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借私贷6500元需还10万 追债男子威胁要“同居”将雇专人看守【案件】国信证券一投资经理被判刑 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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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讯网消息 日前,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原国信证券投资经理杨万林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和讯网注意了解到,1971年4月出生的杨万林,汉族,研究生文化,居住地北京市石景山区。杨万林于2004年进入湘财证券供职,工作四年后,在2008年5月跳槽至国信证券,案发前系国信证券另类投资总部投资经理。
据裁定书显示,杨万林于2016年11月11日被深圳市公安局取保候审,于2017年3月8日被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继续取保候审。
2017年9月26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以杨万林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杨万林的一审宣判后,原公诉机关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不服,提出抗诉要求。
2018年4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认为抗诉不当,于2018年3月28日以粤检诉二撤抗[2018]8号撤回抗诉决定书,向高院撤回抗诉。
据悉,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一般是指“内幕交易”、或“老鼠仓”交易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是指证券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
不过,法院并未公布杨万林所犯的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具体所指。对于后续进展,和讯网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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