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yz.njnu.edu.cn)查阅《南京师范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并按《简章》要求报考及提交报考材料。现将有关实施细则补充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见《简章》。
二、报考材料提交
材料提交清单见《简章》,并在《简章》规定时间前寄达或送达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寄必须通过邮政EMS,以邮戳为准)。
三、审核考生报考材料 确定初审通过名单
1.审核原则
学院成立审核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由博士生导师担任,不少于5人。审核专家组按照《环境学院科研成果认定办法》,对考生提交的论文、专利等成果审核、计分,并根据论文内容与报考专业方向的相似度,乘以加权系数后,累计总分,加权系数(0.10-1.00)由学院审核专家组确定。
2.审核通过比例
报名人数大于专业可用招生计划的3倍,则审核通过人数不低于该专业可用招生计划的3倍。
若出现报名人数未达到可用招生计划3倍或者考生不符合学校及学院报考要求的,则以实际审核通过人数为准。
四、外国语水平及专业基础考核
1.外国语水平考核
外国语水平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安排见《简章》及学校相关通知。符合免考要求的考生可免予参加外国语水平考核。
2.专业基础考核
专业基础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安排见《简章》及学校相关通知。所有进入学院综合考核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基础考核。
五、学院综合考核
1.组织
学院成立由相关学科至少5名专家(含报考导师)组成的考核专家组,对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形成考核意见。
2.考核形式
考核形式为PPT汇报及面试。
考核专家组对考生逐一进行面试考核,考核内容包括:① 成果及攻读博士学位计划汇报,考生准备10分钟 PPT(Microsoft PowerPoint),汇报教育背景、研究成果和博士计划;②考核小组口头提问,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心理健康、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理论知识、专业基础、综合素质等;③外语(英语)表达能力测试。
学院综合考核满分为100分。
六、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材料审核成绩×20%+专业基础课成绩×30%+学院综合考核成绩×50%。
材料审核、专业基础课、学院综合考核3项成绩中有任何一项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七、拟录取
我院按专业报考,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条件下,按学院综合考核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和学院综合考核成绩均相同的条件下,按专业基础成绩择优录取。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审查无误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
八、其它
本细则由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
九、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贺老师,联系电话:025-85891947。
联系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 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环境学院210室。
环境学院
2019年9月