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门市广场:被隐藏的商场公共空间—— | 想象 · 一座城
“公众本来可享用的空间往往被隐藏起来”
香港政府从80年代开始,逐渐要求部分私人发展项目提供公众设施及公共空间,以让发展商获取更多地积比率,原意是希望能促进综合設計、善用土地,以及更妥善規划用地或使某类公众设施得以早日落成,以满足较广的地区或全港需要和应付建议发展項目所带來的人口。
不过发展商营运一段时间后,往往以维修保养及保安等问题为理由,不再对外开放属于公众可享用的空间。一直到2009年8月,地政总署公布位于私人地方的公共休憩空间时,却揭发发展商多年來违反地契,一直将公众有权享用的空间闭门深锁。事件曝光后,发展商只好「无奈」遵从政府规定,重新开放。不过重新开放后的公共空间,大多欠缺保养,有被荒废弃置的感觉。加上地政总署亦无要求业权人在項目內设相关指示,让公众容易前往。结果公众本來可享用的空间往往被隐藏起來,而且得物无所用。这回我们来介紹的是屯门市广场。
△1988年屯门市广场四楼平台的跨层式儿童遊乐场,为不少80后的集体回亿。
Photo credit: Building Journal (1988)
△1990年屯门市广场四楼平台平面图,可见设施十分多元化。
Photo credit: 中原地产
屯门市广场由信和发展,于1988年落成。根据地政总署资料显示,四楼平台为公共休憩空间,需对外开放。平台在落成初期环境不俗,设多项游戏及休憩设施,如跨层儿童游乐场、壁球室、羽毛球场、网球场及滚轴溜冰场等。而商場內有扶手电梯到达四楼平台。不过平台于90年代末不再对外开放,到2009年8月配合地政总署要求才重新开放。
“环境差劣,疏于管理”
不过现时平台大部份游戏设施已失修多年,并长了不少杂草,贴上告示「请勿进入」。休憩范围亦布满渍水,容易产生蚊患问题,环境差劣,疏于管理,不能吸引公众享用。而发展商亦未有为游戏设施進行修复工作,任由荒废落去。另一方面,平台虽为公共休憩空间,但有部份设施只限住客享用,如篮球场、壁球场和游泳池。结果令所谓的公共休憩空间沦为住客专享的空间,令人联想2008年港湾豪庭平台花园事件。当年政府批准发展时,規定发展商需在地段內兴建及管理公共休憩用地,并开放给公众人士使用(会所及泳池除外),但物业管理公司自2003年入伙却一直沒有这样做。直到2008年初被传媒揭发后,地政总署才开始跟进,规定平台花园在上午7时至晚上10时向公众开放。其后不少私人发展物业的同类事件才陆续被揭发。
△ 商场內前往四楼平台的扶手电梯长期封闭,屯门市广场网页商场平面图亦沒有展示四楼。
更甚的是,商场內外的平面图、指示牌、商场指南以至网页均沒有提及指示表明四楼设有平台,大多市民都不知道商场有该公共休憩空间。即使知道该空间存在,但現设商场內前往四楼平台的扶手电梯长期封闭,公众只可利用场內其中两部升降机才能成功前往平台,甚不方便。结果平台成为商场租戶职业流连之处,引起卫生问題,因此加设大量闭路电视监视。而地政總总署以官控式表示发展商已完全符合政府规定运作,并达致署长满意程度才开放。那么为何封闭往四楼平台的扶手电梯并不是违规呢?
即使政府在2011年编制的「私人发展公众休憩空间顾问研究报告」,但结果指出不少位处平台的公共休憩空间会影响個別业主╱用戶的私隐,并造成一定滋扰及不安,加上不易到达,因此极力建议以后发展商设置的公共休憩空间只可建于地面。而其后发布的「私人发展公众休憩空间设计及管理指引」虽提出一些指引,但沒有任何法律效力下,因此发展商无需跟从指引规定。反映政府的规划政策倾向以发展商及管理角度为先,漠视普罗大众对社区环境与时俱进的需要。
由此可見,香港不少发展商只重视金钱上的利益,眼見公共空间不会有任何收入,修复后亦会增添維修保养成本及加強保安措施,因此宁将公共空間继续「荒废」下去,使商场唯一的功能便是消費。而地政总署多年来亦未能有效监管由发展商管理的公共空间,署方一直未有行动迫使发展商进行有效的改善措施,让公众更易得悉公共空间的存在、妥善保养有关设施,甚至优化荒废多年的设施,让公众随意享用。
原文刊于
拓展公共空间 Hong Kong Public Space Initiative Facebook 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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