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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文化部文化产业工作综述

2017-10-19 文化产业评论

第1780期文化产业评论


文化产业是朝阳产业,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在把握文化工作全局的基础上进行顶层设计。党的十八大以来,文化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产业工作的重要指示,从立法规划、数字文化产业、特色文化产业、文化金融、融合发展等方面着手,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立意出发,开创文化产业发展的全新局面。


 

作者:曲晓燕

来源:中国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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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统计局发布了2016年我国文化产业统计数据:2016年全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为30785亿元,占GDP比重为4.14%。数据表明,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保持平稳快速增长,比重稳步上升,对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党中央、国务院对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工作的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文化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工作重要讲话精神,采取一系列创新性举措,推动我国文化产业进入了全面创新发展的新阶段,正朝着将文化产业在“十三五”期末发展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目标阔步前行。

 

着力顶层制度设计

 

推进文化产业有序规范发展

 

文化产业是朝阳产业,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在把握文化工作全局的基础上进行顶层设计。党的十八大以来,文化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产业工作的重要指示,从立法规划、数字文化产业、特色文化产业、文化金融、融合发展等方面着手,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立意出发,开创文化产业发展的全新局面。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文化部高度重视文化产业促进法(以下简称促进法)起草工作。2015年,经中宣部批准,文化部会同相关部门正式启动并抓紧推进促进法起草工作,建立了由文化部牵头,中宣部、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13个部门共同参与的促进法起草工作机制,成立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专家咨询组,与相关部门密切沟通协调,共同推进起草工作。联合起草工作机制有关部门先后赴江苏、广东、江西、北京、浙江等地开展实地调研,召开了10多次座谈会、研讨会,并就促进法草案征求有关方面意见,针对存在分歧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专题研讨、专项沟通,最大限度化解分歧、凝聚共识。目前促进法草案经多轮修改,正在根据相关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

 

今年4月,文化部印发《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围绕“2020年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和“完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重点行业和保障措施,并以8个专栏列出22项重大工程和项目,着力增强可操作性。《规划》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做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正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的判断,提出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创新驱动,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促进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实现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战略目标。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全新的发展挑战,党中央多次强调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性。2016年12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与文化产业结合紧密的数字创意产业首次被纳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文化部承担了其中“数字创意产业”篇章的起草工作,对“数字创意产业”进行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确立了内容、技术、设计、融合等重点发展方向。这是从国家规划层面引领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新突破。

 

今年4月,文化部印发《文化部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对数字文化产业发展做出全面部署,优化数字文化产业供给结构,促进优秀文化资源数字化,培育文化产业发展新动能,构建数字文化产业创新生态体系,努力形成导向正确、技术先进、消费活跃、效益良好的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格局。今年3月,经过两年多的不懈努力,国际电信联盟正式发布手机(移动终端)动漫国际标准。这一标准由中国自主原创、主导制定,是我国文化领域的首个国际技术标准。这一国际标准的正式发布,实现了在“互联网+文化”的国际技术水平上我国由跟跑、并跑向领跑的跨越,是文化领域中国科技、中国标准走向世界的重要标志。

 

五年来,党中央对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做出一系列重要部署,文化部把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作为深入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优化区域文化产业布局、支持西部地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促进群众就业增收的重要手段,引导各地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构建具有鲜明区域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产业体系。

 

2014年,文化部联合财政部印发《关于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对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做出部署。在文化部的积极推动下,从2014年起,中央财政将支持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列入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大项目,主要通过项目补助等方式扶持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截至2016年底,累计支持各地依托独特的文化资源,通过创意转化、科技提升和市场运作,提供具有鲜明区域特点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特色文化产业项目129个。

 

2014年,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出台了我国首个区域文化产业专项规划《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总体规划》。文化部联合财政部在规划引导、资金扶持、项目建设、展示推介、人才培养等方面不断加大支持力度,将走廊建设列入中央财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范围,以项目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重点项目27个,对走廊建设起到了积极的引导推动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我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已贯穿在经济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呈现出多向交互融合态势。2014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发布以来,文化部着力推进贯彻落实工作,不断强化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的先导产业作用,当前与相关产业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的融合发展格局初步建立,相关产业文化含量显著提升。

 

以试点创建为抓手

 

推进文化产业科学有效发展

 

五年来,我国文化产业面临的发展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文化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经济工作和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战略部署,以试点工作为抓手,积极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做法,着力推动文化产业科学有效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文化部积极开展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工作,使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优秀的文化成果,同时将文化消费培育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经济转型升级新的支撑点,增强了文化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

 

2016年4月,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确定45个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开展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各试点城市根据自身经济发展水平因地施策、积极作为,使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据不完全统计,45个试点城市累计参与人次1.7亿人次,落实财政资金8.4亿元,拉动文化消费超过160亿元,有效发挥了典型示范和辐射作用,推动所在区域文化消费总体规模持续增长。另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支出1915元,比2012年增长41.7%,年均增长9.1%,快于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年均增速1.7个百分点。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努力实现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2016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四部门《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确定了充分调动文化文物单位积极性、发挥各类市场主体作用、加强文化资源梳理与共享、提升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水平、完善文化创意产品营销体系、加强文化创意品牌建设和保护、促进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跨界融合7项主要任务。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文化部、国家文物局确定了154家副省级以上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为试点单位,在开发模式、收入分配和激励机制等方面进行探索。目前,154家试点单位销售总额近15亿元,开发产品种类在100种以上的近30家。

 

五年来,文化部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对文化产业发展做出的一系列具体部署,把文化产业园区建设作为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抓手,以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建设为引领,推动我国文化产业园区实现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截至2016年底,20家国家级园区共集聚文化企业21457家,文化产业从业人员55.87万人,园区内文化企业实现营业收入总额2743.97亿元,在发展规模、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发展质量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并催生出一批有较强实力、竞争力、影响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文化产业集群和骨干文化企业。

 

强化保障 搭建平台

 

推进文化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五年来,通过强化政策保障和搭建服务平台的方式,文化部贯彻落实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着眼于解决文化产业发展中遇到的瓶颈和痛点,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为文化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党的十八大以来,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文化企业等各方积极探索实践,协力推进文化金融合作,建立了“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2014年,按照中央关于“鼓励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源相结合”的要求,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发挥文化产业政策、金融政策、财政政策的协同作用,全面深化文化金融合作。各金融机构积极创新文化金融产品、服务和组织形式,建立服务文化产业的专营机构、特色支行,使合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文化部积极推广文化金融服务中心模式,建立健全文化金融中介服务体系,形成促进文化与金融对接。在南京、哈尔滨、西安、长沙、潍坊等地建立起23个文化金融服务中心,以“文化征信贷”“文化资产管理公司”“文化企业融资风险补偿”等方式,扶持骨干文化企业和小微文化企业。

 

按照新《预算法》精神和财政资金“间接化、有偿化、市场化”使用的趋势,实施“文化金融扶持计划”,累计支持近500个重点融资项目。按照“三去一降一补”的要求,降低文化企业“杠杆率”,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截至今年7月底,文化产业中长期本外币贷款余额达2848亿元,同比增长8.1%;文化企业债券累计发行763只,融资6130亿元。全国累计注册412只文化产业相关投资基金,总募资金额达到10797亿元。

 

五年来,文化部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用好各类型政府工具,积极推动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投入文化领域,扩大文化产业有效供给。今年1月,文化部积极推动并参与起草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将近年来推进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的经验成果上升到政策层面,反映了文化产业发展相关税收、土地政策的诉求,并利用文件出台的契机实现了在社会领域实行“投贷联动”的政策突破。

 

文化部联合财政部等部门积极推广文化领域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截至今年5月,纳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的文化基础设施类项目达到407个,总投资2677.7亿元;文化旅游类项目223个,总投资2843.5亿元。文化类PPP示范项目达到31个,获得财政“以奖代补”资金1.62亿元。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第二批PPP推介项目中,文化类项目达到146个,投资总额近900亿元。

 

积极顺应传统政府投资向政府投融资模式转变的趋势,用好各类型政府投资工具支持文化建设。2016年,文化部推动将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列入专项建设基金的支持方向,使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保障体系越来越完备,给文化建设提供了新的机遇。截至2016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通过的专项建设基金支持文化领域的总额超过130亿元,可以拉动文化旅游领域超过1000亿元的社会投资。

 

今年8月,文化部积极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文化产业专项债券,首次从企业债券领域为文化产业单列门类,并允许以项目未来收益权为债券发行提供抵质押担保,契合文化类项目“轻资产、重创意”的特点,有利于盘活文化类无形资产,拓宽文化企业融资渠道。

 

党的十八大以来,伴随着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我国文化产业展会规模数量逐年扩大、内容模式日益丰富、文化内涵不断增加,搭建了文化产业交流展示平台。以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为例,与2012年相比,2017年第十三届深圳文博会成交额从1435.51亿元增加到2240.85亿元,总参观人次从351.16万人次增加到666.12万人次。为推动文化产业展会进一步提升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水平,2014年,文化部以中国(义乌)文化产品交易会为试点采取一系列措施推动展会转型升级,实现了从博览型向交易型、从“小商品”向“大文化”转型,实现了从单一展会向综合平台的提升。

 

五年来,为加强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服务功能,文化部建成并运行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主要包括文化产业项目服务平台、文化消费服务平台、人才培养平台等子平台,为文化产业各参与主体提供项目展示推介、文化消费政策引导、人才培训交流等公共服务。

 

其中,文化产业项目服务平台作为各类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的统一申报入口,建立了一套完善的信息采集机制,开发了标准化的信息采集系统,已征集到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涉及11类文化产业重点行业的文化产业项目7205个。同时,对平台入库项目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推介,每年编印《中国文化产业重点项目手册》,在重点展会上发放宣传,并且先后举办6期精品项目交流对接会,组织数百个入库项目和上百家金融机构进行现场交流对接。

 

同时,加强文化企业品牌建设工作,形成了推进文化企业品牌建设的若干政策建议,支持文化品牌评测技术文化部重点实验室建设,支持有关机构定期发布文化品牌相关排行榜,开展文化品牌范例和文化品牌评价体系研究,并加强了文化企业品牌的人才培养工作,连续两年举办全国重点文化企业品牌建设与管理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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