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说法 | 女孩被养父母打得满身是伤,警方寻生母却牵扯更多迷局,女孩命运到底何去何从......
来源 | 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把小芸打伤的不是别人
正是自己的爸爸妈妈
小芸说别人可以对父母撒娇
而自己对于爸爸妈妈只有害怕。
”2015年11月的一天,在内蒙古乌兰浩特市,两位居民带着一个小女孩匆匆走进了胜利派出所的报案大厅。看到这个小女孩的时候,民警吓了一跳,因为这个女孩面部和头部有明显的伤,双手都被像针一样的东西刺成了小眼儿。那么,一个十多岁的孩子,究竟遭遇了什么让她满身是伤呢?
女孩带伤买菜 热心人出手相助
报案人超市老板介绍,店里的收款员早已留意小芸,因为几乎她每次来购物,身上都会带着伤。民警也发现,小芸身上的伤并非一次形成,而是多次扎刺所形成,有旧伤有新伤。
超市老板描述,被害的小女孩经常拿着一元钱,或者是五角钱去买菜。他觉得孩子可怜,无论小芸拿多少钱来买菜,都要多给她一些,保证她回去不挨打或者是少挨打。
另一名报案人冯静回忆起与小芸的第一次见面也感到十分惊讶,她第一反应是孩子是不是在学校打架了,但小芸却告诉她,自己并没有上学。
同为人母的冯静见到孩子的伤势后非常于心不忍,便在离开时把自己的电话给了小芸,叫她有事就打电话。
然而,仅仅过了20分钟,小芸就向冯静打来了电话,她是来借钱的——家人没有给钱就叫小芸去买排骨,还对小芸说没有钱“就自己要去。”不得已的小芸只好向热心的冯阿姨求助,请求她能借给自己50元钱。
被眼前一幕惊呆的冯静决定和超市老板一起把这件事弄个清楚,经过对小芸的一番追问,小芸终于说出了实情,把自己打伤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的爸爸妈妈。小芸说别人可以对父母撒娇,而自己对于爸爸妈妈只有害怕。
警方迅速介入揭开身世之谜
小芸说的是真的吗?父母真的忍心把自己的孩子打成这样吗?胜利派出所的民警决定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他们第一时间对小女孩的父亲廖某和母亲宋某进行了控制。
经过连续的询问,警方主要产生了两个疑问,一方面,很多民警对这样的殴打行为无法理解,另一方面,民警们发现宋某仅比小芸大了15岁,这让他们不得不开始怀疑孩子究竟是不是宋某的亲生女儿。
一开始,宋某坚称小芸是自己在15岁的时候和前男友所生,但到了真正做亲子鉴定的时候,宋某又突然改口,称小芸是她领养的。
这个说法让民警产生新的疑问。政府对于领养有着非常严格的规定,而且宋某年纪并不大,为什么要领养一个孩子呢。而对于领养的细节,宋某也不能准确描述,这让民警感觉疑点越来越多。
通过民警不断地努力,宋某终于说出了一个人的名字。据宋某所说,孩子的亲生母亲是一个姓庞的女性。自己在外打工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叫庞丽华的人,小芸正是庞丽华的大女儿。宋某称庞丽华是想缓解家庭的压力,才会主动把小芸送给自己抚养。
生父获得抚养权 女孩梦想当警察
由于孩子亲生母亲的信息只知道一个名字和大概的年龄,具体的户籍所在地和家里的常住所在地在什么地方都说不清楚,这给民警的调查带来了很大困难。经过半年多的寻访,最终民警在内蒙古自治区的兴安盟科右中旗找到了庞丽华。
庞丽华告诉民警,她非常想见到小芸,便同意和民警一起前往乌兰浩特市与女儿团聚。在车上庞丽华告诉记者,小芸是被工友宋某偷走的。她没有想到有生之年还能再见到女儿。
可另人意外的是,母女相见时,民警期待的感人场面并没有出现,虽然庞丽华很激动,但小芸却对母亲非常抵触,甚至都不愿意和庞丽华坐在一起。
原来3年前的一个晚上,小芸无意间听到了宋某和庞丽华的谈话,她认为当时并非是宋某偷走了自己,而是妈妈抛弃了自己,将自己“送”了出去。
小芸不愿意接受自己的生身母亲,甚至愿意回到殴打她的养父身边。她觉得,养父可以“管她吃,管她穿”。
鉴于小芸对母亲的排斥态度,综合考虑庞丽华的经济条件又很难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民警决定寻找小芸的生父。经过不懈的努力,民警最终找到了小芸的生父刘一海。
随后,该起案件交给法院进行判决。经审理,法院将小芸的抚养权判决给了她的父亲。
2017年秋季,小芸重新回到学校念书。对于未来的打算,小芸说,她喜欢当警察,因为警察可以消灭坏人。
网友评论:
普法时间
pufashijian
Q1:今天我们请来的嘉宾是中国政法大学的席志国教授。宋某夫妇,就是所谓的养父母,他们的行为在法律上怎么界定?
A1:从这个收养的父母来看,仅仅收养本身,因为也不是拐卖妇女儿童,也不会构成犯罪 。但是在本案里边,我们发现,他们对收养的这个孩子进行长期的虐待,无论是在精神上还是在肉体上。实际上已经构成了虐待家庭成员罪。虐待家庭成员罪一般情况下会被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像他们这种情况,符合了刑法上的犯罪。第二,收养的父母尽管在法律上收养没有发生效力,但他们已经作为事实上的养父母,他们也应该保护好这个孩子的身心健康。他们长期地对孩子虐待也构成民法上的侵权行为,侵害孩子的健康权,身体权。
Q2:那就从目前的这个状况来看,您觉得孩子跟着谁去成长,或者说谁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
A2:亲生父母对她是最有利的。在本案里边我们也看到,她的母亲确实生活上比较困难,但是她还有亲生的父亲,跟她亲生父亲在一起,父亲对她的教育、养育以及亲情、感情,这一切看来都是对她比较有利的。推广来看,有些父母确实,比如说自己没有抚养的能力,而且自己对子女态度也是冷漠,甚至是虐待。这样的情形,他已经不符合作为一个父母,尽不到一个作父母的义务。这个时候我们法律也规定,可以剥夺他的监护(权)。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由民政部门的福利院对这个孩子进行抚养、教育,作为担任他的监护人。但本案来看。她的父亲还是最合适的。
孩子是被爱召唤,
而降临身边的天使。
应用爱和柔软、拥抱和温暖,
作为应答。
案件来源 | 《今日说法》节目《解救》
实习小编 | 晏文龙
维护 | 宋小军
主编 | 王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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