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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责任怎样来的?患者术后4天急性肺栓塞死亡,医方被判赔11万冤不冤? | 医眼看法
导读
轻微责任是怎样来的?大概是说本可以不让患者冒险手术,手术推后就是了,和患者说明白可能有风险,劝说患者放弃手术才是正解。目前患者右面肌痉挛诊断明确,具备手术指征,向患者家属交代病情,患者术前血小板较正常值高,下肢血管超声未见深静脉血栓,术后警惕下肢静脉血栓形成及肺栓塞可能,向患者及家属交代手术治疗风险及手术并发症可能,患者及家属表示理解、愿意承担手术风险,要求积极手术治疗。
2.患者术前化验血小板为511*109/L(参考范围125-350*109),D-二聚体定量1.48mg/L(参考范围0-0.5),明显超出正常参考值范围,医方未予重视,未行病因分析及请相关科室会诊,存在缺陷。
3.且医方术前讨论中已经考虑到术后存在下肢静脉血栓及肺栓塞发生的风险,但在提供的《面神经根显微血管减压术知情同意书》中未就此情况予以有针对性的个体化告知,医方的医疗行为存在缺陷。
4.手术历时1小时,术后予以Ⅰ级护理、吸氧、心电监护、止吐及营养神经等对症治疗,医方的诊疗行为符合诊疗规范的规定。患者虽属于中老年病人,但肢体运动不存在障碍,手术时间较短,不属于常规采取预防静脉血栓栓塞措施的人群,故医方在患者术前及术后未应用预防静脉血栓栓塞的措施未违反临床诊疗指南的规定,不存在过失。
5.医方在术后为预防颅内出血予以应用注射用矛头蝮蛇血凝酶2IU入壶,符合该类手术的术后处理原则,其用法及用量符合药品说明书范围。但医方在患者术前已考虑到有下肢静脉血栓及肺栓塞的可能,而该止血药具有类凝血酶样作用,能促进血管破损部位的血小板聚集,目前虽无关于血栓的报道,但为安全计,有血栓病史者禁用。患者术后化验血小板较术前虽有一定程度的下降,但仍高于正常值,医方在应用止血药物前未对患者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继而决定是否应用或者减小止血药物剂量,医方的医疗行为存在不足。
6.患者下地后突发意识丧失,急行气管插管、胸外按压、心肺复苏等抢救措施,并请相关科室会诊,考虑面肌痉挛术后突发肺栓塞可能,征得患方的同意,予以肝素钠抗凝及阿替普酶溶栓治疗符合《肺血栓栓塞症诊治及预防指南》的规定,患者为致命性高危肺血栓栓塞症,医师根据患者的病情予以普通肝素5000U负荷量后,予1000U/h维持泵入,向家属交代出血风险后予rtPA20mg推注,医方的上述抢救措施不存在过失。
答:患者入院后医方完善了各项检查,术前第一次血常规提示血小板638×10^9/L,3天后复查血小板511×10^9/L;并给予了下肢静脉超声示深静脉血流通畅、未见血栓,无手术禁忌。血小板升高的确属于血栓高危,但血栓形成受很多因素影响,血小板异常并非唯一的因素。术后患者肺栓塞发生前无征兆、按照诊疗规范适度下地活动。医方在该患者的诊治过程中遵守了相关医疗规范。术前已进行了防范,并将手术风险包括血栓栓塞疾病等风险进行了告知,血小板高不是手术绝对禁忌,术后也嘱患者“适当下地活动”。本鉴定意见所指预防静脉血栓栓塞措施为机械性预防或药物预防。关于是否应该使用抗凝药物预防未来可能发生的血栓栓塞性疾病,主要取决于患者有无明确的冠心病、高血压、糖尿病等病史以及发生心血事件的风险因素。本患者没有上述因素,故不需抗凝药物预防。关于术前机械预防措施,是否应该放置滤网,这个并非常规预防措施,而且为有创性治疗,因此机械预防也无必要。其它也没有更多的干预措施。
2. “肢体运动不存在障碍,手术时间短”就不用采取任何预防措施,是否有相关依据?相对于本案患者进行过1个多小时神经外科手术、高龄、术前血栓相关化验结果明显异常等高风险,以“肢体运动不存在障得,手术时间短”为由不给患者提供预防措施不存在过错的依据是什么?
答:肢体运动不存在障碍,手术时间短,均为深静脉血栓形成的低危因素。医方已在术前术后进行相应评估及检查,并在术后嘱患者早期下床活动。本鉴定意见所指预防静脉血栓栓塞措施为机械性预防或药物预防。医方术前术后均按照诊疗规范进行评估及检查,其它也没有更多的干预措施。
3. 依据病程记录,既然医方在术前考虑有下肢静脉血栓及肺栓塞的可能,按照临床实践,如果考虑到有下肢静脉血栓及肺栓塞的可能,是否该进行血栓相关的预防措施?
答:医方术前已进行了防范,下肢静脉超声示深静脉血流通畅、未见血栓,并将手术风险包括血栓栓塞疾病等风险进行了告知,无明显手术禁忌。患者术后恢复良好,生命体征平稳,并无任何静脉血栓发生的症状或体征,如下肢肿痛及颜色改变等。术后第二天、第三天病历均记录“适当下地活动”、“逐步增加下地活动”,符合术后早期活动原则。医方给予了相关的预防措施。
4. 请问临床上对于下肢深静脉血栓及肺动脉栓塞相关的预防措施包括哪些?是否有既可以预防血栓及肺动脉栓塞,又不会给患者带来损害的预防措施,比如机械预防等?
答:预防措施包括早期活动、药物、机械预防措施等。该患者术后肺栓塞发生前无征兆、按照诊疗规范适度下地活动。术前是否应该使用抗凝药物预防未来可能发生的血栓栓塞性疾病,主要取决于患者有无明确的冠心病、高血压、糖尿病等病史以及发生心血事件的风险因素。本患者没有上述因素,故不需抗凝药物预防。功能神经外科手术为国际上公认的血栓低危、出血高危性手术。本案为功能神经外科开颅手术患者,出血风险高、出血后果严重,不适宜应用抗凝药物。关于术前机械预防措施,是否应该放置滤网,这个并非常规预防措施,而且为有创性治疗,因此机械预防也无必须。本患者术前做了超声筛查,已充分遵循血栓预防相关指南的要求。
5. 面神经根血管减压术是择期手术,并非急诊手术,请问专家术前查房记录显示患者术前血小板511×10^9/L、D-二聚体定量1.48mg/L,结果明显异常,对于择期手术是否可以等待指标调整正常之后再行手术,可否降低患者术后发生静脉血栓、肺动脉栓塞的风险?
答:面神经根血管减压术是择期手术。患者入院后完善各项检查,诊断明确,术前检查肝肾功、尿常规、术前传染病常规、胸片及心电图检查均未见异常,腹部超声示肾囊肿;血常规提示血小板638×10^9/L,3天后复查血小板511×10^9/L;下肢静脉超声示深静脉血流通畅、未见血栓。无明显手术禁忌,术前向患者及家属于交代手术治疗风险及手术并发症可能,患者及家属表示理解,并在《面神经根显微血管减压术知情同意书》上签字,说明患方已了解了手术风险。患者术前检查血小板升高,血小板高不是手术绝对禁忌,术前已进行了防范,符合神经外科基本诊疗规范。
责编 | 小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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