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亚欧币”特大网络传销案开庭!法院择期宣判
反传销网12月16日发布:打着虚拟货币的旗号,以高额返利为诱饵,公司化运作为包装,“亚欧币”不仅骗过了众多投资人,还成为多个地方政府的座上宾。这一特大网络传销案被警方破获时,已在10个月内吸金40亿,发展会员近5万人,账上资金缺口达30亿元。
“亚欧币”的火爆程度不亚于任何一个资金盘。它号称拥有中国第一张数字货币发行牌照,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召开发布会,邀请金融、文化、信息等部门的官员出席,与多地地方政府签署战略协议。
但这只是一场打着虚拟货币的旗号进行诈骗的传销,它以“三级代理、三级分销”层级作为运营模式,以高额返利为诱饵吸引投资者入局。被警方查获时,公司账目上的资金缺口达30亿元,资金链处于断裂的边缘。
2017年5月12日,海口警方出动200多名警力同时在海南、北京、江苏、广东、四川、湖北等6个省市实施抓捕,抓获海南跨亚欧网络竞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跨亚欧公司”)的一号人物刘琅(原名刘勇)、二号人物夏建荣等主要犯罪嫌疑人28人。同时,警方还对全国范围内53个涉案账户进行冻结,涉案金额高达40.6亿元。
12月13日上午,韦某某等9名被告人涉嫌“亚欧币”传销活动一案在广西省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该案是武鸣区法院审理的首例网络传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4月27日,海南跨亚欧网络竞技有限公司在海南省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随后该公司虚构其由央企控股并经政府部门许可发行和交易虚拟货币“亚欧币”,以经营竞技竞猜产业园、青少年安全食材、跨亚欧网上商城等虚假名目向海南、广西等省、自治区虚假宣传投资“亚欧币”的合法性、投资高效益性和低风险性,以骗取参加者的信任。
2016年6月,韦某某(另案处理)成为“亚欧币”广西总代理并以其成立的武鸣县金泥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为运营载体,在武鸣区兴武大道恒宁太阳广场6栋32楼设立办公室开始经营“亚欧币”投资活动。
该公司要求参加者需缴纳10000元以上购买“亚欧币”作为入会门槛,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高额利润回报为诱饵引诱参加者大量投资“亚欧币”并发展会员投资。所投资的资金用于够买“亚欧币”,投资时即冻结其投资款,每天解冻0.4%,250天解冻完毕。内盘“亚欧币”转入外盘交易,以获取利润。外盘投资门槛为1000元,可以在外盘中自由交易。
韦某某在其名下发展了被告人李某某、周某某、韦某某、韦某某(后三人另案处理)四个“亚欧币”传销团队,并以团队业绩计酬的方式向上述团队返利。经鉴定韦某某会员账户下线层级有28层,下线会员数量为2736人。其中李某某及其团队会员在“亚欧币”传销活动在南宁市武鸣区得以发展、扩大。根据统计李某某团队的业绩为128570000元,其本人投资额为5800000元,其团队的投资资金后因“亚欧币”投资网站关闭无法提现造成巨额经济损失。
为贯彻院庭长带头审理大案要案的司法改革方向,该案由武鸣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梁凤堂担任审判长进行审理。
庭审中,法庭就公诉机关指控韦某某等9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人当庭出示了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等有关证据,控辩双方进行了质证,并充分发表了意见。
被告人的亲属及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因被告人数众多、案件复杂,法院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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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17日至7月19日,经海南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在全国引起广泛关注的“跨亚欧公司”特大网络传销案在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25名“高管”集体过堂。
所谓虚拟数字货币 从未获国家批准
事实上,到目前为止,我国并没有批准过所谓的虚拟数字货币。
针对各类“虚拟货币”在互联网平台集中交易所带来的金融和社会风险,以及一些所谓“虚拟货币”日益成为洗钱、贩毒、走私、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监管部门多次发出针对“虚拟货币”的风险提示。
而针对代币发行(ICO)融资乱象,在去年9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等7部委发布公告,全面禁止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
重点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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