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抗疫”打破了医疗卫生行业大数据与其他部门数据之间的边界,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大数据处理方法和能力更值得卫生行业借鉴。
王晖专栏:“抗疫”信息化中的几点思考
2019年2月,我被借调到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参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2020年初,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使得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还未正式上线就投入到大数据精准助力防疫的战斗中,期间建设了“重点人员数据库”、“密切接触人员数据库”、“入境密切接触人员数据库”,以及防疫健康信息码(入境人员版),同时还开展了疫情预测、病毒溯源和复工复产监测等大数据应用。其中,通过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大数据分析出的密切接触人员数据,通过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下发各地查找到这些密切接触人员,并最终确诊的达3万余人。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计算机学院模型测算,因为及时查找到这些密切接触人员,使得全国感染人数减少约9.5万人。可以说,“密切接触人员数据库”和“入境密切接触人员数据库”对我国疫情控制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调研指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强调,要鼓励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在疫情监测分析、病毒溯源、防控救治、资源调配等方面更好发挥支撑作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强调了完善应急机制与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密切契合的重要性,成为提升疫情防控治理能力的重要指引。
与我们以前从事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相比较,这次防疫信息化相关系统最大的不同是,用户是社会公众,而以前我们的用户绝大多数是医生、护士等内部人员;以前我们也提大数据,但大数据的应用主要集中在本单位自己产生的数据,还属于探索阶段,侧重于医疗机构内部或行业范围的研究。此次“抗疫”打破了医疗卫生行业大数据与其他部门数据之间的边界,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大数据处理方法和能力更值得卫生行业借鉴。下面谈几点体会:
一、“大”和“小”
二、“多”和“少”
传统的卫生信息化建设,希望采集的数据越多越好。如果使用方是医生、护士等内部人员,这一需求还可以通过加强培训和制度管理等途径来提高数据的质量。但对于防疫信息化建设而言,社会公众是主要的用户群体,就要考虑最小化采集原则,要坚持“少而精”,才容易做到“快而大”。采集的数据越少,不仅是出于保护个人信息的考虑,关键是尽可能确保数据质量。
三、“繁”和“简”
大数据处理,有很多的方法。我们对大数据的方法是“化繁为简”,采用数据碰撞比对的简单方法,快速发现数据之间的关系。后来在疫情的预测方面,同样采用“奥卡姆剃刀原理”,把纷繁复杂的各种因素尽可能简化,结果发现,对疫情数据的预测分析反而最准确,这也应验了“简单就是美”。
四、“互联”与“共享”
公共卫生信息系统与医院信息系统之间的互联共享问题,在这次疫情中表现得十分突出。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如何与医院信息系统互联?医院信息系统哪些数据和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共享?如何共享?这些问题亟需解决,建议加强顶层设计,研究制定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和医院信息系统之间共享的最小数据集,并加以常态化运行,做到“平战”结合。
五、“大”与“多源”
大数据不应该仅仅强调“大”,大数据分析更要强调“多源”,即数据来源的多样性。“多源”汇聚的数据,通过关联比对分析,更易于辨识其中一些关键数据的真假。体现大数据分析价值的本次疫情防控,正是汇聚了多个部门和多个社会第三方平台的数据,更易于通过比对分析判定数据的真实性,对验证真实的社会复工复产率起到关键作用。相比之下,单一来源的数据就是再大,作用也很有限,“多源”数据才应是大数据的本质特征。
(本文作者系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信息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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