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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领导班子成员调整,文物工作任重道远

聚专业 文化产业评论 2019-06-30


第2025期文化产业评论


文物是一个国家历史的记录,是文化软实力的物象展现,文物工作落实到位对文化软实力提升至关重要,稳定有力的领导班子是文物工作推进的中坚力量。近日,国家文物局召开干部大会,宣布:胡冰任国家文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免去刘曙光国家文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在各方努力下,我国文物工作成效已经显现,但路漫漫其修远兮,文物工作需要国家层面的推动,更需要人民力量的参与。


 

来源 | 文化产业评论综合

编辑 | Cady

 

6月19日,国家文物局召开干部大会。文化和旅游部党组书记、部长雒树刚出席并讲话,文化和旅游部党组成员、国家文物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玉珠主持会议。国家文物局党组成员、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机关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机构改革后,国家文物局领导班子成员敲定


 

文化和旅游部人事司司长汪志刚宣读了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关于国家文物局领导班子成员职务任免的通知:胡冰任国家文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免去刘曙光国家文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雒树刚说,刘曙光同志担任国家文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以来,本着对文物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攻坚克难,敢抓敢管,措施有力,成效卓著。由于年龄原因,刘曙光同志不再担任国家文物局领导职务,希望他继续关心文物事业的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胡冰同志担任国家文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是进一步加强国家文物局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文物工作的关心和重视。

 

雒树刚要求,在新时代,文物工作要着力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于破解新时代制约文物事业发展的难题和瓶颈,着力于推动文物工作更好地融入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着力于让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着力于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文博队伍和人才建设。

 

雒树刚希望国家文物局领导班子进一步推进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团结实干、勤政廉洁、务实为民的坚强集体,努力开创新时代文物工作新局面。

 

刘玉珠表示,国家文物局党组坚决拥护中央的决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推进文物事业全面深化改革,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

 

刘曙光在发言中感谢党多年来的教育、培养和信任、重用。他说,退休后将不忘共产党员的初心,继续关心文物事业的发展。胡冰在发言中表示要尽快转变角色,积极融入到新的团队,恪尽职守,履行好应尽的责任。

 

国家文物局班子成员

 

刘玉珠(党组书记、局长)

顾玉才(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宋新潮(党组成员、副局长)

胡冰(党组成员、副局长)

关强(党组成员、副局长)

 

过去一年,我国文物工作已经取得一定成果,下面文化产业评论将和各位一起分享2017年我国文物工作成果

 

文物保护成果已经凸显

 

2017年是我国文物事业发展极为重要的一年。2018年年初,全国文物局长会议在浙江杭州召开,国家文物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玉珠作工作报告。我国文物保护工作,在过去一年成果已经凸显。

 

  •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


 

——14个省份实现长城保护员全覆盖。

 

——出台配套文件近20个,推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落地实施。

 

——28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文物工作、提出要求;30个省份召开全省(区、市)文物工作会议;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其重视程度在我国文物工作历史上前所未有。

 

  • 全力以赴打好文物安全治理攻坚战

 

认真汲取明十三陵思陵石刻文物被盗案深刻教训;专项整治行动有力有效;文物安全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参与国务院2016年度省级政府消防考核和2017年度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工作,推动地方政府落实文物安全责任;与公安部召开全国文物消防安全工作视频会议,试行文物建筑电气防火导则。

 

累计排查各级各类文博单位23万多个,发现安全隐患和管理问题2.1万多处,立行立改的1万处。组成11个文物安全督察组,大督查覆盖31个省份所有市县,查处文物法人违法案件314起178名相关责任人收到党纪政纪处分,约谈地方政府负责人11次


 

中央财政全年投入20亿元,支持近千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消防项目。打掉上百个文物犯罪团伙,抓获近千名文物犯罪嫌疑人,缴获上万件涉案文物,公开通缉二批20名重大文物犯罪在逃人员,已经到案15名。

 

  • 文物领域“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

 

文物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文物保护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推进;综合改革配套保障更加完善;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文物保护法》进行第五次修正,国务院对《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进行第四次修正;完成国家文物局行政审批管理和信息公开服务平台上线试运行,所有文物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网上大厅办理。

 

取消下放文物行政审批事项共计10项,精简占比达到38%,取消3项中介服务事项,取消2项职业资格许可事项,取消7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审批事项。


 

  • 文物保护水平稳步提升

 

文物保护重点工程有序推进,世界文化遗产工作成效显著,考古和大遗址保护稳步推进,水下文物保护机制更加健全,可移动文物保护取得新成果,全面完成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基本摸清国有可移动文物家底。

 

普查统计国有可移动文物1.08亿件/套。公开约400万件全国博物馆馆藏文物信息,促进文物资源社会共享。

 

  • 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社会文物管理明显增强

 

博物馆社会教育功能更加彰显。非国有博物馆支持政策取得突破,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意见》。全国博物馆总数达4873家,免费开放博物馆4246家,全国博物馆年接待观众9亿人次。



  • 文物对外交流与合作持续拓展

 

援外文物保护工程和联合考古项目成为文化领域“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收获,文物国际合作取得新进展,与港澳台文物交流合作稳中有进。2017年,涉及“一带一路”沿线6国8个项目,联合考古项目涉及12国15个项目

 

  • 文物保护基础工作不断夯实

 

在制度建设上,组织实施《国家文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重点项目,编制“十三五”革命文物保护经费需求专项规划。起草《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修订稿,开展《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实施评估。试行陈列展览项目支出预算方案编制规范和预算编制标准;制定2017-2020年文物保护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发布13项行业标准和10项团体标准。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

 

在人才推进上,深入实施文博人才培养“金鼎工程”,全年举办44个文博人员培训班,培养学员3000多人次。制定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机构负责人两年培训计划,已完成1/3培训。推动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开展文物博物馆职称制度改革调研。


 

此外,文物工作的科研支撑和社会影响力不断提高。

 

文物工作是一项持久战,在刘玉珠局长看来,做好文物工作需要抓住以下七大重点任务

 

任重道远:文物工作七大重点任务


 

针对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问题,刘玉珠认为,文物的保护和利用,在理论上是对立统一的。文物工作者更强调保护,但社会层面可能更多地强调利用。文物保护涉及文物安全,是文物工作者的底线和红线,是全国文物战线的一项主要任务。在相关法规、政策、措施上,都要求在保护好文物的前提下充分利用,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文物只有在保护好的前提下才可能被利用,才可能传承。当前,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文物工作,文物工作虽面临诸多难题,但依旧要抓重点,将工作落到实地。

 

(一)加强文物安全防范

   

文物安全是文物保护的红线、底线和生命线。保护文物安全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当前文物遭受盗窃盗掘盗捞案件高发频发,法人违法时有发生,文物流通领域非法交易、非法收藏、拍假卖假屡禁不止,文物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监管缺失,执法机构队伍薄弱、管理松散等现象仍然存在。

 

为全面加强文物安全工作,2017年7月25日,全国文物安全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国家文物局、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联合行动,扎实开展全国文物安保状况大排查、打击文物犯罪、流通市场治理、法人违法整治等专项行动。2017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部署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全面提升文物安全管理水平。意见深刻阐述了文物安全工作的基础性、重要性,以及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工作目标。

 

围绕解决问题和制度安排,提出“健全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加强日常检查巡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健全监管执法体系,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强化科技支撑,提高防护能力”“加大督察力度,严肃责任追究”等五部分共12条具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

   

(二)统筹协调文物保护与城乡建设

   

面对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的新形势,文物工作承担着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双重任务,既是机遇,也是考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要求要高度重视城市改造和新农村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加强历史文化名城、村镇、街区和传统村落整体格局和历史风貌的保护,防止拆真建假、拆旧建新等建设性破坏行为;

 

涉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和地下文物埋藏区的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可移动文物不得擅自迁移、拆除,因建设工程确需迁移、拆除的,应当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做好基本建设中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和文物保护工作,搞好配合,提高时效。按照意见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各级地方政府和文物部门要主动承担起管理责任,把文物保护与城乡建设结合起来,努力践行文物保护与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之路。

   

(三)加强革命文物保护

   

我国具有光辉的革命历史和优良的革命传统。全国登记的革命旧址、遗址33315处,占近现代不可移动文物总数的24%;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77处。抗战文物3000余处,长征文物2132处。为全面提升革命文物保护传承工作,中宣部、国家文物局正在起草《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传承五年行动计划的意见》,重点部署百年党史文物保护展示工程、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长征文化线路整体保护、革命文物主题保护利用、重大主题展览策划、创新革命文物传播方式等6项主要任务。文件的制定旨在解决革命文物保护传承的三个关键问题

 

一是充分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对革命文物工作的高度重视,有力彰显中国共产党不忘初心、开辟未来的坚定决心;

 

二是在20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积极争取中国共产党历史博物馆(北大红楼)和中国改革开放博物馆(广东深圳)建成开放,生动展现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贡献;

 

三是建立健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以下革命文物保护的财政保障机制,中央财政对革命文物保护片区保护投入予以倾斜,尽可能实现革命文物保护全覆盖。

   

(四)拓展文物合理利用

   

加强文物资源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合理适度利用文物,满足当代生活和百姓需求,是文物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推进文物利用,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要尽可能向公众开放;各级文博单位要提高馆藏文物利用率,通过调拨、交换、借用等方式,优化馆藏文物结构;要充分发挥文物资源教育功能,推出更多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群众喜闻乐见的精品展览展示;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组织实施好“互联网+中华文明”三年行动计划,让更多的文物资源通过数字化、信息化手段,扩大受众面,增强互动性,拉近文物与社会大众的距离;要加强文物利用分类指导,保证程序公开,使文物真正发挥服务公众、教育人民、促进发展的作用。

   

(五)鼓励民间合法收藏文物

   

民间文物收藏活动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2016年以来,国家文物局加强民间文物收藏管理制度调研设计,召开鼓励民间合法收藏文物系列座谈会,起草关于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接受文物捐赠和举办文物展览、文物经营主体违法失信“黑名单”管理、鼓励和规范民间文物收藏活动等政策性文件,编制民间收藏文物鉴定管理办法和文物鉴定规程,与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开展文物市场整顿行动,工作成效显著,各方反响良好。

 

下一步,国家文物局将广泛凝聚共识,积极稳妥地出台相关法规政策;逐步放开互联网文物经营限制,优化文物商店、文物拍卖企业从业条件,加强对市场秩序的整治和监管;制定民间文物鉴定标准,支持更多文物博物馆单位提供社会文物鉴定公益服务;建立文物市场守法信用记录制度,倡导理性收藏观念,逐步建立符合国情的民间文物收藏和流通机制。

   

(六)推动非国有博物馆发展

   

非国有博物馆是我国博物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16年年底,我国非国有博物馆1297个,占比近三分之一。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博物馆建设的积极性,2017年7月,国家文物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落实法人财产权,建立信息公开和信用档案制度,加强对征藏活动指导;完善差别化支持体系,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拓宽办馆筹资渠道,支持非国有博物馆依法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或发起设立基金会,接受社会捐赠等3部分16条意见,旨在进一步优化博物馆体系、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式,激发社会活力,保护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七)加强对外文物交流合作

   

文物资源既是中外文明交流互鉴的不朽见证,也是中华文明传播发展的互通桥梁。发挥文物工作在文明交流互鉴中的积极作用,更好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是坚定文化自信、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方面。在开展对外文物交流合作中,我们将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把文物资源作为讲好中国故事的生动载体,实现中国文化、中国价值、中国智慧、中国精神的国际表达;

 

将进一步深化政府间文物交流互动,加强与文化遗产国际组织的互动合作,增强中国在国际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将创新对外话语转换与表达,实施“一带一路”文化遗产长廊建设工程,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深度融合,更加注重运用市场手段推动中国文化、旅游创意产品自愿买、走出去、带回家;将坚持国家站位、全球视野,做好总体谋划和顶层设计,推动将文物援外工作纳入中国对外援助工作体系,逐步建立中国文物援外工作机制。

 

附:国家文物局班子成员简历

 

刘玉珠简历

 


刘玉珠,男,汉族,1957年12月生,安徽怀远

 

1974年11月参加工作,197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

 

1979年9月,华东政法学院(现华东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本科生;

 

1983年7月,中纪委驻文化部纪检组干部、副处级纪检员,文化部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主持工作),文化部计划财务司正处级干部;

 

1993年1月,文化部文化市场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其间:1993年至1995年,中国政府代表团成员参加中美知识产权谈判);

 

1996年10月,文化部文化市场管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其间:1997年至2000年,中国政府代表团成员参加WTO谈判);

1998年7月,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主持工作);

 

2001年11月,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司长(其间:2002年5月至2002年9月在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第一期公共管理高级培训班学习;2004年3月至2005年1月在中央党校第20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06年5月至2007年5月挂职担任北京奥组委文化活动部副部长);

 

2009年2月,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司长;

 

2014年4月,文化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兼文化产业司司长;

 

2014年9月,文化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

 

2015年10月,文化部党组成员,国家文物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玉珠同志主持国家文物局全面工作。

 

顾玉才简历

 


顾玉才,男,1963年1月生,汉族,辽宁海城

 

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历史学博士学位。

 

1981年9月,北京大学历史系本科生;

 

1988年9月,北京大学考古系硕士研究生;

 

1992年2月,辽宁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馆员;

 

1996年2月,辽宁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副所长(其间:1997年7月取得副研究馆员职称);

 

1998年11月,辽宁省文化厅党组成员、厅长助理;

 

2000年1月,辽宁省文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其间:2002年9月至2007年6月,吉林大学考古学与博物馆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2003年12月,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司司长(其间:2008年3月至2009年1月,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第八期培训班学习);

 

2009年2月,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院长、党委副书记;

 

2010年2月,国家文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5年12月,国家文物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顾玉才同志分管政策法规司、机关党委人事司、中国文物报社工作。

 

宋新潮简历



宋新潮,男,1961年12月生,汉族,陕西富平

 

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历史学博士学位。

 

1980年9月,西北大学历史学本科生;

 

1984年9月,西北大学历史学硕士研究生;

 

1987年7月,西北大学历史系教师;

 

1987年10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学博士研究生;

 

1991年7月,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1994年2月,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副研究员;

 

1995年12月,中国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干部二处副处长;

 

1997年2月,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司考古管理处处长;

 

2000年2月,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司副司长;

 

2003年2月,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司副司长、巡视员;

 

2005年5月,国家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科技司)司长(其间:2005年5月至2006年5月,挂职担任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计划发展部副主任);

 

2010年2月,国家文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宋新潮同志分管督察司、文物保护与考古司(世界文化遗产司)、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国家文物局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工作。

 

胡冰简历



胡冰,男,1962年1月生,汉族,山西永济

 

1977年1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1977年1月,先后在山西省永济县教育局、运城师专、运城地委组织部工作;

 

1995年7月,任山西省委组织部副处级组织员;

 

1996年5月,先后任中央组织部副处级调研员、正处级调研员兼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副局级调研员;

 

2006年4月,任国家信访局人事司司长兼机关党委副书记;

 

2010年9月,任国家信访局正局级信访督查专员兼督查室主任;

 

2012年3月,任国家信访局党组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先后兼督查室主任、机关党委书记;

 

2018年6月,任国家文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胡冰同志分管办公室(外事联络司)、国家文物局机关服务中心、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国家文物局数据中心)工作。

 

关强简历


 

关强,男,1964年8月生,满族,辽宁凤城

 

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历史学硕士学位。

 

1981年9月至1985年8月,北京大学考古系学生;

 

1985年9月至1988年7月,吉林大学考古系硕士研究生;

 

1988年7月至1992年8月,故宫博物院陈列部助理馆员;

 

1992年9月至1996年12月,故宫博物院陈列部馆员(其间,1992年3月至1992年7月,北京语言学院出国部英语学习;1992年10月至1993年5月,埃及开罗大学考古学院学习;1993年7月至1996年12月,借调至国家文物局文物二处工作);

 

1997年1月至1998年1月,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司考古管理处主任科员;

 

1998年1月至2001年4月,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司考古管理处副处长;

 

2001年4月至2003年6月,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司考古处处长;


2003年6月至2007年8月,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司副司长(其间,2005年8月至2005年12月,美国杜克大学宾福得学院公共政策及管理专业学习);

 

2007年9月至2009年2月,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副主任;

 

2009年2月至2009年4月,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司巡视员、副司长(主持工作);

 

2009年4月至2011年7月,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司(世界文化遗产司)司长(其间,2009年9月至2010年1月,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学习);

 

2011年7月至2013年7月,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司(世界文化遗产司)司长、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党总支书记(正局级);

 

2013年7月至2015年12月,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司(世界文化遗产司)司长;

 

2015年12月,国家文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关强同志分管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科技司)、北京鲁迅博物馆(北京新文化运动纪念馆)、文物出版社、中国文物交流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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