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的次时代风向标——氢燃料电池产业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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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国家及地方产业支持政策、产业链概况、外资限制、国内主要氢燃料电池企业的布局、环保问题角度分析说明氢燃料电池产业的待开发潜力。
作者:丁恒
清洁能源和生态环境是当下全球最热点的话题之一,两会召开以来,“碳达峰”“碳中和”成为了国家的重点工作,“十四五”规划已将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列入重点任务。在众多的新能源形式中,全球主要国家陆续把发展氢能提升到能源发展的重要战略位置。就氢能的商业化利用方面,氢燃料电池因其燃料可并入生态圈在自然界中循环再生而被视为最具成长潜力的清洁能源形式,抓住氢燃料电池的发展也成为了引领新能源发展、转型的关键节点。
虽然当前氢燃料电池的整个相关行业仍处于初期起步阶段,但氢燃料电池性能的优秀之处不容否认。对比发动机、铅酸电池、锂离子电池和燃料电池这四种动力系统,氢燃料电池汽车可以真正实现零排放,同时还综合了续航长、加氢快、热值高、噪音低等诸多优点,被视为新能源汽车领域的终极方案。我国每年产氢约超过4100万吨,是世界第一产氢国,具有全球最大规模的氢能源,因此,氢燃料电池的使用具有极大待开发潜力。
一、国家及地方产业支持政策
我国高度重视氢燃料电池产业的发展,一系列的产业政策及国家各部门、各地区的相关规定均从宏观政策层面引导氢燃料电池产业的发展,对关键技术的研发给予支持,并以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方式多方面、多角度推动氢燃料电池技术和氢燃料电池汽车行业的发展。其中,部分主要政策的内容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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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而言,目前国内氢燃料电池系统的下游应用场景主要集中在氢燃料电池汽车行业,且氢燃料电池企业的发展高度依赖于氢燃料电池汽车行业的产业支持政策及补贴政策。因此,在投资和开展氢燃料电池产业业务时,需要对国家及地方层面的相关产业政策的具体内容及影响进行详细评估。
二、产业链概况
在整个氢能产业链中,包括上游制氢、中游储运及下游应用。而进一步扩展至下游应用中的车用燃料电池产业,产业链上游主要为膜电极、双极板、各类管阀件与传感器、车载高压储氢瓶等发动机零部件生产制造行业,产业链中游主要为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及电堆集成行业,产业链下游主要为燃料电池整车制造行业[1]。车用燃料电池产业链结构如下:
图片数据来源: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三、外资限制
在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方面,《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正式取消了新能源汽车制造的外资股比限制。此后,根据《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除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商用车外,汽车整车制造的中方股比不低于50%,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及两家以下生产同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2022年取消乘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以及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及两家以下生产同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的限制)。目前,在《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中已无针对汽车整车制造的外资股比限制。
而在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方面,根据《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燃料电池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燃料电池的研发与制造列为鼓励类项目。具体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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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已有不少氢燃料电池企业与外国公司通过设立合资公司等方式开展合作。如潍柴动力与全球氢燃料电池领军企业巴拉德(Ballard)成立潍柴巴拉德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潍柴动力持股51%),由潍柴巴拉德与加拿大巴拉德联合开发下一代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电堆,以及应用于客车、商用卡车和叉车的下一代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模组。潍柴巴拉德为联合开发提供工程服务、市场需求信息等相关支持,加拿大巴拉德为联合开发提供技术研发服务[2]。除了潍柴动力,国鸿氢能也与巴拉德合资成立了广东国鸿巴拉德氢能动力有限公司(国鸿氢能持股90%)从事电池堆生产经营,并向Ballard独家采购膜电极。
四、国内主要氢燃料电池企业的布局
虽然国内氢燃料电池产业链逐步完善,技术水平正在迅速提高,但多数企业仍然需要通过与国外企业的合作来进一步完善产业链和技术。同时,国内氢燃料电池产业的发展也引起了国外资本和技术的广泛关注。国内企业之间及国际间的合资公司设立、产业链合作、战略投资等节奏也不断加快。部分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投资案例如下:
1. 合资、并购
除上文提到的设立合资公司的模式外,还有国内企业认购国外企业股份的模式。如美锦能源进一步受让佛山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佛山飞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15%股权,从而合计拥有51.2%的股权。潍柴动力认购巴拉德(Ballard)19.9%股权成为巴拉德第一大股东,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同时支付9000万美元获得Ballard下一代燃料电池电堆在中国独家生产和组装权力。此外,雪人股份投资1.3亿元收购意大利的压缩机知名品牌“Refcomp”(莱富康)公司的资产,掌握了压缩机设计和制造的核心技术,此后,该公司旗下的并购基金投资4亿元收购瑞典OPCON核心业务两大子公司SRM和OES100%股权,获得先进的螺杆膨胀发电机技术和氢燃料电池空气循环系统核心技术,正式介入氢能领域[3]。
2. 技术授权、战略合作
例如亿华通与北汽福田、丰田汽车签署合作备忘录,三方合作开发燃料电池大巴作为北京2022年冬奥会用车。鲍斯股份与雄韬股份、华熵能源签订《战略合作三方协议》,三方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共同打造氢燃料电池汽车用的空压机、回氢泵等产品,并为新平台的良好发展提供帮助[4]。此外,大洋电机在2016年认购Ballard9.9%股份,2017年获得Ballard氢燃料电池技术授权,快速切入氢能产业链中游环节,向东风特汽、中通客车、上汽大通、北汽福田、佛山飞驰等客户供应氢燃料电池[5]。
五、环保问题
1. 关于污染物的排放
氢燃料电池的生产过程中主要会涉及到的污染物包括含铅废渣、含铅废水、含铅(尘)、烟气、含铅(尘)废气、含酸废水及酸雾等。对于各类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的处理,氢燃料电池生产企业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或委托有处理资质的企业统一处理,使污染物的排放可以满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另外,我国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第二条第一款,“国家根据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和登记管理。”其中,氢燃料电池制造行业属于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范畴。因此,氢燃料电池的生产企业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取得排污许可资质。
根据《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三十四条,对于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或超出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单位,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排污许可证,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2. 关于环评影响评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氢燃料电池的生产属于应当制作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因此,企业在开工建设前应对氢燃料电池生产建设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六、结语
在“碳中和”“碳达峰”大背景下,氢燃料电池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有着较大的发展空间。但是目前关于氢燃料电池产业的相关规定主要停留在国家及各地区的政策文件中,因此,具体的法律法规及监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产业链中的各个参与者的合规建设也有待进一步加强。
[注]
[1]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2]《燃料电池系列报告之一 燃料电池步入发展快车道,产业链优质环节迎发展机遇》,长江证券,2021年4月23日。
[3]《产业化进程加速,国内供应商将充分受益—燃料电池行业深度报告》,民生证券,2020年12月2日。
[4]《产业化进程加速,国内供应商将充分受益—燃料电池行业深度报告》,民生证券,2020年12月2日。
[5]《产业化提速,关注电堆系统及关键零部件国产化机会——燃料电池行业2021年年度策略》,中泰证券研究所,2021年1月18日。
作者简介
丁恒 律师
上海办公室 合伙人
业务领域:跨境投资并购, 反垄断和竞争法, 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
特色行业类别:能源与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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