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党史 讲农史 | 从中央一号文件看党的“三农”政策演进(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深刻理解了“三农”问题,才能更好地理解我们这个党、这个国家、这个民族。讲清农史是学好党史的重要内容,我们特开设"学党史 讲农史"专栏,从《中国共产党农史纲要》中摘录精彩篇章,以飨读者。
第九期
二是全面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入新的历史阶段,我国农业主要矛盾逐渐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突出表现为阶段性供过于求和供给不足并存,亟须调整优化现代农业发展思路。为有效破解“三量齐增”、资源环境压力加大等深层次问题,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把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主题,着眼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对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行了系统部署。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强调,要围绕“巩固、增强、提升、畅通”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要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市场需求变化,以增加农民收入、保障有效供给为主要目标,以提高农业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以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为根本途径,优化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向追求绿色生态可持续、更加注重满足质的需求转变。
三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工程进行部署。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十八洞村考察时首次提出“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的理念。2014年启动实施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2015年中央发布《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吹响了脱贫攻坚战的冲锋号。2016年以来,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强调要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党的十八大以来,经过8年的努力,到2020年年底,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实现了中华民族摆脱贫困的千年梦想、百年夙愿。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行了系统部署,推动实现“三农”工作重心由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历史性转移。
四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如果在现代化进程中把农村4亿多人落下,到头来“一边是繁荣的城市、一边是凋敝的农村”,这不符合我们党的执政宗旨,也不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2017年,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了全面部署,进一步明确了目标思路、任务要求及相关政策,谋划了一系列重大举措,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的“四梁八柱”。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强调以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为抓手,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聚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行部署。同时,2018年中央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2019年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2021年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并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乡村振兴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
五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深化改革是解决“三农”发展面临各种矛盾和问题的根本举措,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法宝。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围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部署了一批重大改革任务,取得显著成效,盘活了农村各类资源要素,进一步激发了农村发展活力。在农村土地制度方面,2016年,中央正式发文确立了农村土地坚持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的“三权”分置制度,这是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到2019年,全国基本完成了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明确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取得一批重要制度成果,新一轮宅基地改革试点在104个县(市、区)和3个地级市开展。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面,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进行了专篇论述,要求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目前,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基本完成,9亿多集体成员身份得到确认。
总的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作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三农”发展进入又一个黄金期,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支撑,为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应对国内外风险挑战争取了战略主动。
四、经验与启示
综观改革开放以来23个中央一号文件和党的“三农”政策,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党的“三农”政策始终是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的强大武器。不同时期根据“三农”的国家定位和改革发展要求,从解决现实问题入手,以完善政策来推进发展,才有了现在好的局面。回顾党的农村政策历程,有几个基本经验必须长期坚持。
一是坚持尊重基层和农民的创造。党的农村政策都经历了从“农民首创”到“党和政府直面”再到“党和政府肯定”最后“党和政府形成政策逐步推行”的过程。邓小平讲,农村改革中的好多东西,都是基层创造出来,我们把它拿来加工提高作为全国的指导。尤其是我们现在要推进的农业农村现代化,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外国的经验不能简单照搬照抄,我们自己过去的做法也不见得切实可行,更需重视农民首创和基层实践,更要善于从群众智慧中寻找政策、路径和方法,及时发现、总结、提炼基层创新。在政策拿不准、看不准的时候,要善于用好试点试验这个传统法宝。
二是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这是我们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各个时期的一条重要经验和基本原则。脱离农村实际,搞大轰大嗡的事,搞高指标、一刀切的事,历史上是有过深刻教训的,现在有些地方也有这方面的负面典型。我国各地农村情况千差万别,必须正确认识乡村的差异性,顺应乡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因地制宜、自下而上、循序渐进,不能搞强迫命令、一刀切、齐步走,也不能脱离实际贪大求洋、搞“大跃进”。乡村建设是为农民而建的,必须始终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着力解决好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真正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三是坚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农村改革的过程是一个不断解放农民、赋予农民更多自主权的过程,是一个不断破除阻碍生产要素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的过程。既要发挥好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也要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引导公共资源更多地向农村配置,推动工农产品交换关系向有利于农业的方向调整,解决城市化的虹吸效应,改变农村生产要素单向流出的格局。
四是坚持城乡融合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如何处理好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现代化的成败。长期以来,我国广大农民为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作出了巨大贡献。进入新世纪,伴随经济发展、国力跃升,我国已具备足够的条件和实力,把解决“三农”问题放到城乡统筹的背景下来推动。从统筹城乡发展到城乡发展一体化再到城乡融合发展,我们党始终坚持统筹考虑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通过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确保“三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征程中不掉队、赶上来。
(完)
唐仁健 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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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选自《中国共产党农史纲要》序言“从中央一号文件看党的“三农”政策演进“中的第三、四部分内容。作者是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副部长级),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中央农办秘书局局长(兼)吴宏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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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 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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