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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传】女子被困传销组织 她上演教科书式自救;恐吓殴打、非法拘禁……西安11人恶势力集团暴力传销案宣判

反传联盟 2019-12-06

反传销网11月6日发布:对于传销大家都不陌生,它的存在害人不浅,给造成不少家庭支离破碎。那么误入传销该如何自救呢?近日,在江苏南京,一个误入传销组织的25岁年轻女孩,就上演了一出教科书式自救。(您身边的防传管家:添加【反传联盟】微信公众号fcx114-com)



10月30日中午1时许,秦淮公安分局红花派出所民警胡斌突然收到一条短信,在确认民警身份后,对方问是否可以为她提供帮助?女子在短信中表示,她怀疑自己不慎落入了传销组织,为了不暴露自己,只能通过短信向民警求助,希望民警可以帮帮她。
在短信交谈中,胡斌了解到,在三天前,吴女士被哥哥骗到了这个组织里,她当时根本不知道这是一个传销组织。吴女士表示,“里面的人每天都会上课、洗脑,他们说报警是没有用的,就算被抓了,他们也不犯法,而且让他们知道后一定会报复的。”吴女士越听越害怕,在意识到自己的危险处境后,她选择用机智的办法向民警寻求帮助。
吴女士被骗到这里后,因为对这里不熟悉,也没有认识的朋友,所以一个人偷偷用手机在网上找到了秦淮红花派出所民警的联系方式。吴女士告诉民警,他们住在镇江市一个小区里,这个小区很多人都是这个组织的,所以想跑很难。“每天我都会见四个人,每个人轮流给我洗脑,如果不上课,就会采取一些强制措施,一点自由都没有,所以也不能直接报警。”



最后,吴女士希望民警可以帮她联系当地警方,并一再提醒不要暴露她。胡斌告诉她放心,同时让她注意自身安全,警方很快会处理的。随后,民警向上级汇报了情况,通知了当地警方。很快,南京警方对这一传销组织进行了剿灭,成功解救出了吴女士。10月31日,吴女士被救后,还向胡斌发来了感谢信。
目前,李某等人因涉嫌组织传销已被南京警方刑事拘留,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之中。

新闻链接:恐吓殴打、非法拘禁……西安11人恶势力集团暴力传销案宣判(您身边的防传管家:添加【反传联盟】微信公众号fcx114-com)


随着近几年互联网的发展

传销分子可谓是绞尽脑汁,用尽套路

微信那头的可人儿

每天都会对自己嘘寒问暖

本以为遇到了爱情

谁知见面就

落入了“传销”的骗局


传销分子以交友、介绍工作为名,

将人骗至窝点,实施抢劫、非法拘禁……


近日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

11人恶势力非法暴力传销案

这意味着

又一恶势力犯罪集团覆灭


涉恶传销案牵出犯罪集团

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被告人付天伟、李兴学、李元林、阮剑斌、路俊男、黄佑雄、文上勇、汪承丽、王全楼、穆天杰、张旭、金海燕等人,在付天伟、李兴学、李元林领导、组织下,通过电信网络以招聘、恋爱等为名,将多名被害人从外省市诱骗至其在西安市灞桥区汪新寨村、张一村、东小寨村租住的民房内,采取恐吓、殴打、搜身、非法拘禁等手段,抢劫被害人随身现金、手机、银行卡等物品,逼迫被害人说出手机微信、银行卡密码,逼迫被害人向亲友索要转款以及使用被害人手机网上贷款后,取出被害人银行账户内钱款,上交至付天伟,付天伟将大部分赃款自行处置,其余小部分留给其手下作为生活及活动费用。

因招工骗来 丈夫和她离婚

据其中一位被害人杜春霞陈述:2018年3月12日阮剑斌以招工名义把她骗至西安,“安燕”把她接到一处民房。阮剑斌、文上勇、路俊男、王全楼、黄佑雄把她按倒在地,李元林对她扇耳光、拿水杯往身上泼水、用脚踢、揪着她的头发骂,威胁要让人把她强奸了。

李元林让文上勇搜身,她身上的800元现金、两部手机、银行卡、金项链(价值3500元)等物品被抢走。李元林、黄佑雄、汪承丽恐吓、威胁、逼迫她骗家人朋友要钱,并索要她的手机、银行卡密码。

穆天杰负责看门,汪承丽、安燕看管她。她被逼借了朋友6500元,农行卡被取走14300元,邮政储蓄银行卡被取走770元以及身上的800元,共计损失22800元。她被拘禁了两个多月后,被押送到火车站送走。该组织威胁说,她的家庭住址、父母电话被掌握,如果报警就让她的家人没有好下场。她害怕连累家人就没敢报警。从传销组织回来之后她的精神状态不好,丈夫和她离婚。

被女网友骗来 拘禁期间父亲因病去世

据其中一位被害人孙荣飞陈述:2017年2月19号他被女网友从江苏无锡骗至西安市灞桥区一处民房房间,他转身离开,被六、七名屋里的人摁倒在地,并殴打他。

他的银行卡、两部手机、800多元现金被搜身后拿走后,他被拘禁在一个房间,被抢走两部手机、现金800多元、微信零钱1000元、银行卡18000元,共计19800元。2017年2月22日晚20时许被送至火车站。他被拘禁期间,他爸脑血栓住院急用钱,他回不去,他爸因病去世了。

警方跨省抓捕

被告人长期多次作案,形成了以付天伟、李兴学、李元林为首要分子,阮剑斌、路俊男、黄佑雄、文上勇为骨干成员,成员基本固定、层级严格、分工合作、作案手段成套的恶势力集团,该集团专以外省市被害人为作案对象,非法拘禁、抢劫18人,抢劫数额累计327638元,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权利,严重危害了电信网络秩序和群众的网络安全感,造成了比较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8年11月到2019年5月期间,警方对该集团成员实施跨省抓捕,主要分布于贵州、四川等5省。主要成员在今年5月份抓获,其他成员去年12月抓获。

一审判决来了!

各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的抢劫罪、非法拘禁罪。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所犯罪名成立。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付天伟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剥夺政治权利4年;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又十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剥夺政治权利4年。

二、被告人李兴学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3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又八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3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

三、被告人李元林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又八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

四、被告人阮剑斌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又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

五、被告人路俊男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7.5 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又四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7.5 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

六、被告人黄佑雄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又二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7 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

七、被告人文上勇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7万元,剥夺政治权利1年;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又二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7 万元,剥夺政治权利1年。

八、被告人汪承丽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3 万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3 万元。

九、被告人王全楼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3 万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又十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3 万元。

十、被告人穆天杰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又十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十一、被告人张旭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又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十二、扣押在案的被害人的手机、电脑等物品由扣押机关发还被害人。

十三、扣押在案的被告人的29500元现金、被告人银行账户内的53527元存款及贵J32E99号白色本田缤智轿车一辆,予以追缴,扣押之款及所扣押车辆依法变现之款,按比例发还被害人。

十四、被告人违法所得的人民币327638元,扣除上述第十三项所列之款后,其余部分继续追缴。

警方提醒

1

暴力传销主要利用网恋、交友、介绍工作、旅游等手段诱骗受害人,受害人绝大多数为走出学校大门的年轻人。

2

外出打工、交友、游玩的时候,每到一个新地点一定要通报给父母亲人,并且要经常与他们保持联系,让他们知道你在哪儿。

3

一旦遭遇“暴力传销”,要想法设法与外界取得联系,并尽可能提供具体详细的位置,以便警方救助。

新闻来源:《都市热线》

记者:胡浩(您身边的防传管家:添加【反传联盟】微信公众号fcx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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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现代快报,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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