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勤华:北大法律系77级——我们永远的精神家园
30年前(1978年2月28日)我们怀着憧憬与梦想,从祖国的四面八方,来到了中国最著名的高等学府北京大学,度过了我们人生历程中最美好的一段时光;26年前(1982年1月12日),我们带着收获与成熟,离开了母校,奔向祖国各地,展开理想的翅膀,开始书写属于我们这一代人的历史篇章。
今天,如同“北京大学法律系77级入学三十周年庆典通知”中所说:“我们中间有共和国的栋梁,有学界泰斗,有睿智的立法者,也有严明的执法者,有声誉显赫的企业领导人,还有经验老道、判断精准的优秀律师!真可谓是群星闪烁,光照神州。”北大法律系77级,我们永远的精神家园!北大法律系77级,我们不竭的动力源泉!
中国最大的班?
我们北京大学法律系77级,是一个富有感情的班级,也是一个充满友谊的集体。也可能是中国历史上大学中最大的班级:我们班共有83位同学,而现在大学中的班级,一般都在30人到50人之间,也有一些大的班级,有60人的。但拥有83名同学的班级,可能就是空前绝后的了。担任过我们班级的班主任和辅导员,以及给我们讲过课的老师也有30余位。他们中有叶元生、孙国华、沙建孙、朱启超、杨敦先、刘家兴、王国枢、罗祥文、王勇飞、杨紫煊、王德意、沈宗灵、龚祥瑞、张国华、李志敏,等等。
我们83位同学中,有4年学习中长期担任班支部书记的林以翠(因为这个名字太像女士的名字了,陪同领导一起出差实在是不方便,故后来在领导的要求下,改名“林栋梁”,取“国家之栋梁”之意)、班长刘和海(当时来读书时,已经有了三个儿子。班里还有一位有三个儿子的同学是冯殿美)、学习委员傅长禄、生活委员赵国玲,有聪明绝伦、风流倜傥的谢思敏、谢维宪、刘凤鸣、陶景洲、杜春、赵汝琨、李洪海、徐杰等,有江南才子陈兴良,有“江苏二顾”顾功耘、顾雪挺,有侃大山超人、给大家带来无穷欢乐的丛培国,有苦行僧姜明安,有边走路边背英语的李克强,有运动健将兰晓梅、刘德权,有公安局长袁塞路,有学习4年打了4年武术的张恒山,有关心同学细致周到的李华云、牛嘉,有每周必定给其女友一封情书的丘征元,有喜结连理相亲相爱终生不渝的王志勇、李俊玲夫妇,有班级的小妹妹、当时才17岁的宋健,有外慧、内秀、形象美的严冶、翟建萍、苏岩,还有当时男生在私下里都公认的长得最美的“漂亮姐”王燕,等等。
下面十六则小故事,只是我对当时的老师和同学的一点零星回忆,也许能够让大家对我们当时大学4年生活有一点更为真实地了解。当然,由于时间久远,回忆错了的地方,请各位相涉的老师和同学原谅。
从北大荒来的辅导员叶元生老师
叶元生老师是我接触到的第一位北大法律系老师。1978年2月28日,经过28个小时的火车折腾,我于凌晨3点多到达了北京火车站,出了车站,看到了对着出口处的北京大学接待新生的摊位,上面一条横幅,写着“欢迎新同学”字样,下面有几张桌子,几位老师和同学正忙碌着。我登记好自己的名字,就被安排进入停在边上的大客车,往北京大学赶。到了学校,迎接我的就是叶元生老师。
接下来的情况,凡经历过新生报到的人都很熟悉了。同学之间的介绍,和教师的见面,入学教育等,然后就开始了紧张地学习。而在这过程中,叶元生老师就忙里忙外,为我们每一个同学、尤其是外地来的同学做着琐碎的、但对刚到北京生活的同学来说又是非常重要的服务工作。叶老师当时扎着两根小辫子,穿着一身旧军装,有时腰里还束着一条皮带,风风火火,动作麻利,效率很高。一看就知道她是从北大荒出来的知青。
叶老师其实年龄也和我们差不多,但看起来比我们成熟得多,对于我们这些学生,就像姐姐对待弟弟、妹妹一样地亲热和周到。时隔30年,给我印象还非常深的一件事,就是在我生病之后她对我的照顾。由于不适应北方的饮食,我进校一个月,就得了急性肠胃炎。这种病,看病吃药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要注意饮食、休息调养。但在当时的北大学生食堂,没有这种条件。因为我们的早饭是棒子面粥(玉米粥),中午很少米饭,大部分是馒头,经常则是由玉米做的窝窝头。这对我这个从小吃惯了米饭和大米粥的南方人来说,的确是很痛苦的事,对病情的好转也是很不利的。
看到这种情况,叶老师一方面安慰我,说她以前在北大荒时也得过胃病,这种病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完全可以战胜它,以给我鼓励和勇气。另一方面,又说他先生是上海人,所以她也知道上海人不习惯吃棒子面粥和窝窝头,所以她就以辅导员的身份,积极去和校医院和食堂沟通,经常给我开病号饭,有了病号饭的条子,就可以在食堂里吃一些软的、容易消化的面条和大米粥。正是在叶老师的鼓励和照顾下,我的病情得以控制,身体状况有了一点起色。
这些事情虽然已经过去了30年,有些情节可能叶老师本人也已经忘记了,但我无法忘却,永远铭记在心里。
书法家李志敏老师
李志敏老师,是我在北大求学期间受到最大影响、得到最多恩惠的一位老师。除了精通英、法、德、俄四国语言,撰写了《中国古代民法》这本经典的民法史作品,以及民法研究成果和婚姻法课程受到同学们热烈欢迎之外,他的书法、他的气质也深深地感动了我。
其实,李志敏老师的生活是非常不幸的。1954年他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毕业,分配到了刚恢复成立的北京大学法律系工作。刚开始想在民法专业上有所努力,他在《工人日报》工作的妻子孟昭蓉因心直口快而在1957年的“反右”运动中被打成了右派。李老师受到了牵连,他虽仍在北大工作,但孟老师却被发配回河北唐山。更不幸的是在1976年的唐山大地震中,两个儿子全部遇难,只留下了一个女儿。所以,当我们入学时,李老师因为和妻子两地分居,学校分配不到房子,就只好住在集体宿舍里,和我们同在一幢楼里面。
在同学们的印象中,李老师是一个学问丰富、专业扎实、为人谦和、儒雅清高的学者,尤其是他的书法艺术,在当时已经达到一个很高的境界。对我来说,除了这些之外,还几件小事使我对他的人格和品德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
第一件事是我和两位师兄在李老师的指导下,于1978年底完成了《试析买卖婚姻》一文,适逢1979年北大举办五四科研节,我们就在学术讨论会上宣读了这篇论文。结果有一些与会老师不同意我们的观点,对文章提出了一些批评意见。我当时很紧张,会后我就问李老师该怎么办?李老师很从容地对我说,不用紧张,我们这篇论文资料翔实、逻辑严密、观点不极端,理论界和实务部门的同志已经和他说了,这篇论文质量不错,可以在高水平的杂志上发表。
研讨会之后,我们将这篇文章投给了《法学研究》编辑部,过后不久,就接到了编辑部的通知,说文章写得很好,将在1980年第2期上刊出。这件小事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认识到在学术研究上,不要怕争论,不要怕被人批评,要有一种自信心,要有自己的立场,不要轻易放弃自己花费了大量劳动而获得的观点和结论。
第二件事是过后不久,我自己在看书中有了一些感悟,完成了一篇小论文,让李老师帮我看一下,把把关。李老师看得很仔细,看完后就把我叫了去。看到他拿出改得面目全非的文章,我心里就有点发悚。果然,平时非常随和的他,这次非常严肃。他对我说,你已经写了不少文章,我也帮你改过许多次,但你有些错误老是改不过来。比如,的、得、地,这三字你到现在还没有搞清楚,用得不正确;又如,“所谓”的意思就是“所说的”,后面不能再加“的”了,不能说成“所谓的”;还如,每一个小标题之间要有过渡,要有承上启下的关联词,每一个自然段之间应该有内在的逻辑联系,这样,写出的文章才有说服力。
当时,虽然面前没有镜子,但我自己感觉到脸上有点发烧,一定是胀得绯红。心想从小到大,还没有受到过这么严厉的批评。在回去的路上,我有点沮丧。但过后,我越想越感到李老师说的有道理,这次挨批有收获,对李老师也愈加敬重。当时李老师的批评,直到现在还让我受益良多。
第三件事是一年以后,李老师编写了一本《马克思主义论婚姻家庭法》的著作,当时出版比较困难,他就让我在暑假回上海时,去上海一家著名的出版社问问,可否在该社出版。回到上海,我就去找了该社的一位编辑室主任。听说是北大来的学生,他很热情地接待了我。当我说明来意,将李老师书稿的大纲和部分样章给他看时,他就问我这是否是国家或省部级课题,或是否有经费资助,李老师是否是教授等。我说这是李老师个人多年研究的成果,并不是国家和省部级课题,也没有经费的支持,李老师还没有评上教授。听到这些,他的态度明显变得有些冷淡。离开时,我就问了,你们的态度如何?书稿能否出版?他告诉我,他们还要商量商量。回家后我就马上把这个信息告诉了李老师,他说那就等一等吧。一直到暑假结束,我们仍然没有得到出版社方面的回复。
临回北京前一天,我又去了出版社,但没有能够见到这位主任,他手下的一位编辑出来接待,我对他说,如果你们确实对此选题不感兴趣,那就把大纲和样章还给我,我再交还给老师。他很客气地说,他们主任关照了,这个选题他们在考虑,并没有说不能出。这给了我一点安慰。回到北京后,我把情况详细告诉了李老师,他听后也很无奈,说,那我们就再等等吧。一个学期过去了,仍然没有什么消息。
过寒假回上海时,我又去了该出版社,这次仍然没有能够见到这位主任,但编辑告诉我一个好的信息,说主任在北京开会,李老师可以到主任住的宾馆去见他详细面谈。我马上将此消息告诉了李老师。那天晚上,李老师就按照约定的时间去了该主任住的宾馆,但宾馆的人说他出去了,李老师一直等到9点多,足足一个多小时,仍然没有见到这位主任的影子。第二天我和李老师通电话时,他没有多说什么,就告诉我不要再去出版社了,书稿就先放着吧。
这件事情对我刺激很大,当时我的一种很强烈的感受是,在中国,一名普通的知识分子在社会上是多么没有地位,在事业上要有所成就将有多么艰难。我想,今后如果想从事这一职业,那么就准备好坐冷板凳,被人折磨,以及吃苦耐劳,坚韧不拔的心态。也是从那时起,我对出版社的某些头头少了一些信任,多了几分警惕。
李老师对我的学业的帮助是无法用语言来描述的,但我却没有能够很好地回报他。1982年我考回到上海,在华东政法学院读外国法制史研究生期间,老师来过几次上海,有的是讲学,有的是与上海大学美术学院的同行交流书法艺术。但我当时限于财力,都未能好好地款待老师。
1984年我作研究生毕业论文调研,到了北京,也去拜访过老师。老师还是如同我在北大读书时一样,对我进行辅导,帮助我收集资料,并亲自将其中的一些法语的资料翻译成中文,供我写论文时参考使用。回想起老师的这一切无私的行为,我都会感动的不能自制。
最令我痛心的是老师从发病到去世时间不长,而这一段时间,我正好在日本进修,等我1994年底回国时,老师已经仙逝西去,我未能见上老师最后一面,留下了终身的遗憾。我的这些情感,至今连在师母孟昭蓉老师面前都不敢说,因为怕她伤心。
今年刚好为了纪念我们北大法律系77级入学三十周年,同学们都说可以将这三十年来的一些最深的感受写出来,所以我就撰写了上述文字,以慰老师在天之灵。
善良腼腆的由嵘老师
由嵘老师,来自云南,1932年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是外国法制史学界的元老,长期担任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的副会长。他为人善良、腼腆、坦诚、宽容,与世无争。我认识由老师是在听了他的《外国法制史》课程之后的事情。
我记得在第一节课上,由老师就带了一卷世界地图,在给我们讲解古巴比伦《汉谟拉比法典》时,由老师就以地图为中心,结合当时的社会历史发展,讲述法典的制定原因、主要内容和基本特点,形象、生动,我们大家都听得津津有味。我对外国法制史的兴趣,就是从听由老师的这门课开始的。考试的题目,是《罗马债法以及对中国的启示》,我写了有一万多字,这大概在同学中是算篇幅最长的了,虽然现在回想起来,当时自己主要是东拼西凑一些资料,并没有什么新的观点,但由老师给了我一个“优”,使我深受鼓舞,对外国法制史也更加喜欢了。
之后,我和由老师接触就很多了,也多次去他家请教问题。由老师的爱人李老师,在北大法律系图书馆工作,也是一个极其善良腼腆的人,见到我还没有说话,脸就先红了,然后就热情地为我倒水泡茶。我和由老师说话时,她常常坐在边上看着我们,当我偶尔不专心听,回过头看她一眼时,她马上脸一红,就转过脸去。由老师夫妇感情甚笃,相亲相爱,直至今日。李老师身体比较弱,已经好多年不能起床了,由老师就放弃了一切交往活动,包括放弃参加他心爱的外国法制史年会,专心照顾李老师。
由老师治学态度严谨,专业功底扎实,是我国英美法研究和日耳曼法研究领域的奠基人之一。我大学毕业后考华东政法学院徐轶民老师的外国法制史专业的硕士,是由老师推荐的,因为他与徐老师是多年好友。由于是学生,又是同一个专业,这些年来,我和由老师接触一直比较多。可以说,在外国法制史领域里我的每一个进步,都与由老师的提携、帮助有关。
充满激情的孙国华老师
孙国华老师,是我们法学基础理论(当时称“国家与法的理论”)课的第一位任课老师,其他几位,一位是罗玉中老师,他当时是年轻的助教,讲课非常认真,后来长期从事科技法的研究,担任过《中外法学》的主编,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的院长,这次我们入学三十周年的庆典,罗玉中老师也来了,和我们坐在一桌,聊得非常开心。
另一位是姜同光老师,当时的职称是讲师,课讲得也非常好,逻辑性非常强,同学们也很喜欢他。但他因为在“文化大革命”中曾经参加过北大、清华两校的写作班子(笔名“梁效”)的活动,所以后来就离开了北大法律系,现在在哪个单位工作我们都不清楚。这次北大法律系77级入学三十周年庆典时,同学们编印“庆典手册”,在“北京大学法律系77级任课老师名单”中,也没有他的名字,我感到十分伤心。因为就我的接触和感觉而言,姜老师是一个不错的人。
现在我们将话题再拉回到孙国华老师身上。孙老师当时给我们上课时,也已经五十多岁了(孙老师1925年出生),但他精力十分充沛,声音洪亮,讲话中气特别足,且激情澎湃,才华四溢。
讲起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法学观和基础理论来,如数家珍,几乎不用看讲稿。我们同学当时私下里都认为,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法学专家,孙老师是当仁不让的第一人。尤其可贵的是,孙老师的马克思主义法学观,经历三十年,至今没有发生什么变化,他对此的信仰是坚定的,执著的,也是真诚的。1978年夏天,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恢复,孙国华老师回到了人民大学,以后,他不太来北大,我们看到他的机会就很少了。
和孙老师接触比较多是工作之后,由于我从事的外国法制史的教学与研究,和马克思主义法理学关系密切,以及国内一些重大的法学基础理论研讨会,我和孙老师都参加了,所以,我们就会经常见面,交谈的机会也很多。当然,开始几次,一方面由于孙老师教过的学生比较多,对我印象不深;另一方面,本科毕业我考入华政读研究生后,一直到毕业留校,将近有十多年时间我埋头于书斋,基本上没有出过上海,和学界联系很少。所以,开会见到孙老师时,我都要自我介绍一下。
后来,见面次数多了,我和孙老师就比较熟悉了,谈话的内容也就越来越丰富了。我对孙老师最为钦佩的,一是他对学术,尤其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执著;二是他的开朗的性格,坚强的体魄,80多岁的人,还骑自行车;三是对事业、对生活、对学生的充满激情,唱歌跳舞,各种活动都积极参加。这些,都是我们所应该好好学习的。
张国华:学生欢迎的老师
关于张国华老师,可能会有许多同学的回忆文章,因为他担任过法律系的系主任。所以我这里的叙述就稍微简略一点。
张老师非常敬业,对工作十分投入。他担任系主任的那几年,是北大法律系最为风光的时期,在全国法律教育中完全处于领头羊的地位,在课堂上,张国华老师非常受学生欢迎。他虽然个子不高,但讲课时声音洪亮,中气很足,充满了激情。而且,他在讲坛上,还经常手舞足蹈的,肢体语言特别丰富。他的语言十分精练,但论述充分,论证严密,给我们的感觉是,他的话再多一句,就是罗嗦;而若少一句,就不能完整。
至于张老师的博学、深刻,以及对史料的掌握,对人物和思想的深入分析等,都是处于上乘、超一流水平的。就因为如此,张老师凭着个人魅力,就将我们班上一些优秀的学生都吸引过去了。
武树臣、李克强等都是张老师的崇拜者。老武最终走上了中国法律思想史研究的道路,与张老师不无关系。克强也曾一度想从事中国法律思想史的教学和研究——这是他亲口对我说的。而我自己,开始本来也是对民法、婚姻法感兴趣的,因此那时和民法教研室的李志敏老师接触最多。但是,在听了张老师(包括饶鑫贤、由嵘、蒲坚老师)的课以后,有开始对法律史感兴趣了。
饶鑫贤:兴趣使然的老师
饶鑫贤(1923-2003),湖南人,早年毕业于南京国立政治大学,从事地下党工作。
饶老师的风格与张老师不一样,他讲话一直是慢慢的,声音是细细的,语音语调起伏不大,而且因为身体一直比较弱,所以他上课时大部分时间都是坐着讲的。所以,听饶老师的课,需要慢慢品味,才能感觉到其中的丰富内涵,感受到他的渊博学识,以及严密的逻辑性。与张国华老师不同的另一个方面,饶老师并不是中国法律思想史的科班出身。他原来是南京市中级法院的法官,负责审理刑事案件,后来对中国法律思想史感兴趣了,才来教这门课程。
他的大儿子饶戈平,在北大法律系读国际法研究生的时候,我们就认识了。后来他在国际法研究方面成就突飞猛进,现在已是中国国际法学会的常务副会长了。他的小儿子饶方,毕业后分配在《中国法学》编辑部,我们也有过多次接触。饶老师喜欢下围棋,是一个修养很好、非常儒雅的人,给人的感觉就是一位谦谦君子。饶老师到后来身体状况不太好,尤其是双腿走路比较困难,坐的时间长了,站起来的时候也很吃力。所以,他每次出席学术会议,师母一般都是跟着去的,以便照顾他。
张、饶两位老师虽然都已驾鹤仙去,但他们开创的中国法律思想史学科专业,已经发展得越来越壮大。他们当时一手培养起来的“四大金刚”:武树臣、李贵连、张铭新、段秋关,都已经是中国法律思想史学界的泰斗级人物了。他们的再传弟子,更是已遍布全国各行各业。因此,两位老师若有知,应该可以欣慰怡然了。
不是冬天也围着围巾的蒲坚老师
蒲坚老师给我们开设的是中国法制史课程。当时,给我们讲授中国法制史的老师共两人,还有一位是法律系副主任肖永清教授——但这次我们77级举行入学30周年庆典活动时,在打出来的小册子上任课老师的名单中,将肖永清老师给遗忘了,这是非常遗憾的。我记得,当时肖老师讲授秦汉法律,蒲老师讲授其他各个朝代的法律。
蒲老师的讲课深入浅出,论证严谨,说话平和,语言也比较幽默。但给我们印象最深的还不只是这些,而是他那从冬天开始一直到夏天天气已经很热时,仍然围着的那条围巾。这不是为了装饰,也不是为了给学生增加有知识的感觉,而是因为蒲老师的严重的支气管炎。
应该说,蒲老师当时年龄也不算太大,也就五十来岁吧,但他体质比较弱,尤其是严重的支气管炎,让他吃足了苦头。他和我们说话时,就能听到很急、很重的喘气声。我记得当时我对中国法制史比较感兴趣,因此,经常向他请教一些问题,同时,由于肖永清老师兼了系里的行政工作,所以有些应该由肖老师辅导的问题,我也会向蒲老师提问。但看到蒲老师说话这么吃力的样子,我往往是见了他面也不敢提出来。然而,蒲老师为人很坚强、很乐观,他不管这一套,喘气管喘气,说话照说,讲课照讲,辅导也照样辅导。这经常令我非常感动。
大学毕业以后,大概有十多年的时间,我一直没有机会去北京,也没有出席中国法制史年会的机会,所以与蒲老师没有见面的机会。但从北京的同学那里,经常听到一些有关他的情况,说他学术成果不断,身体也越来越硬朗,一年之中围围巾的日子越来越少。听到这些,我感到特别的欣慰。1995年我担任华东政法学院副院长以后,出外开会的机会多起来了,与蒲老师见面的机会也多起来了。我印象最深的是1998年的中国法制史年会。
那次会议,由西南政法大学的陈金全老师(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承办,是最近几年各种学术年会中最为浪漫的年会之一。我们在重庆西政校本部报到之后,当晚就登上了长江游轮,会议在游轮上召开,顺着长江一直开下去,到巫山县登陆,继续开。由于第二年三峡工程要开工,巫山县就要被永远地淹没在水底,所以我们出席会议的代表都拍了许多的照片。在巫山,开过闭幕式之后,我们就各奔东西,回家的回家,继续去旅游的继续旅游。我、王立民(华政副校长、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和蒲老师等几个人,就一路去了小三峡和小小三峡,最后在宜昌分的手。在这几天中,蒲老师与我无话不谈,从家庭到学术,从教研室的同事,到自己的学生。尽管我们年龄相差有三十余岁,但我们之间没有一点代沟的感觉。我感动于他的为人豁达,坚强,心态好,对学术的执著;他也肯定了我这些年的努力,认为我为北大法律系争了气,为我们这个班级赢得了荣誉。
在回上海的路上,我对立民讲述了蒲老师的过去,我们都很感慨:任何事物都没有恒定的时候,社会在变,人也在变,人的身体状况也在变。中青年时期身体好的人,如果不注意,年纪大了以后,身体也会垮掉;反之亦然。蒲老师就属于中青年时期身体比较弱的人,但由于他豁达,坚强,心态好,加之注意保养,结果身体反而越来越好。在小小三峡漂流时,他比我们年轻人玩得都更要欢快。
从1998年至今,又过去了整整十年。如今,与蒲坚老师同辈,甚至比他年龄还小一点的法律史学者都纷纷谢世。然而,蒲老师则仍然非常健康地活跃在学界,这真的是非常令人欣慰的事情。看来,下次再见到老师时,我一定要向他请教如何保养身体的问题了。
儒雅清高的沈宗灵老师
沈宗灵老师,个子不高,人也比较清瘦,一口带有浓重上海口音的普通话。在我们法律77级的任课老师中,沈老师是比较晚讲授的一位,是我们在读大三时他登场的。当时,他给我们讲授了选修课《现代西方法律哲学》。
在我们读大二、大三(1979、1980年)时,由于刚刚开始改革开放,所以对西方的法律制度、法律思想包括法律哲学,都还是非常陌生的。
既没有教材(北大张宏生老师主编的新中国第一部统编教材《西方法律思想史》是1983年出版的),也没有参考书(沈宗灵老师的《现代西方法律哲学》是1984年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图书馆中虽馆藏有一些西方法学大师的作品,如狄骥的《宪法论》、格老秀斯的《国际法典》(《战争与和平法》的节译)等,但数量非常有限。所以当沈老师在课堂上系统讲授西方各位法学家的法学作品和法律哲学思想时,受到了同学们的热烈欢迎。
由于我在读大学之前,曾在乡政府机关工作过三年,受到过快速记录的基本训练,所以,在沈老师的讲课过程中,我几乎将其每一个字都记录了下来。可以说,我的听课笔记,是当时全班最为齐全的。它不仅为当时班里的其他同学所利用,而且还让后来华政的法理教研室的一些老师受益。
1982年我毕业考入华政读研究生后,给我们上课的一位法理老师向我借了这本沈老师的讲课笔记,进行备课,写出讲稿,然后再给我们上课。当然,平心而论,沈老师的讲课内容我虽然是全部记录了下来,但对西方法学家的法律哲学思想当时尚未能深刻理解和领会。
沈老师平时话不多,也不苟言笑,比较严肃。给人感觉是比较清高,非常儒雅,但他为人非常诚恳,非常热情。他专注学术创作,惜时如金,但对我们学习上的要求一般都能予以满足。当时,我曾去过他家里几次,向他请教一些法理学学习上的问题。每次,他都会放下手中的活,耐心地回答我的各种问题,包括有些现在回想起来是非常幼稚的问题。
毕业以后,由于我和沈老师从事的不是一个专业,所以在学术会议上见面的机会不是很多。偶而有过几次,也只是远远地点点头,就算是打过招呼了。有时我怕他忘记了我的名字,上前握手时刚要自我介绍,他就会马上说:“我知道,你是何勤华。你导师徐轶民老师最近身体好吗?”弄得我非常感动。到北京出差时,我也曾去过沈老师家中几次,他还是老样子,埋头于编书、写书之中。有时,也会和我谈谈国外法哲学界最新的一些动态,对有些法学家作出一些他个人的评价。
沈老师是1923年出生的,现在已经是一位85岁的老人了,也曾有过一次小中风,但他身体恢复得还不错,思维也非常清晰。作为一位留学美国的正直的法科知识分子,他在1957年也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被划为“右派”,但他对此看得很平淡,认为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国家,也是一个正在转型的国家,在政治上出现一点波折,都是正常的。
我愿将这一篇小文献给他,祝沈老师身体健康,生活幸福。
魅力四射的龚祥瑞老师
龚祥瑞老师是上海人,所以讲的是一口带有上海口音的普通话。龚老师当时给我们开设的是外国宪法与比较宪法课,他讲课充满激情,声音洪亮,脸上表情生动、丰富、多变,嘻笑怒吼,幽默风趣,全可以在一堂课上表现出来,酣畅淋漓,无所顾忌,所以经常听得我们一愣一愣的,注意力全部被吸引了过去。我们小组爱好摄影的何山,就将龚老师在课堂上的各种表情拍摄了下来,到现在为止看到的人,都无不拍案叫绝。
由于龚老师上课效果极佳,所以一门课上下来,将我们班上的许多同学都吸引过去了。本来对民商法、法律思想史、刑法感兴趣的人,如陶景洲、李克强、陈兴良、王绍光、姜明安、李启家、刘凤鸣、王建平等人,都被吸引到了龚老师的周围。许多人后来也都受到龚老师的欣赏,经他推荐到国外攻读研究生。有的则受他影响,开始从事宪法行政法的教学和研究,姜明安就是一位。
我当时因为一心想回上海,没有考虑出国,对宪法行政法当时也没有太大的兴趣,所以我没有参加龚老师组织的兴趣小组。因此,和龚老师接触不多,但因为都是上海人的缘故,我也去过他家几次。
现在回忆起来,印象最深的是我为了考华东政法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向他请教考试方法的那一次。他对我说,他在华政没有认识的老师,但考研究生有技巧,就是要去琢磨他们老师的研究兴趣和方向。他知道我想报考徐轶民老师的外法史专业,他就说:“你要将徐老师所编写的著作、发表的论文以及油印的教材、讲稿等搞到手,把它们弄熟悉了,甚至把它们都背出来,你就不怕了,保证你考高分。”然后他就和我讲道理:考试和研究不一样,考试就是死记硬背,而研究可以有自己独立的思想,要有自己的观点。他非常自信地对我说,你听我的话没有错,保证你考上。后来,我按照他的思路去复习,果然,在华政考试得了第一名。
大学毕业后,我和龚老师在学术会议上见过几次面。感觉到他在当时中央倡导的政治体制改革中非常活跃,写了不少关于西方宪政与法治方面的论文。对此,我是非常关注的,他的西方国家文官制度,比较宪法与行政法,以及西方司法制度等著作,我都一一珍藏。
另外,我感觉他的身体也非常好,虽然在读大学时有一次他告诉我,他曾经有过胃出血,住过医院,但后来恢复得很好。不幸的是,没有过多久,他就患病去世了。真的是很可惜。
应该说,龚祥瑞老师的经历是非常坎坷的。他是英国工党领袖拉斯基的学生,在英国伦敦经济与政治学院毕业,和王铁崖先生是校友,也是当时北方最为著名的法学家钱端升的三大弟子之一(还有两位就是王铁崖、楼邦彦)。但是他后来和钱、王、楼三位先生的关系都闹僵了,原因是在1957年“反右运动”中,他站出来揭发了钱先生,结果,其他三位先生都被划为右派,而他却逃过了一劫。也因此,龚老师为许多人所轻视。但是,客观地说,在“反右运动”(包括文化大革命)那种扭曲人心灵的特殊时期,妻子揭发丈夫、子女批判父母的现象比比皆是,龚老师这么做,或许也有许多无奈和苦衷吧。
龚老师对新中国宪政与法治的发展,还是作出了许多贡献的。因为如此,我才写下了这些文字,以示对先生在天之灵的祭典。
留学莫斯科的王哲老师
王哲老师,长期从事西方法律思想史和俄罗斯法哲学教学及科研工作,是我国西方法律思想史学科的开拓者和建设者之一。早在我们入大学之前,王老师已经率先在北大开设西方政治法律思想史的课程,1979年他主持编写的《西方政治思想史》作为北大正式教材内部发行,该书为全国统编教材《西方法律思想史》的出版打下了良好基础,从课程名称到内容体系均被其他兄弟院校的同类教材所借鉴,对本学科的建设起到了奠基作用。王老师是本学科第一位教授、第一位博士生导师。
在我的印象中,王老师工作兢兢业业,热爱教学,注重学术,关爱弟子,奖掖后学,为培养我国的高等法律人才倾注了毕生心血。我读王老师的博士生,也是他热情鼓励的结果。1995年,我担任了华政的副院长,根据当时的教育政策,北大的博士培养模式比较适合我的情况,就在北大报名了。
这样,我就成为了北大西方法律思想史专业的博士生。王老师做事能力很强,效率极高,在他的指导下,我读博进展得非常顺利。3年后,即1998年1月16日,我参加了北大法律系组织的博士论文答辩。
那一天,整个北京城大雪纷飞,气温降到入冬以来的最低点,但在北大法学楼的小会议室里,却是春意浓浓。在王老师的张罗下,由该系教授萧蔚云任主席,该系教授赵震江、王哲、由嵘、李贵连,以及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教授吕世伦、林榕年任委员的答辩委员会,全票通过了我的博士论文《欧陆私法学的起源及其流变》。
整个答辩过程,充满了坦诚、友好、幽默的气氛。因为提的问题很多,我有点紧张、错误不断,但我态度非常诚恳。比如,在回答历史法学派关于法律成长的历程之问题时,我遗漏了“法学家法”之发展阶段(此是答辩后师弟郑戈告诉我的)。最为可笑的是,当时萧老师作为主席提了三个问题,因为是最后提的,我也准备在最后回答,但最后竟忘记回答这三个问题了。答辩结束时,王老师也没有继续问,一起吃饭时,老师们都没再提。直到一个人回到宾馆,我才记了起来。
现在回想起来,这个事情并不说明北大对博士论文答辩要求不严格,而是体现了一种宽容。后来有一次跟王老师闲聊时,他说实际上老师们(包括萧老师)并没有忘记,只是他们看到我大部分问题都已经回答得挺好,所以就不再提起了。
后来,每次我去北京,都会找机会去北大看望王哲老师。此时,老师已患有非常严重的气管炎,说话比较吃力,速度也很慢。他看到我时总是很兴奋,会说上比较长时间的话。他谈得比较多的,是希望我有一种好的心态。他说,当了校长,责任重大,能“继续进步”固然好,没有这种机会也不要紧,要端正心态,把主要精力用于管理学校、办好学校方面,让老师和学生都得到实惠。我每次听后总感觉收获颇多,原有的浮躁情绪也大有改善。
2007年12月18日14时47分,王哲老师因病在京逝世,享年76岁。这一年,对我而言,也许真是不幸的一年,我的另一位导师(硕士)——华东政法大学的徐轶民教授也在7月26日离我们而去。无限惆怅、悲伤之时,也有些许安慰:老师培养的众多弟子已经在祖国的各个工作岗位上表现出色,正在为国家、为人民辛勤奉献。就这一点而言,老师的学术生命以及人生理想和追求,已经被延续了下来,并得以发扬光大。
王哲,河北人,1932年生,1954年秋赴苏联国立莫斯科大学法律系学习,1959年毕业回国后,在北京大学法律系工作。1979至1981年被选派到南斯拉夫贝尔格莱德大学作访问学者,2002年退休。
苦行僧姜明安
姜明安,比我年长几岁。所以我从一入学相识就叫他“老姜”。大概是复员军人出身的缘故吧,从入学第一天开始,老姜就一直穿着一身旧军服。与我们班级其他一些复员军人到了大三、大四不再穿军服不同,老姜几乎到毕业,始终没有脱下那一身旧军服,而印象更为深刻的则是脚上的那双洗得有点泛白的军用胶鞋。
姜明安是个老实人,其最大的特点就是朴实无华;老姜也是一个勤奋苦学之人,四年大学,他几乎没有什么娱乐兴趣,也没有什么大的谈情说爱活动(在我们的印象中),其生活非常规律:从宿舍到教室,从教室到食堂,再从食堂回到宿舍,背着一个军用书包,这么三点一线地重复走着。
由于姜明安的上述两个特点,在我的印象中,就自然而然地将他视为我们班的“苦行僧”。
大概从大二时起吧,我们就发现老姜对宪法和行政法抱有浓厚的兴趣,开始系统收集这方面的资料。他也是当时给我们上比较宪法课的龚祥瑞教授的得意门徒之一,龚教授很喜欢他,这些在2007年《南方周末》刊登的《黄浦一期那班人——北大法律系七七级》的长篇记叙文中已经作了很多报道。由于这些原因,1982年初我们毕业时,老姜顺理成章地留在了北大法律系,任宪法行政法教研室的老师。过后不久,他选编、主编和撰写的行政法方面的作品就开始源源不断地面世,为新中国的行政法制建设作出了独特的贡献,成为改革开放以后中国行政法学科的创始人之一。
老姜的勤奋苦学,一个突出的例子就是他在俄语的基础上又成功地学会了英语。这对他的学习研究带来了极大的便利。由于掌握了英语,他经常被邀请赴英国和美国去参加学术会议和从事学术研究。当我第一次听到老姜去英国访问学习时,我真的从心里为他感到高兴。更加令我吃惊的是,从英国回来后,老姜的精神面貌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他理了一个大背头的发型,穿上了笔挺的西装,系上了鲜艳的领带,脚下的皮鞋也是擦得铮亮的,整个人都换了一个,一下子从“苦行僧”变成了一名“海归学者”,显得特别精神,特别有学问。
老姜和我不在一个组,在大学读书期间我们交往不是太密切。他对我的影响更多的是一种榜样的力量、一种刻苦学习的动力。毕业后,由于我们都在法学教育战线上工作,我们之间的交往开始增多,除了到北京出差,我会回北大看看,有时也和老姜见一面说说话之外,在各种学术会议上,我们见面的机会也比较多。虽然,随着老姜学术地位的上升、知名度的迅速提高、经济收入的增加,老姜的外形和生活方式在不断发生变化,如理了一个漂亮的发型,穿起了质量很好的西服,开起了高档的小汽车,脚上也看不到泛白的军用胶鞋了,但老姜的“苦行僧”的精神:勤奋刻苦的学习态度,执著追求的学术理念,独立自主的法律人品格仍然没有变。
郭明瑞同学的二三事
1978年3月,那是我们北大法律系77级刚报到不久的时候,我和郭明瑞同学就认识了。我印象比较深的就是他很有军人的气质。一天到晚都穿着军装,身板很挺,人很魁梧,声音非常洪亮,性格开朗,说话直来直去,还经常听到他的笑声。尽管有很重的山东口音,但我们都听得懂。由于他比我年长几岁,我一直称他“老郭”。
记得我们俩第一次单独说话,是从农村这个话题展开的。我问他除了当兵之外,是否插过队,在农村呆过?他说他不是知识青年,本身就是农村里土生土长的孩子。我说,看你原来的工作单位,好像是从教师岗位上考上来的?老郭回答说,担任民办教师这不假,从部队退役后进工厂做工人也对,但高中毕业后就回家务农了,而且因为一直在农村,实际上从来就没有离开过干农活。我说,那就有缘了。我也不是知青,从小在农村长大,干农活出身。我还给他看了我手上的老茧。
之后,我们俩虽然不在一个组,(老郭是二组,我是四组)但我们在一起上课,课间一起说话交流,探讨许多问题,我从他身上也学到了许多待人接物的方法。如有一次我心血来潮,趁他不注意时从后面摸了摸他的头。这让他吓了一跳,有点生气了(老郭很少生气),说:“你怎么可以这样?”。当他看见我有点不解的样子时,便耐心和我解释,说他们家乡的风俗最忌讳摸别人的头,这是行为轻浮、对人不尊重的表现。我听后马上向他道歉,说在我们上海,这种行为恰恰是表示亲热和友好。我说,下次我会注意的。
在大学四年期间,老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不仅非常艰苦朴素,四年大学一直穿着军装,而且非常地刻苦、努力、勤奋。我记得,老郭在当时就对民法情有独钟,除了学习其他应该完成的课程之外,他将全部时间都用于民法学习上了。当时,北大法律系的民法老师李志敏在学术上很有造诣,对我们学生也很关心,老郭就经常去李老师那里。大约是在1978年底1979年初的时候,老郭就在李志敏老师的指导下,翻译了一篇文章——民法学家拉普捷夫的《论苏维埃经济法》。当时给我的印象很深,觉得他很了不起,应该以他为榜样。虽然,我后来也在李老师指导下,参与了一些民法课题的研究,但老郭比我们要更加先知、更加自觉、更加努力。所以,到毕业时,他在民法研究方面已经有了相当多的文献资料和学术积累,从而理所当然地留在了北大法律系民法教研室(我们这个班共有83个同学,留北大的只有4个人,另外3人是李克强、武树臣、姜明安)。
虽然我比老郭小了几岁,但我们基本上都是同一个时代的人,身上都保留了那个时代的特征。其中最为明显的是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比较深。这种影响,当时在我们身上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因为在“文革”中被荒废了诸多青春年华,故都很珍惜时间,拼命学习,希望把失去的时间抓回来;二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很有感情。不仅在农村里就接触过马克思主义的一些著作,而且在四年大学期间,也都拼命地学习马恩原著,从他们的经典作品中吸取知识的营养(这与那时法学方面的著作还太少也有关系)。我记得,在课下和老郭经常讨论一些马恩经典著作中的某些名句的内涵,这是我们大学生活的主要内容,或者说也是一种乐趣。经常加入我们之间讨论的,我记得还有陈兴良、王绍光、李启家等同学。这些学习和讨论,虽然现在想起来可能有些幼稚,但对我们以后的学业和人生道路的帮助是无法用语言来述说的。
1982年初大学毕业以后,老郭留在北大任教,我考回了上海。作毕业论文时,我到北京去看望在那里当助教的同专业同学武树臣,同时也见到了老郭。在老郭宿舍狭小的空间里,到处都是书籍,可以想象得出他在教学科研上的勤奋与刻苦。之后的将近十年时间里,我没有机会离开上海,故关于老郭的情况只是听说,知道他在当时民法经济法大论战的时候非常活跃,撰写了《论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由民法调整的必要性》的重要论文,参加了中国民法经济法研究会成立大会,后来又与王利明、吴汉东一起编写出版了影响很大的《民法新论》(上下册)一书,1985年,老郭离开北大去了新成立的烟台大学工作,1988年,破格提了副教授,1992年提了教授,同年考上了中国人民大学的博士研究生,师从赵中孚教授专攻担保物权。其间又出任烟台大学法律系主任,最后一直到出任烟台大学校长,取得了令我们北大法律系77级同学都感到自豪的成就。
1999年底,我担任了华东政法学院院长,出外开会的任务一下子多起来了,与同是校长的老郭的接触也随之增多了。加上我和老郭都是中国法学会的常务理事、教育部法学教育指导会员会成员,因此,我们每年都有许多次在一起说话、讨论问题的机会,我们之间聊得最多的就是如何在做好校长的同时,不要让自己的学问荒废。因为我们俩都是嗜学问为生命的人,总想在自己所在的领域能够有点作为。而在这个问题上,我们的看法非常一致:就是学问不能荒废,但要少搞一点,主要精力应该放在学校的管理事业上,否则就是对不起信任我们、将我们推上校长岗位的教职员工和全体学生,等今后从这个岗位上下来后,再回归到书斋之中。老郭是这样认为,也是这样做的,并且做得非常优秀。烟台大学作为山东省的重点综合大学,管理任务异常繁重。而老郭在充分调动下面教职员工积极性的基础上,把它管理得井井有条,这几年在专业设置、学科建设、教学科研水平、对外合作和毕业生质量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成为我们华政学习的榜样。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如今老郭和我都已经步入了中老年的行列,在校长这一岗位上,我们也都已经工作了许多年。这里,我预祝老郭他英雄本色继续,在学校管理和学术研究上取得更大的进步
一边走路一边背英语的李克强
李克强是从安徽考上来的,与我同年。比我高半个头,一米七六的样子,身材非常匀称,肤色较黑,浓眉大眼,鼻直口宽,头发有点卷,耳朵也很有福相,给人感觉是英气逼人。话不多,但讲起来很有分析力,非常精辟。
克强当时分在一组,和王志勇、王建平、丛培国等在一起。因此,我们之间平时接触不是很多,说话也不是很多。他给我最深的印象就是学习异常用功。没有课的时候,一早就离开宿舍,吃好早饭就去图书馆,除了出来吃中午饭和晚饭之外,一直要待到晚上闭馆才离开。
由于我们这一代人的小学、中学都在“文化大革命”中度过的,没有外语的基础,所以克强入学时的英语也不好,但他非常勤奋,自己制作一个小本本,正面是一个英语单词,反面是中文解释,苦记硬背,看到英语单词认识了,理解了,就翻过去;不认识或者还不太记得住,就看反面的中文解释(《南方周末》去年发表的关于北大法律系77级的那篇文章,记者将这一点搞错了,写成:“正面是英语,反面也是英语”,这样,就无法让读者理解当时我们背外语的方法和过程)。
克强学英语的刻苦勤奋,现在的年轻人是无法想象的,他走在路上也在背,上食堂吃饭排队时也在背,外出坐公共汽车等车时也在背。正是由于他抓住了生活中点点滴滴的时间,拼命苦读英语,因此,没过多久,克强的英语水平就上去了,大三以后就开始翻译英文原版的法律文献了。1980年5月17日,我的日记是这么写的:“克强同学真不简单,他翻译的《英国宪法资料》已被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录用,共一万多字。他另外翻译的两篇文章,也初步为我系杂志《国外法学》看中。他写的《信息控制与法学》的论文,已由系里打印,送交《法学研究》。他与周振想同学合写的报道《法律系学生五四科学讨论会》也将被《光明日报》录用”(当然,这些内容有的也是从其他同学那里听来的,没有核实过)。克强后来还和其他同学一起合作翻译了几部西方著名法学家的名著(如英国丹宁勋爵的《法律的正当程序》一书,就是由克强等三名同学翻译的,该书于1999年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在我与克强同学的交往中,有两件事印象比较深刻,至今依然非常清晰。一件是我们两人认识的过程。那是入学之后的事,在一次全班大会上,听取系里领导的讲话。我一边听,一边翻看手里的同学花名册。我当时的学号是36号,跟在我后面的37号同学叫李克强。在这次大会之前我已经知道了他是从安徽考上来的,1955年出生,去农村插队落户,是个知识青年,入学之前是大队党支部书记,还获得了全省学习《毛选》的先进个人的称号。我想这个同学的经历与我非常相似,我应该认识他,交流交流。此时,我看到坐在身边的一位同学也在翻看同学名册,于是,我就问他:你是哪个小组?他说是一组的。我又问他:哪个是李克强?他说我就是。同时,他马上反问:你是何勤华吧?我说是啊(大概是我们的学号连在一起,故他对我也比较注意)。就这样,我们认识了。之后,有过几次我们坐在一起听学术报告的经历。印象最深的一次,是我们听一个外国专家的讲座,专家讲到一个名词:canon law,讲座中多次出现。我没有听出来,就问克强:什么是canon law?他就告诉我:canon law就是教会法呀,我才反应过来。同时也对他的专业外语水平感到钦佩。
还有一件印象比较深的事情,是在1979年我们读大二的时候。有一个晚上,我们看了香港电影《至爱亲朋》,它描写的是资本家之间为了获取最大经济利益而彼此竞争,乃至完全丧失了朋友、亲戚、父女、夫妻感情的故事,虽然许多地方模仿了巴尔扎克小说中的情节和手法,有些夸张和搞笑,但看过以后,给人的印象还是很深的,而且人也很兴奋。趁着一股热情,我就将看后的一些想法,结合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阐述的关于资本在遇到剩余价值时就变得活跃起来,以及资本主义为了利润将人世间温情脉脉的面纱完全揭开的原理,花了两个晚上一气呵成写了一篇两万多字的文章。写好后给我们宿舍的几位同学看后,大家都没有提出什么意见,但都建议我将文章给克强看看,说他看了许多西方经济学的书,对经济理论比较有研究。于是,我就将文章给了克强。三天以后,他将文章还给了我,我就请他帮我提提意见。他说,我们同学之间就不讲客气话了。你这篇文章,虽然下了点功夫,而且也看得出,你对马克思的《资本论》也非常熟悉,作为习作是没有问题的,但如果要投出去发表,则还有两个问题必须解决:第一,你文字太啰嗦,至少可以删掉三分之二;第二,你必须补充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西方资本运作的新情况以及经济学理论的新成果。
可以想象,克强的这个意见,如果是换作另一个同学听了,可能会深受打击,非常沮丧,因为他的意见实际上就是把文章给否定了。但我听了以后,感觉到他讲得还是有道理的:一则我当时写东西确实很啰嗦冗长,这一点李志敏老师已经批评过我好多次了。二则我对西方资本的情况以及西方经济学理论成果并不了解,甚至可以说是一片空白。这样,我最后听从他的意见,将此文作为习作,既不修改(按照我当时的水平和能力也没有办法修改),也不投出去,就一直放在了抽屉里。大学毕业整理行李时,我还看到过这篇文章,之后因为不断搬家,资料丢失了许多,这篇文章,也不知道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丢掉了。
回忆上述小事,并将其写出来,主要目的是要说明,一个人的成长并不是很容易的。就拿写东西而言,我虽然也写了并且公开发表了不少论著,但开始时完成的成果,许多都是很幼稚、很粗糙、很肤浅的,后来之所以一点点有进步,主要是因为自己比较执著,从不放弃,不断琢磨,并且得到了像李志敏、由嵘、徐轶民、陈鹏生、余先予等老师以及武树臣、李克强、陈兴良等同学的指点、帮助乃至批评。因此,任何人都不必埋怨自己的处境,只要你能够多听他人的意见,善于吸取身边每一个人的长处,来弥补和充实自己,就一定可以有所进步,慢慢前进。
江南才子陈兴良
兴良是浙江人,祖籍义乌,上北大之前在建德县公安局工作。因为兴良年龄与我相仿,我1955年出生,他1957年,所以从一入学就开始接触,交流也比较多。但因为我们不在一个组,他是二组,我是四组,所以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主要是在图书馆出来的路上、课堂之间以及在宿舍里的聊天和讨论问题的时候。兴良人比较瘦弱,又戴着眼镜,故给人的感觉就是文质彬彬的读书人的气质。我虽然也和他一样瘦小,但我没有戴眼镜,且手脚比较大,背有点驼,加上手上还有老茧,故不太像知识分子。
当时,兴良对哲学比较有兴趣,故我们交谈时经常会涉及一些哲学的问题,有时也会讨论一些他正在思考的问题。由于我对哲学不太熟悉,之前看过的一点哲学书,基本上都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一些著作,故在和兴良聊天时,一般是他说的多,我基本上是在听,同时,也常常有一种对他的崇拜之情。比如有一次,在议论79级师弟查海生(后以“海子”为名发表了许多诗作,在年轻人中很有影响)少年(15岁)就考上北大法律系读书时,我只是羡慕他年龄轻,比我们幸运。而兴良却说出了一句很有哲理的话:“这不是他的幸运,而是我们的悲哀。”从而让我钦佩了好长时间(此事兴良在他的自传中也有所提及)。
大学毕业时,兴良考上了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的硕士生,与赵秉志、张智辉同一届,一起师从高铭暄老师,我则考回了上海,跟随徐轶民老师读外国法制史的研究生。虽然地区南北,但我们联系还是比较多的。1984年夏天,我为写硕士论文而外出调研,第一站就到了北京,兴良将他的宿舍床铺让出来给我住,他自己则在别处找了一个地方住下,还给了我一些人民大学食堂的饭票。我那几天都是在食堂里吃的饭,人民大学的食堂办得不错,比北大的要好,我吃得还是比较舒服的。
由于睡兴良的床铺,故与和兴良同一宿舍的王利明也认识了。我记得当时的利明已经开始在埋头写论著了,手稿以及复印的资料从地上一直堆到有一人左右的高度。那是我第一次领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研究生的生活,而且非常幸运的是我第一次接触的就是当时的佼佼者,现在的法学大师。所以,兴良让床位给我,不仅解决了我的住宿、吃饭等生活问题,也开阔了我的学术视野,看到了前进的目标(顺便说一句,当时研究生外出调研,一般都是借住同学的床铺,或者是同学的同学的床铺。如我离开北京到西南政法大学调研时,就睡在了夏勇的床铺上,而夏勇并不是我的同学,是通过北大法律系79级同学何力联系上他并认识成为朋友的)。
研究生毕业时,由于华政没有博士点,所以当时我就直接留校工作了,而兴良则非常幸运,在留校教书的同时,考了高铭暄老师的博士研究生。从此以后,兴良的学业继续突飞猛进,论著发表也是极为丰硕,成为与秉志齐名的中国刑法学界的两位后起之秀。由于我和兴良关系至深,所以我们之间已经没有什么空话、套话、客气话以及形式主义的内容了。我们平时不太联系,电话也不太打,通电话时,也就短短几句,将想说的话说完,要办的事办完,就挂机了。确实做到了“君子之交淡如水”。有一次,我记得是1988年,上海因“毛蚶事件”,草木皆兵,人心惶惶。凡是上海的人出差到外地,都要被隔离进行血液检查。兴良刚好此时到上海出差,他过来看我。我没让他进家门,拿了一个凳子放在门外露天路边,他坐在那里和我说了一会话,我就劝他回去了,连茶水都没有给他喝一口。他一点也没有计较,因为他知道我这是对他的保护,怕将上海的肝炎传染给他。
实际上,我们之间一直是心心相印的,有时,我们在一起参加学术会议在宾馆住下时,往往会利用吃过晚饭散步的机会,比较长时间地交换一些对学术界人和事的看法,以及彼此今后学术研究的打算。而在这个时候,我们的观点往往是非常一致的。兴良现在已是我国刑法学界的大师了,我祝愿他学术之树常青。
每周一封情书的丘征元
丘征元,这位来自福建的考生与我同年,比我年长一个月,虽然不在一个小组,但因为他为人朴实、心地善良,生活极其规律:几点起床,几点吃饭,几点体育锻炼(打球、跑步等),几点睡觉,都有章有法。因此,相处时间不长,他便给我们大家留下了比较深刻的印象。
当然,征元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对当时的女朋友、现在的妻子纯洁、执著的感情。当时,在我们班级中,相当一部分同学都已经有了家室,有的已经有了小孩。我们当时的班长刘和海和他的山东老乡冯殿美,都已经育有了3个儿子。而象我们这批年龄段的同学,则大部分都还没有结婚,仍处在恋爱或者单身阶段。但是,不管是有家室的同学,还是正在谈恋爱或者单身的同学,一个学期给家里,或女(男)朋友写信,也就几封而已。而丘征元,给他的女朋友则是定期地、每周一封情书。这常常使我们大家既羡慕又感动。因为这在当时,坚持此事并且能够公开坦然地告诉我们每一个同学,应当是非常前沿的事情。
每当收到女朋友的来信,丘征元就会一脸幸福地津津有味地仔细读起来,然后就摊开信纸开始回信。那种专注、那种神往,就象在从事一项世界上最为神圣的事情。可以想像得到,此时的他已经完全沉浸在甜蜜幸福之中。有时,我们也会开玩笑地请求丘征元,能否让我们看看他女朋友的来信。碰到这种场合,他总是会脸胀得绯红,一面连连摆手拒绝,一面就急急地逃离大家的视线。一副憨厚腼腆的可爱的神态尽现众人面前。
大学毕业后,丘征元回到了福建,先在省司法厅工作,3年后又去省司法学校教了6年书,最后转入省政府办公厅工作,现在是办公厅的人事处处长。虽然级别不是很高,但也是一个能够发挥所学知识的岗位。这次5月份的北大法律系77级入学30周年纪念活动,他又充满幸福地告诉我,他已经有了孙女,当上了爷爷。2008年6月底,我去福州出差,征元带着他的妻子宴请我,我第一次见到了这位让征元心仪已久、四年大学每周一封情书的嫂夫人,闺名陈建华。她现在一家市级医院当领导,不仅人长得异常亮丽,而且性格开朗,说话直爽,完全是一个性情中人。她听到我正在写征元的这一段小故事,就很开心地向我提供了一个小情节:当时在和征元谈恋爱通信时,医院里工作实在繁忙,忙到好不容易盼望了一周收到的征元的来信,她竟然没有时间拆开来看,只能先塞在口袋里,上卫生间时再细细品味。我真的是非常地羡慕他们,同时也祝福他们一家:幸福之花永不凋谢。
给大家带来欢乐的丛培国
丛培国来自东北农场,与我同年,也是1955年出生的,比我小几个月,故我叫他“小丛”。我和小丛,虽然不在一个小组,但我们接触比较多。当时的接触,除了一起听课、进行体育活动、参加一些学术讲座之外,更多的是在他的宿舍里,我,刘凤鸣,陶景洲,李启家,张永明,王志勇,有时还有陈兴良等,听小丛聊天,或叫侃大山。小丛聊天的水平非常高,极富吸引力,常常将我们听得一愣一愣的,逗得大家笑不过气来,所以他的宿舍里经常是一片笑声。
在听小丛讲述的他的故事里面,有一个故事听得我当时就目瞪口呆,至今印象深刻,难以忘怀,且一直没有搞明白他讲得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他说,在当时的东北黑龙江农场里,由于物质的匮乏,大家生活都很艰苦。尤其是小孩,因为没有什么糖果啊、饼干啊等零食吃,所以一等农场里收割上来红薯、大豆、花生等,就拼命地吃,而且也不等烧熟、炒熟,就拼命吃。有一次,他吃生的花生吃得实在太多,肚子不舒服,就上厕所大便。结果非常有趣,他蹲在那里老半天,拉出来的不是大便,而是一滴一滴的油!拉出来了许许多多的油!我当时就问他:那你人不就成了一架榨油机了吗?他笑着说是啊是啊。
这件事已经过去了近30年,至今回忆起来我仍然禁不住要乐,暗地里笑出声来。同时,至今也没有闹明白:人怎么可能成为一架榨油机!
小丛毕业时也考上了北大的研究生,后来就留在法律系经济法专业当了教师。没过几年,他又离开北大,开办了一家律师事务所。可以想像得到,凭小丛的北大法律专业的良好基础,以及他的雄辩口才,他的律师业务做得非常红火,现在已经是京城一家著名律师事务所的掌门人,也是我们班级每次同学聚会、开展活动时作出贡献最大的人之一。
意气风发的谢思敏
谢思敏,和我并不是一个组,但由于年龄相仿(他出生于1957年,比我小两岁),因此经常在一起看书闲聊,有时也会一起去听一些其它系如中文系、哲学系、经济系的讲座。小谢给我印象非常深的是他特别的聪明。因为他在考入北大之前是公安民警,进大学之后还是在职的,一边拿单位的工资,一边读书,所以前一两年基本上天天穿着公安民警的制服,读书成绩一直名列前茅。谢思敏大学毕业时考上了出国研究生,去了日本。读了博士学位后回到国内从事律师工作,现在是北京信利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京城著名律师之一。
在和谢思敏交往的四年中,有一件事对我印象特别深刻,那就是我们传阅小说《塔里的女人》。该书印刷质量不好,字很小,总量也不过十来万字吧,在当时,还被列为“黄色小说”的范围,因此我们只能在私下里偷偷地看。其实,该书没有一点诲淫诲盗的内容,而是讲述了一个悲惨凄凉爱情故事,其包含的人生哲理,即使在现在回忆起来也是异常深刻,弥足珍贵的。
《塔里的女人》讲述的是这么一个故事:主人公是农村里一个地主的儿子,已有妻室,但由于是父母包办的婚姻,因而并无什么感情。主人公进城读了大学以后,结识了一位姑娘,无论从什么角度来看,她都是非常的优秀:出身大户人家,人长得漂亮,非常地聪明,又善于体贴人、照顾人,还能歌善舞,弹得一手非常动听的钢琴。主人公和她相爱后,两人愈陷愈深,最后到了谈婚论嫁、必须让主人公作出抉择的时候。主人公说要回家一趟,征得父母同意,将前一次婚姻解除。姑娘充满了期待地等着心上人回来。主人公虽然不久就回来了,但姑娘等到的却是坏消息:主人公的父母坚决反对他与妻子离婚,而且主人公在父母的压力之下屈服了,要和姑娘分手。在走投无路之下,主人公进一步作出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决定:将姑娘介绍给了自己的一个好友———当时在军队中服役的一名高级军官。尽管这名军官也是堂堂一表人才,开始对姑娘也挺好的。但终因姑娘与他在各个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加上始终无法忘记与主人公的感情,最后,她与军官还是离婚了。受到这些感情上的挫折和刺激,姑娘就到一个寺庙里出家了,并患上了严重的精神疾病。过了若干年,主人公还是与自己的妻子离婚了,他到处打探姑娘的下落,终于在一所寺庙(塔)里找到了姑娘。但此时的姑娘目光呆滞、神情麻木,已经不像人样了。最为可怕的是,她已经不认识主人公,不管主人公如何帮助她回忆,她都已经记不起来了(以上内容都是凭记忆,因为时间已经过去了近30年,所以有些内容和情节可能有误)。
应该说,这个故事本身并没有太多的创新,但当时的我们都被这部小说所深深吸引,在谴责主人公太懦弱的同时,从中体会到的一个最深刻的生活哲理,就是“爱情是不可以转让的”。
我记得,当时这本小说小谢也借给我们宿舍的刘凤鸣、陶景洲看过,但这次入学30周年搞纪念活动时,我问小刘和小陶,他们对这本书都说没有任何的印象了。真格是“往事如烟”啊!鉴于此,我特地写下如上这些文字,以留住我们当时的大学生活,也留住我们当时的情感。
四组的兄弟姐妹们
我们北大法律系77级只有一个班,当时分为8个组,我们第四组有同学11人,其中男同学8人,女同学3人。
在我们8个男生中,最为年长者是何山。他1947年出生,复员军人,北京考生,生活阅历丰富,为人仗义。他把我们都视为自己的弟弟妹妹,还经常帮助我们设计人生道路,而且所说的都非常有道理,故深得大家的喜欢和爱戴,我们共认他是我们小组的“头”。
何山酷爱摄影,其作品在各个层次的比赛中都获得过奖励,还出过摄影年历。在他的摄影作品中,我们认为最为珍贵的是1976年4月5日他参加在天安门广场上的悼念周恩来总理活动时拍下来的大量照片。老何还有一件事给我印象挺深刻的。那是大一时老何组织我们小组编写《中国法学通俗讲座》,当时在整个图书市场上,法学类作品非常少见,很多老教授都不敢写书。而作为我们刚入大学的年轻人要写书出版,确实是需要够大胆的。非常可惜的是,我们四组同学的这一本法学处女作并没有能够正式出版。
大学毕业时,何山去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后来担任了常委会法工委民法研究室的负责人,为改革开放30年来民事立法作出了重大贡献。
比何山小两岁的是武树臣。他是北京人,插队到过山西,后来又调到了四川,入学前在一所地区师范学校里担任教师,拿到入学通知书时,与相爱的女友办了结婚登记手续。武树臣读大学虽然回到了自己父母身边,但离妻子就很远了。老武人很乐观,经常说上几句笑话,逗大家乐一下。他读书非常勤奋、刻苦,思维能力很强,讨论时经常说出一些结论性的话。他尤其钟情于中国法律思想史,故深得张国华老师的欣赏和喜欢。老武留给我们最深的印象,就是他的成千上万张关于中国法律思想史资料的卡片,这都是他在阅读古代法律文献资料时摘录的。这些卡片,让老武成为了全中国手中掌握中国法律思想史资料最丰富的人之一。大学毕业时,他众望所归地留在了北大法律系,跟从张国华老师教授中国法律思想史。之后,老武凭借他的勤奋刻苦和手中掌握的丰富史料以及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感悟,在不长的时间内,发表了众多中国法律思想史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方面的论著,一举成为中国法律思想史学界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后来,他担任了一段时间的法律系副主任,并于1997年出任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筹办奥运会期间,老武还是北京奥组委法律部的主任,为中国举办好北京奥运会作了大量贡献。
大学期间,由于我和老武同在一个专业,加上在大学宿舍时又是睡上下铺,故我和老武关系极为融洽,在一起话也特别多。我记得1993年10月,老武到日本早稻田大学法学部做访问学者,我当时也在东京大学法学部做访问学者,我去看望他,在早稻田大学附近的一家小吃店中,我们两个人谈了整整三个多小时,那时老武对我说的最多的话就是:人生最痛苦的事,就是有了自己的想法,却没有能力将这些想法付诸实施,而宝贵的时间就在这痛苦之中慢慢地流逝了。
比武树臣小、比我大一岁的是庄宏志。关于小庄,我在入学之后的日记中是这样描述的:1米83的高个子,大眼睛,脸色红润,充满青春活力,一表人才。他高中毕业后,插队去了北京郊区,后入北京市公安学校学习,又去了北京市昌平法院工作。人比较老练,理解能力强,性格开朗,学习很认真,喜欢运动,有时带一点孩子般的天真烂漫的气质。
大学四年,小庄学习非常地刻苦,尤其是外语,比我们几个同学明显好出一截。毕业时,他申请到了国外研究生,先去日本,后来又去了美国,学成后又去了新加坡发展,从事律师业务。
数年前,他回到中国,在上海浦东开了一家“宏志律师事务所”,业务基本上以新加坡与中国的企业为中心,事业进行得还挺好。
比我年龄小、又同是1957年出生的有三位兄弟:顾雪挺、刘凤鸣和徐杰。顾雪挺来自江苏,个子很高。他特点是生活极其有规律,准时起床,按时去图书馆,准时吃饭,按时锻炼,准点睡觉,且每天如此。他的第二个特点是信件特别多,而且一接到信立马就回,从不拖延。第三个特点是他每晚睡觉前必须要做半个小时以上的从头到脚的全身按摩。我们宿舍的人都一致认为他的这个生活习惯非常好,有益于身体健康,但没有一个人能坚持学他的这种习惯。因为我们都感到自己肯定是无法坚持下去的,可见雪挺的毅力之强。毕业之后,雪挺先留在北京工作,后来去了珠海,现在珠海政协担任秘书长的职务。
刘凤鸣来自甘肃定西,他的家乡是全国一个最为贫困的地区。但他非常阳光,从来不怨天尤人。我在日记中对凤鸣的描述是:中等身材,很匀称,微黑的四方脸,大眼睛,一头乌黑的头发,喜欢唱歌,爱好运动,为人热情、忠厚,性格开朗。由于凤鸣是插队知青,我们两人都有在农村生活的经历,所以有许多共同的话题。可以说,在我们组,我们俩是无话不谈的。
凤鸣很有孝心,有一件事可以说明这一点。那是在我们入学后不久,凤鸣的母亲因病不幸去世。当时他非常痛苦,虽然那时没有大哭,但很少说话了,情绪也非常低落。我们大家很担心,但再怎么安慰他都没有用。他平时有点大大咧咧,对吃和穿都不是十分在意,但他在思念母亲方面表现得十分细致。我们发现,每当他母亲的祭日,他就会买一点母亲生前喜欢吃的奶糖、水果、点心等,摆在床靠墙的一侧,面朝家乡,默默地祭奠。这种情况延续了很长一段时间。
凤鸣很爱美,尤其是喜欢和保护他那一头浓密的乌黑的头发,这是他经常要花费时间修理的对象。在当时比较匮乏的物质条件和不发达的技术水平之下,我们都照不起彩色照片,于是就在自己的黑白照片之上(主要是脸和手臂上),涂一点红墨水,就成了一张彩色照片。经过了三十年,我还保存着这张和凤鸣在未名湖畔的合影,也正是我们当时这种“创造性劳动”的成果之一,也是北大77级法律系男生除了读书以外,富有爱美之心的最好例证。
凤鸣进入大三之后,学习的爆发力显现,各门课的成绩名列前茅,还被选为班长。由于成绩好,凤鸣毕业时也申请到国外的研究生,到美国西雅图华盛顿大学法学院读书,之后留在那边当了律师,几年后也“杀回”了中国。现担任美国微软公司中国“大中华地区”副总代表、法律总顾问。
徐杰是浙江的考生,他的父亲是台州地委书记,但他没有一点高级干部子弟的架子。他个子很高,身材匀称,人很清瘦,脸虽然比较黑,但戴了一副宽边眼镜后,显得很有读书人的气质。徐杰很活跃,喜欢聊天,也爱开玩笑。
徐杰是个性情中人,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毕业分手之前的那个晚上,他抛开了生活和感情中的各种烦恼,无所顾忌地豪饮,结果喝得酩酊大醉,还把凤鸣弄得因喝酒过量而休克,令我们全组的人惊慌不已,至今回想起来还很后怕。
徐杰毕业后回到了浙江。在法院经历了各个岗位,包括去鲁迅的故乡绍兴市担任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现在是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副院长。
我们小组男生中年龄最小的是陶景洲。他来自安徽界首,父母是县里的干部,姐妹很多,就他一个男孩,加上长得英俊,全身透着灵气,因此深受家人喜爱。入学后我们班级的同学也都喜欢他。小陶人极其聪明,高考时分数很高,进来后每门课的成绩也都是“优”。他书看得很多,也有点杂,因此,小陶的知识面比较广,不像我当时主要阅读的就是法律方面的书籍。小陶还有点小资情调,非常讲究整洁,从头发到鞋子,都要追求完美。
我记得,当时我们课下谈论最多的话题,不是学习,也不是国家的政治大事,而是爱情。我们宿舍同学中就小陶有收音机,当时北京人民广播电台每天中午播放刘心武的小说《爱情的位置》,小陶、我、凤鸣、徐杰(有时何山、雪挺和老武也会加入)就围绕在他的收音机旁边,津津有味地收听,听完后就开始讨论,然后就带着“求大同、存小异”的心情满足地进入午睡的梦乡。在该小说连播的那段时间,听广播成了我们每天中午的必修课。而在这种讨论中,小陶的观点往往最为深刻,也最富有浪漫情趣。
小陶因为崇拜龚祥瑞教授,同时也对西方宪政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因此在快要毕业时,他加入了龚教授的宪政研讨小组,读一些西方宪政名著,帮助教授做一些宪政资料的翻译。毕业时他考上了出国研究生,去了法国留学。在拿到巴黎大学的法学博士学位之后,先去了法国建设部担任法务顾问,后来从事律师业务,加入了美国高特律师事务所,成为合伙人。现在一所欧洲最大的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在我们班的同学中小陶和凤鸣(包括一组的丛培国)律师业务做得最好,每次班级搞活动,他们做出的“贡献”也最大。
最后说一下我们四组的女同学。在我们读书的那个年代,女同学特别少,我们83个同学中只有17个女生,我们小组有3个女同学,已经算多的了。她们是王月圆、翟建萍和汤唯。王月圆是来自武汉的学生。她皮肤很白,很文静,性格温和,学习也很用功,平时很爱笑,笑起来时美丽的眼睛就眯成一条线,整个脸就像一朵绽开的白玫瑰花似的。月圆毕业时分配去了司法部,后来当了律师。
翟建萍,北京姑娘,圆圆的脸,五官轮廓非常分明,一头乌黑的头发,梳一条很粗的大辫子。小翟性格细腻,做事很认真,学习成绩也很好。当然,与当时绝大多数女同学一样,小翟也非常注意整洁,喜欢照相。我们组爱好摄影的何山曾给她拍过一张特写,至今还是我们班同学公认的一张“美女照”。小翟现在是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的著名律师。
汤唯,来自新疆,是湖南支援新疆建设的知青的子女。当时她给我的印象是一位可爱的小姑娘,性格开朗、活泼,话也比较多,很讨人喜欢。1980年下半年,我们去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实习,我和汤唯分在同一个法官手下作助手。这位法官长期从事婚姻案件的审理,经验丰富,为人正直,带教我们时一点也不含糊。但让我们常常感到尴尬的是,当时我和汤唯都还没有谈过朋友,更没有婚姻生活方面的经验,所以有时法官在询问男女当事人的隐私问题时,我们作记录时就会感到很不自在。每当这个时候,法官就会用眼示意我们不要害羞,要摆出审判员的架子。我记得在半年中,我和汤唯共协助法官审理了13件离婚案。其中不乏让我们感到愤怒、悲凉、无奈、可笑的内容。大学毕业时汤唯分配到了新疆大学法律系,曾担任过法律系代主任,后与丈夫一起调到山东,在烟台大学法学院任职,现在已是烟台大学法学院的院长。
“北大法律系77级四组”的称呼,虽然是三十年前求学时使用的,已经成为历史,但它的内涵是一个来自全国各地,由不同年龄、不同职业、不同性格、不同家庭背景的风华正茂的年轻人组成的学习集体。四组的兄弟姐妹一直保存在我们的记忆里,无限的真情,无限的遐想。
北大法律七七级,作为中国恢复高考制度、开始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历程的象征性符号,它也将永远保留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直至生命的终结。
(何勤华,原华东政法大学校长。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