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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缺的从来不是文件,而是执行! | 医生说

陈陈 医脉通 2019-01-03



导读

法律,多数时候在医院里俨然已经变成了可笑的代名词。



来源:“医联APP”微信号

作者:陈陈




 

在中国所有的行业中,如果你问哪个行业下发的指导文件最多,很多人所能想到的除了房地产,可能就是医疗行业了。房地产和医疗行业的特别之处在于,每个省份,每个市,甚至是每个区可能都会有一个指导性文件出来规范当地的房地产行业,而医疗行业的指导文件大多由之前还统管着医疗行业的卫计委联合其他部门下发,虽然在政府部门数量上面没有指导房地产行业部门多,但是权威性和部门来头并不比其逊色。

 



 

如果有人关注医疗动态的话,应该记得在2016年10月的时候,福建省卫计委发布了“福四条”,首次将医生黑名单纳入到了政府的工作内容中去,随后广东、甘肃以及湖南常德等相继跟进,在“福四条”的基础之上又增加了一些地方内容,但是在大的方向都是在明确,“凡是有违医保政策的,将会启动黑名单医生制度”。至此,医疗黑名单算是有了一个指导性方向和实验地。

 

在医疗黑名单建立之后,随之呼声较高的便是由医务人员发出的建立“患者黑名单制度”,与“黑名单医生制度”意义趋同,凡是有违“患者黑名单制度”内容的人也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并适当剥夺其就医时的部分权利,当然并不剥夺其就医的权利。

 

“患者黑名单”的呼声这几年一直都较为强烈,尤以在发生了恶性伤医、袭医等事件之后。虽然呼声较大,但是在实行方面政府一直都比较拘谨,毕竟所涉及到的群体是巨大的,而对应的执行成本在有关政府部门人士看来也是一个难以估计的天文数字。



可虽然如此,但是事情还是有了转机。2018年10月16日发改委的官网上突然出现了一则通知,题目叫做印发《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通知(以下简称惩戒备忘录)。在通知中,明确规定了六种行为涉嫌违法。这份通知随后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联合发布的为中央28部门。熟悉中央部门分类的人应该可以想到,在这28个部门里,除了农业部、外交部等和医疗关系不大的部门没有参与进去外,其他的部门基本上在发改委的统筹下都直接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对医闹零容忍

 

对“医闹零容忍”似乎是一个非常熟悉的字眼,凡是悉数中国医疗国情的人都知道,这并不是一个新鲜的词。早在14年的时候,政府部门就对医闹表现出了极大的不满,提出“要以法律的名义对医闹零容忍”。然后2015年、2016年,一直到2018年,我们还仍然在呼吁对“医闹零容忍”。很多时候我们所谓的“零容忍”在一些人看来,是“伟大的容忍”,“有水分的容忍”,甚至是“百分之一百的容忍”。

 



 

任何文件的下发都不会毫无缘故,同样的道理,发改委联合中央27部门印发关于《惩戒备忘录》也并非是一时兴起,心血来潮。

 

如果有人做个统计的话,那么从非典之后到今年的2018年,15年的时间里,中国所发生医闹的数量和医闹程度在世界范围内都是骇人听闻,不寒而栗的。如果以最近北大医院的医闹作为例子,那么可以看到,在当下中国,无论是偏于一角的乡村卫生所,还是在天子脚下,贵如北大医院,是中国六十万医学子向往神圣的地方也会遭遇到医闹事件。了解北大医院的人应该知道,想要在北大医院工作,其难度之大往往令人咋舌。曾有人戏称,本硕博都在北大医学院读书,毕业之后却没法在北大医院工作,原因是因为学校不够好。

 

如果还有人觉得北大医院不厉害,那么我可以告诉你的是,中央有三家部属医院,专门负责给国家领导人看病,这三家医院分别是:解放军301医院,中日友好医院以及北大医院。

 

可是即使如此,再厉害的医院,再专业的医生也没法面对突如其来的医闹事件,再精湛的医术恐怕也抵不过首师大学生的拳打脚踢。

 

这不是北大附属医院第一次出现这种情况,三年前,北大三院也同样经历过如此,不过当时是高龄产妇事件。虽然事件已经过了三年,但是两者在性质上却没有比较大的差别,毕竟医闹从来都不屑于看重法律

 


在此时此刻印发《惩戒备忘录》似乎是对医闹的当头棒喝,以“信用”的形式“恐吓”潜在的医闹行为者,让他们知道自己的行为将会产生巨大的影响,不仅仅在晋升、出行、购房、贷款等方面,甚至连考取公务员、评优等方面也将面临着巨大的困难。

 

文件的出发点是好的,尤其在当下中国信用缺失严重,医闹们目中无法,甚至连首师大的学生都可以上演一出骇人听闻的暴力事件之后,可想而知,对于健全建立医疗信用体系、完善患者黑名单制度,已经燃上眉头。

 



 

可我却有着自己的忧虑。

 

如果你问我,在现有情况下,我们是否缺乏打击医闹的文件和法律,那么我可以明确告诉你的是,我们缺的从来都不是一份份垒如山的指导文件,而医闹的解决也绝对不是依靠一份文件和一份多部委联合签署的备忘录能够解决的。如果从2014年算起,光是打击医闹的文件已经不下于一百个,医闹入刑也得到了最高法的支持,但是我们可以看到的是,医闹仍然像个常客一样在我们身边。如果你不信的话,那我会建议你去医院里转转,那里无时无刻都有着五花八门的医闹形式。



无论是医闹指导性文件的下发还是各个部门联合起来打击医闹,虽然从法律层面上来说,无法律作为依据则意味着权力的滥用,但是在我们有了法律之后,医闹依然猖獗,我们便不能够再继续责怪最高法不支持医闹入刑。比起医闹们的目中无法,行为狂妄,无最基本的素养和道德,执法部门的推诿、和稀泥、甚至是不执法所带来的影响则更为恶劣和深远。

 

我们常说,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而这对于建立健全法制社会也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是似乎医院总是法律空白的地方。在医院里,法律的震慑作用不仅没有得到发挥,反而却总是被一些患者和家属藐视和不屑。而在事情发生之后,法律的追究作用则更加显得苍白和无力。法律,在医院里俨然已经变成了可笑的代名词。

 

如果你问我,在中国的哪个地方明知犯法却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甚至即使受到了制裁,也大多只是比如,拘留三天、罚款二百的惩罚,那么我会告诉你,医院或许是个好去处。在医院里,虽然明文规定辱骂医生犯法、扰乱公共秩序犯法、殴打医生犯法、摆弄花圈犯法,但是我们依然可以看到这些明知故犯的患者或者家属们依然乐此不疲,逍遥法外。如果你想要通过报警解决问题,那得到的回复可能是,“人家是病人,你们通融一下”,或许是“你把人家家人都治死了,人家闹闹也是应该的”。

 

在医院的法律威信想要重新建立且以此来达到规范人们行为的目的,那我们必须要依靠强力的执法和公开的法院宣判才能够重新恢复医院本该有的氛围和环境,也只有此,我们的医院才可以真正摆得下一个能够看病的电脑桌。只有让法律产生的震慑恐惧让社会扑捉得到,且通过公共平台宣扬开来,那些想要闹事的人们和那些因为觉得法律无用而想以身试法的患者以及家属们,才会从内心里知道自己的所做所为已经触发了中华人民共国的法律。而对于此,有些人总是说这样无用,因为医疗黑暗,不如先治疗医疗圈。而对此,我相当反对,因为在酒驾入刑的2010年之后,中国每年的酒驾发生事故率已经呈现明显的下降趋势。而酒驾得以下降的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基于在法律得到完善之后,执法人员的严格执法和有关部门的强有力支持。

 

害怕执法、和稀泥式的执法常是我们有关部门在面对医闹时所采取的应对手段和措施。但这种行为做法看似是在解决问题,但其实是在酝酿着更大的问题,因为犯法的人员没有得到法律的制裁,那他们就有可能再次以身冒险、无法无天。在很多时候,执法部门的一昧妥协和退让,不为医务人员伸张正义,不以公共利益作为事情的根本出发点,而总想着维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种行为并不会让人们认为其所作所为是政府部门应该做的,而当时的执法人员也并不是在做什么老好人。因为你对犯罪分子的友善就是在对那些遵纪守法的患者的侮辱和不尊重,执法人员不依照法律执法,便是在纵容犯罪,在以更加不可原谅的形式无视法律。

 

一个不敢严格执法的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是在亵渎神职,让法律的神圣蒙灰,而渎职和不作为的行为在医院却是经常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渎职和不作为也是在犯法。

 

若有法不依,则法形同虚设,若违法不究,则法权威难掩。

 

 




后记:《惩戒备忘录》的颁发对于塑造一个正常的医疗秩序是重要的,也是必须的,可以看到,对于医闹行为,中央部门已经表达了自己的态度,那就是对于医闹,绝对要予以惩治,让他们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在中央部门出台了《惩戒备忘录》之后,那么如何用好这个备忘录,将这个备忘录的作用发挥到最大,让医疗秩序真正的回归到正常,希望我们的执法部门能够真正地认真执行,不要总是一而再再而三的让医务人员流血又流泪。

 

数据来源:

1.http://www.rmzxb.com.cn/c/2018-10-16/2191418.shtml 对医闹零容忍要更彻底;人民日报 2018-10-16期

2.http://www.ndrc.gov.cn/ 中国发展改革委员会

3.http://www.china.com.cn/legal/2015-10/28/content_36913697.htm新刑法修正案11月起施行医闹等9种行为入刑;光明网 2015-10-2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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