研究机构的成立对梳理研究方向和重点,整合学术研究力量,推进学术成果转化,推动党内法规的深入研究,对接实务需求,发挥着重要作用。(参见秦瑞星:《基于高校党内法规研究机构建设的若干思考》,载中国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党内法规研究状况报告》第138页)附:54家党内法规研究机构统计表(机构不分先后,按成立时间排序)
END-
责任编辑 | 李泽鹏
审核人员 | 张文硕
百万法律人都在用的北大法宝详细介绍!
梁王之争 | 关于“双重适用”问题之最高院公报案例梳理
最高人民法院高级法官蒋惠岭北大毕业典礼致辞:人生的四个锦囊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亮相 拟新增罪名速览
陈云良:冒名顶替者的罪与罚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将提请审议
陈有西谩骂声中发声明辩驳,女童律师:二审时将会谴责
法律界谈王振华猥亵儿童案:判刑五年罚轻了吗?
“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被顶替的人生,应该如何赔偿?
点击相应图片识别二维码
获取更多信息
北大法宝
北大法律信息网
法宝学堂
法宝智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