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上海优化营商环境4.0版方案等新规发布 | 周盘点
新法速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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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一、最高法出台解释 对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
3月3日,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并正式施行。依据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将惩处严重侵害知识产权行为。该司法解释对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故意、情节严重的认定,计算基数、倍数的确定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司法解释明确,对于侵害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认定,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侵权手段、次数,侵权行为的持续时间、地域范围、规模、后果,侵权人在诉讼中的行为等因素。
二、最高法实施“14条”促成渝唱好“双城记”
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中国最高人民法院3月1日发布实施一份司法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共14条,重点内容包括全方位加强审判工作、建立健全司法协调联动机制和加强司法工作机制创新。《意见》中的一些提法颇受关注,比如“加强对毒品犯罪、电信诈骗等两地多发案件的审理”“助力富有巴蜀特色的国际消费目的地建设”,又如“推动建立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积极探索设立长江上游生态保护法院”,再如“助力重庆、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开放”“助力国际性商事仲裁、调解、认证、鉴定权威机构建设”等。
【刑法】
三、兴奋剂违法罪名确定:妨害兴奋剂管理罪
继涉兴奋剂违法被写入最新刑法修正案后,其罪名被正式确定为“妨害兴奋剂管理罪”。专家认为,这个罪名科学、合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7日发布补充规定,根据刑法修正案(十)和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做出补充、修改,其中明确了涉兴奋剂违法行为的罪名为“妨害兴奋剂管理罪”。
【利用外资】
四、商务部:深入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印发《关于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做好稳外资工作的通知》,从五个方面提出二十二条具体举措,布置今年稳外资工作。通知称,要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吸引更多优质外部要素资源促进国内大循环。深入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落实《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推动引资与引技引智引才相结合,编制《“十四五”利用外资发展规划》。通知指出,要提升开放平台水平,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联接点、支撑点。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深入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示范试点,推进国家级经开区创新提升,提升边(跨)合区发展水平,积极推进区域开放发展。
【企业】
五、两部门联合印发《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
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为规范国有企业组织和行为,加强公司章程制定管理,近期制定印发了《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据了解,《办法》包括总则、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制定程序等六章,共四十条内容。《办法》指出,国有企业公司章程的制定管理应当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依法治企、坚持权责对等原则,切实规范公司治理,落实企业法人财产权与经营自主权,完善国有企业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六、全国首家个人破产事务管理机构在深圳挂牌成立
3月1日,我国首部个人破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开始施行。同日,全国首家个人破产事务管理机构——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挂牌成立,挂牌仪式在深圳市司法局举行。
个人破产制度是指自然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通过法定程序宣告破产,将其剩余资产公平分配给债权人;同时免除该自然人继续清偿债务责任的一种法律制度。
当前,世界上一些市场经济比较成熟的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个人破产制度,世界银行亦将“办理破产”情况作为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的一级考核指标。深圳先行一步,于2020年制定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
七、四部门规范法院冻结上市公司质押股票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冻结上市公司质押股票工作的意见》,针对目前实践中存在的质押股票超标的额冻结、被冻结股票披露信息不完整以及质权人无法自行变价等问题,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解决方案,明确了质押股票新型冻结方式的方案,允许质权人自行变价股票实现质押债权。尽可能释放冻结财产的经济功能,不断增强证券市场活力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营商环境】
八、上海发布优化营商环境4.0版方案
《上海市加强改革系统集成 持续深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行动方案》,即上海优化营商环境4.0版昨天正式公布,围绕优化政务环境、提升企业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等5方面提出31项任务,共207条举措。在持续优化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方面,行动方案明确,实现政务服务可网办能力达到95%以上,推广在线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等技术,实现企业高频事项全覆盖,推进一批(不少于100项)基于企业专属网页的精准化服务应用场景等。针对部分高频事项,实行“无人干预自动审批”等。其中,针对部分高频事项的“无人干预自动审批”为上海本次提出的创新举措。该举措提出后,符合系统设定的高频事项,均可由系统自动审批,无需人工干预,将进一步提升各大高频事项的审批效率。
【进出口】
九、三部门: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
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印发《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明确在全岛封关运作前,对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口自用的生产设备,除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予免税、国家规定禁止进口的商品,以及《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自用生产设备负面清单》所列设备外,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教育】
十、六部门联合发布行动计划 生态文明教育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生态环境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六部门发布《“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旨在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价值理念,推动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自2018年起,“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在全国范围已部署开展三年,倡导社会各界及公众身体力行,从选择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做起,参与美丽中国建设。活动开展以来,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渠道不断拓展,社会共建美丽中国热情显著提升,生态文明宣传工作大格局初步形成。
【餐饮节约】
十一、三部门联合发文:以标准化促进餐饮节约反对浪费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餐饮业供应链管理指南》《外卖餐品信息描述规范》《绿色餐饮经营与管理》三项推荐性国家标准。三项标准统筹餐饮企业和上下游相关企业,兼顾实体餐厅和电商平台餐饮外卖业务。其中,《餐饮业供应链管理指南》从采购、加工制作、物流、销售等方面,为餐饮企业实施供应链管理提供指导,推动餐饮业资源协同、集约高效发展。《外卖餐品信息描述规范》规定了外卖餐品名称、品类、主要原料、口味、分量、制作方法等信息内容的描述要求,便于消费者合理点餐、明白消费、避免浪费。《绿色餐饮经营与管理》围绕“节约、环保、放心、健康”四个方面,提出餐饮企业、绿色餐饮街区的经营管理和持续改进要求,推动餐饮企业提质增效。
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
一、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27批指导性案例
1.指导案例148号:高光诉三亚天通国际酒店有限公司、海南博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第三人撤销之诉案
2.指导案例149号:长沙广大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粤秀支行、林传武、长沙广大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等第三人撤销之诉案
3.指导案例150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诉浙江山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青田依利高鞋业有限公司第三人撤销之诉案
4.指导案例151号:台州德力奥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诉浙江建环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浙江安天律师事务所、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第三人撤销之诉案
5.指导案例152号:鞍山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诉汪薇、鲁金英第三人撤销之诉案
6.指导案例153号:永安市燕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郑耀南、远东(厦门)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等第三人撤销之诉案
7.指导案例154号:王四光诉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白山和丰置业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
8.指导案例155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分行诉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
9.指导案例156号:王岩岩诉徐意君、北京市金陛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
二、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第二十七批指导性案例
1.检例第103号:胡某某抢劫案
2.检例第104号:庄某等人敲诈勒索案
3.检例第105号:李某诈骗、传授犯罪方法牛某等人诈骗案
4.检例第106号:牛某非法拘禁案
5.检例第107号:唐某等人聚众斗殴案
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7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1.于某某抢劫案——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被告人
2.王某甲故意杀人案——家长公然持械闯入课堂杀害未成年小学生,应当依法严惩
3.王某乙强奸案——教唆、利用多名未成年人协助强奸众多未成年在校女学生的,应当依法严惩
4.邹某某猥亵儿童案——采取恶劣手段长期猥亵男童的,应当依法严惩
5.某妇联诉胡某、姜某某抚养纠纷案——父母应当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
6.某民政局诉刘某监护权纠纷案——遗弃未成年子女可依法撤销监护权
7.刘某诉某科技公司合同纠纷案——未成年人大额网络直播打赏应当依法返还
四、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5起检察机关办理涉窨井盖犯罪典型案例
1.江苏陈某才等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2.陕西马某兴等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3.河南爨某亮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4.福建赵某听破坏交通设施案
5.安徽宋某崇等人破坏交通设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五、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个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典型案例
1.明珠公司诉理想公司合同纠纷案——“零负团费”旅游合作协议效力认定
2.蔡某顺等诉晖鸿公司等合同纠纷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投资合同效力认定
3.合众公司诉天资公司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案————合同无效情形下香港企业已付购地款的返还
4.罗某特诉优居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房屋团购合同的性质认定
5.金辉裕泰企业诉香港博隆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外商独资企业香港股东出资责任的认定
6.姚某芸诉信联公司、赵某股东名册记载纠纷案——香港隐名股东身份的认定
7.唐某根等诉吴某全股权转让纠纷案——适用澳门法律认定股权转让交易中的违约方
8.森普公司、陈某瑜诉太平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香港公司设立前其股东以公司名义订立的合同效力认定
9.蓝某诉东方医疗公司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案——跨境公司董事会决议效力的认定
10.建滔公司诉伟硕公司合同纠纷案——香港公司使用印章在内地签订合同的效力认定
11.罗某和诉维康公司、尼克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关联公司人格混同的认定
12.珠江公司诉三港公司等公司解散纠纷案——公司停业状态下公司僵局的认定
13.赵某等诉邹某红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承认香港法院关于遗嘱认证的效力
14.钟某湘等诉白云公司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香港当事人法定继承人身份的查明与认定
15.珍妮曲奇公司诉深圳珍妮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香港地区商品在内地知名度的认定
16.香港汇聪公司诉江门汇聪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案——适用内地法律保障香港股东知情权
17.大江公司申请认可和执行香港民事判决案——香港民事判决中未被撤销的部分判项的认可和执行
18.Alpha公司诉Nation公司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纠纷案——涉港仲裁当事人可依法向内地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19.布兰特伍德公司申请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案——境外仲裁机构在我国内地作出的裁决性质认定
20.许某科诉文锦渡海关行政处罚纠纷案——支持行政机关对“水客”行为进行查处
六、司法部发布12起法援惠民生典型案例
1.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法律援助中心对万某工伤赔偿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
2.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对赵某某离婚财产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
3.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法律援助中心对防疫志愿者杨某提供法律援助案
4.江苏省昆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对赵某某送餐受伤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
5.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法律援助中心对未成年人汪某抚养费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
6.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法律援助中心对胡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
7.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对强某劳动合同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
8.重庆市酉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对陈某赡养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
9.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法律援助中心对胡某劳动争议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
10.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法律援助中心对贫困户罗某某追讨购砖款提供法律援助案
11.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法律援助中心对王某某等23户农户合同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
1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法律援助中心对颜某等199人追索劳动报酬提供法律援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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