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要义》朗读 |卷二 / 06 第二章 人已完全堕落而作罪的奴仆(2.2.12-17)
第二章人已完全丧失自由选择而悲惨地作罪的奴仆12-17
(人没有完全丧失他的机能:理解力,12–17)
12.属灵的恩赐已荡然无存;肉体的机能已败坏;但人仍存留理性使他与禽兽有别*
e事实上,我也承认神学家们普遍主张奥古斯丁的这论点:即人肉体的机能已因罪而败坏,属灵的恩赐已完全丧失失。他们所说属灵的恩赐包括信心和原义,这两种恩赐足以使人获得属天的生命和永恒的幸福。所以,当人离弃神的国时,神赏赐人要人盼望永恒救赎的这些属灵恩赐也同时丧失了。由此可见,神将人从祂的国驱逐出去,也剥夺了人一切幸福生活的恩赐,直到人藉重生之恩才能重新获得。在这些恩赐中,有信心、对神的爱、对邻舍的爱,以及对圣洁和公义的渴慕。既然基督将这些恩赐重新赐给我们,我们就应当将之视为外来的、超自然的:据此,我们推断人生来已丧失这些恩赐。另一方面,理智和正直的心也腐败了。这就是肉体机能的败坏。虽然理解力、判断力和意志在堕落之后仍残存,然而我们不可称这软弱和堕入黑暗深渊的思想是健全的。意志的败坏是无人不知的。
既然理解力是人辨别善恶和明白是非的一种机能,它就不可能完全丧失;但它已变得残缺不全,因此理解力的堕落和腐败时常表现出来。使徒约翰这样说:「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约一5)。这节经文明确地表达这两个事实。首先,在人败坏和堕落的本性中仍存有一丝光芒。这光芒证明人是有理性的受造物,与禽兽有别,因神赏赐他理解力。然而其次,当这光芒散发时却被极浓厚的愚昧掩盖了,以至无法明亮地照耀。
照样,人的意志因与人的本性密不可分,也就没有完全消失,但这意志却被恶欲捆绑,所以不能追求真理。这的确是一个完整的定义,但仍需要更详尽的解释。
b我们本来将人的灵魂分为理解力和意志两部份,所以我们要按此次序讨论论。首先我们要查考人的理解力现今的光景如何。
b若我们谴责人的理解力,说它盲目到无法明白任何事情,这不但违背神的话,也与人的常识相背。因我们晓得,在人的本性中有某种与生俱来寻求真理的欲望,这就表示人曾经尝过真理,要不然他根本不会有这种渴望。所以,人的理解力拥有领会事物的能力,因人受造时的本性是爱真理的。禽兽之所以没有这天赋就证明他们的本性是迟钝和非理性的。然而,这种对真理的渴慕在它尚未发挥之前就衰残并落入虚妄中。事实上,人的理解力因不灵敏无法持守正道,反而徘徊于诸多的谬误中,并且重蹈覆辙,如在黑暗中摸索,直到迷失方向,至终消失。故此,人的理解力对寻见真理无能为力。
而且它在另一种虚空之下劳苦叹息:它常常不能辨别那些它应当明白的事物。因此,在鉴察虚空和无用的事上,人的理解力却因它荒谬的好奇自我折磨,而大意的不理会他应当特别留意的事。事实上,他几乎都不认真研究这些事情。世俗的作者也经常抱怨人的这种邪恶,然而他们自己也几乎都被此缠住。因此,所罗门在传道书中列举人自以为聪明的一切事之后,宣告它们只是虚空和捕风(传一2、14;二11等)。
13.对于世俗的事情以及人类社会行事之理解
b但人一切的努力并不总是枉然然毫无结果,特别当他研究世俗的事时。甚至,他也敏锐到足以预尝天上的事,虽然他对研究这些事情比较无动于衷。事实上,他研究世俗的事比属天的事更有技巧。当他思考天上的事时,特别感到自己的有限。所以,为了清楚发现人在任何事上理解的程度如何,我们必须在此作区分:即对世俗之事的理解,以及对天上之事的理解。我所说「世俗之事」就是那些与神或祂的国度、公义,或来世的福份无关的事;只在乎今世也限于今世。我所说「天上的事」包括对神纯洁的认识、公义的本质,以及天国的奥秘。前者包括政府、家庭的管理、一切机械的技术,以及文学艺术。后者就是认识神和祂的旨意,以及如何服从神旨意的准则。
对于前者我们要说:既然人生来就是群居的动物物,所以他的本能倾向于看顾和保护社会。结果,我们发现在所有的人心里存有某种社会公平交易和秩序的观念。所以,所有的人都明白,一切人的组织必须用法律来管理和约束,以及这些法律背后的原则。因此,所有的国家和个人都赞同法律的必要性。因法律的种子无须教师和立法官就已深植于所有人的心中。
我在此不想讨论人在法律上的争议和争战。有些人,譬如窃贼和强盗,想推翻一切的法律破坏治安,想脱离法律一切的约束,而让自己的私欲代替法律。另一些人则认为某些法律根本不公正(更普遍的现象),而争辩某些被禁止之事反而是好的。这些人恨恶法律并不是因为他们不晓得法律是良善和圣洁的;而是因他们翻腾的私欲抵挡显然理智的事。他们的理智所赞成的事,私欲却恨恶。理智和私欲的争战并没有消除他心里原来对公正的概念。虽然人们对法律的细则争论不休,但却一致赞同法律的必要性。这事实就证明人心的衰弱:即使连他似乎行走在正道上,却是蹒跚而行,摇摇晃晃。然而社会秩序的某种原则深植于所有人的心中,这是事实。这也充分证明今世所有的人都拥有理智之光。
14.对于艺术的理解
b接下来要讨论文学和其它的艺术,在学习这些艺术时,人的聪明才智得以显现,因每一个人都有某种艺术上的才能。然而,虽然不是所有的人都适合学习所有的艺术,但几乎所有的人都擅长于某方面的艺术,这就证明人都拥有这共同的才能。人不但有学习艺术的才智和精神,也有新的创意,继承和发展前人的艺术。柏拉图却藉此错误地教导这只是回想灵魂尚未与身体联合之前所知道的事罢了了。然而根据我们以上所说的,我们有极好的理由相信人对艺术的理解是与生俱来的,这也证明人生来就有理智和理解力。并且这种普遍的才能,应当使每一个人明白神在此特殊的恩典。创造天地万物的主创造智障者,这也应当激发我们心存感恩。因为从他们身上我们看到,人没有这艺术才能的光景是如何。这才能普遍到几乎所有的人都拥有,就显明是神因祂的恩惠白白地赏赐给众人!艺术的创作或教导,或少数艺术的天才,并不足以证明它的普遍性。但既因神将这天分毫无分别的赐给敬虔和不敬虔的人,我们就称之为肉体的机能。
15.科学是神的赏赐
b当我们从世俗作家的作品中发现他们的才能时,我们要让神在他们身上所彰显可畏的真理之光教导我们,尽管人心已堕落和完全扭曲,却仍然披戴和装饰着神卓越的赏赐。若我们视圣灵为真理惟一的源头,我们就不会拒绝真理本身,或在任何彰显祂之处藐视祂,因若如此是羞辱圣灵灵。轻看圣灵的赏赐就是羞辱圣灵。古时的立法官因受真理的光照,而公正地设立社会的法律和秩序,难道我们要否认这事实吗?当哲学家们对大自然细腻如微地观察和描述,难道我们要说他们是全然盲目的吗?拥有并教导我们辩论艺术和技巧的雄辩家,难道我们要说他们全然地愚昧吗?那些研究药物之人,致力于我们的益处,难道我们要说他们癫狂吗?对于一切数学上的知识我们要怎么说呢?难道我们要称它们为疯人癫狂的杰作吗?绝不是,当我们读到前人关于这一切的著作时,我们不禁对它们崇敬不已。我们对它们赞赏不已,不得不承认它们的杰出。但同时,我们不能不承认任何值得赞美或高贵的事物就是来自神!我们要以如此忘恩负义感到羞耻,因就连古时异教的诗人都承认,哲学、法律以及一切有用的艺术都是众神所赏赐的的。那些圣经称为「属血气的人」」(林前二14)对世俗的事洞察入微。因此,我们从他们身上得知主在人堕落、丧失属灵生命之后,仍留给人诸多的赏赐赐。
16.人在科学和艺术上的技巧也是圣灵的赏赐
b同时我们千万不要忘记,圣灵为了人类共同的益处随己意赏赐分配给众人卓越的才能。建造会幕的才能和知识是圣灵赏赐给比撒列和亚何利埃布尔的(出三一2–11;三五30–35)。无怪乎圣经告诉我们,人一生中最杰出的知识是圣灵所赏赐的。人不能诘问:那些远离神的不敬虔之人与圣灵有何关系呢?当圣经告诉我们神的灵只居住在信徒心中(罗八9),其正确的解释是,圣灵分别信徒为圣作神的殿(林前三16)。神藉同一位圣灵按照各受造物的属性充满、感动,并赏赐生命给他们。主若喜悦我们在物理学、辩证法、数学,以及其它的学科上藉不敬虔之人的成就和劳力得到帮助,那么我们就当使用这帮助。我们若忽略神在这些学科上白白赏赐人的才能,我们理当因这忽略受罚。为了避免有人以为拥有世俗智慧之人是蒙神祝福的(cf. 西二8),我们应当立刻接着说,这理解力和知识在神眼中若没有真理做根基,就只是暂时和虚无。奥古斯丁教导我们这伟大的真理,即人在堕落后丧失了属灵的恩赐,同时,肉体的才能也败坏了。关于这点,如上所说,伦巴都及其它的神学家们们也同意这观点。这并不是说肉体的才能本身败坏了,因它们是来自神。但因是在污秽之人身上,所以这些才能已不再纯洁,因此人完全不配得称赞。
17. 12至16的摘要
e综上所述:纵观全人类,理智是与生俱来的;它使我们与禽兽有别,就如禽兽的知觉使牠们与无生命的受造物有别。虽然某些人生来智障,但这并不会抹去神普遍的仁慈慈。这反而警戒我们,使我们为仍保有的才能感谢神的慈爱。因若非神的慈爱,人的堕落就将自己的本性毁灭殆尽了。有人很聪明;有人拥有与众不同的判断力;也有人拥有某种艺术的天分。这各式各样的赏赐彰显神白白的恩惠,免得有人将神慷慨赏赐的才能称为自己的。为何一个人比另一个人更优秀?难道不是要在人相同的本性上彰显神特别的恩待待,及教导我们,神并不负责赐给人才能吗?此外,神按照对各人的呼召赏赐人特殊的职份。我们在士师记中看到许多这样的例子,书中说「耶和华的灵降在」那些祂所呼召要治理百姓之人的身上(士六34)。简言之,每一非凡的事件,背后都受某种隐秘的力量驱使。为此,「有神感动的」一群勇敢之人跟随扫罗(撒上十26)。并且,当圣经预言扫罗将立为王时,塞缪尔说道:「耶和华的灵必大大感动你,你要变为新人」(撒上十6)。圣灵对扫罗的感动包括他统治以色列的整个职份。圣经也是如此提到大卫:「从这日起,耶和华的灵就大大感动大卫」(撒上十六13)。同时,圣经也教导,他们个别的行动也是出于圣灵的感动。就连世俗诗人荷马(Homer)也论道:神朱比特(Jupiter)不但赏赐人天分,祂也「天天感动他们行事」」。我们的经验告诉我们,当那些极有才能之人丧失其才能时,这些才能在神手中也在祂的旨意之下,因为祂时刻统治所有的人。为此圣经说:「祂将地上民中首领的聪明夺去(cf. 伯十二20),使他们在荒废无路之地飘流」(伯十二24;cf. 诗一○七40)。即便如此,我们仍能从人身上存留的才能认出神的形像,它使全人类与其它受造物有别。
這就是 Erasmus 在他反對 Luther 有關自由意志的作品中的立場,De libero arbitrio diatribh, (ed. J. von Walter, Quellenschriften zur Geschichte des Protestantismus 8, pp. 1, 5 ff.). 在 The Portable Renaissance Reader, ed. J. B. Ross and M. M. McLaughlin, pp. 677–693中, Erasmus 此作品的許多部份被翻成英文。此完整的作品在 LCC XVII。
回顾:
《基督教要义》朗读 |卷二 /01第一章 亚当的堕落 原罪的教义
《基督教要义》朗读 |卷二 /02 第一章 亚当的堕落 原罪的教义 (2.1.4-7)
《基督教要义》朗读 |卷二 /03 第一章 亚当的堕落 原罪的教义 (2.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