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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荐|王佐良:莎士比亚的一首哲理诗

2016-04-18 王佐良 黄灿然小站


读书是一乐事,但开卷又往往更感自己无知。最近读莎士比亚剧本以外的诗,翻到《凤凰和斑鸠》一首,觉得奇怪,好像从未读过似的。大概我对莎作中所谓次要作品,向来不甚注意,特别是《维纳斯和阿都尼》之类的叙事诗,总觉得展示词藻、铺陈过甚,不值得去细读。《凤凰和斑鸠》一般总是同这些诗印在一起,一看标题就以为又是神话故事之类,所以也就忽略了。


这次一读,却恨相见之晚,因为这是一首非同寻常的诗。


为了便于说明,我先把它试译于下:

 

凤凰和斑鸠

 

阿拉伯独有一树,

树上有鸟最激越。

请它做先导和号角,

贞禽会朝它飞聚。

 

可是嘶叫的枭,

魔鬼的前驱和仆从,

死亡将临的兆征,

不许你来骚扰。

 

禁止闯入我们的队伍,

一切霸道的翅膀,

除了鹰,羽族之王,

葬礼必须肃穆。

 

让白衣黑袍的牧师,

来唱死亡之歌,

他懂得对哀乐应和,

否则安魂缺少仪式。

 

还有你长命的乌鸦,

对嘴就生黑毛后裔,

只靠一口呼吸,

请你也来参加。

 

现在来诵葬词:

爱和忠贞已经死亡,

凤和鸠化作了火光,

双双飞腾,离开人世。

 

它们彼此相爱,

本质乃是一体,

分明是二,又浑然为一,

数已为爱所摧。

 

两心远隔,却不分离,

虽有距离,但无空间,

在凤和鸠之间,

就是这样神奇。

 

爱情之光照耀两体,

鸠借凤的火眼,

看自己得到了所恋,

彼即是此,此即是彼。

 

物性变得离奇,

己身已非原身,

同质而有异名,

不叫二,也不称一。

 

理智也感到困惑,

眼见是分,却又合一,

两者也难说我或你,

简单变成了繁琐。

 

于是理智喊道:

“看似一体,却又成双,

爱有理而理无常,

但愿分而不倒!”

 

接着唱起这曲哀歌,

献给凤凰和斑鸠,

爱的双星,至上无俦,

为悲壮的结局伴乐。


 

哀 歌

 

美,真,罕见的风流,

始终朴素更难求!

却只剩灰烬遗留。

 

凤巢为死亡所毁,

斑鸠的忠贞情怀

也落入永恒长夜。

 

也未留下后人,

非由身残难孕,

乃因婚而保贞。


今后再说真,是谎,

夸美,也只是假相,

真和美已被埋葬。

 

还剩真或美的人,

请走近这骨灰瓶,

为死鸟把祷词轻吟。

 

这诗翻译不易,我所译必定有许多毛病,尤其诗中有若干难点,可能我的理解就有错误。不过我是力求忠实,希望多少保存了一点原貌。诗不长,仅六十七行,可分三部分:一至五段号召群鸟来参加葬礼行列;六至十四段是葬词;十五至十九段格律一变,由四行段变成三行段,是一首哀歌。此诗是连同别人的诗附在罗伯特·却斯透的《爱的殉道者,又名罗莎林的怨诉》一书后面于一六〇一年出版的,虽然诗后印有莎士比亚的名字,但当时似乎没有别人提到过莎氏此作,是否确出他手,还是不能完全肯定。如果是他所作,则应是作于《哈姆雷特》等四大悲剧之前。从文字看,一反早、中期莎氏之喜煊染,异常朴素,凝缩,高度哲理化。传说中的凤凰是美丽的奇鸟,见于阿拉伯沙漠中,以香木筑巢而居,活到五百年时自焚而死,但又从灰烬中起而重生。斑鸠则历来是爱情上忠贞的象征。将两者放在一起,是将爱情与忠贞同死亡与重生一起思索。诗的情调是肃穆的,适合所写的葬礼,而所以有葬礼,是因为

 

爱和忠贞已经死亡,

凤和鸠化作了火光。

 

然而对于这一结局,诗人没有泛泛地表示哀悼或说些爱情不朽之类的话,而是想到了另外一些问题,其表达方式也是奇特的,例如:

 

它们彼此相爱,

本质乃是一体;

分明是二,又浑然为一,

数已为爱所摧。

 

提到了“本质”,“数”,而“分明是二,又浑然为一”则引来了矛盾之言(paradox),这就进入了思辨的领域。然而被摧的何止数,连距离和空间也消灭了:

 

两心远隔,却不分离,

虽有距离,但无空间,

在凤和鸠之间,

就是这样神奇。

 

神奇到一种程度,连物的性质(property)也变了:

 

物性变得离奇,

己身已非原身,

同质而有异名,

不叫二,也不称一。

 

因此理智──通常以数学和逻辑为代表的理智──无法说明这类“神奇”,连理智本身也陷入困境:

 

理智也感到困惑,

眼见是分,却又合一,

两者也难说我或你,

简单变成了繁琐。

 

这最后一行值得多想想:事物由简变繁,归真返朴已无可能。伊甸园和黄金时代都是梦幻。

 

于是理智喊道:

“看似一体,却又成双,

爱有理而理无常,

但愿分而不倒!”

 

在这种情况下,它只能唱起哀歌。哀歌倒比较实在,所流露的哀思是实在的,那韵律也带一种深沉的叹息声,再不谈“一或二”、“此和彼”了,而转到

 

美,真,罕见的风流,

始终朴素更难求!

却只剩灰烬遗留。

 

最后出现了新意:凤和鸠没有后代,因为它们虽然结婚而保持贞节,是柏拉图式的精神结合;它们的死亡表示这种纯洁的理想也已灭绝,因此:

 

今后再说真,是谎,

夸美,也只是假相,

真和美已被埋葬。

 

还剩真或美的人,

请走近这骨灰瓶,

为死鸟把祷词轻吟。

 

诗至此结束。以真实的鸟开始,经过抽象的玄思,终于回到了骨灰瓶的实物,虽然偏离了凤凰不灭的传说,多少表示了在较低的层次上还有重生的希望。


然而哲理诗不能只谈哲理,它还必须是诗。换言之,它必须是美的。那么,这首诗又美在何处?这不是一个容易回答的问题,我且试提几点。


文字干净利落,简朴而含深意,表达干脆,没有不必要的形容词之类,而有格言式的精练,这就是一种美。


有对照,有正反,有矛盾,思想始终是活跃的,而所思涉及人生中大问题,有不少顿悟,顿悟结晶为警句,值得回味,这当中也有美。


形式完整,三个部分各有重点,不重复,有变化,第一部分的实变成第二部分的虚,而第二部分关于一与二亦即本质与表相的思考到了第三部分变成了真和美的失落与追踪,从哲理回到了人世,这一过程表现得利索而有层次,这也是美的。


诗中也有一般都会认为美的词句。一开始,它就引人进入阿拉伯沙漠,这是多少代英国诗人都认为神秘的浪漫世界。也有比喻,而且是新鲜的比喻,如“数已为爱所摧”中的“摧”(原文是slain,即杀,更为有力)。“物性变得离奇”,“理智感到困惑”也都是在干燥的哲理文字中加上了一点文学滋润。


最后,还有音韵的作用。这是贯穿全诗的,但又随内容而变化。此诗没有采用英诗中常见的五音步抑扬格,而用了四音步扬抑格,一行只有七个音节,四个重拍落在一、三、五、七音节上。一二两部分每段四行,脚韵是abba,类似某些儿歌。这一格律不甚好用,因它所产生的效果往往不是甜美滑润,而是严厉,突兀,一字一字像是崩出来的,只宜慢读,适合肃穆的仪式,如这里的葬礼。同时,七音节的短行也促使诗人必须说得扼要,把最重要的东西突出起来,这对于简洁地表达抽象观念也是有利的,而诗人的功力则见于他把这些抽象观念不仅表达了,而且是通过观念与观念之间的关系来表达的,所用的韵律手段就是把四音步的一行分成两半,形成或对立或衬托的两方。例如:

 

Two distincts, division none:

Number there in love was slain.

分明是二,又浑然为一,

数已为爱所摧。

Hearts remote, yet not asunder;

Distance, and no space was seen

两心远隔,却不分离,

虽有距离,但无空间,

 

再加上重拍的放置(例如第一个重拍往往放在行首第一音节)除了起强调作用外,也可以随内容而形成某种格局,这就给了诗人以一种特殊的表达手段,材料是现成的,藏在诗行的音节之内,就看他有无摆弄的本领而已。应该说,此诗的作者在这方面也是很有本领的。靠了韵律之助,他使干燥的思辨语言不但打进了我们的耳朵,而且在理智感到困惑、不禁叫喊的喊声里达到一种空前的强度。


于是等到哀歌来临,韵律一变,一段三行通韵的新声使情绪缓和下来,死亡已成定局,矛盾也暂时解决,剩下的是低徊,是叹息,同时也希望“还剩真或美的人”能够振作,留下了余音。


韵律所起的这样重要的作用,当然就是美学作用。

 

以上只是一种读法,我的读法。当然还有许多别的读法。我也参考了黄雨石同志的译文(《莎士比亚全集》人民文学版第十一卷)和学者们的注解和评论,颇受教益,在译诗和释诗过程中也吸收了一些他们的看法。在具体细节的解释上,评论家并不完全一致,但有一点却是共同的,即都认为《凤凰和斑鸠》一诗写得绝好。可以举几个较近的例子:美国诗人理查德·威尔勃称它为一首“奇异的、卓越的玄学诗”,并说“它的准确的抽象语言和生气勃勃的扬抑格诗行给予至少像我这样的读者以一种完全活跃的印象”。(《莎士比亚全集》塘鹅版)莎学者海立特·司密斯说此诗“在莎士比亚作品中是独一无二的,没有任何其它作品像它。……诗篇开始处的富有启发性但属传统写法的鸟类点名让位于葬词部分的强烈活跃、戏剧化的矛盾之言,后者又让位于哀歌部分的极大的抒情性的朴素和庄严。……整个变化以最经济的手段在仅仅六十七行诗之内完成了。”(《莎士比亚全集》河边版)法国巴黎三大校长、莎学者劳贝·艾尔霍特更进一步,说此诗“是独一无二的,有些评论家称它为最伟大的‘玄学’诗。……对于诗歌爱好者,如果不是对于文学史家,这首紧凑、难懂的诗可以让它自己说明自己,它的音韵和节奏的魔力使得评论成为不必要了。”(《剑桥莎士比亚研究之良友》,一九八六)


原载于《读书》1991年第1期


预读/校对:梦瑶、淡墨、许蕊、曹沝炏

整理:王木木

执编:郑春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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