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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成晨|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的共生逻辑:结构与形态

朱成晨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2023-04-20



本期 · 精彩

新刊速递 |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22年第7期目录

特稿

胡钦晓:高校文化资本:内涵、类型及其特征

基本理论与基本问题

李子建, 邱德峰|反思教学的对称性

王丹艺, 崔允漷|义务教育阶段课前服务难题及其治理——基于系统论视角的分析

王占魁|培养“教师—学者”:重温威廉•巴格莱的教师教育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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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的共生逻辑:结构与形态

文  /  朱成晨


摘要:农村职业教育是一种跨界协同的融通性教育类型,教育“自系统”必须跨界农村社会“他系统”,融合而成“超系统”,才能真正形成职业教育与农村社会的一体化发展格局与现代化发展样态。农村职业教育“超系统”的发展应遵从“自系统”与“他系统”的共生逻辑与系统性思维范式(价值性思维、结构性思维与关系性思维),在跨界协同与融合治理中相依相存,走向共生发展,这正是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的逻辑理路与价值要义。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的理论逻辑与结构是,以系统共生为发展前提,以系统性思维为方法论范式,以共生理论的结构要素为分析框架,以“超系统”境域为站位立场,由共生单元、共生模式、共生环境和共生界面构成的一种共生逻辑体系。基于共生逻辑体系,农村职业教育共生系统包括起点逻辑、价值逻辑与行动逻辑三种结构形态:起点逻辑聚焦于“理性”与“精神”,价值逻辑体现在“效益最大化原则”,行动逻辑体现为“融合共治”。

关键词:农村职业教育 ; 共生 ; 共生逻辑 ; 融合共治


作者简介

朱成晨,教育学博士,中央民族大学教育学院讲师。


目录概览


一、问题缘起

二、农村职业教育共生化发展的分析框架

三、农村职业教育共生逻辑的结构系统

四、农村职业教育共生发展的逻辑形态


一、问题缘起


“没有任何国家,在未实现乡村现代化的前提下,就能实现国家的现代化。”为了解决农村问题,中央一号文件连续19年将主题确定为“三农”。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再次明确了“三农”问题的极端重要性,指出要从容应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就必须做好“三农”工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农村职业教育作为一种面向农村、指向农业、服务农民的职业教育,既包括办在农村的职业教育、农业职业教育,也包括为农村建设培养人才的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在乡村振兴过程中起着复合性作用。第一,农村职业教育能够利用行业属性以及专业技术优势推进农产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祁占勇,王志远,2020),实现以第一产业为核心的六产融合发展。第二,农村职业教育能够利用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的双重优势,实现农村闲置劳动力的转移,并有效阻隔农村家庭贫困代际传递(李延平,王雷,2017)。第三,农村职业教育能够作为农村先进文化与生产技术的传播站,推进乡村文化繁荣(王慧,2018)、绿色生产(蒋成飞,朱德全,王凯,2020)、组织完善(陈亮,陈章,沈军,2020),加速农村现代化建设进程。由此看来,农村职业教育已经深深嵌入农村社会发展的全方位、全过程,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性手段之一。


然而,正是因为其跨界融合的发展属性,农村教育发展过程中受外部干扰也较大,经过多方的利益博弈,农村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力量反而受到削弱,整体而言表现为利益诉求与利益分配不一致。一方面,利益诉求的不一致导致农村职业教育自身发展过程中在“离农”和“向农”取向上反复横跳。例如,为了提升招生吸引力,农村职业学校不得不迎合农村家庭“跳农门”的社会期许,80%以上农村职业学校设置了汽车维修、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等门类专业,导致农村职业教育专业同质化严重,与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需求严重脱节(邱金林,韦家旭,2021)。又如,政府短期扶贫诉求与长期产教融合规划的利益诉求不一致,导致以第一产业为主体的产教融合无法长效性开展,农村职业院校和乡村企业的行为选择出现偏差(王瑜,2021)。另一方面,利益分配的不一致导致农村职业教育服务农村社会发展的后劲不足。在产教融合服务乡村振兴的过程中,企业是否继续参与产教融合,取决于其分配的利益是否超过其所付出成本,而农村职业学校既要考虑农村社会的发展,还要考虑自身办学条件是否得到提升。其中,企业获利具有可见性强、周期短的特点,主要包含政府优惠政策、员工技术培训、市场规模等方面;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对农村职业教育的推进作用往往具有滞后性,虽然政府会给予相应的补足,但农村职业教育在利益分配上始终处于被动状态。同时,当前政、校、企、行四方各负其责、各尽所能,缺乏促进农村校企合作的整体性、系统性的合作机制(张旭刚,2020)。因此,农村职业教育在产教融合上处于低层次的发展阶段(王瑜,2021),服务乡村振兴的后劲不足。


综上所述,相较于县级及以上城市而言,农村社会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生态系统,农村职业教育已经渗透到“农科教”“校地企”“产教研”“教劳用”“家校村”等各种农村社会领域(朱成晨,2020),并与农村社会各领域联动形成了一种“超系统”发展模式。然而,因“超系统”各主体之间利益的非对称博弈导致农村社会与农村职业教育在发展过程中形成结构性矛盾,职业结构与教育结构、人才结构与专业结构、预期结构与现实结构等很难同步发展。为实现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协调,农村职业教育需要坚持走共生化发展模式,在“超系统”的融合中实现多主体的一体化发展。


二、农村职业教育共生化发展的分析框架


农村职业教育作为一种面向农村、指向农业、服务农民的教育类型,在相对封闭的农村生态系统中与其他领域跨界形成了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的“超系统”,但“超系统”内部利益相关者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观念与利益冲突。为此,有必要将共生理念引入农村职业教育“超系统”之中,以此建立农村职业教育共生发展的分析框架。


(一)共生理论的概念解析

“共生”(Symbiosis)一词最早来源于希腊语,而近现代以来,“共生”作为学术概念在生物学领域被广泛使用,特指两种及两种以上不同生物个体之间以寄生形式所形成的共同生活形态。1879年德国真菌学家德贝里首先在真菌学领域提出了“共生”的概念,他将不同生物在一起生存的密切互利的关系定义为共生(DeBary,1879,pp. 1−30)。但这一定义相对宽泛,导致不同学者对共生概念的使用存在较大的歧义与偏差。随后,多学科的专家与学者发展了共生这一概念:Scott认为,共生是生物体生存作用的特征标志,表现为两种及两种以上的不同生物,在生理上形成相互依存的平衡状态,而不是单方面的依赖(Scott,1969,p. 58);有学者将共生定义为多种物种之间稳定的、亲密的、合作的组合关系(Dale. S. Weis,1982,p. 320);后来还有学者认为,共生是指不同种属按某种物质联系生活在一起,形成共同生存、协同进化或者相互抑制的关系(Paracer & Ahmadjian,2000)。可见,共生是生物界普遍但又复杂的关系系统。袁纯青等中国学者将这一概念从生物学引进到金融学,随后又逐渐应用于文化学和社会学领域,进而创生并丰富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共生理论。例如,基于经济学视角,有学者提出了“产业共生”这一概念,主要指“在分工不断细化的前提下,同类产业的不同价值模块和不同类产业,具有彼此经济联系的业务模块所出现的融合、互动、协调的发展状态”(胡晓鹏,2008);基于人类学视角,有学者探究了民族共生关系的特点,指出在共生系统中各民族之间是相互吸引和合作、相互补充和依赖的共生关系,而这些复杂共生关系不断激活不同民族之间资源、信息和知识的开发、共享和整合,最终使各民族独特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袁年兴,2009);基于教育学视角,有学者以共生理论为认识论与分析框架,指出在教育过程中只有当个体与自然、文化、社会及自身实现共处并自然地协调了各种关系时,教育才能够达到共生的状态(吴晓蓉,2011)。


由此观之,共生理论强调的共生不只局限在生物领域,还广泛地存在于社会各群体当中;共生不仅是一种生物识别机制,也是一种文化与社会识别机制(袁纯清,1998a,第9页);共生不仅是一种生物的生活方式,也是一种文化传承与创新的方式,更是一种社会的组织方式。通过文献梳理,可以发现共生理论主要强调三个方面的共生关系:一是局部与整体的共生关系;二是整体与外部环境的共生关系;三是整体内部主体间的共生关系。由此说明,不管是生命个体还是社会事物都是关系性存在,共生关系揭示了共生的意义是追求关系性的整体存在,它不仅承认“自我”,还要肯定“他者”的独立存在,以及“自我”与“他者”之间不容忽视的相互依存关系,即承认“自我”或“自我”所在的群体与周围的一切生命或非生命存在,以及与之建立的关系联结,在接纳异者、相互碰撞、相互共荣、共同成长中形成一个互利、平衡、发展的整体(孙杰远,2010)。


(二)农村职业教育共生发展的适切性分析

共生理论认为,合作是共生现象的本质,合作并不排除竞争,但竞争是为了获得更具创新性的共同发展的合作能力,竞争是一种共同进化与高级发展的演化过程,是一种对称性互惠而非零和竞争(杨玲丽,2010)。在演化过程中,共生也不会改变任何主体的性质,任何共生主体都将具有自身的独立性、自主性与创造性。


农村职业教育是面向农村、指向农业、服务农民的,它是一种作为关系性存在的“超系统”。这一“超系统”是通过农村职业教育“自系统”在跨界农村社会“他系统”过程中融合共生而成的利益共同体,既凸显出一种教育现象、文化现象与社会现象,又隐含着一种教育、文化与社会的识别机制(通过教育、文化与社会认知而识别其各自差异性与相互依存性),更表现出一种教育、文化与社会跨界协同与融合治理的共生发展方式。因此,农村职业教育“超系统”的共生发展应观照其整体与环境、整体与局部、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共生关系。在“超系统”的构成要素上应把控好农村职业教育的共生逻辑,即教育“自系统”与社会“他系统”基于共同目标与联结机制所形成的一种共生发展逻辑,这种共生发展逻辑既体现教育“自系统”的内生式发展逻辑,也体现社会“他系统”的融合式发展逻辑,更体现农村职业教育“超系统”的共生式发展逻辑。这种逻辑既是基于共同价值与利益的合作共赢逻辑,也是一种基于自身价值与利益的竞争与博弈逻辑,竞争与博弈逻辑最终也将走向合作共赢逻辑。只有系统把控好共生逻辑,观照其共生关系,农村职业教育才能在跨界协同、融合治理中真正实现共生发展的美好愿景。据此逻辑,农村职业教育是一种跨界协同的融通性教育类型,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必须在跨界农村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与其共生式一体化发展,必须遵从教育发展“自系统”与社会发展“他系统”的共生逻辑,在跨界协同中共生农村职业教育“超系统”,并促成“超系统”在融合治理中共生发展。这正是农村职业教育共生发展的逻辑理路与价值要义。


农村职业教育共生系统由共生单元、共生模式、共生环境与共生界面四大要素构成(袁纯清,1998a,第9页;袁年兴,2012;胡海,庄天慧,2020)。在这一基础之上,农村职业教育“超系统”的分析框架能够得到进一步建立(见图1),这一分析框架充分表明,农村职业教育“超系统”是学校与农村农业发展的共生关系体,也是教育与农村社会发展的共生关系体。


图 1   农村职业教育共生发展的分析框架


在由四大要素的作用机制构成的共生系统的共生逻辑中,共生模式是关键,共生单元是基础,共生环境是重要的外部条件,共生界面是核心保障(袁纯清,1998a,第9页)。其中,共生单元是共生系统的基本能量单位,是共生系统的共生主体,主要由职业院校、地方政府、企业、行业、农户家庭等构成;共生模式是共生系统的共生关系所存在的方式或形式,即共生系统一定是按照某种共生方式或形式来构成一定的共生关系,农村职业教育“超系统”的跨界协同与融合治理就是共生模式;共生环境是影响共生单元的所有外部因素,共生环境要与共生体之间进行物质、信息与能量的交换,农村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就是共生环境;共生界面是决定共生单元相互作用的机制和规则,作为维系共生单元联系的纽带,效益最大化的驱动与价值利益的同构就是作为动力机制的共生界面。


三、农村职业教育共生逻辑的结构系统


农村职业教育是一个复杂而开放的“自系统”,在横跨农村经济社会“他系统”过程中会形成一个融合共生的“超系统”。以共生理论的结构要素为分析框架,可以发现“超系统”由共生单元(主体)、共生模式(方式)、共生环境(场域)与共生界面(机制)四大要素构成。四大结构要素通过物质、信息与能量的交换形成一种跨界融合体,这一跨界融合体就自然构成农村职业教育与农村经济社会共生发展的逻辑结构系统。


(一)共生单元:办学主体与跨界协同组织

“共生单元是构成共生体或共生关系的基本能量生产和交换单位,它是形成共生体的基本物质条件。”(袁纯清,1998b;冷志明,易夫,2008)在农村职业教育跨界融合“超系统”的共生功能中,职业院校、政府、企业、行业、家庭以及受教育者都是一个个相对独立的行动主体或单位,即是共生单元,这些共生单元彼此通过物质、信息、能量的交换建立共生的主体关系,为共生系统提供能量保障(冷志明,易夫,2008)。在共生系统的演进中,共生逻辑的生成必须使共生单元符合一定的临界条件,“任何共生单元都会优先选择能力强、匹配性好的共生单元作为共生对象,即共生单元的同质度、亲近度或关联度不会低于一个临界值”(冷志明,2007)。也就是说,只有当行动主体间具有某种兼容关系时,他们才能彼此亲密联系以构成共生关系。可见,农村职业教育跨界“超系统”中,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农户以及受教育者学生都是重要的、直接的核心利益相关主体,但是这些共生单元的本体属性与利益的差异性和有限性决定着共生利益兼容的复杂关系。政府是社会权威性组织机构,是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利益为主要职责的服务型组织。因此,政府在教育活动中承担了维护和增加公共利益的基本责任与义务,对于县域下的农村职业教育来说,地方政府关注的重点自然是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上的投入与供给问题。企业与行业是生产性、引导性和营利性的组织机构,其根本目的是追求利益最大化,这就决定了企业与行业逐利性的经济利益取向。学校是非营利性的组织机构,通过提高劳动者的技能和素养服务农村社会的发展,因此,农村职业教育的公共属性就决定了职业院校服务社会的公益性核心价值取向。农户与受教育者学生是直接的参与者与受益者,他们追求的是一种经济、社会与人文的多元化发展价值。


由此观之,农村职业教育共生系统的共生单元之间是一种涉及权力、责任、义务、公益、利益的复杂的兼容关系,这也决定着共生逻辑价值利益的差异性。由于政府、学校、行业、企业、个人分别遵循的共生逻辑是行政逻辑、教育逻辑、市场逻辑、发展逻辑,价值理性的有限性难以避免共生单元在利益选择上存在互斥性、竞争性、排他性的矛盾与博弈。诚如上文所述,农村职业教育作为“超系统”的主体之一,其自身发展要受其他主体的影响。目前,农村职业教育存在着强大的生存压力,为了追求片面的招生率与升学率(王官燕,林克松,2020),即便这一时期农村职业院校仍在执行国家乡村振兴的相关布局,它们往往也会作出与“超系统”可持续性发展相违背的决策。所以说,“维持共生关系的纽带,既不是依靠权力推动的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也不是强制性的法律条文,而是一种双方认可的‘共同虚构’”(朴贞子,柳亦博,2016)。共生关系的建立需要以共同价值观为前提,以一致性的共生价值目标,构建利益主体的兼容关系。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发展的“轴心”和“杠杆”,学校热与企业冷之间的矛盾阻碍着职业教育的共生发展。造成这一“壁炉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学校与企业间缺乏一种一致性的“共同虚构”,而这种“共同虚构”是以价值、信任、利益、责任、义务为前提条件来构建的。因此,要站在社会担当、企业良知、国家理想、时代使命的高度来“共同虚构”,而不能做只顾及经济利益、自身利益、直接利益、眼前利益的“单边实构”。奥尔森(2018,第2页)在《集体行动的逻辑》中提出,“如果某一集团中的成员有共同的利益或目标,那么就可以合乎逻辑地推出,只要那一集团中的个人是理性的和寻求自我利益的,他们就会采取行动以实现那一共同利益或目标”。也就是说,在农村职业教育共生系统中,共生单元共同目标或共同利益关系的兼容性和互惠性促进着共生单元自身的选择能力和匹配能力的提高。因此,必须在融合治理中将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地方利益、集体利益、个人利益的整体兼容作为维系共生关系的纽带来形成农村职业教育跨界“超系统”的共生逻辑,以共同价值与利益的兼容契合增进共生单元在相互识别、共同认知、彼此信任和互动融合中形成和谐的共生关系体,真正使农村职业教育的每一个共生单元成为跨界“超系统”的强大共生力量。


(二)共生模式:一体化共生与对称性互惠共生

共生模式是共生系统中共生单元之间或共生单元与环境之间建立紧密联系的具体方式。按照共生理论的共生逻辑,共生单元或环境之间的紧密联系指向三重关系:一是共生单元整体与外部环境的共生关系,即农村职业教育与农村社会发展的联动关系;二是共生单元与共生单元之间的共生关系,即农村职业院校与政府、企业、行业、农户家庭等之间的协同关系;三是共生单元个体与外部环境的共生关系,即农村职业教育各个办学主体与农村社会形成的跨界关系。共生模式就是基于这三重关系分别以不同的方式或形式来建立共生系统的共生逻辑,当共生单元或环境之间以某种共生模式建立某种紧密联系的互利关系时就形成了某种共生关系。依据已有的共生理论可知,共生模式包括共生组织模式和共生行为模式两种形态,其中共生组织模式基于共生单元或环境之间的组织方式,包括点共生、间歇共生、连续共生、一体化共生四种组织样态(袁纯清,1998b)。点共生只体现局部范围的共生关系,间歇共生只体现间隔一定时间后才发生紧密联系的共生关系,连续共生体现较长时间能保持持续性联系的共生关系,一体化共生是系统要素与结构形成整体性融合的共生关系。从点共生到一体化共生是共生模式从初级向高级阶段发展的不断演变与深化过程,也就是说一体化共生模式是共生系统发展的最优模式。农村职业教育与农村社会发展由一组共生关系构成跨界“超系统”,这一跨界“超系统”存在四种共生模式:点共生即一次性合作模式;间歇共生包括短期合作项目和订单式培养,是在一定时间间隔内进行较为频繁的跨界合作的模式;连续共生是在跨界合作比较深入、比较稳定的情况下形成的一种常态化协同模式;随着合作的深化,职业院校、企业、行业、地方政府形成了深度合作的共同体,完全形成长期、稳固的合作伙伴关系,不断促进技术、资源、信息、知识的交换与流动,最终走向融合治理与共生发展的一体化共生模式,这也正是共生组织模式所追求的最高理想与境界。


在生物学领域,生物共生的行为模式包括寄生性共生、偏利性共生、非对称性互惠共生、对称性互惠共生四种行为模式,其中,“对称性互惠共生是社会进化的最终目的和结果”(袁纯清,1998b)。在农村职业教育共生系统中,寄生性共生一般是指职业院校与校办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自办院校之间存在附属关系的共生模式。偏利性共生是校企合作过程中企业或行业一方基于自身某种利益的偏重考虑而参与合作建立的共生模式。非对称性共生是农村职业教育跨界合作中产生的新利益只由其中一方获得或者一方获取主要利益而另一方利益受损的共生模式。对称性互惠共生是校企合作的一种理想共生模式,即双方通过合作产生新利益,并且这种新利益将按照对称性机制进行分配。但是,“对称性互惠共生只是产教融合的一种理想模式。在我国产教融合的现实中,非对称互惠共生是共生行为模式中最常见的一种,其实用性、应用性和推行性更强”(毛才盛,田原,2019)。因为,农村职业教育共生系统涉及权力、责任、义务、公益、利益的复杂兼容关系,不能仅仅基于集体与个体自身利益与权力来考量,还要基于国家利益与社会利益在责任、义务、公益上进行整体性平衡与观照。


然而,在共生关系中,共生单元之间必须存在公平的契约关系,各个主体间通过共生体进行物质与能力的交换,向共生体输出资源,并从共生体中获取利益与权力,从而形成互惠共生的行为模式,同时激发寻求更大利益的共生效能。在校企合作中,企业主要追求的是经济利益,但是职业院校追求的更多是社会效益与文化价值,而农村职业教育又是非营利的公益性事业,这种非对称性利益关系自然阻碍着校企持续性、深度性合作的开展。例如,在农村真实的校企合作中,企业对最大利润的过分追求,以及企业内部对利益分配的分歧,导致企业在与协议院校进行产教融合的过程中,往往持消极态度来逃避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张建萍,湛风涛,2017),而相关的职业院校、地方政府对这类行为又缺乏相应的约束能力。为此,农村职业教育“超系统”必须全面考量权力、责任、义务、公益、利益的分担与分配问题,站在国家利益、社会利益、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相协调的高度,观照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对称兼容性,让公共利益也能成为企业效益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而使校企合作能够走向超越单一经济利益、观照其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兼容的对称性互惠共生模式。而这正是价值性思维、结构性思维与关系性思维所体现的价值理性与共生逻辑,也是共生行为模式所追求的最高理想,更是农村职业教育所追求的融合治理和共生发展的最高境界。


(三)共生环境:“五位一体”场域

共生单元以外的所有外部影响因素的总和构成共生环境。如果说,共生单元按照一定组织方式形成的共生模式是共生系统发展的内在动力,它决定着共生关系的紧密程度,那么,共生环境则是促进共生系统发展的重要外部条件,它保障着共生系统的正常运行与可持续发展,因此,共生环境是不可或缺的支撑系统。农村职业教育是一种开放性、跨界性与协同性非常高的复杂系统,直接面向农村、对接农业、服务农民,与农村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相互依存并相互跨界融合。在农村职业教育“自系统”跨界农村社会“他系统”、融合共生“超系统”的过程中,共生系统与外部社会环境紧密关联。理想的共生环境是农村职业教育在发展过程中各项资源能够实现优势互补,进而催化农村职业教育向更高层级有序演化,使得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的共生系统内部与外部形成一种有机的结构和秩序,促成职业院校、政府、行业、企业、农户家庭等共生单元都具有生存发展的最优空间。


具体而言,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的外部共生环境包括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文化环境、社会环境与生态环境五大系统,五大环境系统构成职业教育“超系统”的“五位一体”共生场域。共生系统不仅存在着共生单元之间的物质、信息与能量的交换,更存在着共生环境与共生单元之间进行的物质、信息与能量的交换,在物质、信息与能量交换过程中共生环境会对共生系统产生促进或抑制的正向或负向作用。当共生系统处于有利的积极环境之中时,环境将对共生系统起到积极和激励的正向支撑作用;当共生系统处于不利的消极环境之中时,环境将对共生系统起着抑制和阻碍的负向干扰作用。当前,在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之下,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的共生系统拥有良性发展的社会大环境。但是,农村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生态主体在功能和作用发挥上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错位、失位、缺位等现象(张旭刚,2019),导致共生环境尚未形成积极正向的有利环境。为此,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的共生系统必须优化“五位一体”的共生场域,形成制度性支持、产业性支持、人文性支持、社会性支持与生态性支持五大积极正向的支持力量,让共生系统在共生场域中排除干扰、优化环境、健康向上发展,使共生环境与共生系统朝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共同愿景共生发展。


(四)共生界面:协同、耦合与内生机制

共生界面是共生单元之间产生紧密联系的关系规则和作用机制,共生界面功能的强弱与规则的好坏决定着共生系统动力机制的水平与效用。共生系统中共生单元之间的关系规则与作用机制存在着竞争与协同、排斥与耦合、外推与内生的复杂性运行关系。因此,必须对共生系统内部作用机制进行有效调控与干预,让共生界面的作用机制从竞争向协同、排斥向耦合、外推向内生良性转化,形成共生系统内部强大的正向动力场,使共生系统在强大正向动力场驱动下快速、有效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是跨界协同的共生系统,系统中的协同组织包括政府、学校、行业、企业、农户家庭等主体力量,这些协同主体是这一共生系统的利益相关者。利益相关者之间存在权力、责任、义务、公益、利益的分担与分配,因此,必须站在国家利益、社会利益、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共生立场,通过有形与无形契约、刚性与柔性规则形成共生关系。这种共生关系包含着竞争与协同、排斥与耦合、外推与内生的作用机制。在市场主导、合作伙伴和谐互助的调节和政府宏观干预作用下,农村职业教育共生系统就会形成协同、耦合与内生的良性动力机制,使农村职业教育“自系统”在跨界农村社会“他系统”中协同、融合、共生式发展。在现实情况下,农村职业教育“自系统”中任意一方主体不得只单纯追求自身的利益而不顾整体的利益,因为各主体知道这是一种短视的行为,不利于其长期的发展。


具体而言,由职业院校、政府、行业、企业、农户家庭之间形成的资源配置的供需机制所构成的共生界面将对农村职业教育发展速度和质量产生显著影响。其中,政府可以通过行政干预推动农村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例如,政府可改变“强支持–强控制”与“低支持–低控制”的行动逻辑(Chen,2009),准确把握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的需求,综合运用经济政策、经济法规、计划指导和必要的行政管理对农村职业教育要素跨界发挥有效的调控作用。行业企业可以通过资源调节的方式对农村职业教育实训场地、新技术、新工艺、技术骨干等资源要素发挥配置作用。职业院校则可以通过多主体协调的方式,在农村职业教育发展定位、专业设置、体系建设、教育模式上,坚持“为农”“强农”的价值取向(杨磊,朱德全,2021),实现院校、政府、行业、企业、农户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耦合。在保障不同利益主体基本利益诉求一致的前提下,通过资金链、人才链、技术链的共享创造更多的利益联结,能够提振因不同主体利益诉求不一致而被削弱的农村职业教育对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建设的功能,并最终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现代化发展的过程中实现农村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健康发展。


四、农村职业教育共生发展的逻辑形态


基于共生系统应遵循的共生逻辑与系统性思维范式,农村职业教育“超系统”的跨界式协同发展就是一种融合式共生发展。共生发展的逻辑结构包括起点逻辑、价值逻辑与行动逻辑三种形态,其中,起点逻辑是共生发展的价值原点,价值逻辑是共生发展的价值遵循,行动逻辑是共生发展的行为路向。共生发展遵循的系统性思维包括价值性思维、结构性思维与关系性思维三种样态,其中,价值性思维是系统性思维的功能性表征,指向价值逻辑的理性认知;结构性思维是系统性思维的整体性表征,指向行动逻辑的全域认知;关系性思维是系统性思维的规律性表征,指向行动逻辑的共生认知。基于农村职业教育共生发展的“现代性”表征以及“职业性”与“技术性”属性,起点逻辑聚焦于“理性”与“精神”;基于农村职业教育共生发展应遵循的价值性思维范式以及利益相关者理论,价值逻辑体现在“效益最大化原则”;基于农村职业教育共生发展应遵循的结构性思维与关系性思维范式,行动逻辑体现为“融合共治”。


(一)起点逻辑:“理性”与“精神”

起点逻辑是共生系统在价值理性上的参考基准,正如数学中一维数轴、二维平面坐标、三维空间坐标系的原点是计量所有点位置坐标的参考基准一样。遵从农村社会的“现代性”表征,农村职业教育共生发展的起点逻辑应当聚焦在“理性”与“精神”上,即技术理性与职业精神,因为,当前我们已置身于一个技术型社会,现代新技术已完全进入到我们的生活、职业与教育之中(朱成晨,闫广芬,2020a)。农村社会的“现代性”表征为物质层面的现代化水平、精神层面的现代化观念、制度层面的现代化理念、社会层面的现代化意识。无论是物质与精神层面的现代化,还是社会制度与社会意识层面的现代化,都必须以新技术来表征其“现代性”,即现代农村社会在充分彰显“现代性”的过程中,必须遵从“技术理性”的价值原点(朱成晨,闫广芬,2020b)。离开新技术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力支撑就谈不上农村社会发展的现代化。新技术能提高现代农业的科技含量,促进农村经济结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市场结构与人才结构的不断优化与调整,使农业生产从劳动力与资源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从单一技术向多维技术转化。新技术使农业生产、农村面貌、农民素质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尤其是促进农村发展的绿色革命,不仅改变着农村与农业的发展方式,也深刻改变着农民的生产与生活方式,更改变着农村的生态环境。为此,农村职业教育要深入推进现代化农业技术的推广与宣传工作(祁占勇,王志远,2020);或者利用新技术媒介,开发类似微课、短视频等的教学资源,以生动、活泼的形式呈现,并通过微信群、公众号、社交工具等途径向农民群体推送优惠的涉农政策、必备的法律常识、科学的教育观念、健康的生活方式等内容(唐智彬,郭欢,2020)。


与此同时,农村社会的现代化更需要人与社会的精神力量来助推,体现在农村职业教育的价值取向上,就必须强化职业的现代化意识与职业的现代化精神,因为,职业教育的显著特征体现在“职业性”与“技术性”两个方面。农村职业教育要充分彰显自身的职能属性,就必须为现代新农村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与“新型技术农民”,并且在培养新型人才的过程中,要强化现代职业的“技术理性”与“职业精神”,尤其是要培养他们崇尚“工匠精神”。“工匠精神”是新时代新农村实现创新型发展的需要,是促进农村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只有培养大批高素质、高技能的农村工匠、巧匠与大匠,推动农村社会积极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才能形成现代农村社会发展的新理念与新风尚。农村职业教育所崇尚的“工匠精神”既是一种现代化农村社会的文化与教育精神,也是一种现代化农业生产的产业精神,更是一种现代化新型农民的职业精神。


因此,为解决当前农村职业教育“自系统”在跨界农村社会“他系统”的共生发展中不同主体之间利益诉求不一致的问题,农村职业教育“超系统”必须以“技术理性”与“职业精神”为共生逻辑的价值原点。遵从这一价值原点,才能构筑起农村职业教育与农村社会共生发展的价值逻辑与行动逻辑,全方位推进农村教育与农村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基于教育、人、社会的发展规律与共生逻辑,农村职业教育共生发展有“三大需要”:一是需要以“职业”来激活、联通与构建农村教育、农村“人”与农村社会价值逻辑的共生关系。以“新型职业农民”为抓手,加强村民对“农民是一种社会职业,而非社会身份”观念的认同感。农村职业教育要坚持工具性与人本性的双重价值取向,以农村不同群体的职业需求为前提,提供多元化的职业教育培训项目,力争做到“无业者有业,有业者乐业”(马建富,李芷璇,2020)。二是需要以“技术”来定义农村教育、农村“人”与农村社会的新型发展样态。以构建“技能型农村社会”为目标,农村职业教育需要联合涉农企业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道路,加强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农村创业创新园建设(马玉玲,戴晓慧,闫志利,2021),推动农村形成良好的技术习得环境。三是需要以“理性”与“精神”来表征农村教育、农村“人”与农村社会的“现代性”品质。以“乡风文明”为根本,农村职业教育要以人的现代化为前提实现农村社会的现代化,要在农村加强农村居民的公民道德培训,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营造和谐愉悦的乡村氛围,从精神层面打造农村职业教育现代化的崭新面貌(祁占勇,王羽菲,2020)。这“三大需要”生动揭示出“技术理性”与“职业精神”作为农村职业教育共生发展价值原点的充分依据与必然要求。


(二)价值逻辑:效益最大化原则

价值逻辑是在跨界协同与共生发展过程中,共生单元(即价值主体)之间基于一定的规则,按照共同契约达成共识的价值遵循,也是共生单元跨界行为应遵循的权责与利益分担或分配的平等性准则。农村职业教育共生系统是教育“自系统”与跨界农村“他系统”融合共生而成的一种“超系统”,这种“超系统”是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以及价值性思维范式而运行的。在共同遵循农村职业教育的经济价值、社会价值与文化价值的价值体系基础之上,政府、学校、行业、企业、农户家庭以价值、信任、利益、责任、义务为前提,以“效益最大化原则”为准则,站在国家利益、社会利益、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立场,观照其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对称兼容性,必须形成一种共生发展的价值遵循,这种价值遵循就自然构成了农村职业教育共生发展的价值逻辑。价值逻辑遵循的“效益最大化原则”(朱成晨,闫广芬,朱德全,2019),不仅仅是个体利益的最大化,更包含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不仅仅是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更包含社会效益与人文价值的最大化;不仅仅是近期利益的最大化,更包含远期利益的最大化。


因此,农村职业教育“自系统”在跨界农村社会“他系统”的过程中,只有遵循多重利益与价值体系的“效益最大化原则”才能够解决“超系统”不同主体之间利益分配的问题,从而最终使“超系统”在协同融合中得到共生发展。“效益最大化原则”主张组织共生体的共生单元之间基于真诚的信任度,尊重差异,消除对立,共同激发团队的合作精神与集体的创新攻关意识,努力使共同体利益最大化,在利人也利己以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均兼顾的前提下,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收益。农村职业教育在跨界协同发展的过程中必须基于这一准则才能真正走向合作共赢与共生发展,必须对称兼容国家利益、社会利益、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才能最终体现农村职业教育“超系统”共生发展过程中的多重利益与价值体系的效益最大化,这正是农村职业教育共生发展价值逻辑的根本遵循与平等性准则。例如,共生单元之间要按照“共存共荣”的方式进行物质、信息、能量的交换,各共生单元之间通过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互惠等为共生合作提供高共生界面(王绍博,罗小龙,唐蜜,刘峻峰,2019)。具体而言,在当前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中,政府制定政策、农村职业院校培养人才和行业企业市场供给资源这三个共生界面对于共生资源的分配及塑造相应共生关系的行为起着关键性作用,而农户家庭这一重要共生界面因功能残缺而难以有效维持农村职业教育发展共生系统的效率、稳定与发展。为此,就需要进一步完善农村职业教育发展共生界面的资源配置与能量传导功能。例如,不同主体之间利益博弈造成的系统内部或系统之间的内耗(田真平,王志华,2019),导致农村产教融合流于形式,未建立起以农业为核心的六产融合发展模式。为解决这一问题,农村职业学校或涉农高职院校可以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建共享实训基地,通过资金链与技术链的互动,在成本分担的基础上建立更加现代化的产业链。农村职业院校也可通过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吸引各类社会力量、社会资本有序进入涉农教育领域(朱德全,杨磊,2021),通过增加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联结,从而增强农村职业院校、政府、行业、企业、农户家庭等共生单元的兼容性和共生单元与共生系统发展的效益最大化。


(三)行动逻辑:融合共治

行动逻辑是共生系统的共生单元基于应当遵循的价值逻辑,在行为上共同践行的逻辑理路、发展路向与价值进阶。基于结构性思维与关系性思维的思维范式,共生系统的行动逻辑既是一种方向性的逻辑,也是一种方法性的逻辑,更是一种战略性的逻辑。农村职业教育是一种跨界协同性教育类型,是横跨“教育域”“职业域”“社会域”与“技术域”的共生系统。这种跨界共生系统的共生发展必须遵循“融合共治”的行动逻辑,这种行动逻辑强调治理行为的整体性与协同性。通过跨界协同与融合治理,能够激发“自系统”的内生活力,“他系统”的外推与融合动力,“超系统”的共生合力,以整体性融合治理战略引领和促进农村职业教育与农村经济社会一体化、共生式发展。“融合共治”涉及四种发展路向与逻辑理路,即“他治–自治”“上治–下治”“扶治–共治”“外治—内治”,通过四种行动路向的逻辑统整,可充分彰显农村职业教育共生发展的行动逻辑(朱成晨,闫广芬,2020)。“融合共治”的行动逻辑所包括的行动路向既是一种整体性存在的逻辑框架,也是一种动态性存在的逻辑理路,更是一种开放性存在的战略思维。如果说起点逻辑是共生系统的价值原点或价值基准,价值逻辑是共生系统的价值尺度或价值准绳,那么,行动逻辑则是共生系统的价值路向或价值进阶。“融合共治”的行动逻辑能充分体现农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价值路向或价值进阶,能全方位推进农村职业教育与农村社会现代化美好愿景的如期实现。


“融合共治”在农村现代化发展愿景上的行动逻辑体现在三大价值进阶上:一是职业教育对农村现代化发展的资源供给,主要包括人力资源、组织资源、产业资源、文化资源与生态资源的系统供给。职业教育对农村现代化发展的资源供给属于共生系统最基础的价值进阶,应充分利用“教育–人–社会”这一底层逻辑,将农村的人力资本外溢效应发挥到最大化,以人的现代化推动农村社会的整体现代化。二是职业教育与农村社会跨界协同的融合能力保障,主要包括教育“自系统”与社会“他系统”在横跨“教育域”“职业域”“社会域”与“技术域”的过程中,基于融合治理形成农村现代化发展的能力保障。“自系统”与“他系统”跨界协同、融合治理的能力保障属于共生系统的关键性价值进阶。三是职业教育与农村社会融合组织系统的效能共生,主要包括“超系统”在农村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全方位推进的效能体系。职业教育与农村社会融合组织系统的效能共生属于共生系统的终极性价值进阶,这也是农村职业教育跨界协同、融合治理与共生发展的价值旨归。三大价值进阶充分凸显了“自系统”“他系统”与“超系统”的跨界协同性与融合共生性,也充分遵循了结构性思维与关系性思维的思维范式,并分别以资源供给、能力建设与效能共生来充分彰显农村职业教育与农村社会在追寻现代化发展美好愿景过程中的“融合共治”行动逻辑。


(朱成晨工作邮箱:34869227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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