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保尔:成为一个作家(黄灿然译)
我真不知道我是怎样变成作家的。我可以说出有关我的职业的某些日期和事实。但是,这过程本身依然是一个谜。例如,这就是一个谜:竟会先有抱负(希望成为一个作家,有荣誉,有名声),以及这个抱负竟要维持了这么久,我才能够考虑要写些什么。
我记得,在一九五○年我进牛津大学的第一个学期,经常长时间散步——我记得那些路,秋天的树叶,私家车和卡车从身边经过,把树叶掀起来——想着我要写些什么。为了取得来牛津的奖学金,为了成为一个作家,我苦读。如今我身在牛津了,却不知道要写什么。真的,我想,除非我受到了巨大的必要性驱使,受到某种类似惊恐的东西驱使,否则我可能永远写不出来。一想到把抱负撇在一边,是非常宁静和诱人的——就像据说在从莫斯科撤走的途中,睡眠对拿破仑的士兵的诱惑。
我觉得,坐下来写一本书,是很人工的。这么多年来,每当我开始写一本书(我是说一部想象性的作品),这种感觉仍伴随着我。我并没有确切的题材或故事。很多事物伴随着我;我很多书,开始都写得很人工,自我意识;直到终于有了真实的冲动(我正在努力逼近的东西)占据了我,于是我在一年劳累的波涛上扬帆而去。这仍然是一个谜:你竟可以在人工的状态下,触摸并激起你心灵和记忆最深处的东西。
所有的文学形式都是人工的,并且都是不断在改变着,以便跟上新的文化音调和情绪。例如,有时一个有严肃文学倾向的人,可能会想写戏剧,会不知怎的非要做我所不能做的事情——把他的材料安排成一场场一幕幕,不写供印刷发表的作品,却要写“一段段”的东西来引诱演员,然后(诚如一位戏剧家告诉我的)想象自己(为把剧本写得更生动)坐在剧院前排一个座位上。
在另一个时期,在一个没有收音机和录音机的年代,一个印刷主导的年代,某个希望写作的人一定要构思一部可能要连载好几个月的叙述作品,或写成三大卷。在此之前,这位作家可能试写过叙事诗,或押韵或不押韵的戏剧诗,或韵文史诗。
所有这些形式,今天在我们看来似乎都很人工,但是对当时从事这类创造的人来说,却似乎是自然和正常的,如同今天的标准长篇小说。不错,长篇小说也是人工的,有简化和扭曲,有人工场面;还有理念,也即要把经验变成危机,而危机必须解决,然后生活恢复正常。我是在非常粗略地描述一开始就伴随着我的那种人工感觉,当时我想写,却不知道如何使我的经验适合那个形式——事实上,就是不知道如何用最狡诈的方式来改编或伪造我的经验,使之适合那个宏伟的形式。
文学形式是必要的:经验必须转化成某种获认同或已经可以理解的方式。但某些形式,像衣服中的时装,有时候会变得极端。接着,这些形式会远离具体化或尖锐化的经验,变假了,或令人觉得是一种负担。特罗洛普建立一个情景时,是迷人的,这时候他是社会观察家,对社会、对工作环境非常熟悉,这种知识远多于狄更斯。但是,当特罗洛普建立一个情景之后,安顿下来,开始讲他的故事时,他就使我烦不胜烦——其社会或哲学的主旨,这东西如果是在开头几页,我还可以接受。我对萨克雷也有同样的感觉:我可以感到对叙事和情节的需要,如何像一种负担压在他双肩上。
我们对文学乐趣和叙述的看法,在过去一百年间事实上已经改变了。过去一个世纪的所有写作,还有电影和电视,已使我们变得更快速。而那些给予我最大的“长篇小说式的”乐趣(提供人类生活的窗口,鼓舞人心的反映)的十九世纪英国作家,在他们自己的时代根本不会被当成长篇小说家。
我想到像理查德·杰弗里斯这样的作家,他们描写农民的散文带有丰富的知识和经验,经常包含整个人生。或者威廉·哈兹利特。或查尔斯·兰姆,具体、刚硬、忧伤,而不是那位传说中的温柔、软弱的散文家。或威廉·科贝特,那位驰骋于乡村的新闻记者和小册子作家,他在那些惊险的散文中,通过他放荡不羁的偏见,以最清晰的笔法描绘道路、田野、人民、旅馆和食物。所有这些作家,如果用他们那时代已有的长篇小说形式来写,他们的才能就会被冲淡或败坏。这些作家,他们予人乐趣,并不逊于长篇小说,但他们都找到自己的形式。
每个严肃作家都必须是独创性的;他不能满足于写出或拿出一个以前已经有人写的版本。因此,每个严肃作家都会意识到形式的问题;因为他知道,无论他受过多么好的教育,无论他受到他读过或正在读的作家怎样的刺激,那些形式只适合那些作家的经验,并不完全适合他自己。
已故的菲利普·拉金,非常独创,非常了不起,尤其是他的后期作品。他认为,形式与内容是不可分割的。他说,他写得很慢。“你是在寻找说什么和怎么说,而这需要时间。”这听起来似乎很简单,但却道出了一件很困难的事情。文学不像音乐,文学不是青年人玩的,写作没有神童。作家想传递的知识或经验,是社会或情感的知识或经验;这需要时间,可能需要一个人一生的大部分时间来处理那经验,来理解他所经历的一切;接着,还需要悉心照料和机敏,让经验的本质不致于流失,不致于被错误的形式冲淡。别人的形式服务别人的思想。
我总是很关注形式这个问题,甚至关注词汇,因为我很快就明白到,我所了解和阅读的文学,也即种下我野心的种子的文学,与我的背景之间,有一条鸿沟,一种不和谐的声音。它很快就使我明白到,根本没有简单地模仿某些形式这回事。
詹姆斯·乔伊斯在一本早期著作中写到他(或他的主人公)讲英语的困难。“我们正在讲的那种语言,是他的,然后才是我的。家、基督、麦芽酒、主人,这些词由他说出来跟由我说出来是多么不同!我说或写这些词,精神不能不骚动不安……我的灵魂在他的语言的阴影下发愁。”
詹姆斯·乔伊斯是纯粹形式的实验者——内容与形式割离。我要谈的不是詹姆斯·乔伊斯所说的语言。我从来不觉得英语有那个问题——语言就是语言。使我苦恼的是词汇,是词的不同意思或联系。花园、房屋、种植园、园丁、庄园:这些词在英国的意思,跟一个来自特立尼达的人所理解的很不一样。特立尼达是一个农业殖民地,其殖民目的就是种植园农艺。如果我使用这些词,有我自己的意思,而外面的读者把它们与旧文学中这些词的意思联系起来,我又怎样诚实而恰当地表述呢?我感到,要真正地写出我所见的,我就必须把自己定义为作家或叙述者;我必须重新解释一切。我在写作生涯中,一直都试图用不同方式这样做。现在,经过两年的工作,我刚完成一本书,在这本书中,我觉得我终于可以使重新解释这玩意与我的叙述合而为一。
我的目的是忠实,忠实于一种特殊经验,它包含对写作的自我进行界定。然而,在这本书结束时,我意识到写作这本书的过程依然永远是个谜。
法国批评家圣伯夫认为,一个作家个人生活中的细节,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清楚说明该作家的为人。圣伯夫这种批评方法,遭到普鲁斯特在一本书中猛烈抨击,这是一本奇怪、独创而美妙的书,既是自传,也是文学批评,又是虚构,书名就叫作《驳圣伯夫》。这是一本对批评家及其方法进行批评的著作,作者在公开他对书信的爱好的同时,也公开他的作品的自传和虚构性质。
“这种方法,”普鲁斯特写道(席尔维娅·唐辛德·沃纳的译文)——他说的是圣伯夫的方法——“忽略了对自己有一点儿了解的人都懂得的东西,也即一本书是另一个自我的产物,这另一个自我与我们在我们的习惯中、在我们的社交生活中、在我们的弱点中表露出来的自我是不同的。”普鲁斯特进而阐述:“它暗示说,作家的著作中有些更表面和空洞的东西,而其私生活中则有些更深刻和更富于沉思的东西……事实却是,作家给予公众的,是在孤独中写的、只为自己而写的东西,是他最内在的生活的秘密。作家表露于私生活的东西(在谈话中,无论谈话是多么考究……)是一个很表面的自我的产物,而不是最内在的自我的产物。只有把世界和那个常常跟世界打交道的自我撇开,最内在的自我才会显现出来。”
令人好奇(但并不真的吃惊)的是,一个很不同的作家,萨默塞特·毛姆,对作家那个写作的自我也表示了类似的看法。毛姆在《蛋糕与麦芽酒》中,对托马斯·哈代作了虚构式的描写,他以一个神奇的笔触(这使他被骂了一通),揭示这位悲剧性的威塞克斯小说家的私生活平凡得不能再平凡,因此也是个谜。“我有一个印象”——这是毛姆的概括——“那个真人,到死都不为人知而且寂寞,他像一个阴魂,默默地走在著书的作家与过生活的作家之间,并对那两个傀儡露出超然的讥笑……”
译自《纽约书评》1987年4月23日
原载香港《明报》2001年10月18日
执编:郑春娇
───────
所有手机赞赏适用,请在“添加留言”处留下您的昵称或名字
关注我,点击最上端蓝字“黄灿然小站”或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