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新成就概述
第1780期文化产业评论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文物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文物工作做出重要指示批示40多次,出席或见证文物领域重大活动10多次,莅临文物博物馆单位考察指导近30次。
这五年,是我国文物资源内涵扩大、总量倍增的时期,是我国文物保存状况显著改善、文物价值日趋彰显的时期,是我国文物事业快速发展、文物工作地位全面提升的时期。5年生动实践,我们全面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工作方针,在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上迈出了坚实步伐,积累了一些经验。
作者:中共国家文物局党组
来源:文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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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战略高度,围绕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这一重大主题,就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切实加强文物工作发表了系列重要论述,做出了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提出了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立意高远、内涵丰富,为统筹推进文物事业发展赋予了历史担当、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澎湃动能。
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文物资源禀赋、工作特点、保护实践、利用需求、发展路径的新认识,是对文物工作规律的科学把握,是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文物领域的具体体现,是指导和推动新时期文物事业发展改革的基本遵循。
这五年,全国文物系统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关于文物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深化对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的系统理解。
一是深刻认识文物资源的重要价值。
文物是精神标识,是国家名片。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历史文化遗产是一张金名片;让人们通过文物承载的历史信息,记得起历史沧桑,看得见岁月留痕,留得住文化根脉,增强做中国人的骨气和底气,坚定全体人民振兴中华、实现中国梦的信心和决心。
二是全面把握文物保护的基本要求。
保护是前提,是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秉持正确的古城保护理念,处理好历史文化和现实生活、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做到城市保护与有机更新相衔接;修旧如旧,保留原貌,防止建设性破坏;要加强古代遗址的有效保护,有重点地进行系统考古发掘,不断加深对中华文明悠久历史和宝贵价值的认识。
三是大力推进文物合理适度利用。
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方法论,多次强调对历史文化要注重发掘和利用,溯到源、找到根、寻到魂,找准历史和现实的结合点,深入挖掘历史文化中的价值理念、道德规范、治国智慧;要让文物活起来,让历史说话,让文物说话。
四是努力发挥博物馆的文化传承作用。
博物馆是大学校,是文明殿堂。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中国各类博物馆不仅是中国历史的保存者和记录者,也是当代中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的见证者和参与者;搞历史文物展览为的是见证历史、以史鉴今、启迪后人;建红色纪念设施要恰当,不要贪大求洋。
五是严格履行文物保护的法定责任。
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协同配合,完善安保措施,堵住监管漏洞,严打文物犯罪,对失职渎职行为严肃问责,切实把老祖宗留下的宝贵遗产管理好、守护好;要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不辱使命,守土尽责,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
这五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和各部门各地方的大力支持下,全国文物系统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凝心聚力、扎实工作,改革创新、砥砺奋进。“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从理念转化为行动,保护利用取得丰硕成果。
——这是文物保护共识不断深化的五年。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文物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文物工作做出重要指示批示40多次,出席或见证文物领域重大活动10多次,莅临文物博物馆单位考察指导近30次。国务院施行《博物馆条例》,召开全国文物工作会议、全国文物安全电视电话会议、长城保护工作会议,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等开发建设活动中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将一批文物领域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政策纳入“十三五”国家规划及专项规划,对新时期文物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部门协作持续推进,地方党委、政府紧抓落实,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召开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工作会议,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将文物工作纳入地市级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或年度考核指标体系。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的渠道不断拓宽,社会各界向国家自愿捐赠文物、社会资本捐助文物修缮的热情不断高涨,文物保护志愿者、社会组织和民间文物收藏队伍稳步壮大。
——这是文物保护状况不断改善的五年。
全国文物家底基本摸清,加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后续文物保护,完成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全国调查登记各类不可移动文物76.7万处,普查国有可移动文物1.08亿件/套;国务院公布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保单位总数达到4296处。一大批文物保护重点工程相继竣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存状况良好,省级、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存状况大为改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得到加强。
加强长城、大运河、抗战和长征文物保护,实施儒学遗产保护利用工程。江西南昌海昏侯墓、辽宁丹东“致远舰”沉船遗址和四川彭州江口沉银遗址考古发掘取得重要发现。世界文化遗产申报连获成功,鼓浪屿、大运河、丝绸之路等项目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我国世界遗产总数52项,位列世界第二。
馆藏文物展示保存条件全面跃升,可移动文物修复取得新进展,博物馆藏品预防性保护实现突破,5年累计完成1000余项可移动文物修复和博物馆藏品预防性保护项目、修复4万余件珍贵文物。文物保护工作由抢救性保护为主向抢救性与预防性保护、文物本体和周边环境保护并重转变。
——这是文物工作更好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五年。
主动服务国家大局,以“一带一路”倡议、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建设等国家战略为引领,跨国联合申遗、援外文物保护工程和境外合作考古项目成为文化领域“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收获,中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联合申报的“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的路网”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中国文物保护机构在“一带一路”沿线5个国家实施援外文物保护工程,与15个国家开展合作考古项目;做好北京城市副中心、河北雄安新区文物保护与考古工作,实施冬奥会区域文物保护工程及京张铁路整体保护利用示范项目,成立京津冀长城保护联盟。
文物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确保南水北调、西气东输、高速铁路、高速公路等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构建融合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体系,推动文物保护与文化旅游、遗产保护与产业发展、环境整治与民生改善相结合;实施270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集中成片传统村落保护工程,以及近现代代表性建筑保护展示提升工程;以150处大遗址为支撑的大遗址保护格局基本形成,24个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开放运行。
文物工作与扶贫攻坚、支援民族地区发展紧密结合,中央财政5年累计投入近30亿元,实施对口援疆、援藏文物保护重点工程;加强革命文物保护,着力推进“长征—红色记忆”等集中连片革命文物整体保护工作,14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革命旧址被纳入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助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这是让文物活起来不断拓展的五年。
博物馆免费开放不断深化,公共服务覆盖面持续扩大,社会教育作用日益发挥,全国博物馆总数4873家,免费开放博物馆4246家,接待观众每年逾9亿人次。不断完善博物馆管理体制和治理机制,开展博物馆理事会制度建设试点。结合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节庆活动,一批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纪念建党95周年和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等主题精品展览取得良好反响,数字博物馆、“约会博物馆”宣教活动、公众考古等受到普通百姓特别是中小学生的青睐。加强文教结合,开展完善博物馆青少年教育功能提升示范项目,43家博物馆荣获全国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首批示范单位。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国家文物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互联网+中华文明”三年行动计划》。举办博物馆及相关产品与技术博览会,公布首批92家博物馆文创产品开发试点单位,建立“互联网+中华文明”示范项目库。
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意见》,支持更多文博单位面向社会提供文物鉴定服务,加强民间文物收藏管理政策调研和制度设计,培育活跃有序、守信自律的文物市场。
文物对外交流合作日益成为中外人文交流的“金名片”,5年累计文物出境展览近300个、文物入境展览100多个,配合国家外交大局举办赴法国“汉风—中国汉代文物展”、赴美国“秦汉文明”文物展、赴欧洲海上丝绸之路文物展等,文化遗产图片展闪亮2017年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活动。深化与港澳台地区的文物交流与合作,增进中华文化认同感。
——这是文物保护能力不断提升的五年。
以文物保护法为核心的文物保护法律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出台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地方立法方兴未艾,文物保护标准体系框架基本搭建。
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和长城执法专项督察取得成效,公开曝光文物违法犯罪典型案件和文物安全重大事故成为常态,全国文物安全大排查全面推进,文物安全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加强联合执法,与公安部成立全国文物犯罪信息中心、构建信息共享平台,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和文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与海关总署开展打击文物走私违法犯罪行动,与国家海洋局开展水下文化遗产联合执法巡航行动,与国家工商总局开展文物流通市场专项整顿行动。
文物科技保护水平不断提升,组建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创新联盟、23个科研基地,与科技部推进文物领域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与工信部指导国家文物保护装备产业基地建设。
文博人才队伍渐趋优化,实施文博人才培养“金鼎工程”,开展高层次文博人才提升计划,加强紧缺技能人才培养,5年累计为地方培训1.5万多名文物保护人员,完成首次为期5年的全国县级文物行政部门负责人轮训。
流失文物追索返还取得新成果,与我国签署关于防止盗窃、盗掘和非法进出境文化财产双边协定的国家达到20个,5年累计成功追索返还文物100余件。
这五年,是我国文物资源内涵扩大、总量倍增的时期,是我国文物保存状况显著改善、文物价值日趋彰显的时期,是我国文物事业快速发展、文物工作地位全面提升的时期。5年生动实践,我们全面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工作方针,在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上迈出了坚实步伐,积累了一些经验。
归纳起来,就是坚持改革创新、服务大局,统筹协调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从基本国情出发、坚定文化自信,立足文物资源实际状况科学保护;坚持保护第一、保用结合,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真正让文物活起来;坚持依法行政、担当尽责,提高责任意识、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坚持发挥党委总揽全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制度优势,形成齐抓共管、共建共享的文物工作新格局。这些深刻认识和基本经验来之不易、弥足珍贵,我们将一以贯之、继续前进,在实践中丰富发展。
辉煌五年创佳绩,砥砺奋进展新篇。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在即,我国文物事业正站在新的发展起点上。全国文物系统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关于文物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讲话批示精神为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坚定旗帜立场、紧盯目标任务,恪守党的重托、牢记人民期望,不辱使命、守土尽责,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筑牢文物安全底线,让文物活起来落实落地,使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努力推动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行稳致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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