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昆明传销里面的女人们
【女孩昆明相亲被骗 传销作案难逃制裁】
导读:女孩昆明相亲被骗引关注!相亲的女孩们被骗的经历几乎一模一样,都是来昆明相亲,然后男方向她们介绍项目,要求她们投资。虽然她们的相亲对象不止一人,但这些人都是一伙的。
女孩昆明相亲被骗
云南网讯,女孩昆明相亲被骗引关注!相亲的女孩们被骗的经历几乎一模一样,都是来昆明相亲,然后男方向她们介绍项目,要求她们投资。虽然她们的相亲对象不止一人,但这些人都是一伙的。
受害人许女士为求得好姻缘,千里迢迢来到昆明相亲,双方见面后没有谈及相亲事宜,男方直接向许女士介绍自己的生意并且要求许女士为他们所谓的“项目”投资,再相处几天后,许女士才得知“品客”姓钮,租住在彩云北路一间出租房里。她发现“品客”有好几张身份证,上面的出生年月和相亲网站上的介绍都不一样。许女士感觉自己被骗了,以“没钱了,要回家找钱”为借口,回到了江西。
但随后两个星期,“品客”不断发来微信,要求她将剩下的钱补齐。还威胁她称,掌握了她的身份信息和家庭地址,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许女士很害怕,问是不是自己将钱补齐了,就没事了?得到肯定回答后,她到昆明补齐了剩下的钱。与许女士同样遭遇的不止一个,之后女孩们联合报警,已知的受骗女孩达9人。
23日,6名女孩在昆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分局洛羊派出所里做了笔录。她们透露,在报案后,钮姓男子、徐姓女子和黄姓男子已被警方控制。洛羊派出所证实,本案中的犯罪嫌疑人,因涉嫌传销,已被警方成功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传销作案难逃制裁
国家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行为,组织领导传销的,构成组织领导传销罪,即以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
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昆明盘龙警方打掉35个传销窝点查获百余人(图)
警方供图 |
【昆明警方捣毁传销窝点 "学员"当警察面给记者"讲课"】
现场图
编者按
打击了若干年的传销,新闻媒体也无数次报道过,并且多次提醒过它的危害。可还有人依然执迷不悟,还在想通过传销一夜暴富。今天,本报再次给读者讲讲两个传销组织,它们一个在昆明火车南站附近,昨天被民警捣毁窝点时,正在听课的学员不仅不相信这是个传销组织,还当着民警的面给记者推销产品。另一个在北市区,它的老总其实是个退役的团级干部,可他竟敢冒充各种领导,目的很简单——发展下线。可这样蹩脚的谎话竟然也有人信,结果所投入的钱血本无归。醒醒吧!还在迷恋传销的人。
传销学员当着警察的面给记者讲课
“这个东西很好的,不信你试试!”昨天上午,在昆明市火车南站附近一酒店内,身着红色西服及绿色T恤的“讲师”们口沫横飞,而下面的学员们则听得着迷。突然,民警冲进“课堂”,将正在被“洗脑”的50名学员和10名“讲师”拿下。可学员当着警察的面,不仅大赞这个组织,说它不是传销,还给记者“讲课”,让记者体验一下产品。
一人推销保健茶
“你看我这么美,像60岁的人么?”一名传销人员问记者。昨天上午10点,记者在北京路一知名酒店内看到,一群身着橘色T恤的男男女女坐在会议室里听课,面对突然出现的民警和记者,他们很是不理解,均称自己从外省来昆旅游,顺便来听堂美容课,坚称自己并没有误入传销组织。他们买的产品都是亲身体验过的,效果很好。
自称60岁的巫女士来自四川庐州,她说刚来昆明3天,就住在酒店内。以前她有眩晕症,还经常出现血气不足等症状,几个月前,她从网上了解到芪星茶和银杏等保健品特别好后,就买了一些来吃。之后,自己眩晕症和血气不足的症状都消失了,她又购买了1万多元的产品给全家人吃。此次来昆旅游,就顺便来听产品介绍会。
说着说着,巫女士打开茶杯,拎着一袋袋泡茶给记者看,说自己60岁了看上去还不到50,原因就是喝了这个茶。这个茶里含有名贵的中药材,效果俱佳。她一边给记者“讲课”一边请记者们试一试,“可以改变容貌,会变美!”
一人推销化妆品
和巫女士一样,来自河南南阳的李女士也说,自己和朋友来昆明听课,是因为亲身体验过这些产品。而李女士所信赖并使用的产品是化妆品。这是一个金黄色的瓶子,上面写着帝兰·漫妮青春驻颜原液,看上去确实华丽。李女士说这个产品她已用了好几瓶了,效果非常好。她推荐给自己的多个朋友使用后,大家都说好。“你看我这么美,就知道这个产品确实好,怎么会是传销呢?我觉得你们也应该试试,脸上的痘痘和雀斑都会消失不见的。”李女士说。
在采访传销人员时,记者很快就发现一个规律,不管问谁,她们都反问记者:“你猜猜我几岁?是不是看不出来?”“我是不是很美?”而问及他们来昆的目的时,他们都说是来旅游。且都是从网上了解的这个产品,并没有人拉他们进任何组织。
“这是个传销组织”
“这就是一个典型的传销组织,就是以卖产品拉人头入会的方式传销。”昆明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的民警代警官表示,几天前他们获悉,一伙重庆籍的传销组织在这家酒店内搞传销活动。通过调查取证,民警发现这是一个利用“正道国际”为名销售保健品、保养品进行拉人头入伙方式的传销。且均根据缴纳的入门费和拉人头的方式来排层级,从中获取3%~7%不等的人头费。
传销人员交8888元购买产品成为金卡会员后,如果拉人头进来,提成可高达11%;而如果一次性缴纳17776元购买产品,即可成为钻石卡会员,提成将达13%。(记者 何瑾)
传销大佬冒充副县长发展下线
“只要入股50800元,就可圆你千万富翁梦!”传销大佬王某为发展下线,竟将自己包装成“部队首长”、“法院院长”和“副县长”。昨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以王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入伙
老首长将团级干部拉下水
记者了解到,今年40多岁的王某,四川人,曾是部队的一名团级干部。他在部队时的老首长冯某,退役后回四川老家创业,在朋友圈里是个“有钱人”。
2012年底,王某从部队回乡探亲,得到了冯某的盛情款待。冯某告诉王某,他在昆明搞一个很来钱的项目,如果王某愿意可以和他一起干。
冯某说,这是个国家扶贫项目,采取的是入股合作方式,利益按照发展会员的股份来进行分成。
该组织还成立所谓的“商界名流俱乐部”,不仅向四川老乡发出邀请,还拉拢一些商界名流入伙,而创立该组织的人是四川省运动技术学院的何建平(已判刑)教授。他们发展的对象主要是四川南充老乡。王某交了两万元,冯某帮他垫付其余入股资金后,王某便成为该组织的核心人物。
包装
冒充各种领导发展下线
2012年底,王某从部队退役后,开始干起了传销。冯某是这个传销组织中重量级的人物,有了这层关系,王某很快就进入传销组织核心层,成为站在传销金字塔顶端的人物。他还向别人介绍自己是“部队首长”、“法院院长”和“副县长”,冒充各种领导发展下线。
王某还担任新会员的“讲师”,给会员“洗脑”。为规避风险,他们还制定内部规定:凡是集团高管,对外活动中一律不得使用真实姓名,全部用行业名来代替。
昨日庭审时,公诉机关指控:王某伙同传销组织,短短两年,就发展传销组织成员280多人,涉案资金高达1.4亿元,其中通过王某个人账户流通的资金就高达上百万元。
该组织经常在昆明北市区北辰财富中心附近开展传销活动,为扩大业务,王某等核心领导层还在江东四季园等小区设立了“总部”和“支部”,非法开展传销活动。
受审
最后才幡然悔悟
在昨日庭审中,起初,王某仍然像个讲师一样口若悬河地为自己辩白,将犀利的语言发挥到了极致。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王某不是说不知道,就是一副“装憨”的模样。说他不认识参与传销的人,也没收过他们的钱。自己银行卡里流动的上百万元,是向老首长冯某借的。
到最后陈述时王某才幡然悔悟,说他也是一个受害者,也知道传销给家庭和社会所带来的危害。在看守所的这些日子里,他也深深为自己的罪责所懊悔。他当庭表示认罪服法,希望法庭能够给他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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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作者简介:江西宜春人士,姓名:袁永昌,09年开始参与民间反传销组织工作,10年至今独立网上预防传销,13年组建【中国反转基因联盟QQ群平台】腾讯微博实名认证:袁永昌防传销求助SOS(粉丝两万)2015年正式启动【同城防传销联盟】进行实地反洗脑
,腾讯QQ466508989,空间访问量57万
近年来,全国各级工商、公安机关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采取积极措施,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加大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去年 7 月 -10 月,工商、公安机关开展的打击传销百日执法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据统计,去年全国工商、公安机关共捣毁传销窝点 2 万余处,教育遣散传销人员 40 余万人次,查处和取缔了一批传销组织,依法严惩了一批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进一步遏制了传销活动的扩散蔓延。但目前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仍然十分猖獗,传销的手段更加隐蔽,大量的群众上当受骗,传销造成的社会危害十分严重。工商、公安机关在保持严打高压,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特别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远离传销、拒绝传销。
一、传销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明确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是一种犯罪行为。《禁止传销条例》明确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传销活动。参与传销活动,均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均要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二、传销行为的主要特征包括:
1. 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即交钱加入后才可获得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
2. 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即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
3. 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或者返利。
三、警惕传销组织打着“国家搞试点”、 “西部大开发”等旗号,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群众参与所谓的“资本运作”或“阳光工程”等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四、警惕传销组织打着 “招聘”、“介绍工作” 、“招工”等名义,诱骗学生、农民、下岗职工参与传销活动。
五、警惕传销组织打着“特许经营”、 “加盟连锁”、 “连锁销售”、“直销”等名义,诱骗中西部等地群众和少数民族群众到异地从事传销活动。、
六、警惕传销组织打着“电子商务”、“网络直销”、“网络营销”、 “网络代理”、 “网上学习培训”、“点击广告即可获利”等名义,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活动。
七、警惕传销组织披着合法公司、企业的外衣,以销售商品为掩护,以高额返利、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发展加盟商、业务员等形式从事传销活动。
如果有人给您介绍的“工作”、“生意”或者推荐“投资”,前提条件是您得交钱或者购买一定产品,并且要您发展亲戚朋友参加,并许诺您可以从中提取报酬,这就是典型的传销行为,您要高度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如果发现传销活动,请及时向发生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12315 ,公安机关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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