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书摘】德沃金 |《认真对待权利》

[美]德沃金 罗伯特议事规则 2020-08-20


《认真对待权利》

《Taking rights serilusly》


[]罗纳德·德沃金

 信春鹰、吴玉章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5。



第七章认真对待权利


(一)  公民的权利

 

P241

在美国当前的政治论战中,权利之声占了主导地位。政府是否尊重其公民的道德和政治权利?政府的外交政策,或者它的种族政策,是否同这些权利背道而驰?权利一直受到侵犯的少数人,是否有权利违反法律以作为对这种侵犯的回答?沉默的多数自身是否享有权利,包括要求对违反法律的人给予惩罚的权利?上述这些问题现在占有突出的地位,这是毫不奇怪的。当一个政治社会处于分裂状态时,权利的概念,特别是反对政府的权利的概念自然大有用处,而呼吁合作,或者呼吁一个共同的目标则是没有意义的。

 

这个争论并不包括公民是否享有某些反对政府的道德权利的问题。看起来各方面都承认公民享有某些反对政府的道德权利。例如,传统的法律家和政治家常常认为,我们的法律制度承认个人的言论自由、平等和享有正当程序的权利,并且对此引以为自豪。他们认为,我们的法律制度值得尊敬,这种主张至少部分地是基于上述事实,因为他们不会认为极权主义制度也值得享有同样的忠诚。

 

当然,某些哲学家拒绝这样的观念,即公民除了法律给予他们的权利之外还享有其它权利。边沁认为,道德权利的概念是“一派胡言乱语”。但是那个观点从来就不是我们正统的政治理论的组成部分,两党的政治家们都诉诸于人民的权利,以证明他们所要做的大多数事情的正当性。在这篇文章中,我所关心的并不是为公民享有反对他们的政府的道德权利的观点进行辩护;相反,我所要做的是探讨一下这个论点对于包括现在的美国政府在内的表示接受它的人们的含义是什么。

 

P244

当然,公民享有哪些特定的权利,是大有争论的。例如,公认的言论自由的权利是否包括参与妨碍秩序的示威的权利?在实践中,对于个人权利的内容是什么,政府具有最后的决定权,因为它的警察将执行政府官员和法庭的决定。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政府的观点必然是正确的观点:如果任何人认为政府的观点就是正确的,那他就必然认为人们只享有政府选择的赋予他们的道德权利,这意味着人们没有任何道德权利。

 

有时,所有这一切都被美国的宪法制度弄得含混不清。在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中,在正当程序条款中,在法律平等保护和其它类似的条款中,规定了个人一系列的法律权利。在当前的法律实践中,如果美国最高法院发现国会或者一个州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违背了这些规定,它就有权宣布这些法律无效。这种实践曾经导致某些评论家认为这个制度充分保护了个人的道德权利,但事实并非如此,也不可能如此。

 

美国宪法通过根据对一个复杂的道德问题的回答来决定一个法律的有效性问题,例如一个特定的法规是否尊重了所有人的固有的平等这样的问题,从而把法律问题和道德问题混淆起来了。这种混淆对于关于人民集体拒绝遵守法律的争论具有重大的后果;对于这个问题,我在其它的地方已经讨论过了,① 下面我还要提到。但是,它留下了两个没有答案的重要问题。它没有告诉我们,美国宪法,即使恰当地加以解释,是否承认公民所享有的道德上的所有权利。它也没有告诉我们,如同许多人所设想的,即使在法律侵犯了他们的道德权利的时候,他们仍然有遵守法律的义务。

---

①见第八章。


当某些少数人主张的道德权利是法律所否认的时候, 如管理地方学校制度的权利和法律家们认为美国宪法所不保障的权利时,这两个问题就成为关键性的问题了。第二个问题成为关键性问题的时候是,就像现在这样,事情已经引起了大多数人的关注,以至于他们已经认真地建议修改宪法,取消诸如不得自证其罪的权利,在一些国家里,如英国,它们没有可与美国这样的宪法相比较的宪法,但是这样的问题也是关键性的问题。

 

P245

当然,即使美国宪法是尽善尽美的,而且大多数人也对它完全认可,也不能说最高法院就可以保护公民的个人权利。最高法院的一项判决依然是一个法律判决,它必须考虑先例和制度上的所有因素,如最高法院和国会的关系以及道德问题。并不是所有的司法判决都一定是正确的判决。对于有争论的法律和道德问题,法官们持有不同的立场,正如在尼克松任命最高法院的法官们的斗争中所表明的,一位总统有权力任命同自己观点一致的法官,唯一的条件是他们是诚实能力的。

 

因此,虽然宪法制度补充了反对政府的道德权利,但它远远不足以保障这些权利,甚至不能确定这些权利是什么。这意味着,在某些情况之下,立法机关之外的一个部门将对这些问题具有最后的发言权,这使得认为这样的部门是极端错误的人们很难得到满足。

 

当然,对于法律将来怎样实施,某些政府部门将有最后的发言权,这是不可避免的。当人们对道德权利的看法不一致时,双方都无法证明自己是有理的;而为了不至于出现无政府状态,某些决定就必须有效。但是,这个教条的智慧只能是立法和法律实施的一种哲学的开始,而不是它的终结。如果我们不能坚持美国政府在其公民的权利问题上作出正确的回答,我们可以坚持它至少应该努力做到这一点。我们可以坚决要求它认真地对待权利,要求它遵守一个关于权利是什么的前后一致的学说,要求它始终如一地恪守自己的宣言。我将试图说明这里的含义是什么,并且说明这对当前的政治辩论有何含义。


(二)  权利和违法的权利-无法通过


(三)有争议的权利(略)



(四)为什么要认真地对待权利?

  

P268-270

在本文开始时我曾经说过,我要证明,个表示承认个人权利的政府需要做些什么。它必须抛弃这样的说法,即公民永远不会享有一个违反法律的权利,它也一定不要限定公民的权利,使这些权利由于想象中的维护普遍利益的理由而被废除。任何严厉处理善良违法行为或者反对口头抵抗运动的政府,其行为都是有背于它所宣称的真诚对待个人权利的。

 

     然而,人们可能会问,对于权利都那么认真是否明智。美国精神,至少它的神话,就是不把抽象的理论推广到其逻辑的极端现在是忽略抽象概念,集中于给我们的大多数公民新的感觉,即他们的政府关心他们的福利,关心他们统治的权利的时候了。

 

无论如何,这似乎就是前副总统安格鲁所相信的。在一份关于“有怪僻的人”和社会不当行为的政策说明中,他说,自由主义者对于个人权利的关心是扑向国家这艘航船的飓风。这一说法很可怜,但是由此表达的哲学观点是很巧妙的。他承认,而许多自由主义者不承认,大多数人不能够像它希望的那样迅速行动并且走的那么远,因此,如果政府承认个人去做某些事情的权利,那么在大多数人看来,这些事情都是错误的。

 

夏皮罗·安德鲁认为,权利是可以区分的,对于权利的进一步怀疑可能导致国家的团结和对于法律的新的尊敬。但是他错了。美国将继续由于它的社会和外交政策而分裂,而且,如果经济变得更脆弱的话,这种分裂将会更严重。如果我们希望我们的法律和法律机构规定一些基本规则,使这些问题的争论局限在这些规则之内,那么这些规则必须不是统治者强加给弱者的征服者的法律,就如马克思所设想的资本主义社会的法律一样,大部分法律当——即限定和实施社会、经济和外交政策的那些法律——不可能是中立的,在它的大部分内容之中,它必然说明大多数人的关于社会利益的观点。因此,权利制度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它代表了多数人对尊重少数人的尊严和平等的许诺。当人群中的这种分裂最为严重时,如果必须执行法律,那么这个许诺必须是最真诚的。

 

这种权利制度要求少数人采取诚实的行动,因为在权利变得重要时,他们的权利的范围就会产生争议,还因为大多数官员就根据他们自己的权利实际上是什么的定义来行为。当然,这些官员不会赞成少数人提出的诸多权利要求,他们将严厉地作出决定,这就使得问题更为重大。他们必须表明,他们理解权利是什么,而且他们决不可以对这个原则的全部实施作手脚。如果政府不给予法律获得尊重的权利,它就不能够重建人们对于法律的尊重。如果政府忽视法律同野蛮的命令的区别,它也不能够重建人们对于法律的尊重。如果政府不认真地对待权利,那么它也不能够认真地对待法律。




《认真对待权利》

《Taking rights serilusly》


[美]罗纳德·德沃金 著

信春鹰、吴玉章 译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5。



目录

 

中文版序言-1

 

导论-1

第一章法理学-13

第二章第一种规则模式-30

第三章第二种规则模式-71

第四章疑难案件-115

第五章宪法性案件-177

第六章正义和权利-202

第七章认真对待权利-243

第八章善良违法-271

第九章反向歧视-295

第十章自由和道德主义-318

第十一章自由和自由主义-341

第十二章我们享有什么权利-349

第十三章权利可以是有争议的吗-365

 

索引-381



本书简介

  《认真对待权利》是美国当代著名法理学家罗纳德·德沃金的成名之作。它是在20世纪60~70年代这个特定的历史阶段写成的。在这个阶段中,国内种族歧视问题越南战争问题、善良违法问题等等成为美国政治的核心。围绕着什么是法律,法律的目的是什么,谁在什么情况下应该遵守法律,在没有成文法依据,也没有先例的情况下法官如何审判案件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德沃金发表了自己的主张。他尖锐地批判了美国法律传统中的实证主义和实用主义,提出了政府必须平等地尊重和关心个人权利,不得为了社会福利或者社会利益牺牲人权的观点。他在本书中论述的关于个人权利的法律与道德理论使他成为本领域最为著名的学者之一。



作者简介


  罗纳德·德沃金生于1931年,法哲学家。纽约大学法学院教授、纽约大学哲学教授。曾任伦敦大学学院、牛津大学法理学教授。


  德沃金教授对法哲学和政治哲学作出了卓越贡献。他所提出的“作为整合的法”的理论是当代关于自然法的最重要的观点。



译者简介


  信春鹰1956年生,法  学硕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吴玉章1955年生,法学硕士(北京大学),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罗纳德·德沃金所著的《认真对待权利》是自H.L.A.哈特的《法律的概念》以来法理学领域最重要的著作。至少从法哲学的角度来看,此书是美国学者对这一领域最为重要的贡献……德沃金的伟大功绩在于,他能够把自己对于这些重大理论问题的观点同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问题联系起来。在沃伦法院的能动主义,德芳尼斯关于华盛顿大学侵犯了他的宪法权利的主张,或者那些善良违法者们所宣称的他们没有义务遵守违背他们自己的道德原则的法律的主张这些问题上,我怀疑其他的任何作者曾经作出过这样深刻的分析。可以肯定的是,在近年来沃伦法院的意见书中绝对找不到可以与之类比的分析……在整体上和技术上,此书都是杰出的……任何关心我们的公共生活的理论或者实践的人都应该一读此书。

——马歇尔·科思《纽约书评》


外国法律专题


  1.【书摘】德沃金 |《认真对待权利》-导论

     


自然法专题


  1. 【书摘】罗斯巴德 | 《自由的伦理》 自然法与理性

  2. 【书摘】《自然法:法律哲学导论》|  导论

  3. 【书摘】《自然法:法律哲学导论》| 一个普遍适用的法律体系

  4. 【书摘】《法学总论》序言;正义和法律;自然法、万民法和市民法

  5. 【书摘】《自然法论文集》 | 自然法的约束力

  6. 【书摘】《自然法:古典与现代》| “自然法”何以千年不衰

  7. 【书摘】《论一般法律》| 论自然法

   8. 【书摘】《自然法、自然法则、自然权利》| 前言、科学概念  



程序正义专题


  1. 【书摘】《看得见的正义》| 正义该以什么样的方式实现

  2. 【书摘】《看得见的正义》| 正义先于真实

   3. 【书摘】罗尔斯 |《正义论》怎么分蛋糕公平

   4. 【书摘】《正当法律程序简史》| 正当法律程序 — 程序与实体

   5. 【书摘】《法律的正当程序》| 有人要我们缄口



读书专题


  1.“罗伯特议事规则”-公众号-读书群

  2.《罗伯特议事规则》公众号【读书群】群规(试行)



===

以上仅供参考,谢谢!

===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