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霁翔:新型城镇化要考虑文化传承
■ 抄袭模仿现象蔓延,导致“南方北方一个样,大城小城一个样,城里城外一个样”的文化危机 ■ 文化遗产是”源",城市化是“流” ■ 作者为故宫博物院院长 | |
在城镇化过程中,如何走出大拆大建模式,做到既有文化传承又体现地域特征?值得继续深入思考。目前这中“南方北方一个样,大城小城一个样,城里城外一个样”的盲目模仿抄袭现实,是一种文化危机。
关键在于决策
城市文化遗产保护的成败关键,在于决策,决策者要本着对历史、对城市、对人民负责的态度,组织开展相关历史和现状的分析调查。
其一,从管理层面上讲,要做好顶层设计,彻底转变文化遗产管理思路,改变文化遗产管理方式;从文化遗产保护来讲,要在规划、决策、监测、维护和日常管理等方面增强科学性,更加合理地管理和利用;从城市规划与建设来说,要充分考虑文化遗产的因素,制定视野更加广泛、长久的城市规划,保证城市建设与文化遗产的保护不产生冲突、对遗产地周边环境不产生过大的影响,保证文化遗产的保护和谐地融入城市建设之中,并成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亮点和文化核心。
其二,依靠文物保护法对城市建设中遇到的文物保护问题进行约束。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习近平总书记也要求领导干部要“尊崇法治、敬畏法律”,要做到“有法必依”。文物和文化遗产是不可逆的珍贵文化资源,所以,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是城市建设中文物保护的底线和最后屏障。
其三,应了解文物保护的新概念、认清新形势。文物保护工作不是独立的而是多元的,应将保护与住宅建设、政府职能、资金保障、社会监督、公众参与联系起来,并加强立法予以明确。应将发展规划与保护理念结合,形成平衡和谐的发展格局,使城市在动态变化中,始终保持文化遗产保护的理念和意识,维护城市记忆所必需的物质依托。
最后,要加强宣传,自上而下地转变思想。目前,许多城市管理者不重视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一味追逐经济利益和政绩工程,尤其是为了提高建筑高度和土地利用强度,采取大拆大建方式,使城市历史风貌遭到破坏。“危”“旧”不分的做法导致旧城内历史街巷不断消失,割断了城市文化的血脉,历史城区也就失去了时间厚度,失去了文化的底蕴与根基。城市管理者应该转变思想,认清城市建设中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遗产的唯一性,自上而下地普及文化遗产保护思想。在城市建设的过程中,应该包含对文化遗产的宽容、对历史城区的尊重、对可持续发展的人居环境的追求。
让文化遗产唤醒文化自觉
关于如何做好文化传承的新型城镇化这篇文章?
首先,文化遗产是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支点。所谓新型城镇化所建设的不仅仅是人们生产、生活必需的物理空间,更是人们赖以生存与发展、文化遗产得以存在的文化空间。城市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就是地域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发展,而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目标就是让文化遗产走进人们日常生活,融入社会经济发展,给人们以精神享受和智慧启迪,向人们昭示未来发展方向。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文化遗产作为一个支点可以唤醒广大民众的文化自觉,使之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增强文化自信,实现文化自强。
文化线路和文化景观等新型文化遗产保护,是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值得关注的文化资源。文化线路和文化景观作为文化遗产体系,是文化遗产资源的集合,具有多维度的文化内涵。文化线路和文化景观集中在一个与其存在历史联系和文化遗产相关联的动态系统中,从非物质和物质遗产中都能体现出相互间的文化交流,例如大运河、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的保护,周边城市的建设都受其文化遗产保护的影响,每个沿线城市既从自身体现了城市文化特色,又从横向整体展现了大运河、丝绸之路文化遗产的文化风貌。文化线路和文化景观保护为深刻理解城镇化建设中文化遗产保护范围提供了新的观念,对于文化遗产的外延拓展,具有开创性意义。
文化传承是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文化核心要求。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要保护城市原有社会组织结构,保存城镇历史文化的特色风貌、历史结构的传统肌理,城市文化传承是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基本要求。除了历史文化遗产,还应重视近现代具有民族特色、时代特征的代表性文化建筑和设施的保护。它们作为近现代历史的载体,见证了这一时期的社会变迁和历史发展、民众的生活情况与精神面貌,是后人了解近现代社会的重要途径,同样是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体现城市文化传承的重要内容。
总之,只有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保护好自身的文化遗产,横向做好文化线路和文化景观保护,纵向做好文化传承和文化发展,才能真正地将新型城镇化的文章铺开,写得精彩、写得完美。
城市发展的源与流
城市建筑的风格很大程度受到当地的生态环境、特色文化和风俗特点等多方面的影响。这种城市建筑的地域性是人类活动长期与自然适应融合的结果。现代城市建筑要体现地域特征,就必须“着眼于世界思考,着眼于地区行动”。而城市文化遗产是人类尊重自然、尊重建筑生态性的典型代表,也是挖掘中国建筑精髓的源头。一座现代化的城市,除了要有时代气息外,更要有历史文化传统,形成这一城市的特色与记忆。例如提起苏州,就会使人们想起那里众多的古典园林建筑;提起杭州,就会想起西湖、六和塔;提起北京,就会想起故宫、天坛;提起海口,就会想起骑楼古街。
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建筑文化,应具备视建筑为文化载体的文物建筑保护意识与历史责任感。这就要求城市管理者用战略眼光和文化视野来把握好城市建筑文化发展和保护文化遗产的关系。文化被誉为“经济发展的原动力”,这一点已经在很多城市的发展进程中得以证实。例如作为城市发展独特见证的历史文化街区,更是具有多方面的资源效应,在城市形象的宣传、传统文化的教育、乡土情结的维系、文化身份的认同、生态环境的保护、人居环境的构建等多方面具有综合的价值。有特色的历史文化街区绝不是城市发展的包袱,而是建设特色城市的重要基础。文化遗产是城市发展之“源”,城市化是城市发展之“流”。只有“源远流长”,才是我国城市健康发展的可持续之道。我们倡导文物保护界与建筑设计界要思路交叉,要视野共通,要展开跨文化对话,这样,我们的城市与建筑就会在一系列决策、规划、设计、建设及所有的环节中少些随意性,多些谨慎及科学性,让文化遗产与城市建设共同演绎出城市迷人的底色,使城市变得更美好。
不能削弱城市的文化身份和特征
2014年10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表示,不要搞“奇奇怪怪的建筑”。此后,各城市各地区已经建设的建筑形式“新、奇、怪、特”的建筑一一被公众点评。建筑代表了公共形象,建筑外形设计必须要与城市文化特色相对应,不能只求规模、造型,而不顾及建筑本体的实际功能、防火安全、社会影响等方面。
对于今天而言,经济全球化极大地推动了世界各国的商品流通,带来全球生产的扩展、全球市场的链接、全球资本的流动,引发全球生活品质的改变。经济活动的全球化趋势,势必影响文化领域的全球化,而与全球化裹挟而来的西方文化,正无孔不入地渗入当代民众的日常生活。尤其是近年来,在城市建设方面,公众尖锐地指出存在“媚洋”和“求怪”的风气,很多城市的地标建筑由外国建筑师主持设计,他们设计出来的建筑不易让多数国人接受。一些城市在建设和发展中,城市面貌正在急速地走向趋同。各地具有民族风格和地域特色的城市风貌正在逐渐消失,代之而来的是几乎千篇一律的高楼大厦,“千城一面”的现象日趋严重。
目前,由于抄袭、模仿、复制现象十分普遍,导致“南方北方一个样,大城小城一个样,城里城外一个样”的文化危机。一些城市已经很难找到层次清晰、结构完整、布局生动、充满人性的城市文化形象。不少中小城市盲目模仿大城市,为了气势而不顾城市环境,至今仍把高层、超高层建筑当作城市现代化的标志,寄希望于城市在短时间内能拥有更多“新、奇、怪、特”的建筑,以迅速改变城市的形象,但是大量新的建筑不仅没有增强,反而削弱了城市的文化身份和特征,使城市景观变得生硬、浅薄和单调。
总之,无论一个国家的发展,还是一座城市的建设,都有其发展的历史轨迹,特别是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时代发展与保护传承应相辅相成。在城市开发建设中,无所顾忌地大拆大建,只求“新、奇、怪、特”的错误做法必须摒弃,我们要珍惜和保护这些见证历史的文化财富,采取有力措施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并将其生命完整地延续下去。LW
《瞭望》2015年第11期
附【瞭望城市文化调研评述系列】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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