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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文化金融发展综述:文化金融合作进入新阶段

2017-10-14 文化产业评论

第1775期文化产业评论


文化产业具有重创意、轻资产的特点,加上后期成本回收风险很高,导致融资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一大“拦路虎”。近五年来,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系列部署推动下,我国金融体制改革逐步推进,多元化多层次的投融资体系逐渐完善,为文化产业发展插上了金融的翅膀。



作者:张晶雪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编辑:韩东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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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中明确提出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文化产业的发展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日益凸显。然而,文化产业具有重创意、轻资产的特点,加上后期成本回收风险很高,导致融资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一大“拦路虎”。

 

金融支持是文化产业发展获得资金支持的重要途径。运用金融手段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能够调动全社会参与文化产业发展的积极性,因此金融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支持至关重要。可以说,没有金融的支持,文化产业难以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近五年来,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系列部署推动下,我国金融体制改革逐步推进,多元化多层次的投融资体系逐渐完善,为文化产业发展插上了金融的翅膀。

文化金融合作进入新阶段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鼓励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源相结合”的要求,将文化金融合作纳入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格局,体现了中央对文化金融合作的高度重视,为文 44 33639 44 14985 0 0 2424 0 0:00:13 0:00:06 0:00:07 2967金融合作发展指明了方向。

 

2012年6月,文化部出台《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的实施意见》,提出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文化产业,建立健全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

 

2014年,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该意见没有过多重复以往金融单方面支持文化产业的诸多具体事项,而是从促进文化和金融的对接与合作角度对今后工作提出指引,重点体现了文化金融合作的新趋势、新需求、新做法,着力在文化金融的瓶颈环节、薄弱领域下功夫,体现出文化金融合作的开拓创新。文化金融合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文化领域首次被纳入,在第二批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中11个文化项目被纳入,总投资规模超1000亿元。2016年6月,财政部联合文化部等二十部委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的通知》,文化部门首次作为工作的推动部门,出现在国家PPP(公私合作模式)战略实施的文件中。

文化企业大多具有固定资产少、以无形资产为主的资产结构轻型化特点,其核心资产主要是知识产权、版权和收费权,而缺少土地、厂房等能作抵押的不动产。这是文化企业融资难的一大症结所在。2016年4月,在中宣部和财政部的组织和指导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并发布了《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对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的内容和方法做出详细规定。2017年8月,国家发改委印发《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指引》,首次对“文化产业专项债券”做了具体安排,也利于推进无形资产的评估和转化。

在资金支持方面,2012年,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自2012年至2015年,累计安排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82.62亿元,用于扶持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2016年5月,财政部对“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提出了新的改革思路,除保留部分资金继续用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宣传文化部门确定的重大项目外,取消一般扶持项目,重大项目征集和评审由中宣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商务部直接负责。

 

专项资金将逐步引入市场化运作模式,通过参股基金等方式,提高资源配置效率。2016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共计44.2亿元,其中出资15.6亿元,完善参股基金等股权出资模式,其他28.6亿元全部投入重大项目。

 

银行开通文化融资“直通车”

2013年,江苏省南京市文化改革发展领导小组牵头,当地宣传、文化、金融、财政、科技等部门通力合作,依托于南京市文化集团,组建了全国第一家具备综合功能的文化金融服务中心。

当地银行业在政府和业界的支持下,文化金融产品和模式创新不断。南京银行推出“鑫动文化”品牌,包括演艺贷、出版贷等八大系列产品,并单独设立了文化贷款专营机构;北京银行南京分行推出了“商标贷”“金陵创意贷”“1+2”的无形资产和“中华老字号”商标质押等创新产品;中国银行南京分行则针对因影视剧制作而产生资金需求的影视剧制作企业,专门设计了提供其流动资金贷款的短期授信产品“影视通宝”。南京的文化银行“梯队”初步显现。

而这仅仅是银行业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一个缩影。

早在2012年及以前,文化部先后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银行等建立了部行合作关系,将政府部门的组织协调优势和政策引导功能与金融机构积极开拓文化产业市场主动性结合,搭建企业与银行机构之间的公共服务渠道。2015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银行贷款余额约2458亿元,中长期贷款同比增长25.7%,高于总体增长率。而在2011年末,全国文化产业本外币中长期贷款余额为861亿元。

 

《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发布以来,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通力合作,鼓励银行机构加大对文化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打造适合文化企业特点的金融服务特色产品,成立文化产业专营机构。

目前,中国民生银行建立起文化产业金融事业部、平安银行建立起文化旅游事业部、潍坊银行建立起艺术金融事业部;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银行、杭州银行等在各地区建立起文化特色支行。在这些文化特色支行筹建运营过程中,杭州银行石景山文化支行、北京银行南京华侨路文化支行等机构向银监部门申请核发了“文化支行”的牌照,加深了文化金融这一概念在金融界的认同感。

 

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已具雏形

除了银行信贷,投资基金、保险、上市融资,文化企业可选择的融资渠道越来越多,金融机构也以开放合作的态度不断创新文化金融服务。目前,我国文化产业已基本形成包括债券融资、银行信贷融资、社会投资、资本市场融资等在内的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

在资本市场,文化部早在2011年就下发了《关于推进文化企业境内上市有关工作的通知》,并联合证监会、沪深证券交易所建立了文化企业上市辅导培育机制,定期举办文化企业上市辅导培训,建设文化企业上市资源储备库,形成了“储备一批、培育一批、申报一批、发行一批”的梯次格局,有序搭建了资本市场的“文化板块”

 

2015年,文化部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合作,在山东曲阜、四川成都两地举办小微文化企业投融资路演暨项目推介活动,以小微文化企业项目现场路演、资本市场投融资业务培训、融资项目现场对接洽谈、融资项目公共展示等方式,积极探索为小微文化企业对接金融服务机构搭建交流合作的平台,增强小微文化企业借助A股市场、新三板、区域股权市场等渠道融资加快发展的能力。随后,新疆、河南等地也开展了此类针对中小微文化企业的投融资路演活动。

 

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已形成多层次体系,其中包括场内市场的主板(含中小板)、创业板和场外市场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证券公司主导的柜台市场。

有着“中国纳斯达克”之称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被视为中小微文化企业的“及时雨”。自2014年起,我国文化类企业就掀起了一股挂牌新三板的“热潮”。有数据显示,2015年,有358家文化企业挂牌新三板,而2016年仅1月至4月,新三板文化企业挂牌数量就达到255家。

债券市场方面,2012年3月,文化部文化产业司联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部门开展了文化企业债券融资试点工作,鼓励优质文化企业勇于尝试新型融资工具。截至2015年4月末,共有128家文化企业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524支债券,累计融资4703.4亿元。

此外,2014年之后,我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发展迅速,并具备了一定的规模。政府、传媒集团、券商、金融机构、专业的创投团队等陆续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利用各自的优势设立文化产业基金,并且相互合作,资源优势共享,在文化大发展的背景下相继成为文化产业发展必不可少的一股推动力。

 

研究机构数据显示,2016年文化产业基金新增241支,募集规模达38.4亿美元,同比增长27%。2012年到2016年,我国文化产业基金支数和募集规模呈现总体上涨趋势,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总规模已破千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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